周泽

陕西富平两访民被游街示众

      一九七六年我刚满十一岁,在村里小学上五年级。农历二月初二,六十三岁老父亲被公社开会批斗,重新戴上富农分子的帽子,再次成为“四类分子”。那天的社员大会像是昨天开过的,历历在目。安各庄中学操场上,会场简陋但红旗招展气势逼人,总共一万多人参加,民兵把机枪扛了去,各村师生列队参加。领导讲话高屋建瓴,揭发者声泪俱下,指着鼻子怒斥老头子。每到抑扬顿挫处,台上猫着腰撅屁股的父亲,都要被民兵揪直了面对着看客,接着是有人振臂呼口号,上万只丛林般的手,随声附和七上八下。当时,我就在台下人丛中,在同学伙伴包围中。会后,老爷子到十里开外的三山院大队参加劳动——建公社的养猪场,他要像小伙子那样干重体力活,收工了也不能回家,而是睡在未“投产”的猪圈里。那时候每个周末,我都走路送去吃的,再取回换洗衣服。     这年七月,唐山发生了大地震,村庄夷为平地。但距离震中五十公里,房倒屋塌在傍晚,是以人员伤亡不大。秋后,母亲在生产队出工干活,收工时捡回不到两斤花生——贫下中农们捡的更多,进村路上“护秋”的把她逮着,公社决定要她在十五个大队游街示众。可怜的老太太,颠着解放脚走乡串户,拎小口袋“罪证”让民兵扛枪押着,走了整整一天。每进一个村子,她都得把锣敲响,好引来大人小孩儿围观,她还要讲清自己破坏农业生产、破坏农业学大寨的滔天“罪行”。游街的最后一站是我们村,早上出门儿傍晚才进村,我也过去看了。记得当天中午我的饭,是住本村东头儿的四姑打发小表弟悄悄送的。家里没有别人,本家没人理我。     此刻,我身在西安,正准备明天的开庭,这里距渭南咫尺之遥。但心思乱了,富平风乍起,吹皱了我这池春水。渭南是个好地方,可惜关中平原的富庶,早就不在了。渭南盛产丑闻,2003年渭河决堤,市委书记没顾上指挥,遂强令堤上官兵苦等十几个小时,就为他能在镁光灯下亲临现场,好让其指挥“合龙”的倩影永恒。前不久,渭南刚对谢朝平取保候审。对《新京报》富平的这则“游街”新闻,我似曾相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情绪难以自持。去年八月,张保证来京讲述赵满仓张中芳沁阳的游街遭遇,我跟今天就一个德行。     四十年过去了,朝廷换好几轮,臣子更是全都换了,没变的只有农民,啥时候都是农民倒霉。两位底层女子,跟我几乎同龄也曾长在红旗下,但依然在走我那八十六岁老母“游街”的路,正在把同样的屈辱留给儿女。莫非她们只能在屈辱中老去,就永远蝼蚁不如活该被践踏被侮辱吗?她们的女儿,命运会比她们,会比我的母亲好吗?有一点我知道,女人被游街她们知道屈辱,但欺负了她们的青天老爷,是不会知道羞耻的。     我愿意伙同周泽或郭建梅,帮帮这两位女人,想帮自己的母亲做点什么,就为别让我们的子女承受同样的屈辱。还要问问富平这帮无耻官僚,你们这帮是人不是东西的混账东西,真的是你娘养出来的吗?     浦志强 2010年11月8日 西安    ***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法院院长主持,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她们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        富平县万人大会处理两上访女子,大会由县政府决定,法院院长主持;两女子此后陷自卑生活   ■ 核心提示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对于当时有多少人在广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记者没有查到统计数据,有现场目击者认为有近万人。   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被影响的,还有他们的家人。   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本报记者 吴伟 陕西报道   11月7日,陕西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还在商量着,怎么“讨还公道”。段定梅说,尽管事情已过半年多,但她们还是无法“从噩梦中走出”。   事情发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乔转丽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先在办公室等着。   近12时,警方通知,下午要开一个会,要求段定梅、乔转丽也要参加。“我以为是围在一起的学习班,领导批评教育一下我们,就让回家。”段定梅说。   而此刻,在县政府广场,已有一两百人等着看这个会。段定梅的丈夫李志民也站在其中。       【意外】     “不得申辩不许说话”   3月5日下午约1点,县政府广场开始布置会场,设了“主席台”,扯起了横幅:“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李志民碰到了两名村组干部,他问能否设法阻止大会,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县领导安排的。   据李志民讲,他在清早听公安局的朋友说,有两个上访女子被带回县里,他心头“咯噔”一下。赶到县治安大队,他确定有段定梅,但被告知下午在广场上要开个会。   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乔转丽回忆,民警说下车会押着她们的胳膊,“他们说,县领导安排的,他们也没办法”。   车行至县政府广场,透过车窗,段定梅、乔转丽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段定梅说,自己当时特别想跑,或“找个地洞钻进去”。   广场对面的小吃店老板回忆,当时警车从人群中穿过,开进会场。有许多人涌向车前,向车里张望。一名民警拉上了帘子。   段定梅觉得“那几分钟像过了一年,脑子一片空白。”   李志民透过车窗看到了妻子,他说自己甚至一瞬间有了“劫车”的念头。   车门打开,离主席台约100米,段、乔二人被押着走过这段路。   段定梅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这时候,广场上聚满了人。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多是路人。李志民则估计有1万四千人。   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干部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干部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8月7日,段定梅所在的东上官乡牛蹄新组,另一名上访者李长茂称,开会前一周,“段定梅回来要被拘留劳教的传闻,已经传遍了”。    【处理】     万人大会“被露脸”   3月5日下午2时,公开处理大会开始。   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李志民说,大会持续了近40分钟。他没有心思听那些人读什么,而是扯着脖子在会场里数熟人,“天天见的就有30多个,人丢大了。”   官员们宣读完各种材料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   “我脑袋昂得高高的,不过内心还是羞愧难当。当时我感觉我成了个罪犯。”段定梅说。   乔转丽回忆,她当时心里一直念叨:“这以后可咋活啊?”   公开处理大会结束,民警将二人押上车,到看守所门口,放了段定梅。乔转丽则被执行拘留。   李志民骑电动车到段定梅跟前,说了俩字:“走!回!”段定梅贴着丈夫的背,路上两人没说话。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看她哭个不停,接待人员打了电话,后来“新闻”停播。   8月4日,牛蹄新组两名村民说,他们是看电视后,“才知道段定梅受了这么大委屈”。   【官方】     大会乃“集体”决定   在富平法院网上,关于“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目前仍有文章保存。   在一篇名为《富平县法院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做法》的文章中,有如下段落:“针对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召开涉访违法行为处理大会……”   8月5日下午,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说,“公开处理大会”以前没开过,3月开过那一次后也没再开过。   任继文称,公开处理大会是由富平县“社会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体研究后给出的处理方案。   他介绍,“联席会议办公室”由一名常务副县长挂帅,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这个公开处理大会还是由县政府决定的,政法委在其中担任组织协调的功能。”   在解释为何使用“公开处理”方式时,任继文称,中央政法委2009年曾发文要求对重大、恶劣违法上访事件进行处理,“但原文很笼统,没有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据段定梅、乔转丽两人讲,她们是逐级上访,也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高建峰说:“本来还想劳教她们呢。”   【改变】     带着“自卑”的生活   当地一名村组长认为,公开处理大会“把小事搞成了大事”。   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据李志民介绍,公开处理大会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他说,开完大会那几天,段定梅夜里无法入睡,躺着时会突然浑身哆嗦。   三天三夜,段定梅除了发呆就是写材料。   3月9日,因为电视台的事,段定梅清晨6点多就出发去西安。“那时间人少,我选了条人少的路。”   段定梅、乔转丽都说,现在最不想见的是亲人,一看见,眼泪就在眼里打转。   段定梅称,至今她没主动到任何一个亲戚家、同学家、熟人家串门,“我感到自卑”。   村民李长茂说,没出事前,段定梅常去村口打麻将,但出事后,他只在村里见到段定梅一两次。   段定梅说,那件事后自己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必须出门则希望遇到越少的人越好。有次她听见两个女人嘀咕,“好像是给这个女的开的会”,眼泪一下就涌出。   “我根本无法面对孩子。”段定梅被公开处理后,15岁的儿子辍学。李志民要在县里帮他找个工作,他不答应,宁可天天奔波去渭南打工。   事过几个月后,8月初,段定梅跟儿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儿子说,妈妈“上大会”是他辍学的直接理由,不过更早的时候,2008年底,段定梅在街上贩水果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他当时就想不上学去打工,“就不会让妈妈这么难过了”。   47岁的乔转丽称,自己“上大会”后,一家人整天唉声叹气,不大说话。她说,曾经陆续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大会后再没人上门了。在西安上学的小儿子劝她别再上访,说同学们听说处理大会的事后,都在问他,“你妈妈做了什么事情啊?”    【期待】     会否有“公开道歉会”?   段定梅和乔转丽一直希望能“恢复名誉”。   4月,她俩分别向富平县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撤销3月4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5月底6月初,乔转丽、段定梅分别收到决定书,申请被驳回。   段定梅开始时不想打官司。5月20日,她曾赴京,咨询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两家单位均回复,富平县这一处理方式涉嫌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   段定梅也曾在指定接访日找县委书记,但她没见到,“书记对面办公室的女职员对我说,开‘批斗会’是‘教育你们’。”   北京律师周泽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9月14日,段定梅和乔转丽向渭南市公安局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无结果。“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解释。”,段定梅说,“他们一点悔意都没有。”   11月7日,段定梅、乔转丽她们还在商量着怎么讨个说法。   乔转丽盼着,有一天,县里会给她俩专门开一个公开道歉会,也要有上万人参加,得在电视台连着播,“起码得10天”。           云南特产/牛干巴/牛肉干/牛肉丝/傣旺藏迪手撕牦牛肉五香56g 一口价 12.50元       云南特产/竹子的香味方便即食/傣旺竹筒饭445g 一口价 10.50元       云南特产/野生菌/零食/菇/食用菌/傣旺孔雀之乡鸡枞牛肉味65克 一口价 2.80元       云南特产/牛干巴/牛肉干/炭烧牛肉/傣旺牦牛肉干黑干巴48g 一口价 9.20元       云南特产/菌/野生菌/傣旺/零食/菇/食用菌/傣旺鸡枞菌麻辣味90克 一口价 12.20元       云南特产/菌/野生菌/零食/菇/食用菌/傣旺鸡枞菌香辣味50克 一口价 2.70元     云南特产/干巴/零食/牛肉干/牛肉丝/傣旺牛板筋麻辣味16g 一口价 1.20元     云南特产/干巴/零食/牛肉干/牛肉丝/傣旺孔雀之乡鸡枞火腿65克 一口价 2.80元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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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示众的维稳悖论

富平县示众的维稳悖论   新京报 11 月 8 日报道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本来还想劳教她们呢。” 上访是宪法、信访条例等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从报道透露的情况看,段定梅、乔转丽这两位上访农民路径、方式均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没有采取非法段,没有故意越级上访,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倒是有关部门一些做法出格得很,简直视国家法律为无物,让她俩遭遇了足以让中国法律无地自容的经历。先是在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凭什么?),后在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在富平县的“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 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而段定梅、乔转丽被警方押着上台示众的。富平县电视台还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 对于这段不堪遭遇,段定梅曾赴京,咨询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两家单位均回复,富平县这一处理方式涉嫌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北京律师周泽 ( 微博 ) 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看到这里,真想打个地洞让中国法律钻进去。这个富平县,整个是一个法盲之县啊! 但是,有关部门不是从这个角度年看待公民上访的。他们关注不是公民上访的合理合法性,而是上访这个行为的本身。 全国都知道,上访是宪法、信访条例等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但是现实情况是,全国都在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不让公民实现上访的基本权利。陪访、截访、抓访都是表象,背后还有制度性因素在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大家都知道的维稳责任书,中央与地方有没有签订维稳责任书不清楚,但在各省市范围内一级与一级签订维稳责任书的事是肯定有的,省与市,市与区,区与街道,街道与居委会,政府与企业,企业内部也是一级一级签下去的。说得简单直接一点,这个责任维稳责任书核心问题是,有问题就地解决,不让一个上访者走出自己管辖区域上访。 在这情况下,一个是公民行使法律赋予的上访权利,一个是地方履行的维稳职责,其对立和冲突的存在就有现实的必然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公民上访的权利难以实现,地方维稳又常常以违法为代价,而以维稳名义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各级政府默许,并且作为一种经验加以推广。 实际上,富平县两位上访农民被示众的同时,也示众了维稳悖论。维稳者在动用权力、法律阻止、打击公民上访行为的同时,本身成了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这种带有政府色彩的行为,对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毁灭性意义,远远胜过任何外部势力所能带来的威胁。 公民想上访,代表着对国家和政府的信任尚在。如果有关部门在公民上访问题是如此叶公好龙,还不如干脆废除了“上访”条款,让公民彻底死了这条心,也好减轻各级政府维稳压力。今后,谁再想上访,来一个抓一个,谁也无话可说。     2010 年 11 月 8 日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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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陕西两访民被开大会“示众”处理

    http://news.bjnews.com.cn/2010/1108/97250.shtml     已有 70 人阅读 2010-11-08 01:46   新京报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法院院长主持,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她们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      富平县万人大会处理两上访女子,大会由县政府决定,法院院长主持;两女子此后陷自卑生活    ■ 核心提示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   对于当时有多少人在广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记者没有查到统计数据,有现场目击者认为有近万人。   两名农民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她们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被影响的,还有他们的家人。   富平县官方称,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县里“集体研究的结果”。   □本报记者 吴伟 陕西报道   11月7日,陕西富平县农民段定梅、乔转丽还在商量着,怎么“讨还公道”。段定梅说,尽管事情已过半年多,但她们还是无法“从噩梦中走出”。   事情发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乔转丽都被“接访车”带到了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42岁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补偿纠纷,曾将村组起诉至法院。她认为官司过程有问题,于是自己写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访。   47岁的乔转丽,则是与富平县法院存在建筑采光权等纠纷,2008年时两次到北京上访。今年2月,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递交了上访材料后,两人于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员连夜将她们用专车遣返回乡。   3月5日上午,在富平县公安局做完询问笔录,段定梅被“警告”,乔转丽则因重访被处行政拘留十日。   随后,她们被告知暂时不能回家,先在办公室等着。   近12时,警方通知,下午要开一个会,要求段定梅、乔转丽也要参加。“我以为是围在一起的学习班,领导批评教育一下我们,就让回家。”段定梅说。   而此刻,在县政府广场,已有一两百人等着看这个会。段定梅的丈夫李志民也站在其中。     【意外】   “不得申辩不许说话”   3月5日下午约1点,县政府广场开始布置会场,设了“主席台”,扯起了横幅:“富平县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   李志民碰到了两名村组干部,他问能否设法阻止大会,得到的回答是,这是县领导安排的。   据李志民讲,他在清早听公安局的朋友说,有两个上访女子被带回县里,他心头“咯噔”一下。赶到县治安大队,他确定有段定梅,但被告知下午在广场上要开个会。   近下午2时,段定梅、乔转丽被带上警车。民警提醒她俩“不得申辩、不准说话,否则会很难堪”。   乔转丽回忆,民警说下车会押着她们的胳膊,“他们说,县领导安排的,他们也没办法”。   车行至县政府广场,透过车窗,段定梅、乔转丽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段定梅说,自己当时特别想跑,或“找个地洞钻进去”。   广场对面的小吃店老板回忆,当时警车从人群中穿过,开进会场。有许多人涌向车前,向车里张望。一名民警拉上了帘子。   段定梅觉得“那几分钟像过了一年,脑子一片空白。”   李志民透过车窗看到了妻子,他说自己甚至一瞬间有了“劫车”的念头。   车门打开,离主席台约100米,段、乔二人被押着走过这段路。   段定梅觉得当时“万箭穿心”,“眼前都是黑的”。   这时候,广场上聚满了人。广场附近理发店老板估计,当时围观者有近万人,多是路人。李志民则估计有1万四千人。   8月7日,一名富平县的村干部透露,3月5日当天县里通知了各乡镇、各村组的干部去开会。他说“明知县政府在瞎搞,但我们不敢说”。   8月7日,段定梅所在的东上官乡牛蹄新组,另一名上访者李长茂称,开会前一周,“段定梅回来要被拘留劳教的传闻,已经传遍了”。   【处理】   万人大会“被露脸”   3月5日下午2时,公开处理大会开始。   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李志民说,大会持续了近40分钟。他没有心思听那些人读什么,而是扯着脖子在会场里数熟人,“天天见的就有30多个,人丢大了。”   官员们宣读完各种材料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   “我脑袋昂得高高的,不过内心还是羞愧难当。当时我感觉我成了个罪犯。”段定梅说。   乔转丽回忆,她当时心里一直念叨:“这以后可咋活啊?”   公开处理大会结束,民警将二人押上车,到看守所门口,放了段定梅。乔转丽则被执行拘留。   李志民骑电动车到段定梅跟前,说了俩字:“走!回!”段定梅贴着丈夫的背,路上两人没说话。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看她哭个不停,接待人员打了电话,后来“新闻”停播。   8月4日,牛蹄新组两名村民说,他们是看电视后,“才知道段定梅受了这么大委屈”。 【官方】   大会乃“集体”决定   在富平法院网上,关于“涉访违法行为公开处理大会”目前仍有文章保存。   在一篇名为《富平县法院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具体做法》的文章中,有如下段落:“针对个别上访户的违法上访和无理缠访,县法院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取得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适时召开涉访违法行为处理大会……”   8月5日下午,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说,“公开处理大会”以前没开过,3月开过那一次后也没再开过。   任继文称,公开处理大会是由富平县“社会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集体研究后给出的处理方案。   他介绍,“联席会议办公室”由一名常务副县长挂帅,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办公室设在县政法委。“这个公开处理大会还是由县政府决定的,政法委在其中担任组织协调的功能。”   在解释为何使用“公开处理”方式时,任继文称,中央政法委2009年曾发文要求对重大、恶劣违法上访事件进行处理,“但原文很笼统,没有给出具体处理办法”。   据段定梅、乔转丽两人讲,她们是逐级上访,也无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富平县法院信访办主任刘银学、纪检组组长高建峰称,富平是“上访重灾区”。在基层信访工作中,最困难的部分就是对上访行为进行法律界定,所以难免会使用一些“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   高建峰说:“本来还想劳教她们呢。” 【改变】   带着“自卑”的生活   当地一名村组长认为,公开处理大会“把小事搞成了大事”。   目击大会的理发店老板评价:“现在又不是‘文革’,哪怕上访户违法了,这也严重侵害了人家名誉。”   据李志民介绍,公开处理大会改变了他们一家的生活。他说,开完大会那几天,段定梅夜里无法入睡,躺着时会突然浑身哆嗦。   三天三夜,段定梅除了发呆就是写材料。   3月9日,因为电视台的事,段定梅清晨6点多就出发去西安。“那时间人少,我选了条人少的路。”   段定梅、乔转丽都说,现在最不想见的是亲人,一看见,眼泪就在眼里打转。   段定梅称,至今她没主动到任何一个亲戚家、同学家、熟人家串门,“我感到自卑”。   村民李长茂说,没出事前,段定梅常去村口打麻将,但出事后,他只在村里见到段定梅一两次。   段定梅说,那件事后自己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必须出门则希望遇到越少的人越好。有次她听见两个女人嘀咕,“好像是给这个女的开的会”,眼泪一下就涌出。   “我根本无法面对孩子。”段定梅被公开处理后,15岁的儿子辍学。李志民要在县里帮他找个工作,他不答应,宁可天天奔波去渭南打工。   事过几个月后,8月初,段定梅跟儿子进行了一番长谈。儿子说,妈妈“上大会”是他辍学的直接理由,不过更早的时候,2008年底,段定梅在街上贩水果被城管逮住把水果踩得稀烂,他当时就想不上学去打工,“就不会让妈妈这么难过了”。   47岁的乔转丽称,自己“上大会”后,一家人整天唉声叹气,不大说话。她说,曾经陆续有人给大儿子介绍对象,大会后再没人上门了。在西安上学的小儿子劝她别再上访,说同学们听说处理大会的事后,都在问他,“你妈妈做了什么事情啊?”   【期待】   会否有“公开道歉会”?   段定梅和乔转丽一直希望能“恢复名誉”。   4月,她俩分别向富平县公安局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撤销3月4日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5月底6月初,乔转丽、段定梅分别收到决定书,申请被驳回。   段定梅开始时不想打官司。5月20日,她曾赴京,咨询全国妇联法律帮助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两家单位均回复,富平县这一处理方式涉嫌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   段定梅也曾在指定接访日找县委书记,但她没见到,“书记对面办公室的女职员对我说,开‘批斗会’是‘教育你们’。”   北京律师周泽听了段定梅、乔转丽的经历后提出,无论她们是否违法上访,富平县“公开处理大会”都已涉嫌损害公民人格尊严,当事人可起诉县政府侵犯名誉权。   9月14日,段定梅和乔转丽向渭南市公安局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至今无结果。“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解释。”,段定梅说,“他们一点悔意都没有。”   11月7日,段定梅、乔转丽她们还在商量着怎么讨个说法。   乔转丽盼着,有一天,县里会给她俩专门开一个公开道歉会,也要有上万人参加,得在电视台连着播,“起码得10天”。         陕西两访民被开大会“示众”处理(3) 已有 30 人阅读 2010-11-08 01:46   新京报   两名陕西渭南市富平县农民进京上访后,被县政府组织安排了一次公开处理大会,法院院长主持,由警察押着胳膊,在广场上接受“公开处理”。有近万人参观两名农民“被处理”。她们的生活从此被改变,变得自闭、自卑,唯一希望的事是“恢复名誉”。    【处理】   万人大会“被露脸”   3月5日下午2时,公开处理大会开始。   主席台上坐了副县长以及县政法委、县法院领导。台下是富平各单位、乡镇村组的干部们,外圈则都是围观群众。   段定梅、乔转丽被警察押着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群众。   据李志民回忆,当天的大会,由县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由政法委书记宣读两人“违法上访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长宣读行政警告决定。   李志民说,大会持续了近40分钟。他没有心思听那些人读什么,而是扯着脖子在会场里数熟人,“天天见的就有30多个,人丢大了。”   官员们宣读完各种材料后,摄像机、照相机围住段定梅、乔转丽一顿猛拍。   “我脑袋昂得高高的,不过内心还是羞愧难当。当时我感觉我成了个罪犯。”段定梅说。   乔转丽回忆,她当时心里一直念叨:“这以后可咋活啊?”   公开处理大会结束,民警将二人押上车,到看守所门口,放了段定梅。乔转丽则被执行拘留。   李志民骑电动车到段定梅跟前,说了俩字:“走!回!”段定梅贴着丈夫的背,路上两人没说话。   从3月5日起,富平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处理大会的新闻。3月8日,段定梅在朋友提醒下看了电视,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访办,要求停播。   看她哭个不停,接待人员打了电话,后来“新闻”停播。   8月4日,牛蹄新组两名村民说,他们是看电视后,“才知道段定梅受了这么大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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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湖南律协追查杨金柱三年前的“不适当宣传”

原文地址: 湖南律协追查杨金柱三年前的“不适当宣传” 作者: 敢为苍生说人话 湖南律协追查杨金柱三年前的“不适当宣传” (2010-11-06 07:23:32) 转载 标签: 杂谈 杨金柱 陈光武 陈有西 周泽 伍雷 司法监督 律师制度 民主法治 政治改 分类: 休闲山庄     湖南律协追查杨金柱三年前的“不适当宣传”         杨金柱2008年4月13日至2008年12月31日为唐门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共写博客文章160多篇。当年与省纪委大战八个月的风车,省纪委报中纪委,中纪委报中政委。中政委周书记亲笔批示查处杨金柱。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没有通过对杨金柱的惩戒决定。时隔三年,湖南省律师协会奉命又对杨金柱重算旧账,有关权贵难道不是对杨金柱进行政治报复吗?!       现重发当年的两篇博文,并将湖南省律师协会此次查处的14篇博文链接附后,供网友们欣赏,看看杨金柱何处存在“不适当宣传”。             —————————       解决“唐门冤案”的唯一途径:尊重事实、回归法律 (2008-11-12 05:10:23)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b1hk.html     “唐门冤案”存在五大违法行为、九大谎言、十二大疑点。由于江华县人民政府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欺骗社会公众,使“唐门冤案”变成了典型的周老虎!     “唐门冤案”为生死命案,事关人们最基本的生命权!该案手段之卑鄙、性质之恶劣、影响之深远、打假之难度,均远远超过周老虎!       2008年4月17日,新京报发表文章《湖南江华国土局干部死亡家属公布尸体伤痕照片》,湖南省纪委信访办副主任曾海平“昨日表示,唐家家属的许多言论都是流言,而网络上公布的照片有可能不是唐家波本人的照片。曾海平给出的原因是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也拍摄过尸体的清晰照片,并且与唐家人所持照片不一致”。曾海平还说:“对于唐家波一事,湖南省纪委着手下个星期就向中纪委汇报具体情况,真相也会逐渐公布。”       2008年4月18日,湖南省纪委在红网发表文章《湖南省纪委就江华县国土局原党组书记唐家波事件答问》。该答问认定“唐家波涉嫌收受贿赂2万元”,“ 2007年4月22日清晨6时左右,唐家波称病连续几次上卫生间,最后在卫生间自缢身亡”。       由于湖南省纪委越过永州市纪委并且超越其职权范围直接认定唐家波“自缢身亡”,使得“唐门冤案”演变成一场真正的法律与权力的较量!     湖南省纪委在红网发表文章以后,中央电视台官方网站、中国新闻网等权威媒体在一日之间全部撤下了对“唐门冤案”的报道。感谢中国媒体的脊梁—-新浪给“唐门冤案”留下了唯一的阵地。法律与网络的结合,所产生的力量超出了权力控制的范围。         地球人都知道湖南省纪委的权力有多大!杨金柱律师面对一个完整的权力体系,凭着心中的良知、凭着一个老律师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抬棺上阵、以死明志,决心不惜一切代价去探寻“唐门冤案”真相!       “唐门冤案”曙光已现!蒋运超、蒋辛翠于2008年10月下旬进京申冤。中纪委已对“唐门冤案”作出明文批复:要求湖南省纪委落实蒋运超、蒋辛翠提出的五点要求。两办接访室、全国人大信访办、公安部信访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办也对蒋运超、蒋辛翠作了明确的口头答复。“唐门冤案”已引起湖南省委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我为“唐门冤案”提供义务法律援助到今天刚好七个月。今天下午,我将在省司法厅六楼党组会议室和湖南省纪委的领导进行沟通。我希望这是一次真正的平等意义上的法律与权力的沟通!       “唐门冤案”事态发展到今天,权力已经丧失了作用。我在今天下午将提出解决“唐门冤案”的八字方针:尊重事实、回归法律!       ——————————————-         对“唐门案”法律援助事宜的说明 (2008-12-31 23:21:50)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e00bcd90100bixw.html   杨金柱律师自2008年4月15日为“唐门案”提供法律援助以来,已竭尽所能,由于有关权力部门对唐家的正当合理要求置之不理,未能进入法定审理程序。在此种状况下,作为一个律师已无用武之地。鉴于有关权力部门自2008年11月20日以来不履行诺言、鉴于唐家将继续进行维权行动,杨金柱律师特作以下说明:   一、杨金柱律师和唐家经协商后一致决定:终止2008年4月13日签订的《义务法律援助协议》,唐家自2009年1月1日以后所采取的一切行动均与杨金柱律师无关;   二、如唐家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唐门冤案进入法定的审理程序,杨金柱律师将和唐家重新签订《义务法律援助协议》,继续为唐家提供法律援助。   特此说明。         ==============================================================       ( 恭请网友们点击标题就可看到原文)       1、 唐门冤案如在2008年9月30日之前未能查出真相,杨金柱律师将于国庆节那天以“粉身碎骨”的方式报答亿万网民! ( 2008-04-18 12:45:37)     2、 杨金柱律师向亿万网民发出纪委马甲通缉令 ( 2008-04-19 22:01:09)     3、 湖南省纪委和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违反法定程序 (2008-04-20 04:00:46)     4、 杨金柱律师就湖南省纪委无视法律拒绝交出唐家波命案 证据复印件,向全国亿万网民求援 ! ( 2008-04-21 19:07:32)       5、 湖南省纪委的非正义程序调查必然产生唐家波的冤案悲剧!( 2008-04-25 04:17:39)       6、 杨金柱律师关于唐家波于江华县纪委谈话期间 在宾馆卫生间“T恤衫绕颈挂于水龙头处” “自缢身亡”后被强行火化尸体案的真相调查报告 (2008-05-31 19:55:46)       7、 唐家波疑为“他杀”的调查事项和线索 (2008-10-08 10:44:31)       8、 真牛!唐家波创造了有史以来技术含量最高、动作难度最大的自杀方式 ! (2008-10-09 02:16:51)                   9、 期盼“唐门案”石破天惊、剥去画皮的那一天早日来临! ( 2008-10-13 22:39:40)       10、 “唐门冤案”中存在的12大疑点 2008-10-11 08:24       11、 “唐门冤案”中存在的五大明显违法行为 2008-10-17       12、 “唐门冤案”的九大谎言 2008-11-02 02:23       13、 杨金柱律师为“唐门案”的事态发展向有关领导发出紧急呼吁! (2008-11-03 15:29:13)         14、 杨金柱律师对唐家波死于“谋杀”的逻辑推理 (2008-11-14 06:23:55)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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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金柱律师被调查,周泽律师将代理听证

    杨金柱律师被调查,周泽律师将代理听证   从杨金柱律师的博客获悉,湖南省律协 11 月 5 日在对杨的调查中,列举了其 2008 年 4 月 18 日至 2008 年 11 月 19 日为唐门案所写的 17 篇文章,以及 2010 年 4 月 18 日至 2010 年 10 月 27 日所写的、涉及李庄案件、重庆五毛十八评、樊奇杭案、陈玲案、说真话系列杂谈等内容的 47 篇博客文章,作为其“不适当宣传”的“事实根据”;列举了在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妻子陈玲因网上跟帖揭露公安厅领导腐败问题结果被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追诉的案件中,通程律师事务所收取“犯罪嫌疑人”陈玲家人 20 万律师费,作为其“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事实根据”。在杨金柱律师提出听证要求后,湖南省律师协会决定在下周五( 11 月 12 日)举行听证会。 昨晚与一位关心“杨金柱事件”的朋友在一起,谈到希望以杨金柱律师代理人身份去参加这次听证会,表达一下作为一个律师对这起事件的看法和立场。 真是心有灵犀,今天下午,我正准备跟杨金柱律师打电话,表达代理其参加听证的意愿,他却打来了电话,希望我能够代理其参加这次听证会。我当即应允。 我在之前发表的文章中已经表明,如何处理“杨金柱事件”,事关法律人的体面,事关中国法治的体面。代理杨金柱律师,我义不容辞!                 2010.11.6   附:       周 泽:杨金柱事件,请给“法制湖南”留点体面                       “杨金柱事件”是当下律师界的热点。最近,在与律师界同仁接触时,大家都会聊起杨金柱律师的事;不时还有律师朋友来电,探讨“杨金柱事件”。大家都在关心杨金柱律师的命运。 因为发表文章质疑重庆打黑中的“黑打”问题,批评最高法院对樊奇航案的死刑复核中“草菅人命”,发表公开信要求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辞职,呼吁政改,批评司法部在律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批评湖南公安部门办理该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妻子陈玲“虚报注册资本案”的违法问题,等等作为,杨金柱遭遇了一系列的打压。——他先是被司法厅领导找去谈话,要求删除网文;因为拒绝删文,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导被司法厅领导谈话,随后其被律师事务所除名,禁止以事务所名义受理新的业务(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受理却不出裁定);之后,其继续批评湖南省公安厅违法办案的问题,矛头直指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长李江,律师事务所对其追加处分:禁止其 再承办原来受理的业务(包括已成为湖南省公安厅“心头之痛”的厅官夫人陈玲“虚报注册资本案”) 。其担任的湖南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也被“改选”掉。 10 月 27 日,湖南省律师协会又向杨金柱律师下达立案通知书,称杨金柱律师“涉嫌不适当宣传及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杨金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表达,公开的表达。他所表达的一切,也是我接触到的很多律师想表达的,甚至也是我接触的一些教授、法官想表达的。很多人想表达而没有表达,不敢表达的,杨金柱律师表达出来了。因此,很多法律人对杨金柱律师表示赞赏,甚至有人将杨金柱律师的一系列行为,誉为“护法运动”。我也是对杨金柱律师的行为持赞赏态度的,虽然我对他表达的观点并不完全赞同。 作为共和国的公民,每个人都有责任关心这个国家,都有责任关心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因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事关人民利益。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不仅仅是权利,更是责任! 杨金柱律师的表达行为,不只是其行使言论自由的行为,还是其履行公民责任的行为。大家赞赏杨金柱律师,不是因为他行使了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是他履行了一个公民对国家的责任。如果杨金柱律师为他今天所做的一切付出什么代价,那将是他为国家的法治进步所作的贡献。 一个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控告,履行对国家的责任,却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是让人不可思议的。但在我国,这样残酷的现实,却屡屡呈现在我们面前:批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记者、作家、网民被跨省抓捕、网上通缉,网上跟帖揭露湖南省公安厅领导腐败的副厅长夫人,也被以“依法”追诉……今天,又轮到了律师杨金柱! 为什么总有人要制造这样的事件?他们想向民众证明什么呢?难道是想证明:国家与人民无关,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与人民无关,用不着民众批评?!还是想证明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教授关于“中国的法治处在一个大倒退的时期”的判断的正确性?抑或是想证明宪法和法律是一纸具文?! 法律人出身的周强到湖南任职后,湖南一直在树“法制湖南”的形象。现在出了个“杨金柱事件”,无论有关部门想把杨金柱怎么样,总应该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问题吧。 很遗憾,杨金柱相信法律,想为“法制湖南”添彩,想为他寄予厚望的周强书记建设“法制湖南”的理想增光,有关部门却不给“法制湖南”留体面,不给周强书记留体面。有关法院甚至连杨金柱律师为被律师事务所除名而提起的小小民事诉讼,也不予受理,还连裁定都不出。 明天,湖南省律师协会对杨金柱律师的调查或许要出处理结果。关心杨金柱律师的人们,可能没人会相信,湖南省律师协会对杨金柱律师的调查处理会有什么好结果。但作为关心杨金柱律师的人,关心法治的人,我还是希望,湖南省律师协会即使不想给周强书记的“法制湖南”理想留体面,也给自己留点体面,毕竟你们叫“律师协会”,虽然本质上是官僚机构,但成员主要还是律师,算是法律人的组织。法律人的理性、良知,是不可丢掉的! 或许,对怎样处理杨金柱律师,湖南省律师协会早就作出决定了。但即使这样,我建议湖南律师协会还是再找找其他理由。湖南律协立案通知书上所列的“不适当宣传及违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这个理由,用来处理杨金柱律师,实在是不适当!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律师的不适当宣传行为,是针对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通常是指律师为了获取业务而向当事人及潜在的当事人作不适当宣传。我从网络上搜索了有关杨金柱律师的所有报道及其个人发表的文章,实在看不出其作了什么“不适当宣传”,也没发现其有什么 “不适当宣传”行为而误导当事人致发生纷争的案例。相反,在 10 月 9 日与湖南省律师协会周爱梧秘书长的交流中,我了解到,杨金柱律师执业 20 多年来从未被当事人投诉过。 至于以“违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为由处罚杨金柱律师,首先在主体上就有问题,收费可是律师事务所的事呢!不过,在我看来,无论是律师事务所的事,还是杨金柱律师的事,都不是什么事。 律师服务收费的问题,比不得律师协会向律师收取会费。这可是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问题,当遵循私权自治,契约自由的原则。而对私权自治、契约自由的限制,涉及民事基本制度,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只能由法律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合同完全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当事人又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也没有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合同当然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即使湖南省有关部门对律师服务收费有明确的规定,也不能否定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之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的行为人进行处罚,特别是在没有利益相关人投诉的情况下,是滑稽而可笑的。 如果说律师事务所(就算是杨金柱律师)“违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应该受到处罚,根据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违法行为中获得利益的法理,湖南省律师协会是让将“多收”的律师费退还当事人,还是怎么处理呢?杨金柱律师在陈玲“虚报注册资本案”中收取陈玲家人 20 万元律师费,可是当事人主动提出来的呢。就在湖南省律师协会决定以“违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对其立案的情况下,也没有说要向杨金柱索回多收的律师费。我想,律师协会的人应该知道,人家这在民事法律上叫诚实信用。 也许,除了湖南省律师协会以“涉嫌违背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为由进行的立案调查,杨金柱律师接下来还会遇到其他的以法律的名义进行的处理。湖南有关部门会对杨金柱律师作出什么样的处理,是否给法律留点体面,关心杨金柱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                           2010.11.4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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