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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欢迎讨论

公有制还是私有制?欢迎讨论 或问:儒家主张公有制还是私有制?   东海谨答:我主张以私有制为基础(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作为补充)。这方面我与熊师十力意见相反。熊师是主张公有制的,认为私有制是造成社会上种种不平的重要原因,说孔子亦主张废除私有制。我不赞同这种观点。   我认为,实行公有制有一个历史性条件,即科技高度发展,物质极大繁荣,一切按需分配,劳动成了人们的第一需要。或者,儒家教化大行,社会成员普遍良知大开品德高尚,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两个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之一,是可以进入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   康有为的大同社会就是一个那样的社会。“今欲致大同,必去人之私产而后可;凡农工商之业,必归之公”。“大同之世,天下为公,无有阶级,一切平等”。劳动是大同社会人们的第一需要,是最受人尊敬的职业,“不出力之人,公所恶”。   在此之前,即在太平世之前,公有制弊病多多。不是自己的孩子不知道心痛,公有(包括集体、全民、国家等等)经济往往搞不好;在官本位、权力本位的特权社会,公有经济更容易成为腐败源头,甚至异化为实质上的私有。   不论专制还是民主社会,以私有制为基础都是弊少利多,例如,有利于培养人们劳动创造的热情,促进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各方面的正常发展,有利于强化人们对各种资源物质的爱护意识和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责任……。 东海儒者余樟法 2010-10-10 首发儒学联合论坛学术厅 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 MSN空间完美搬家到新浪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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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神童”宁铂出家为僧是悲剧吗?(有图)

视点聚焦:他叫宁铂,是中国大学少年班的“第一人”,非常聪明伶俐,又很听话。中国人心中一个完美儿童的种种要素,他都有了。1978年3月来到中国科技大学,开始在第一期少年班学习。也成了记者们追逐的对象。他们让这孩子出名,让这孩子成为“神童”,让这孩子放射出一种既神秘又炽烈的光彩,让这孩子成为全国儿童学习的榜样,也成为父母们教育子女的新模式。但是在校期间,宁铂很少做物理学科的研究,却把大量时间用于围棋、哲学和宗教。1988年结婚之后,他练习气功,与常见的生活习惯渐行渐远。 13岁的宁铂 2003年,当年家喻户晓的“少年班第一神童”宁铂出家为僧了。 焦点问题1: 出家是一种悲剧吗? 观点纷呈: 神童出家本非悲剧,而是一个社会现象而已。是悲是喜?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本站特约评论员李向平教授) 宁铂出家为僧,是否悲剧,实在不好说。一是,这事还在过程中,还不好做结论。二是,出家为僧的选择,是宁铂的选择,冷暖自知,他人只凭出家这一现象,且不甚了解实情的话,也难以做出恰当的评价。再者,人生的选择或者人生的完善本即是多途的。有人演了一回茄子,就只钟情于紫色的角色,有人则想尝试别色的角色。而人类精神方面的需求,则更要丰富得多。人们精神生活选择的多样化,也说明社会的宽松度及自由度,和精神水平及文明水平的良好状况。 也有很多本因逃避而入空门的人,在修行中提升了精神水平,后来又成了积极人生态度者,甚至成为对社会有大贡献的人。所以,宁铂作为一位不寻常的人,他的出家引起人们的各种议论,在所难免,而且也值得讨论。但应以不打搅其修行和家人的正常生活为界限。而宁铂作为一位高智商的科学家,出家当是理性的抉择,所以,也相信其有一定的精神水平或者足够的精神准备,不至于因为各种议论而受影响,或者说应对现实影响也是修行。所以,“宁铂出家为僧是悲剧”的判断,只能是一些人在某种角度的简单判断。还是让我们以更宽阔的胸怀拥抱丰富多样的人生和社会吧。(本站特约评论员周齐教授)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的才子宁珀到五台山出家了。出家当和尚本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古往今来不数枚举,可是社会上仍出现了许多的议论,不少人替宁珀表示惋惜,觉得他的出家完全是逃避现实的困苦。这让我想起九十年前李叔同出家的事来。 一九一八年夏,深受杭州一师学生们敬重和喜爱的现代中国艺术开拓者李叔同出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他的同事夏丏尊,当得知出家后的弘一自述出家是得益于夏先生的助缘时,“不禁面红耳赤,惭悚无以自容”,感觉“出家是不幸的事情,至少是受苦的事情”。若干年后,这位现代科学文化教育的提倡者和实践者,不仅没有感觉到当初李叔同出家的不幸,更随了弘一法师的缘,成了弘一的“虔诚地尽护法之劳”者。 李叔同的学生丰子恺,是李叔同出家成为弘一法师的亲历者。当时的丰子恺年方二十一岁,虽然还不完全理解老师李叔同为什么要出家,但他已经明白李叔同出家并非平常之举。十年后,他很虔敬地拜弘一为师,正式成为佛门的皈依弟子,得法名婴行。丰子恺虽然不是出家当和尚,但是,他从此成了一名大力弘扬佛法的著名佛教居士。更重要的是,他在以艺术弘扬佛法的过程中,不仅促进了佛法艺术化的传播,而且极大地提升了他自己的艺术境界,使《护生画集》成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化艺术的杰作。 正是因为李叔同的出家,影响了许许多多的社会各阶层的人、特别是知识分子和政治人物,改变对佛法的偏见和成见,护持佛法,甚至参与佛法的弘扬和佛教文化的创造。 有云:“出家是大丈夫之事”。在古代,出家当和尚虽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佛教历来有重出家的传统,并以出家的和尚为住持佛法的僧宝。僧宝是佛教的三宝之一,是佛法常驻的象征和引领者。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出家人,除了有正式的剃度、受戒之仪式外,更要有相当的佛法义理和修行的基础。古代的中国文化,是以儒、释、道三教为主要代表的。佛教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代表,主要不在于它有多少信徒和多少寺院,而在于它拥有博大精深和辉煌灿烂的文化。中国佛教文化的博大精深和辉煌灿烂,离不开佛门中的大批文化精英的劳动创造。翻开历代的高僧传和居士传,我们都会感觉到,中国佛教文化是中国古代的先进文化之代表,而中国古代的佛门高僧大德,则是中国古代社会先进知识分子的代表。古代的中国文化正是这许许多多的佛门先进知识分子努力创造的智慧的结晶。 可是,宋代以后,中国佛教逐渐式微而走向衰落。特别是清代雍正皇帝废除度牒和戒牒制度以后,什么人都可以出家为僧,以至于有的佛教道场成了藏污纳垢之地。宋以后佛教文化的衰落,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出家寺僧素质的大幅下降,而宋以后的明末清初和近代的佛教文化之复兴,都得益于明末清初和近代一些社会知识分子如明末四高僧、清初遗民僧澹归、法幢和近代寄禅、太虚、印光、弘一等进入佛门、出家为僧,并努力振兴佛教文化。 这也就是说,现代佛教文化的振兴,需要现代社会中与佛法有缘的知识分子的积极参与。出家为僧本就是人生的一种选择,毋需大惊小怪,只是宋元以后佛教的衰落及近代以来的科学主义思潮和二十世纪以来的世俗化浪潮,使人们对出家有异样的感觉,甚至瞧不起出家。重要的是,出家不是消极地逃避世俗,也不仅仅是个人的解脱,而是要有大悲心、大勇气、大智慧,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恒顺众生、救济苦难、发展文化、普渡众生。如果只是逃避世俗,追求个人解脱,就远离了释迦创教的本怀。 末法时代的佛法弘传,需要越来越多的文化人的参与。正在崛起的中国需要佛教文化的复兴。和平安宁的世界需要佛教智慧的滋养。(本站特约评论员何建明教授) 皈依佛门真乃大智慧之举。现今污浊世界上,多少靠耍小聪明博取名利者沾沾自喜,自以为是成功人士,可笑也。每个人只不过是特定时空阶段基本粒子的临时短暂组合而已,万物皆空,可能有人认为自己将名垂千古,万世流芳,可是地球也是有存在的时空啊,所以最终一切都不复存在。唯我佛慈悲,救人于苦海也。 (IP:122.48.91) 出家为僧又有何过错?难道佛有过错?自由之人,可以自由选择前行的道路,勇敢者敢于无视世俗的种种而径自做自己的自己…… 巨大的名必定造成巨大的苦,愿他成为像鸠摩罗什一样的高僧,人家也是神童~~~(IP:210.77.5.) 其实我想要真能出得了爱因斯坦,毁掉几个是没有大关系的。再说未必全毁,这里不开花,到了那边去结果,一个样。佛学为什么不需要天才呢?还是我们根深蒂固的认为,天才就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样? (IP:59.58.57.) 非常之人,有非常之才;非常之才,会有非常之举。原本非才非僧,何不听其自然,自生自灭?佛在心间一念之(IP:124.78.199.) 难道在记者者的眼中,出家就是所谓的“受到打击”、就是所谓的“看破红尘”,就是所谓的“消极避世”?中国历朝历代的佛教大德、道教高道对于中国文化、科技的进步发展拥有不可置疑的贡献!( IP:58.245.47) 既然万物皆空,那佛在哪?他的慈悲在哪?( IP:124.193.12.) 这种人不值得可惜。愿意干什么干什么去得了,不关心  (IP:222.131.56.) 焦点问题2: 宁铂选择出家是否辜负了社会、父母、老师对他的期望? 观点纷呈: 宁铂出家跟家里人按说是应该有沟通才对。成年人的人生选择主要应自己负责。况且出家也不是不要父母。至于宁铂是否是因逃避现实而遁入佛门,情况不了解。虽然佛教不是个提倡消极逃避的宗教,但事实上历来因所谓想开了而逃禅或遁入空门者的确不少,不过,这也是佛教消解社会张力的一种作用。(本站特约评论员周齐教授) 支持,中国现在最大的危机就是没有宗教信仰 ( IP:124.193.12.) 说狠一点,他这是逃避现实,并不值得有什么喝彩的,浪费父母的感情,只是任凭自己去做,不顾别人的感受,心理有极大的心理障碍.(IP:116.17.252.) 佛门殊胜,不是你想入就能入的!古今中外第一流的人都在修行,只是所在的领域不同!出家就意味着教育失败!这是什么逻辑? 我每读一遍佛经,便增长一分对佛陀的热爱!我也想出家,只是机缘未到而已! (IP:219.245.9) 追求佛学没什么错,只是没有按照他自己的喜爱去做研究,对他很不公平!如果他可以在佛教中取得成就也是很好的呀,难道神童就必须做教授做物理研究吗?? (IP:202.108.86) 一颗天上的星宿掉落人间,随着佛家的修化,去掉风尘味道,归于本真,真是无上清凉。佛学可以通达宇宙实相,是最高深的学问,。唯有慧根深厚的人才会选择学佛( IP:61.178.231) 赞叹,有大智慧。这是大智慧呀,出家有什么不好.学佛是人生最大的享受.(广东手机用户) 佛门有很多很厉害的人,懂的很多,真正的大智慧,神童是报道出来的公众人物而已,为什么不能研究佛学?很多佛门高僧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不比神童差的 ( IP:202.204.106) 赞成!宁铂何以不能成为第二位李叔同?或者成为一名高僧呢? ( IP:123.191.84) 真神人也,今日出家,明智之举。 这个社会需要宗教。( IP:60.213.141.) 一声叹息!( IP:124.229.25) 人的选择无所谓额对错,尊重他( IP:218.64.107) 他还是走错路了 ( IP:220.173.55.) 编者的话: 佛教与科学,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一个在别人眼里本应该成为科学家的人,折身走向了跟随佛陀之路。朋友,您认为这是悲剧吗? 普降甘露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d266e80100l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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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林耀华先生的《金翼》

作者: 白渊  |  评论(0)  | 标签: 金翼 近来读了一本林耀华先生写的《金翼》,对这本社会学的著作感受颇多。 这本书读起来很流畅,一天的时间就可以读完。里面没有复杂的理论构建,全然都是的纪实的故事描写。故事记述的是中国上个世纪初福建省湖口镇附近一个叫黄村的地方的两个家族的兴衰史。故事的主人公叫黄东林,他并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在年轻的时候通过个人的努力和机智与自己的姐夫张芬洲在湖口镇开办店铺,从农民转变为商人。他家(黄家)和张家就是我所说的两个家族。 在黄东林的一生当中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风风雨雨,如果将他们家的故事拍成电视剧,其戏剧性绝对不会亚于《闯关东》、《大染坊》或者《大宅门》这些电视剧。 其实本文的主线是黄东林一家,而张芬洲一家似乎更多是出于对比的需要而被记录的。如果要理一个逻辑性的思路来说明黄家(或者张家)的话,我们可以这样来看:首先我们可以这样来分,家族内部的关系与家族与外界的关系。其中家族内部的关系又可以分为两种关系,血亲关系和利益关系;而与外界的关系就比较复杂,其一是黄家与黄村其他的家族之家的关系,这里的主要瓜葛来自土地;另外是黄家和与黄东林有着商业上瓜葛的家族的关系。随着黄氏经济集团的扩张,他们则又触及到了社会中的各种集团,其中包括官、商、军、匪、教育界等等,这里的关系比较复杂,但是利益关系应该是分析的起点。 这些关系并非完全各自独立,只要条件成熟关系之间,还是可以相互影响的。 在本文中我们来看一看黄家内部的关系,黄东林由于在镇上经商,所以很早就和兄弟黄东明分家,但是黄东明的死使得东林不得不将自己的侄子和嫂子收留,所以黄家就又合了起来。这在起初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随着黄东林的侄子大哥和二哥的个人实力的增强,家庭内部渐渐起了摩擦,最初的起因在于黄东林将自己的长子三哥和小儿子小哥送去西式的教会学院上学,大哥那个时候已经挑起了农村家中的大梁,他认为黄东林这是在使用家族的钱送自己的儿子上学。根据林先生的记述,这个矛盾是黄家之后的其他矛盾的一个起源,而随后这些矛盾逐渐的明朗化。大哥认为自己是在他人的屋檐下过活,而黄东林是想建立一个完整而强盛的名门望族,显然两个人的想法存在分歧。事实上这只是其中的矛盾之一,林先生进行了更加精细的记录,比如大哥二哥与四哥五哥他们堂兄弟之间的矛盾。我们会发现两家之间的矛盾几乎是全方位的,而可见的争端则可以落实到土地、家族存款和商铺股份三个层面。当然,我们不可忽视一些心理层面的问题,或许大哥一直就有低人一等的耻辱感以及寄人篱下的危机感。这些矛盾最终发展到使得两家人的家族关系几乎彻底决裂的地步,但是幸运的是大哥最终并没有离开他的叔叔,原因是我后面想要提到的。我们所说的决裂,表现在大哥在分家的过程中对东林不依不饶,一个事项是对祭祖那块土地的抢夺;第二个事项是对于家族本钱的分配,因为大哥认为东林动用了家族资金供自己的儿子上学所以要多分一些;第三个事项是店铺的股份,由于东林认为店铺是自己一手白手起家与张芬洲一起干起来的,所以要多分一些,这一点又引起了大哥的不满。 在这些事件中有两点需要分析。其一,在书中所讨论的家族文化中,“爱有等差,亲疏有别”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虽然东明的遗孤和东林是属于一个大的家族,但是两者又分别有着自己的核心家庭,我们需要分析是什么使得这样的一个大家族聚合在一起?又是什么使得这个大的家族离心离德的?我认为在家族当中有这几个关系比较重要:一是直系中最亲密的亲属关系(父母与子女、夫妻);二是家族掌权者(通常来说是长辈)和家族成员的关系;三是在生活上走的比较近的有这朋友成分的亲属关系。这几个关系之所以比较重要,是因为这几个关系受利益的影响并不是很大,第一和第三是因为亲情的作用,而第二则是由于威慑力,但是这种威慑力比起前两者来,也还是要依存于利益关系。一般而言,旁系亲属关系是比较不稳定的,之所以大哥和东林的关系得以维持,祖母也就是家族的最年长的潘氏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对于那些平时关系并不亲近的旁系亲属的帮扶并不是出于血亲的天然反应,而是出于道义,如果维持两个亲属之间关系的关键人物没有起到应有的维持的作用——比如一个皇帝总也维持不好儿子之间的关系——或者去世,则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似乎就很难维持,特别是在两人存在利益纷争的时候——比如争权的皇子们,这一点在黄东林和他的侄儿大哥身上也体现的比较明显,由于黄家的实际家长已经是东林,祖母潘氏已经无法控制东明与东林两家的分歧,所以和谐的亲属关系也就很难再维持下去。平时的积怨的不良影响甚至会被放大,但是这样的一个家族最后之所以没有走向彻底的败落,就是因为“文房”(东林家)和“武房(东明遗孤)”最终在经济上没有分离,事实上大哥曾经撺掇张芬洲的儿子张茂衡与另外一个外人方杨在外面合作开店,但是由于大哥与方杨不和又将资金撤回了黄家的店铺,方才避免了黄家资本的分裂。我发现在这个故事中(林先生也是这么看的),除了亲密的亲属关系比如夫妻父子等之外,其他的旁系或直系关系都需要一些纽带来维持,但是一旦这些纽带不够强力或者消失,则这些关系就很难维持,反而倒是家族中的共同利益比如家族企业起到了一个比较稳定的维持关系作用,因为家族企业是一个经济活体,任何一点变动都会导致一个两败俱伤的结局,这是因为有着来自外来的压力。当然如果当事人之一不够理性,比如大哥,依然会导致分裂的结局。 第二点,或许不太重要,但是值得指出。即在亲属之间发生矛盾的时候,有一些外人就有机会介入到这个家族争端中来,并且有机会渔翁得利,比方说方杨,他后来骗走了张茂衡所有的企业资金。这都是起源于大哥和东林在股份问题上的分歧,大哥之所以没有被骗只是他比较警觉而已。 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家族的血亲关系和利益关系实际上是处于某种博弈状态,而在这个利益共同体内部发生矛盾的时候,由于亲疏有别的这种观念的存在,血亲关系依然难以阻止家族的分裂,如果切实的发生了利益矛盾,很有可能相互视如死敌,此时别有所图的外人反而有机可趁。 家族制度中的血亲关系似乎无法抵制利益分歧带来的不良影响,反倒是家族企业中的利益依存关系,能够使得一个家族不至于四分五裂,虽然这种聚合已经成为简单的利益关系。 林先生认为,一个家族体系会随着多种因素的“变迁”而发生变化,“第一,物质环境的变迁使适应于它的技术变迁,结果带来了这个体系内人际关系的变迁。”;“第二,由于一种技术上的原因所产生的技术上的变迁,也会导致人们日常关系的变迁。”;“第三,人物及班底的变换也会促使人际关系变迁。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交往方式和不同的适应能力。”;“第四,一个体系之外的因素的改变也会促使这一体系之中成员关系的变迁,并波及这一体系的所有人员。” 我个人的观点是,此处倒也不必给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结论。我们只需知道,在当时中国的那种变更的情境下,一些具体的因素对于这个家族产生了什么影响,就可以得出很多有趣的结论了。 比如轮船运输这一新技术对黄家的影响;比如中国的政权变更对黄家的影响等等。但是这些因素都不能直接影响血亲关系,它们对家族中的人际关系的影响都要通过利益关系来展开。如果一个家族的人际关系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是不是可以说明,利益关系的变更对于这种结构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呢?反过来,如果人际关系结构如果没有发生大的变更,又说明了什么?另外,这些变更是否触及到了一些本质性的层面?比如等差亲疏的关系结构?如果我们说血亲关系和利益关系是家族关系中的一体两面,那么这两者的结构可塑性的特征又是什么样的呢? 让我们来看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东林的长子三哥由于自身努力以及其岳父的关照,得以有机会出国深造。当他回国之后,以他为核心发生了许多争端,首先大哥与二哥的分家问题迟迟没有解决妥当,这使得他们兄弟二人的家庭反目成仇许多年,大打出手的事情也不在少数。他们认为三哥是一个有权威的人,林先生的解释是这种权威的依据是三哥是全黄村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可惜三哥没有能力解决他们的争端问题,原因在于三哥虽然懂得一些律法,而且是有理性的人,但是解决大哥二哥这样的没有评判标准的家务事却无法依靠这些知识。另一件事则是小哥与三嫂之间的矛盾,三嫂与三哥属于自由恋爱,本人是一个牧师的女儿,受过高等教育,但是他对农村的亲戚却存在成见,小哥曾在三哥家住过一段时间,但是遭到了嫂子的歧视。这让小哥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创伤,当三哥回到家之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三哥身上,小哥也借机将自己的苦水当众倒出。许多这样的事情使得三哥难以应付,最终只好躲到城里去方才作罢。 为什么三哥一回国就成为了家族中各种矛盾的中心呢?我的解释是,三哥虽然是去美国受高等教育,但是村子的里的绝大多数人对这一点都没有明确的概念,在他们眼里三哥就如同金榜高中一般,这在中国意味着光明的政治前途和经济前途,其地位和成就已经远远的超越他的父亲。在以往,他的父亲是金翼之家中的统治者,然而已经渐渐的丧失了对“武房”的控制力,或者说他的权威已经不受大哥和二哥的认可了,原因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一是他们之间的纽带已然无法维持他们之间的关系,二是大哥认为他的个人实力已经足以使得他另立门户。可是为什么大哥和二哥会去承认三哥的权威呢(他们认为三哥的回国意味着他们解决分家问题的时候到了)?原因不在于三哥的知识,而在于他在政治上合经济上的实力(虽然这只是假象),像这样的纷争根本就没有一个可以评判的标准,双方根本就没有对话和共识的基础,如果他们要解决争端,那就只能去找一个比他们两个更强有力的权威来迫使他们服从一些分配。可问题是三哥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人物,所以他也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而小哥的问题,也是一个纽带的问题,他和三嫂的矛盾一直被放在心里,而三哥这个纽带也恰恰成了这个矛盾爆发的契机。 我们可以看到三哥的留学经历为他制造了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幻象,改变了他在家族中的地位,但是家族中这种“纽带”的作用机理却并没有改变。如果说东林的威慑力来源中一部分来自于辈分,而另一部分来自于实力的话,则三哥的威慑力就全然来自于实力。 然而这样的一种“纽带”的作用机理的改变可能并非一代人两代人的事情,除非作为这种文化的具体载体的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发生巨大的改变,这种机理才有可能发生改变。 比如说三哥虽然没有能够脱离整个家族文化的制约,但是他的生活以及和大哥二哥的生活完全不一样了,首先说他的婚姻,完全是自由恋爱的结果,东林作为一个开明的家长并没有干涉他。其实在东林年轻的时候,他的婚姻也几乎是自己做主的,只不过没有经过恋爱的过程,这得益于家族对他的能力的认可,可见在那个时代,只要个人的能力足以得到家族的认可,他还是有可能自己为自己选择妻子的,当然也可能这只是黄村的情况。而对三哥来说,其实他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完全摆脱了中国的那种家族式的各种习俗(他和他的受过西式教育的妻子独自在城里过着核心家庭的生活),他只需要在一些必要的时候回归习俗就行了。我不知道像这种改变(由四世同堂变为核心家庭)是否会在某一天导致协助个人主义对抗血亲传统,但这是切切实实被改变了的东西。当然,另外的一种理论也是存在,即虽然人们的习惯已经大不同于以前,但是这种血亲文化却依然被保持在人们现有的生活当中,这意味着文化融合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情况。 最后提一点,表面上看起来李耀华先生在这本书中只是进行一种切实的个案记录,但是他的记录方式实际上是与他在最后一章所提出的那种普遍化的理论解释是一致的,所以这种记录当中处处充斥着逻辑的印记,也正是从这一点说起,这本书才不能被说成是一本文学著作,它是一本标准的科学著作。 一五一十部落原文链接 | 查看所有 0 个评论 白渊的最新更新: 《Chloe》——关于情色 / 2010-09-25 22:04 / 评论数( 1 ) 漫谈老友记之四——罗斯 / 2010-08-24 10:49 / 评论数( 4 ) 学一学怎么笑 / 2010-08-22 10:30 / 评论数( 0 ) 假设你是英美的文化评审员(译) / 2010-08-21 22:46 / 评论数( 0 ) 关于《罗宾汉》的一些碎碎念 / 2010-08-21 22:46 / 评论数(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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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资源是农民的

    农村的土地资源是农民的   胡德平   2010-10-11   9月19日的人民日报有篇好文章——《成都:土地整治一举多得》。文章的主导思想是:“土地整治的收益,应该取之于土,用之于农。资源是农民的,好处也应该还给农民。”今年两会期间,我和十余名政协委员曾有一个提案——《关于确保农村开发用地的所有权权益》。现在说一说对这篇文章的认识。   我国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土地资源迅速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别的资源紧缺还可进口,土地资源却不能直接高价进口。因此国土整治,农村土地整治就是非常必要的。目前我国广大地区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耕地向土地规模经营集中的三集中,就是一种对土地稀缺资源充分利用、集约发挥的好作用好办法。成都对土地整治的实践带有重要的创新意义。    承包农村耕地流转的新突破    成都对广大农村进行土地整治之后,农民的收入是怎么解决的呢?该报介绍农民每年的收入有三个部分,其公式是:   土地租金+务工收入+公司分红   农民三种收入的分配是在集体土地承包耕地的基础上,以耕地流转的方式进行的。该报说:成都市蒲江县复兴乡陈坝村姜建军一家有地五六亩,通过承包地流转的方式,把耕地租给公司,一亩地可收入租金750元。本人又在该公司打工,年收入可达1.3万元。姜本人可以取得土地租金,也可以在该公司收取劳务收入,但我想他收取了租金,就不能在公司中分红。姜如何取得分红呢?因为复兴乡又在本乡建立了专业合作社,姜建军如果是合作社的股东即可分红。去年全乡人均收入达到6800元,高于全国水平。上世纪80年代初,人们羡慕的万元户,在成都广大农村地区已成为 “飞入寻常百姓家”司空见惯的现象了,非常值得高兴。   但该报也坦白承认,姜建军只是做了农业工人,在他村上设立的公司,只是一个农业公司——“中新农业公司”,那么整治流转起来的土地,在保持基本农田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整治之后的土地可否一部分用于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呢?上世纪80、90年代是可以的,但现在不行。   我认为成都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极有价值。该报说成都的龙泉驿区黄土镇洪安村,通过土地整治之后,腾退出集体建设用地908亩,其中160亩土地用于建设农民居住区,剩余的748亩土地流转到龙泉驿主城区,主要发展总部经济和汽车贸易产业,实现土地收益12亿元,土地的价格几乎是150万元一亩。总部所在地的公司、汽车贸易产业以后每年把企业利润二次返还给本村农民。洪安村农民收入三个组成部分的公式便成为:   土地租金+基地务工收入+市场销售增收后的二次返利收入   “市场销售增收后的二次返利收入”做何理解?为何企业付了地租还要二次返利呢?我认为可能地租太低,企业才会二次返利。因为该报也说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亩收益50元”,我以为这50元就是一亩的租金。非常可喜的是,国务院国土资源部也支持这种做法。该部的耕地保护司司长朱留华在当天的《人民日报》留言:农村“节约出来的部分集体建设田地可以直接用于当地发展非农产业,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以上农民两种收益,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土地租金的收益权归农民所有。农民只有对土地拥有所有权,才能成为土地的主人,收取租金。农民获得的分红,企业二次返利的权益都派生于自己的土地的所有权。工商业可以使用农村整治节约出来的土地,政府的建设用地也可以使用。这种使用,一言以蔽之,就是租而不是一次性买断,不是农村土地性质的改变,这种做法合乎神圣的宪法,保证了农民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有此保证,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才有可能健康进行。    有待研究的问题   成都土地整治,农村土地流转的核心是尊重农村集体所有的权益。农民两种收益方式都是建立在农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之上的。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或是自主经营土地,或是自主招商引资,对土地只租不卖。现在只需强调城乡建设规划的权威性即可。唯有如此,农村土地的整治流转才能健康有序地进行,才能体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不是一句空话;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兴旺建立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之上。但同时还有一些有待研究的问题。   首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困局怎样突破?如上所言,洪安村腾退出748亩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用于城市建设,固然可以解决占补平衡的指标难题。但城市的土地指标如何落实呢?我想只有在城乡结合部的地方才易解决,就是说节约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本身即可视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或者如深圳已实行的办法,即把农村的建设用地和市区的国有土地进行等值交换。除此以外,土地占补平衡的占方去哪落脚呢?恐怕只好拿着土地的计划指标,以国家的“公共利益”的名义征收农民的土地,这就又会产生目前屡屡发生的种种社会问题。冒昧的说一句,占补平衡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计划经济的色彩似乎也太浓。   其次,工农业必须互补发展。如上所言,蒲江县复兴乡腾退节约出来上万亩的耕地没有种粮,而是种了猕猴桃。种猕猴桃当然也是大农业中的一个品种,毕竟和我国粮食安全还有一定距离。广大群众现在已把18亿亩耕地视为不可碰摸的高压线,但提高种粮、种油料的积极性还需要用市场的经济的方法予以促进。我国现已启动十省之力,要用五年时间整治新增耕地,也只能多打100亿斤粮食。如果很多地方都种了猕猴桃、郁金香,有的地方还抛荒,我们还能多打100亿斤粮食吗?只许农民种田产粮绝对不行,要搞多种经营,要允许农民在节约腾退的土地上务工经商。这在改革开放初期都是允许的,否则怎么出现半壁江山的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呢?只有放开农村工商用地,“三农”才能稳、“三农”才能活、“三农”才能富。一、二、三产业协调互补的发展,才是一个大国经济应有的发展方向。   第三,中国城乡一体化的具体道路。该报在报道江津县袁山社区和都江堰市向峨乡建设农民新区时,并未提及农村宅基地换城市住房,承包地换城市社会保险等问题,人们照样安居乐业生活在小城镇中。不提不等于否定,其积极意义不能低估,但也存在一些难题,就是农村、农业、农民,如何继续发展问题。我国一线城市现已出现的城市病如何应对的问题。所以吁请政府在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到底是走城市化带动的城乡一体,还是走城镇化带动的城乡一体的道路?如果要走后一条路,就要造就更多、更新一代的农民工,离土不离乡,直至成为城镇中的新市民;城市中的企业还需多多下乡,就要给中小城镇更多的政策、财政支持。   第四,关于政府征收农民土地的问题。一个国家如果不能用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名义征收社会的土地,那就是用“宋襄公式”的仁义道德理念去治国理政。现在主要问题不在于此,而在于什么是“公共利益”,如何缩小征地的规模,怎样多用征用土地的方式,也即政府租地的方式,推进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还需政府深入考虑。   《人民日报》这篇文章所说的农民收入的第二种方式,其实深圳早已有了较成熟的经验,虽夹带有地方官员贪污腐败的行为,但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较其他地方要少得多。在纪念特区设立三十周年的日子里。胡锦涛、温家宝同志都强调了深圳改革开放的重要性,也都从不同角度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我认为城乡一体化的道路只能按照深圳及华西村、南山村等地方的经验去做、去完善、去提高。这就是尊重宪法,尊重农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权益,尊重几亿农民的民主权利和自治组织,这些问题涉及到了党的宗旨,社会主义的国本,难道还不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问题不谓不大矣!政治体制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现在还有了一种特殊功效,就是以政治改革检验、矫正我们经济改革、教育改革、文化改革、医疗改革的得失利弊。这一问题不可回避,很多人都说改革就是 “摸着石头过河”,谁能保证摸的每块石头都那么中意、恰当呢?   最后,要感谢《人民日报》9月19日的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所以理直气壮敢于做此报道。理由无它,正如文章的主题语:“资源是农民的,好处也应该还给农民”。农村的土地资源是农民的,农民的土地价值首先不是价格贵贱的问题,而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农民生产资料、劳动对象、财富之源的问题。    (作者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经济观察网】本文网址: http://www.eeo.com.cn/observer/gcj/2010/10/11/1823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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