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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丑陋的央视大楼”

《日报》认为,新落成的央视大楼很丑陋,与其初衷相背,成了建筑艺术的耻辱。出于狂妄自大,北京的这类丑陋建筑比比皆是。 (德国之声中文网)针对中央电视台新址主楼竣工,《日报》5月16日认为,”这在中国是不寻常的,通常情况下,搬进这样一个富丽堂皇的建筑,任何中国企业都会不失时机地以相应的富丽堂皇去庆祝的,特别是这幢楼关系到中国的最大国家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的新总部,而且是在北京的最佳位置。然而,星期三晚上的正式开幕仪式很节制。 “可能原因在于,这个丑陋的大建筑经过一共10年的建造,吞掉了数十亿美元,从4年前开始看上去似乎已经建好,从而对北京人来说不再是真正的轰动新闻了。…… “我们从而就遇到了第二个原因,这个怪异建筑从一开始就没有好风水,……其使用面积43万平米,是仅次于华盛顿五角大楼的世界第二大办公楼。 “然而,按照传统的风水学说,(央视大楼)建造的尖角太多、太冷、太粗笨,从各个方面都招邪灵。也就是说,到处都有很大的穿堂风。” “建筑艺术的耻辱” “事实上这个区块对称的楼房虽然引起轰动,让人第一眼看到会因其倾斜的庞大建筑目瞪口呆。可是这个大建筑也是丑陋的,几乎没有一个北京人真正从心底里喜欢它。是一位出租车司机第一个将这个建筑比作穿旧了的裤衩(大裤衩),从此这个名字在俗语中不胫而走。” 该报认为:”然而建筑师也没有给央视塔楼带来光彩,德国建筑师奥雷·舍仁(Ole Scheeren)与荷兰建筑师库哈斯(Rem Koolhaas)设计的结构,并负责建筑工程的完成。然而,从交通和环境政策角度来看,他们制造的是一个巨大的建筑错误,在其它地方没有类似的建筑,也没有欧洲建筑师会再设计这样的蓝图。 “1万名工作人员每天从上午9点到下午5点同时进入和离开这个大楼。在北京本已拥挤不堪的这个角落,这一庞大建筑恐怕会进一步导致交通完全瘫痪。” 文章指出:”……本来计划是要作为北京的新标志和现代化中国的象征的,结果却成了建筑艺术的耻辱和污点。令人遗憾的是,在中国首都,由于狂妄自大,此类建筑比比皆是。” “谁害怕中国人?” 《世界报》5月16日在评介对话录《21世纪是属于中国的吗?》时写道:”谁害怕中国人?可能有人会以为所有人都害怕,从持续衰弱的欧洲人同样还有债台高筑的美国人,到日益老化的日本社会以及与中国相邻的国家。然而,与美国人不同的是,欧洲人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恐惧。 “谁想知道,面对北京,欧洲有什么样的政治战略,他只会一无所知。欧洲将中国视为出口市场,对它没有什么政治上的远景。美国却不是这样,那里的主要人物相当一段时间以来就在思考,下个世纪是否会是中国的世纪以及西方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做出回应。从要求重新振兴乔治·凯南(George Kennan)针对苏联所设计的遏制政策,到提供广泛的合作,各种想法应有尽有。” 评论说,该书对话者中只有哈佛的经济史家弗格森(Niall Ferguson)”真地相信北京将在21世纪统治世界”。”弗格森提醒说中国将利用美国人的虚弱,毫无顾忌地贯彻自己的利益。” 摘译:林泉 责编:苗子 以上内容摘译自其它媒体,不代表德国之声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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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 | 终点就是起点 央视新主楼竣工

就在伦敦奥运会举办前夕,位于北京朝阳区的央视新大楼主楼及时竣工。伦敦奥运会的赛事播报将在新大楼进行。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央视新台址主楼本周三正式竣工。十年前,德国建筑师奥勒·舍仁(Ole Scheeren)和荷兰建筑师雷姆·库哈斯(Rem Koolhaas)共同拿出了这一独特的设计方案。2004年以来,奥勒·舍仁一直在当地领导施工。在近日接受德新社采访时,舍仁强调,这是一幢不同寻常的建筑,它的设计产生于一个特别的”历史时刻”,也象征着中国”巨大的变革”。 如今,这座高达234米,曾被舍仁称为”折叠管道”的建筑已经成为北京的一道风景。虽然没有人公布它的造价,但据估计,该建筑耗资高达约10亿美元。10年前,中国刚刚加入世贸组织,北京又获得了奥运会的主办权。当时许多人就意识到,中国将在国际舞台上扮演重要角色。舍仁说,”我想,在这个项目产生之时,项目委托方、北京市、国家以及我们这方面都看到了这一点,它在广义上代表了一个新的中国。” 舍仁也深知,主楼的竣工更多代表了新的开始。他说,”当我们的工作结束时,一座建筑才刚刚诞生。”在新主楼,央视体育频道将于今年6月首先开通。之后,伦敦奥运会的赛事播报也将在新主楼进行。 主楼外墙其实在2008年北京举办奥运会时就已完工,但复杂的内装修影响了工程的进度。其间还出现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2009年,属于该建筑群配楼的159米高的园区文化中心发生重大火灾。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火灾由烟花引起,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亿6000多万元人民币,一名消防队员在灭火中丧生,数名消防队员受伤。多名责任人后来被判重刑。舍仁说,这起重大火灾导致施工计划往后推迟了一年多。 如今,央视配楼的外墙很快将修缮完毕,但内部装修尚未开始。设在配楼中的剧院、酒店等也仍在修缮之中。舍仁再次驳回了两座楼之间在地下相连的谣传。他说,这在技术上没有意义,而且也是完全不可能的。”主楼没有受到火灾的影响。” 央视主楼由裙楼、两个塔楼和悬臂结构组成,因其造型被戏称为大裤衩。在中国,央视并不受欢迎,被视为旧时代的宣传工具。这是是否和这座代表变革的现代化建筑相矛盾呢?舍仁说:”我想,每个了解中国的人都看到中国在改变。情况在出现变化,有时候很快,有时候慢一些。但是这个国家在发生剧烈的变化。”他说,央视也在经历这样的过程,并且还会继续改变。”也许这幢大楼的启动本身就是改变中重要的一大步。” 来源:德新社        编译:乐然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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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肖四如:关于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几个重点问题

肖四如:关于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几个重点问题 进入专题 : 经济形势 金融形势    ● 肖四如        在以发达国家为市场的出口导向战略因世界经济危机而不得不作出调整后,经济增长的动力显著下降,2012年势必降低增长速度。在这种形势下,中国长期经济增长下行和结构性通胀的双重压力不可避免。            我国目前的增长方式一大特点是:以GDP增长为首要目标,以出口为导向,以扩大投资、发展项目为主要手段,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为条件。            2012年对于银行、企业、广大投资者都是充满不确定性的一年。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努力实现经济工作的稳中求进,我们必须面对若干重大问题:世界经济会出现再次衰退吗?如何加快中国经济的战略转型?如何理解和把握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冬天过后,股市和房市会有春天吗?在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下,金融如何走?            一、世界经济会出现二次衰退吗          综合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的综合判断,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仍在继续发酵,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存在,经济增长将显著放缓。美国经济复苏缓慢,房地产市场持续疲软、失业率居高不下、金融体系信心不足,经济增长速度将低于上年,在1%—2%间徘徊;欧洲经济受债务困扰,短期难以自拔,长期前景不明,存在继续恶化的可能;日本震后重建虽会给经济增长一定刺激,但由于高额政府债务和日元升值导致的出口竞争下降,仍然处于低增长状态;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结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独善其身,也将放缓发展速度。全球经济增长率回落至2.6%左右。     金融危机治理总体上有成效,但后遗症也不小。发生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次贷危机为导火索,进而演变为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危机。     其深层原因是:美国在高科技泡沫后,把金融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放纵过度金融创新,把大量有毒资产输出,维持贸易和财政的双赤字,维持美国等国家低储蓄率、高消费率的生活方式。     而危机治理过程主要取向是:金融机构去杠杆化,抑制过度创新;设法扩大居民的储蓄率,降低居民负债比例;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发展新兴产业以保持产业竞争力;对大而不倒的机构则实施政府救助,以确保经济金融稳定;政府不得不多发货币、增加债务,以解决置换大银行、大企业不良资产问题,同时在危机处理中保证国家的必要支出。     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后果是:金融机构去杠杆化和弥补减记的资产,导致信贷紧缩,加剧实体经济的困难;居民减少负债、增加储蓄的努力和财富因泡沫收缩而缩水导致的减缩开支,引起消费降低,从而总需要疲软,影响经济复苏;政府量化宽松政策,增发货币,引起货币贬值,为全球通货膨胀种下祸根;而在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过程中,新兴市场国家(包括中国等)采取的保增长措施,强化了传统产业结构的问题,并使生产的潜力发挥比较充分,高速增长难以为继。     金融危机形成一系列资产负债关系的恶化,本质上是债务危机,而危机治理的结果,缓解了企业银行的债务危机,但加剧了国家的主权债务危机。高盛的分析报告指出,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是一个死螺旋。政府保增长、保稳定的结果,必须增加政府债务,债务难以按时偿还,政府信用下降、债券评级下调,导致举债的成本提高,又要借更多的债去还本付息,政府还债能力又进一步下降。大量的政府债务由银行购买,债信下降引起银行的资产减记,又导致银行紧缩信用,进一步挤压企业的利润空间,引起税收下降,加剧政府解决债务的困难。在解决主权债务危机的各种方案中,财政靠增收节支难以有效操作,因为增收节支意味着降低社会总需求,使失业率进一步上升,居民实际收入下降,社会矛盾加剧,也不利于实体经济恢复。靠变卖国家资产包括国有企业的股权,又会危及一国的主权独立性,导致在国际经济循环中处于不利的贸易地位,也带来国家安全问题。因此,量化宽松、多印货币、通货膨胀是最终可行的解决方案。世界将进入长期通胀的环境。美国借助美元不可替代的国际货币地位,很容易做到这一点。只要让其他国家多持有美元和美元债务,并继续保持美国对外股权投资和吸引他国赴美投资的资本回报优势,就既可量化宽松,又不致引起国内货币贬值,美国经济问题可逐步缓解。而欧洲国家则要困难得多。由于缺乏统一的财政政策,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货币政策难以协调行动,各国实行紧缩开支的措施,又不可避免地遭到国内政治势力反对而操作空间十分有限。因此,欧债危机仍无法见底。     世界经济将步入持续低增长时期,另一重要原因在于,传统产业相对过剩和新兴产业的不确定性长期并存的格局。在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需求相对疲软的情况下,新兴产业又一时难以成为重要的增长点,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一是竞争激烈而且无规范,有形成新一轮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的特点。二是技术不成熟,当依靠现有技术形成产业化时,技术又改进了。三是需求无环境,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或环保技术尚不构成需求环境;四是风险无制约,新兴产业产生的投资风险,尚无有效风险分散机制;五是产业不系统,新兴产业成长缺乏系统的支撑条件。     金融危机让美国受轻伤,欧洲受重伤,而发展中国家也无法独善其身。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长期靠资源、劳动力以及以环境和劳工的社会福利为代价与发达国家进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在产业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积累了大量的结构问题。在克服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又通过大力刺激增长不断恶化结构矛盾。中国4万亿元财政投入带动的10多万亿元投资中,大多是基础产业和原材料产业(2010年—2011年处于高峰期),使重复建设和产业结构偏重的矛盾加剧,生产能力逼近极限。联合国2012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分析,53%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已接近或超过“能力极限”,2012年44%的发展中国家面临财政恶化,经济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严重。在以发达国家为市场的出口导向战略因世界经济危机而不得不作出调整后,经济增长的动力显著下降,2012年势必降低增长速度。     在这种形势下,中国长期经济增长下行和结构性通胀的双重压力不可避免。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过剩劳动力逐步消失,劳动力成本上升;由于潜在生产能力下降,要素的稀缺性上升,要素价格上涨推动成本上升;环境税和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引起成本推动型通胀;全球流动性宽松而形成输入型通胀。由于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财政赤字和债务总体上偏低,2011年政府赤字占GDP的1.7%左右,远低于3%的警戒线。中央加地方政府负债包括平台负债占GDP约45%左右,远低于60%以上的世界警戒线,是世界最低的国家之一,政府有相当大的财政空间展开逆周期操作。中国的内需扩展也还有较大的空间,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完善、社会工程建设仍有很大改进的需求。这就使国内投资和消费仍可成为今后几年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的动力。中国仍可实现一段时期的平稳较快增长,不会出现硬着陆。然而,长期的可持续增长必须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重点和方向            中国当前经济结构面临严重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的问题。     在产业结构上,没有摆脱过分依赖“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消耗型)制造业的状况;     在拉动增长的需求结构上,过分依赖外贸和投资,2011年我国投资率为48.6%,最终消费率为47%,其中居民消费率为34%,在多年的增长贡献中投资达到2/3,消费不足1/3,而消费的贡献国际平均水平一般占2/3以上;     在分配结构上,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6∶1到2010年的3.23∶1,收入最高的10%城市人口与最低10%人口的收入比由1995年的3.78倍扩展到现在近10倍,引发潜在社会矛盾;     在对外贸易结构上,以劳动密集型与资源消耗型出口为主,处在最不利的产业分工和贸易循环中;     在城乡结构上,“两元结构”的矛盾仍很突出;     在消费结构上,消费不足与浪费严重并存。     我国目前的增长方式一大特点是:以GDP增长为首要目标,以出口为导向,以扩大投资、发展项目为主要手段,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以资源配置的行政控制为条件。在基础差、技术水平落后和人才不足的条件下,能迅速吸收国际产业技术成果,快速地实现了工业化,但现在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生产增长与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并不完全同步,影响群众的幸福指数,等量的资源消耗未带来相应的福利;粗放式增长,加速了环境的破坏、资源枯竭,难以持续;重工业内部自我循环,低水平、重复建设成为顽症和增长不得不依赖的惯性;这种增长结构,还高度依赖信贷投放,为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留下隐患;投资的边际产出率越来越低,1997年每天投资GDP产出为3.17元,2009年降低为1.52元。     转变投资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必须正确对待GDP增长速度,改变以其高增长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管理方式。中国持续了近30年的高速增长,已经是世界奇迹,现在最重要的是有效增长、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美国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其年均增长从未超过4%,法国、德国在战后1950年—1973年分别达到了年均增长5.05%和5.68%的高速度,但1973年的增长在2%左右徘徊。日本1950年—1973年年均增长达9.29%,创造东亚奇迹;1973年—1998年年均增长为2.97%。中国已经拥有人均4000美元左右的GDP,但抛开数字的实际福利显然不如发达国家在同等人均GDP水平的状态。我们应该更加重视社会、文化、环境等综合性福利,追求安全、和谐、有尊严地生活。让发展速度回归正常,减少物质投入的增幅,让国民在6%—8%左右的增长中,获得更全面的综合福利。     转变增长方式,要从“国富优先”转向“民富优先”的发展导向。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在二次分配中的比重,提高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收入水平;实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经济社会政策;进行以公益为目标的国有资源配置,使土地及其他国有资产的收益能最大限度使民众受益;政府切实转变职能,从重GDP增长转到重社会、重环境、重生态、重民生支出上来,增加中低收入群众的实际收益,增加社会保障水平,解决群众消费的动力和能力问题;大力推进服务产业化,解决大量事无人做和大量人无事做的矛盾,使服务业既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又成为人们实际福利的增长点。     转变增长方式要从以出口为导向的战略转变到以内需主导增长上来。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多实行出口导向战略,通过出口换汇引进国外的资源技术和先进的工业设备,通过招商引资,生产出口产品,解决市场、技术和管理问题。初期是必要的、有效的,成为增长的动力。长此以往带来的主要问题是使发展中国家经济长期处于不利的产业分工之中,大量消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牺牲劳动者长期保障和应有的社会福利,换来大量不能直接使用的外汇。不仅不断引发国际贸易争端,对国内经济的刺激作用也已明显下降。在发达国家经济长期低速的情况下,维护经济快速增长必须形成内需主导的经济增长模式;必须适应国际经济变化,加快汇率市场化和外汇交易市场化,国家根据外汇使用需求和用汇效益引导市场结汇,变出口补贴为内需补贴,鼓励更多出口产品转为国内市场销售;充分有效地运用外汇来增加资源保障,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改善对外贸易的不利产业分工。     我国正处在走向内需主导、消费主导增长的历史拐点,充满新的机遇。     一是城市化加速推进的机遇。城市是综合消费的载体。未来10年,城市化再提高10至15个百分点,将激发出巨大的内需。     二是服务业拓展的机遇。服务产业的落后仍是中国国情,有很大的空间。加快服务产业的发展,可以满足人们对社会服务、教育、文化、艺术、娱乐、休闲、家政、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服务的需要。未来10年,服务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提高15至20个百分点,加快实现服务业主导的经济格局,有大量的事业与产业、项目和企业发展的空间。     三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机遇。完善均等化的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可以大大改善居民的消费预期,从而更积极大胆地投入消费。有分析表明,政府公共服务支出每增加1个百分点,居民消费率可提高0.2个百分点。     四是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的机遇。通过有力政策,鼓励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必然释放出巨大的消费需求。有分析表明,农民工消费水平,不及城镇居民的40%。如果提高到城镇平均,按6.7亿农村人口计算,年消费规模超过3.6万亿元。     2012年货币政策应该如何走?主流的意见是:放弃以信贷规模控制为目标的窗口指导,转而采取更为市场化的以银行间利率为中介目标的信贷调控模式;按照实体经济内在交易需求来配置货币流通量,满足实体经济流动性的需要。     2012年,财政政策的取向必须配合保增长、调结构的目标来展开,真正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支持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生态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加大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推进均等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加大税收调节分配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     股市的政策选择,最重要的是引导股市健康发展,使股市发挥好投融资桥梁的作用。进而通过股市有效配置资源,通过股市实现项目投机机会,通过股市建立起企业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          三、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将如何取向          2011年为何出现流动性紧张状况?首要的原因是:2011年我国的货币政策以控制通胀为主调,实际适度从紧地安排信用。连续7次提高准备金率至21.5%,连续几次提高存贷款利率,用差额准备金等手段,实行严格的货币增长规模控制。以货币紧缩来达到控制物价的目的,前提假设是流动性过剩是物价上涨的原因。实际上,2011年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是结构性的,即主要由于成本推动和外部输入而产生。粮价上涨、铁矿价格上涨、石油价格上涨、劳动用工价格上涨等,这些都不是靠紧缩货币可以解决的。货币人为从紧的结果是导致2011年经济活动中资金明显紧张。全年9.5%的经济增长加近6%的物价上升,正常的货币需求须增加15%—16%,而实际上只增加12%左右,出现2—3个百分点的货币流通缺口,导致民间借贷的异常活跃,推高货币利率。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均利率在20%以上,民间借贷利率高达50%,银行也乘机将利率上浮。经济活动中的资金成本上升,又进一步打压实体经济,驱使实体经济的资金进一步流向“影子银行”,以钱炒钱,实体经济中资金趋紧问题更趋严重。     再有,由于2008年为保增长,国家4万亿元带动10多万亿元的基础建设、重点工程在2010年—2011年进入建设高峰期,在货币紧缩的环境下,银行须保在建工程,于是中小企业和其他类型制造业受到资金的挤压,不得不进入“融资难、融资贵”的状况。此外,在抑制房地产价格进入关键之年,多项限购举措引起房地产供求增幅的下降,在销售趋于疲软的形势下,开发商多选择坚持,于是在信贷限制房地产时,选择在高利率的“影子银行”融资(以期政府最终放松房地产,使资金再度回流并刺激房地产),也是高利率的重要推手。     中国的货币供应量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美国GDP14.9万亿美元,广义货币M2只有8.7万亿美元,即M2/GDP<60%;中国GDP约47万亿元人民币,M2超过85万亿元人民币,近2倍。中国货币流通数量似乎比美元要宽松得多,然而事实却又显得紧张,中国的超量货币到哪里去了?我认为原因有:一是不良贷款实际占用大量货币,即使是四大国有银行在改制中先后总计剥离约4万亿元不良贷款,许多仍是挂账处理,实际上社会不良资产并未清除;二是外汇占款近30万亿元,尽管以人民币结汇后等值人民币实际进入流通,但减小了流动性;三是以长期投资为主体的信贷结构,消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比重低,使大量货币实际沉淀,影响了货币流通速度;四是近年来资产价格的迅速上升,房地产泡沫以及大量财富进入流通,吸收了大量流动性;五是“影子银行”及其他金融部门中资金内部循环,未进入到实体经济;六是在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占主体,直接融资不足,大量的投入靠银行体系进行。中国社会融资结构中银行占60%—70%,而在北美发达国家,银行的比重已在15%以下。     2012年货币政策应该如何走?主流的意见是:放弃以信贷规模控制为目标的窗口指导,转而采取更为市场化的以银行间利率为中介目标的信贷调控模式;按照实体经济内在交易需求来配置货币流通量,满足实体经济流动性的需要。今年物价的涨势低于3%—3.5%,GDP的实际增长小于9%,货币供应量的增长指导计划是14%左右,逐步降低准备金率(1.5—2个百分点),增加银行信贷能力和实际投放规模 (8万亿—8.5万亿元);对中小企业和其他弱势群体的信贷增加风险容忍度,并配套政府扶持政策,鼓励资金投入实体经济;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善社会资金融通的环境,提高透明度和规范化;继续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实现国际间资金流动的调节功能;完善逆周期调节的货币政策杠杆,增加结构性调节的灵活性和有效性;放宽对企业债券发行限制,鼓励直接融资进一步发展,使之逐步成为融资的主渠道之一。     财政政策是关于公共资源配置的一套政策体系。中国财政政策的主要问题是:敛财型税收结构,以流转税和间接税为主,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较弱;大量公共资源(土地、矿产所有权、国有经营权等)未计入财政收支,从而增加配置的随意性,公共资源的收益难以最有效地得到运用,并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甚至涉足大量经济开发项目,影响了项目可行性市场选择,并形成大量的政府负债,部分地方出现偿付困难;各级财政转移支付依据不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省级政府与市县政府财权事权不一致,增加了财政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     2012年,财政政策的取向必须配合保增长、调结构的目标来展开,真正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保持政府投入的较高增长,重点支持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生态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建设,加大保障房等民生工程的投入力度,推进均等化的社会公共服务;加大税收调节分配和引导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扩大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扩大房产税试点,扩大资源税计征范围,先从石油、天然气税收从量到从价计征(5%—10%),扩大至煤炭、金属矿、非金属矿和水资源,从局部逐步推至全国,确保增加的税收用于资源的保护、储备和开发;提高所得税计征点,使中低收入家庭增加可支配收入能力;研究制定环境税并择机推出;进行更广泛意义的税费改革,把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土地等公共资源收益纳入预算并接受有效监督,确保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到切实增加人民的公共福利,改善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条件。          四、股市严冬之后如何走          2011年,股市进入严冬。股市10年市值涨了10倍,指数回到原点。当年GDP增长近10%,而A股市值下降20%。A股总市值21.38万亿元,比上年缩水4.91万亿元,每个股民账户缩水4万元,是千万股民的“伤心之年”。上证指数下降21.68%,深证指数下降32.86%,成交量比上年下降23%,与实体经济景气繁荣构成明显反差。     2012年是“龙抬头”,还是“龙游浅水”?要分析这个问题,须先理解股票的价格是如何形成的。决定股票价格的力量可以归结为“四个面”,即基本面、政策面、资金面、情绪面。基本面即由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决定的价值。它是由企业的盈利性、风险性、成长性来决定。每股盈利决定股份的实际价值。而收入的风险性降低股份的实际价值,如果成长性好则增加其实际价值。从基本面分析的是企业的经营价值,是一个理性投资者的投资依据。然而,股票作为一种可交易的金融产品,价格不仅体现其经营价值,还体现其交易价值。交易价值则是由政策面、资金面、情绪面等影响供求关系而形成的股票价格表现。由于未来具有不确定性,于是预期就会影响情绪。情绪影响股市的信心指数,影响投资股市的热情,进而影响资金面,从而影响股市供求关系。乐观的情绪带来乐观的结果,乐观的结果又激发更乐观的情绪。资金面既受影响于情绪对游资的调出,也受影响于国家资金政策、流动性的状况,国家允许社保基金入市,国家鼓励各种共同基金的发展都增加需求,带来价格上升的利好。股市还受影响于上市公司股票供给的规模,大量集中的IPO,大量扩股配股、大量的非流通股转流通,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水平。同等的股票供给,则需求越大,资金进入越多,股价越高;同等的资金进入,股权交易的供给越多,选择面越广,价格越低。     在一个股市中,理性投资者重视股票的经营价值,而投机者则去捕捉交易价值变动的机会;投资者重视二级市场的股价,而融资者重视一级市场的股价;投资者重视股市指数,融资者重视股市的市值。中国的股市远未达到经营价值驱动的阶段,远未达到理性投资者主导的阶段。因此,总体上属于政策市、投机市和内幕交易市,是融资者主导下向社会圈钱的市。在这样的股票市场上,不可能有理性投资的成功。10年来,上市公司通过IPO、配股和增发累计向股市融资3.7万亿元。去年就融资9865亿元,然而去年分红只是762亿元,是融资额的1/12。如果按市值来估计,资金回报率不到0.5%,只是同期存款利率的1/6。 10年来,偏股型基金累计收益小于5%,平均年收益率0.5%,不及同期存款利率的1/8。上市公司都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但股票还可以卖出高价格,轻易圈钱。去年IPO发行平均市盈率达30倍,结果新发278只股票,202只跌破发行价。     那么谁在股市中获利呢?当然是融资者获利。 2400家上市公司中,973家为国有控股公司,持2万多亿国有股份,通过解禁、减持不断向股票圈钱。内部人士及高管人员不断套现,仅去年就圈走980亿元。融资方高价发行股票,靠的就是利用信息不对称,展示未来股价上升的前景,误导投资者。这样的股市显然扭曲了资本市场应有的价格发现、资源配置和风险分散的功能,只是融资者圈钱、投机者套利的场所。圈了钱就投入房地产,房地产公司再上市、再增发、再圈钱。虚拟经济价值就膨胀起来。     现在股价是否已经见底?目前A股市盈率沪市14.7倍,深市27.4倍左右。如果企业的经营利润是真实的,沪市资金的回报率可在7%左右,则股份已接近真实价值。通常认为14—20倍正常,20倍以上偏高。中国经济前景并不悲观,因此,股市向上的概率大,向下的概率小,但仍然存在下挫的可能性。     股市的政策选择,最重要的是引导股市健康发展,使股市发挥好投融资桥梁的作用。进而通过股市有效配置资源,通过股市实现项目投机机会,通过股市建立起企业有效的法人治理机制。因此,必须监督企业更加公开、真实、及时地披露信息;必须有强制分红的机制;必须严厉打击公司高管和重要股东的内幕交易;完善发行价格审核机制,抑制以圈钱为目的、不对投资者负责的融资活动,改变发行溢价过高的事实上欺骗投资者的行为。同时,完善企业退市制度,使股市真正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状况;规范发展各种共同基金,引导其健康发展,减少中小股东的盲目性。在这些积极的措施之下,股市将更加规范,投机性减弱,企业的经营价值将更大比重地决定股票的价格。当然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股票价格的波动幅度将明显变小,不会再有股市的暴利时期。          作者系中国银行业协会副会长、全国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主任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进入专题: 经济形势 金融形势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宏观经济学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3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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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 | 中国司法的前世今生

                                                                            制度设计尤其是一种精英行为                                                                                 ——Michael A. McFaul 一,从重庆说起 重庆打黑终于露出了它的本色,利用公权力摧残社会上的每一个阶层,无论是私营企业级,警察,官员,没有一个人是安全的,甚至是王立/军,只有一个人似乎是最安全的。但是,他也是不安全的,这种人人自危的状态,就是因为没有法律。难道重庆实施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吗?不是,同一部法律。所以,问题出在执行机构上,古人说,徒法不能自行。说白了,没有执法机器的合理设计,法律的执行就会达不到立法的目的,乃至黑心和尚念经。 钱穆先生说:我认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纵使有些可以从国外移来,也必然先于本国传统,有一番融和沟通,才能真实发生相当的作用。换言之,制度必须与人事相配合(钱穆1955)。剖析我国的司法制度,不能不从源头开始。 二,北洋、民国的司法 截断众流,先从北洋开始。毕竟北洋是正式走向共和后的第一站。北洋政府强调“司法不党”。1912年时任司法总长的徐世英饬令“凡未入党者,不得挂名党籍,已入党者,即须宣告脱党,倘以党籍关系不愿脱党脱离,尽可据实呈明,将现充法官职务即行辞职。 [1] ”1920年大总统申令司法不党主义。虽然北洋司法在当时的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存在司法权不统一,人才缺乏等毛病,不能不说,其初衷和方向都是符合法治的。但,当时的政治,确实只是军阀政治,所以,司法独立,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此乱局,各人开出的药方都是不同的,有的人,随着处境的变化,也会改变自己的观念。如孙中山。 孙中山先生是一个西式的人,但随着军阀政治的实力游戏的展开,形势比人强。孙中山的政党观,由推崇西式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政治,转变为由革命党独控政权的“以党治国”。当然,如同多党制是西式政治泊来品,这个党治也是从北方的双头鹰:苏俄学来的。 1923年苏俄政治顾问鲍罗廷抵达广州。1924年国民党改组,其路线是,三民主义为体,俄共组织为用。主要借鉴了苏俄的治党治军经验 [2] 。孙中山也变天赋人权为,“民权不是天生出来的,是时势和潮流所造就出来的”。孙中山的以党治国,革命民权的学说的逻辑:“人民拥有政权,治权由政府掌握,但在革命时期,政权治权均由国民党代行。作为治权之一的司法权自然要掌控于国民党手中,五种治权之间主要不是分权制衡,而是职权分工的不同,这与整体倾向密切关联。 [3] ”这个论断,熟悉我们人大制度的人,听着是多么熟悉。我曾多次听我们的区人大主任说,人大和政府,不是分权制衡,是一条船上的人,是给政府出谋划策,共同前进的。 在广州时期,1923年,大元帅府就设立了大理院,任命赵士北为大理院。然而,1924年4月1日,孙中山下令免去大理院院长赵士北。实际理由系赵士北不同意司法也应该党化。孙中山晚年即动员司法人员入党。中山逝世后,从之后的司法总长徐谦,王宠惠,居正,相继执行了司法党化的政策,以徐和居正为积极。司法党化的主要举措,司法人员入党、以三民主义培训法官。后来就用CC系的人对司法界的渗透,法官训练逐渐成为国民党为党棍,特务披上法官外衣的一条途径,所以,大家对这一批法官都另眼相看,称之为党法官 [4] 。但是,国民党司法党化的程度究竟还是不够高。1937年,最高法院的统计,推事80人,党员34人,非党员46人;15名庭长中,党员14人,非党员1人。这和司法人才不够,以及国民党采用的司法精英化体制有关。因此,国民党的司法党化,不够彻底。1946年代《中华民国宪法》第80条规定了,法官须超出党派之外,依据法律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然而,这也是书面上的法律而已。随着形势吃紧,国民党的司法党化在46年之后,只有加强,没有减弱。直到离开大陆。大陆的主角转由正宗的苏俄弟子,新中国,什么都新! 三,苏俄的根源 如教科书所说,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键是列宁主义。佛拉基米尔.伊利奇.乌里扬诺夫自己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的学生,后来也做过律师,其哥哥也是同一学校法律系学生,因为卷入暗杀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被审判后枪杀。这件血仇对伊利奇.乌里扬诺夫刺激很大,从此改名列宁。而被杀的亚历山大一世,却是俄罗斯历史上,进行现代化改革最彻底的一个沙皇,解放了农奴,也建立其独立的法庭。但是,激进派人民意志党的暗杀,让父亲死在自己手臂上的亚历山大一世的儿子,采取了激烈的报复行为,俄罗斯走向现代化的路径从此中断。 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建立的独立的法庭,在审理一些政治性的案件中,表现出了独立的立场,让启动改革的沙皇政府有些不适应。俄罗斯的法制传统,和我国有得一拼。俄罗斯一向游离于欧洲主流之外,面向西方的彼得大帝,在谈到律师时说,我国有两个律师,我回去就去吊死一个。又如,亚历山大一世改革前俄罗斯的司法,是允许刑讯逼供的,犹如我国古代,视刑讯为一种常规的手段。 俄罗斯当然倾羡法德以法强国,但是,又吝啬于民权的扩展。因此,法治和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一直困扰着俄罗斯,乃至苏联 [5] 。 自从布尔什维克掌握政权后,1917年12月7日,布尔什维克法庭第一号令,就是废除沙皇司法体系,检察官体系和律师协会 [6] 。不禁让我们想起1949年2月,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正式废除了民国法治的系统性成果六法全书 [7] 。 苏联随之建立的就是人民法庭。由于废除一切旧法和旧法机器后,犯罪率大幅提升,1918年莫斯科的抢劫和谋杀的犯罪率比1913年高13倍 [8] 。因此,列宁的选择只能是铁拳,镇压可以无需系统的法律。列宁接受了马克思关于,法律和国家是资产阶级镇压工具。而以苏联法学家PeterisStucka (苏联首任最高法院院长)和Evgeny Pashukanis为代表的苏联法学家,以马克思列宁理论为基础创立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体现了无产阶级的意志,也是镇压一切反对派的专政机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隶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但是,不同的是,罗马-德国法是保护私有财产的,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消灭私有财产。因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事后,被认为是大陆法系的一个变种 [9] 。这点和俄国沙皇本身学习法德法律体系,以及社会主义法学家EvgenyPashukanis本身毕业于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律系。 法律作为一个阶级的专政工具时,它就会失去了作为正义标尺的作用。于是,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法律,也成为斯大林整肃异己,甚至整肃革命伙伴的工具。在斯大林的指示下,Pashukanis制定了新的刑事政策,制定的成文法必须置于政治需要之下。不禁让我们想起三个至上。 1934年,斯大林在苏共17大之后,有新的需求,1935年他任命新的检察总长,我国法律人士熟悉的维辛斯基(AndreiVyshinsky)上台,批评Paushukanis等法律虚无主义,后者就死在古拉格集中营。自沙皇时期,俄国的司法体系中,检察官就是用来监督法律实施,实际上是用来监督官员。维辛斯基是斯大林大清洗时期的检察总长,并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为大清洗提供了理论依据,其基石是,刑法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口供是证据之王。俄罗斯著名作家索尔仁尼琴称之为邪恶天才。维辛斯基著有《刑事诉讼教程》、《苏联法院组织》、《苏维埃法律中的诉讼证据理论》、《国家和法的理论问题》、《国际法和国际政策问题》等二百余种著作,对社会主义国家法学影响极为深远 [10] 。 维辛斯基的名言,如“我从不相信抽象的正义”,“法院、诉讼程序和证据都是某一社会统治阶级掌握的阶级斗争的工具”。恐怕还是我国某些领导心中的法律。维辛斯基式的检察官,笔者在生活中也是一见再见。“为完成政治任务,无所不用其极,将法学扭曲成为恐怖与构陷的工具,将堂堂法庭降格为充满辱骂与恐吓的现代角斗场,注定让自己烙在二十一世纪的历史耻辱柱上”。 在维辛斯基的努力下,“在1936年苏联宪法中,增加苏联检察机关是全国最高法律监督机构”。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无疑,也来自苏联。当然,人民法庭的设置,人民陪审员,苏联的法官也是纠问式的,因此,到了中级法院以上的专业法官,基本上是苏共党员。因此,国民党的司法党化工作,没有苏联彻底。 重要的司法工作岗位,如检察官,法官,警察,必须经过党组织批准;党组织还对协调各司法机关,起到重要作用。类似政法委的机构在重要的案件,或者打击某一类案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在运动来临时,苏联律师往往不愿意承接此类案件 [11] 。因此,党对司法的领导,难以真正让司法独立。另外,苏共党员也一样会受苏共纪律处分和国家法律处罚。 在赫鲁晓夫时代,曾经改革过苏联的司法,然而,见效甚微。随着赫的下台,勃列日涅夫的混日子时代来临,苏联的司法改革,就一直要到戈尔巴乔夫时代,而完成于叶利钦时代。 终结苏联的司法,根源还是在政治,一切权力归于苏维埃,权力缺乏制衡。而苏维埃,只是苏共的一个立法机构,而苏共,实际上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实质是管理国家的机关。戈尔巴乔夫说,政治改革的实质是明确划分党的机关和苏维埃的职权,把权力从共产党手中转到苏维埃的手中 [12] 。实际上,仍然没有解决权力制衡的问题。虽然戈氏把苏共的权力转到苏维埃,仍是还了马甲而已。苏联缺乏立法,行政、司法制衡的制度,最终导致,苏共一去,大树飘零。由于缺乏游戏规则(宪法设计不完善),法治传统,甚至,最后在叶利钦时代,即便宪法法院院长站在议会一边,也无妨叶利钦炮打白宫,法治权威缺失之害,流毒无穷。 四,新中国,苏联模式 1949年新中国建立前夕,刘少奇秘密造访苏联,斯大林建议中共制宪,其理由是“敌人可以用两种说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没有进行选举,政府不是选举产生的;二说是你们没有宪法,人家可以说你们是用武力控制了位置,是自封的。因为政协不是选举的,共同纲领不是全民代表通过的。1950年初,毛泽东访问苏联时,斯大林也提出了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制定宪法的建议。1952年,斯大林再次对中共提出的暂缓制宪意见反对,建议提前制宪 [13] 。 在陈伯达作关于宪法草案的说明中,关于国家政治制度的规定,是和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共和国类似的,只是名称不通,如最高苏维埃,我们叫全国人大。1954年中央人民政府讨论宪法草案会议上,毛泽东说,五四宪法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主要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好的东西 [14] 。 其实,斯大林考虑的多了,在中国打天下的合法性,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这就是为什么毛主席迟迟不觉得制定宪法很重要。事实上,毛主席在制定75宪法时,对周恩来说,宪法要短,不能长了。五四宪法106条,修改后的宪法只有几十条。 至于司法制度,也随着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之后,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全新的苏式体系。笔者在《最高法院这些年》一文中有如下勾陈:  新中国什么都新,包括司法体制。新中国的司法体制也是和政治体制一样,从老大哥那里学习复制,原来民国政府所仿效的德日式司法体制,被彻底改造了。按照张思之律师的回忆,   “195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改革,重点是批判“旧法观点”和“衙门作风”,在此基础上,彻底清理旧司法工作人员,另从“残疾复员军人”和“失业工人”中招募合适人员充实法官队伍。在粉碎旧法统、旧法律制度上,中共自始没有手软,此为大陆政权易手之后第一次司法改革的主旨,是为“破”;至于创建新的法律制度,在运动中则从未涉及,未见“立”。前此除“立”了《中央政府组织法》、《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其他“相关”组织通则外,也只是公布施行了《土地改革法》、《工会法》和《婚姻法》,再有就是《惩治反革命条例》以及《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加上一些零散的法规和规章。打击目标,保护对象,初见端倪。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诸如律师辩护甚至被视为别一阶级所专有,付诸阙如”。 可以看出,这种做法和苏联是类似的。   根据最新出版的《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四卷记载,1952年6月25日,时任政务院副总理、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的董必武给毛泽东、刘少奇和中共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信中说,法院不能让旧司法做审判工作,这点华东政法党组完全同意,中央政法没有反对意见。不准旧司法人员担任审判工作是个原则问题,迫切需要中央明示。而取而代之的是,董必武建议想在各地找一些工人、农民成分的人参加司法工作。6月26日,刘少奇批示,拟同意,没有经过彻底改造和考验的旧司法人员原则上不应担负法院审判工作。当否?请主席批示。7月1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同意。   1952年7月9日,中共中央下发《中央转发政法委分党组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报告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报告,改造和整顿所有的法院。政法委的报告中说明,“在当时全国法院干部二万七千人,其中旧司法人员七千人。原则上,旧推检人员不得任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法院干部的补充,必须由各级党委调配一些立场坚定、观点正确和熟悉政策的老干部充任骨干,并从各种人民法庭的干部中调一些人来充实。此外,应由工、农、青、妇等人民团体及转业建设的革命军人中输送一些优秀分子。法院的彻底改造问题,不仅是法院的人事调整问题,而且是一个肃清国民党反对的旧法思想和旧司法作风的残余的政治和思想斗争问题,必须由各级党委领导,—”。   同年8月4日,毛泽东在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司法改革工作指示的批语稿上,批评了除华东局之外的其他局,说“自三反以来,中央为全盘司法改革工作曾发出多次电报,但各地除华东局外,反映不多,—–,今特重申前令,望依限报告”,这个大限是,各省、市、区以上党委,务于九月份内向中央作第一次关于司法改革工作计划和执行情况的报告。(见《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三册页511)   这个报告及54年的司法改革报告,确立了法院由政治忠诚为主,非专业化的审判人员组成的人事原则;二,推翻了国民党六法全书的成文法体系,延续了解放区以来以政策为主要社会治理手段。三,法院的接受党的全面领导。对司法的控制是因为建国初始,中国共产党需要确立对社会的控制,法院作为控制的一个环节,需要紧紧掌握在手中。这些特征,有些一直延续到现在 [15] 。有学者讲人民司法的新传统归纳为五个特征,第一个就是:服从党的领导,2,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3,走群众路线;4,实事求是;5,德才兼备 [16] 。 无疑,最关键的特征是,服从党的领导,这也是苏联老大哥的传统。 1957年12月14日,中共中央批转最高法院,司法部党组《关于司法工作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反右派斗争情况的报告》,强调了当领导司法的原则。1958年6-8月,最高法院和司法部召开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再次重申了人民法院必须绝对服从党的领导,不仅要依靠党的领导,而且要坚决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 [17] 。 党的领导是通过各级党委的政法委来实施。1950年代开始,各县级以上开始设立政法委员会党组,文革期间被破坏,1979年后恢复,1980年称为政法委员会,1988年改为政法领导小组,1990年恢复政法委。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分管政法工作地副书记担任,政府,人大,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局等相关领导出任副书记或者委员 [18] 。党对司法的领导,具体的特征有,党委审批案件。1957年提及《关于司法工作座谈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反右派斗争情况的报告》指出,党委有权过问一切案件,除死刑案件的审判制度按照1957年中央关于死刑案件审判办法的指示执行外,凡是党委规定审批范围的案件和与兄弟部门意见不一致的案件,都应当在审理后,宣判前报党委审批。任何借审判闹独立,抗拒党委对具体案件审批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必须坚决纠正 [19] 。 1979年,刑法和刑诉法通过后,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的指示》,正式宣布“中央决定取消各级党委审判案件的制度”,但是,该文件有一个尾巴,就是,对于“极少数特殊重大情况必须向上级请示者”除外。。1987年,彭真同中央政法委,国安部,公安部负责人讲话时说,依靠党的领导,向党请示回报,这一条非常重要。1987年,彭真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又讲,政法机关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党的领导,重大问题必须向党委请示汇报。 [20] 1982年,中共中央书记处要求,党委不要讨论具体案件,但,对于疑难案情,争议较大的案件,可由政法委员会协调各方面意见,最后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21] 。这恐怕已是制度。 事实上,由于司法机关的人事权,财政权大多掌握在地方党委手中,法官也大多是本地的,因此,司法接受本地党委的领导,恐怕是天经地义的。 鉴于中国共产党支部建立在连队上的经验,法院里的党委也是法院的核心,一些法院也表示,法官党员比例较高 [22] 。这个比例,按照部分法官,检察官的陈述,最低在70%以上,最高的达到97%。虽然党员比例的高低和党的掌控力未必一定成正比,因为,法院的领导还可以用其他杠杆来调动服从者的积极性,惩罚不听话者。但是,由于党的纪律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威慑力,用起来比法律要好用得多,因此,党员比例高,自然对党掌控司法是有利的。 另外,对于法官个人而已,其升迁一般也需要是党员,因此,党员比例在司法机关较高是一种现实的制度激励。毋庸说,司法机关的领导层,基本上都是党员,除了若干可靠的民主党派副手。除此之外,对于法官,检察官个人的职业成就感,也需要通过入党提升来实现,因此,党对司法的领导,有坚实的制度基础和人力资源,恐怕也是和苏共是一样可靠的。 1988年,国家搞机构改革,强调党政分开,克服以党代政的情况。当时,有人反映党委政法委越俎代庖,喜欢干预司法机关办案。一些政法部门的负责人也向中央告状。1988年5月,中央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组长为乔石。下设秘书组,仅有5名干部。政法委职能完全被削弱。但省级以下政法委没有撤销。1990年3月6日。中央决定撤销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恢复中央政法委,原有职能也扩大了 [23] 。 可见,随着政治的变迁,司法环境的变化也会随之变迁。 五,罗干肖扬的年代 从本届强势的政法委书记的治下,公检法确实受制于那一人良多。因此,肖扬担任最高法院院长十年的时期,中国司法取得的一些点滴进步,也离不开上面那一个更离不开大环境。罗肖的任期有重叠期,但囿于资料匮乏,无法细细论断其中关系。暂时将他们主政的时代,司法的进步罗列如下: 2001年6月,修订的《法官法》,第12条明文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案子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员。同年10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制定《关于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并于2002年3月30日31日,举行首次国家司法考试。中国的法官开始要通过考试才行,虽然,无证进法院还可以做其他事情。2009年前后,小司考的出台,表明了从罗干肖扬时代统一司考的进步中回撤了。 统一司法考试,从质量上提高了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于此同时,多少让司法人员和律师之间,建立了同一的标准,职业共同体,除了法学院的经历,更进一步。 宪法司法化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0年第四期刊载一个案例,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确认与行政法规抵触的地方政府规章无效,确认无效的是山西省政府的规章 [24] 。该案由于地方政府并无反应,因此,并无反响。 2001年8月13日,最高法院的一个批复中,直接引用《宪法》第46条教育权,让学者们分析中国法院快进入宪法司法化了。而违宪审查权,恰恰是法治国家中司法权对立法、行政权的制衡。 2003年,洛阳种子案开始,人大开始阻击这种宪法司法化的行为。2003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民事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李慧娟在提交审委会讨论后作出判决:“《种子法》实施后,玉米种子的价格已由市场调节,《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作为法律阶位较低的地方性法规,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自然无效,而河南省物价局、农业厅联合下发的《通知》又是依据该条例制定的一般性规范性文件,其与《种子法》相冲突的条款亦为无效条款。”2003年10月,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发文称,经省人大主任会议研究认为,《河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36条关于种子经营价格的规定与《种子法》没有抵触,应继续适用。且“洛阳中院在其民事判决书中宣告地方性法规有关内容无效,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对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违法审查,违背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侵犯了权力机关的职权,是严重违法行为”,要求洛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纠正洛阳中院的违法行为,对直接负责人员和主管领导依法作出处理,通报洛阳市有关单位,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 [25] ”。该案的裁判理由后被撤销。 2007年,全国人大要求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台后30天内进行备案,形式上是一个违宪审查,全国人大也通过修改《人大常委会监督法》明确表示,对宪法进行解释的,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将对其他解释法律的机构进行审查。这一个进步,在周王时代,也被明令禁止了。推动该宪法司法化的得力干将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以屈辱的方式,进入了囹圄。 法律职业形式化的努力。法官开始穿法袍,用法槌。这种法治的形式,虽然似乎是细节,但是,这是一个起步。当然,如果这种中立,权力神圣的形式,没有独立制度相支撑,如法官精英制,固定任期,法官独立等,终究只是袍子和锤子,而已。 司法独立的诉求。肖扬在公开演讲中,提及司法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如2002年12月8日大法官讲坛的演讲中,肖扬提出,“司法工作方式具有中立性、最终性、独立性、公正性、程序性、专业性、公开性七个特征“。以及”一、改革法院体制。主要包括法院产生体制、法官任免体制、法院设置及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体制、专门法院制度、法院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法院与其他机关职权划分以及设立司法区的可能性等。  二、改革法院的人财物管理体制。  三、建立、健全独立审判保障制度“ [26] 。 最高法院的主要领导之一,公开推动宪法司法化的理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在任期间,发表了《宪法司法化及其意义-从最高法院一个批复谈起》,公然提出了中国的宪法司法化要参考美国的模式,文章说: “基于以上认识,我认为,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可以逐步将宪法引入诉讼程序,直接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律依据而在裁判文书中援引。由于我国没有设立专门的宪法法院,因此,我国宪法司法化的模式可以参考美国的普通法院模式,凡是有关宪法问题的纠纷都由我国普通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直接以宪法作为裁判的依据。宪法司法化的实现必将对我国法治建设产生积极而重大的影响 [27] ”。 在同时期,出版的《司法改革报告》中,黄冈中级法院法官的文章,就明确提出,实行司法独立,法官独立是关键,精简法官人数,法官人数应占法院总人数的20%。法院实行垂直领导等 [28] 。在之后的周王时代,再无这种体制内的声音。 从大环境看,罗肖时期,离89年已经有一段时间,92南巡之后,中国的经济开始起飞,国际国内环境都在好转,改革进入比较良好的期间,所谓小平中兴,当局有自信和勇气来完善制度上的一些缺陷,更不会杯弓蛇影。但是,经济繁荣终究麻痹了政治改革的决心,罗肖时期,终究没有实施实质性的司法制度改革,但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到后期,随着政治风向转为保守,环境日益窘迫,肖扬亦已经是意兴阑珊。 2007年,全国人大出声,强调解释宪法,只能是全国人大的禁脔。最高法院2007年3月出台司法解释的备案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司法解释应当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按照正常理解,这实际上操作时,最高法院会事先送全国人大审查。 待周上台后,和其同一思想形态的王成了首席大法官,司法制度改革方向就急转直下。 六:周王时期的司法改革 2008年3月,王胜俊秘书长承接中央对法院工作的新思维接任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院长虽然是师范毕业,然而在中央政法委工作近15年,中央安排王胜俊院长接任,是有明确的指导思想的。根据公开报道,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司法改革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2008年12月,党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4个方面共60项改革任务 [29] ”。 现在看来,王作为一个没有丝毫法律背景人选,从政法委秘书长空降到首席大法官的位置,是秉承了主管政法工作的最高领导的旨意,两者的意志和愿景是一致的。从主管政法最高领导对重庆打黑,李庄案一季的支持力度,以及平时的言论,也证明了,王首席其实,是秉承旨意而来,为“拨乱反正”而来。在周王时期的司法改革,从他们自身的角度,主要是做了以下几件事。 落实西部地区司法部门的人员经费缺口,确保西部地区法官,检察官等经费保障 [30] 。 实行了内部司法考试制度(俗称小司考),保障了西部地区现有司法机关人员能通过小司考,而留在司法岗位。小司考从2008年开始,此时,离统一司法考试2002年,才6年,是周上任第二年,王首席上任的第一年。小司考2008年在西藏,新疆和四川部分地区,2009年就扩大到六个省市和新疆27个州,2011年扩大的全国28省一半县域 [31] 。虽然新闻媒体的报道说,明年将取消,由于小司考的通过率超过90%,(无确切来源,内部人士告知),因此该过的在岗人员,恐怕也都过了。 2008年10月,全国人大免去黄松有最高法院副院长职务,2009年8月,黄被立案审查。2010年,黄以受贿,贪污等罪,被判无期徒刑。 2009年最高法院出台《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009年10月26日,法释2009,14号,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制作裁判文书确需要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冲突,根据立法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无法选择适用的,应当依法提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做出裁决,不得自行在裁判文书中认定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32] 。最高法院自我阉割,中国法院再也没有权力来裁定法律,行政法规等规章性权力。 周王时期的最后一件倒退之事,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本次刑诉法的修改过程中,秘密监视居住,秘密逮捕,秘密窃听可以作为证据等警察国家的条款,堂而皇之地进入刑诉法,而作为交换条件的,无非是,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名称改为辩护人等名不副实的进步。国家权力进一步加强,公民权利再次压缩。这和公众舆论正反比。 现在看来,这就是一条回头路,和重庆唱红歌的做法,其实是一致的。主政者的思路就是回到52年初的,政治挂帅,业务婢女的做法,这和重庆的唱红打黑追根溯源,无大区别。 除此之外,王主政最高法院倡导的人民司法,和谐司法,大调解,基本上是推迟矛盾的爆发,并模糊并破坏了法院作为确立法律规则的主要功能。鼓吹法院的能动性,让法官走出去主动为企业服务,模糊了法官的中立性。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无不是在走原教旨主义,拷贝解放区的司法功能,作为政治的婢女。在目前,市场经济急需建立中立性的法院,以厘定规则,保护私有产权的事情,最高法院的颓势,越发明显。罗肖时期留下的遗产,恐怕只剩下一堆牢骚满腹的专业法官。 是否可以说,王主政的五年,其实,和重庆这五年路线,是异曲同工的,是一个根子的两朵花。都试图用原教旨主义的帆布,来扭转中国(司法)这条朝专业化,中立化等现代性趋势的船,最后,这个帆布破裂了,但,船也确实偏离了一定的方向,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维稳反而成了制造不稳定。 七,重要的是方向 现在看来,那种试图以司法改革先行的说法,基本上已经破产,在《最高法院这些年》的结尾中,笔者写到: “中国法院这几十年中,也培养了一定数量的职业法官,有法律知识,有一定专业操守;社会经济发展到现在的层面,国家也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院实施这些法律,保护市场经济,发挥一定的功用。长远看,法官进一步职业化(精英化),法院相对独立审判的趋势是无可避免的,执政者该做的是,适当分权,宏观把握;选贤与能,赋予权力;严格监督,防止腐败;司法改革适当走在选举政治之前,对国家有序、稳定改革发展,是一件莫大的幸事。当然,从南美、苏联的司法历史看,寄予这种希望多少有点盲目! [33] ” 从社会背景上来看,中国社会已经具备一定的公民社会雏形,私有财产的普遍和高等教育的普及,信息流动的通畅及公众舆论的一定自由,都让司法,甚至,政治,无法再回到过去。 因此,重庆模式的破产,是必然的。可以说,也无非是这五年的政法模式破产的预演。 中国的司法改革,必定是伴随政治改革的启动而启动,但在之前,并非一无可为。任何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一步步坚实的基础,而如今,即便没有大改革,但在完善职能方面,仍大有可为。如检察院的侦查功能脱离,只负责起诉。公安的看守所剥离出来,归司法局管,改革刑讯制度等等。这些,本来是这5年的司法改革目标。 司法改革,第一步,是如何清理司法制度仲苏联模式的遗产问题。而最终的司法改革,仰仗于政治体制改革。然而,一回到这个主题,多年之间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笔者最担心的不是人下不下来的问题,最终都会下来。最怕的是,人在阁楼呆久了,滚下来的是一个腿脚不便的“僵尸”! 中国的改革,关键不是速度,而是方向。中国是一个大国,社会分层明显,当年青人在船头瞭望时,老年人坐在船舱中部,甚至尾部,认为世界变化不大。如果方向正确,即便日进一寸,社会改革的耐心仍在。如罗肖时期,积土成山,十年也是豹变。而同样,如果方向错误,最终结果是,社会撕裂。当船倒开时,年青人看着自己居然站在时代之尾,前途渺茫,他们不绝望才怪。试问:一个国家,一个时代,如果年青人绝望了,等待这个国家的,将是什么? [1] 《法治与党治》李在全 社科文献出版社 页8-9 [5] GORDON B. SMITH Reforming the Russian LegalSystem page 12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7] 高全喜等《现代中国的法治之路》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页136 [9] 见 http://en.wikipedia.org/wiki/Socialist_legality       2012年4月22日查看 [10] http://baike.baidu.com/view/1542452.htm   2012年4月22日查看 [12] 左凤荣 沈志华 《俄国现代化的曲折历程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页230 [13] 《宪法精解》 蔡定剑 法律出版社页25-26 [15] 《最高法院这些年》斯伟江 2010 [16] 《人民法院建设》 何拥军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也82. [22] http://cqf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2758 [23] 参见梁中林编著《各级党委政法委的职能及宏观政法工作》长安出版社 2004页72-74 [24]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精选》 页240 人民法院出版社 [25] http://baike.baidu.com/view/4885315.htm [26] 人大新闻网 http://news1.ruc.edu.cn/102392/40764.html [27] 黄松有文集 《宪法司法化及其意义》 http://ren.csfqw.com/article-12004.html [28] 《中国检察院、法院改革》 主编孙谦 郑成良 页249《论司法公正和法院制度改革》黄冈中级法院占云发,王纳新 [29] 《最高法院这些年》斯伟江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2012/0312/55280.html [30] 北方网 《司法改革将再启动,基层法院经费或纳入中央预算》 [31] 《系统内小司考影响统一性,明年将取消》 http://news.qq.com/a/20111202/001088.htm [32]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意见精选》 人民法院出版社 页240-241 [33] 《最高法院这些年》2010年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2012/0312/55280_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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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郎咸平:中国到了最危险的边缘

郎咸平:中国到了最危险的边缘 进入专题 : 中国经济    ● 郎咸平 ( 进入专栏 )       面对危机四伏的局面,我们并没有危机意识,反而充满了错误思维,比如“非左即右”、“非公即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以及“跨越式发展”(其实就是“大跃进”式思维)。就好像妄想症、迫害症与美国如影随形一般,这四种错误思维一直困扰着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     一个没有危机感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我说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绝不是危言耸听、故弄玄虚!在我的新书《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中,我要告诉那些“只要面子不要里子”的国人和官员,今天的中国经济有多危险、多可怕。我们身处世界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却浑然不知,我们习惯低估我们的对手,又习惯高估我们自己的实力。我今天就是要把我们的危机说清楚,以唤起国人的危机感。否则,我们的经济就要真的翻车了。看看美国,今天之所以强大,靠的就是危机意识;危机意识,已经成为美国精神的一部分了。因为只有危机才能凝聚人心,才能增强国家的向心力。     有危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危机视而不见,粉饰太平;更可怕的是,当危机来临的时候,我们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制造更大的危机。我们常说“成绩是主要的”,这些我们的媒体已经说得够多的了,我就不说了。我在本书中,将专门谈我们在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危机。我经过研究发现,今天中国经济的问题,仅仅依靠现行的经济体制和经济手段,是无法解决的,我们还应该寻找其他办法。“功夫在诗外”,对此,读者可以详细阅读本书。同时,通过本书我也试图理清一条中国下一步“经济改革路线图”来,供大家评判。     我在此再强调一遍,我的预言从来没有错过。在2010年初出版的《郎咸平说:新帝国主义在中国2》中,我就告诫大家美国要对我们发动汇率大战、成本大战和贸易大战,多少人觉得我是痴人说梦,多少人说我是杞人忧天。当时,我还告诫大家不要以明天的产能过剩解决今天的产能过剩,否则等我们花光了财政积蓄,经济肯定又要二次探底。     如今呢?汇率大战导致中国出口失去竞争力,高端就业岗位回流到美国,低端就业转移到东南亚。成本大战导致中国进口持续飞增,2011年石油进口消耗的美元激增了45.3%;贸易大战导致中国从光伏到轮胎的每一种快速增长的出口产品都被精确斩首。不仅仅是外贸企业被折腾得一塌糊涂,成本大战也精确狙击了4万亿受益的企业,比如铝业60%的铝土矿都靠进口,钢铁行业80%的铁矿砂都靠进口,这些在4万亿拉动下风生水起的产业,如今无不陷入全行业的巨亏。     更可怕的是,4万亿引发的严重通货膨胀,又直接导致老百姓的财富严重缩水;内需因而欲振乏力,又造成劳动力成本迅速上涨,进一步打击了制造业。直接结果就是中国制造业出现一场静悄悄的大裁员,这次裁员的力度和经济下滑的幅度在很多行业甚过2008年金融危机。而带头大裁员的竟然是行业领军企业,裁员的重点又往往是其核心业务的制造环节,比如美的和小天鹅的家电业务、比亚迪的手机和电池代工业务、雅戈尔的服装业务,而不敢裁员的国企只好选择大幅度降薪。直接反映内需冷暖的零售行业更是一片狼藉,从李宁陨落到国美利润衰退,都说明老百姓的购买力在大幅下挫。     但是即便如此,很多国人还是很有优越感,总是喜欢把别人的威胁当成自己强大的证明。美国战略重心重归亚洲,从军事、贸易、经济等方面全面遏制中国,可是我们很多人对这种威胁视而不见。无论是南海危机、东海危机,还是中东变天,都无法唤醒这些人自大的美梦。反倒是美国,之所以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就是因为长期以来一直有危机意识。可以说,美国危机意识之强甚至已经到了“妄想狂”的病态。当初,美国之所以捏造证据,“诬陷”萨达姆,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也要单边主义行动、发动战争,就是因为美国觉得萨达姆是威胁。     其实这才是美国的常态。回望历史,美国不只是对英国、德国、苏联和日本这样的大国奉行遏制战略,对小国也从不手软。只要美国觉得你对它的地区利益构成了挑战。各位晓不晓得,世界著名的旅游工业城市夏威夷就是美国武装侵略得来的。美国带领军队直接推翻了当地王室,其导火索就是在夏威夷的美国糖商利益受到了威胁。此外,美国对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智利、秘鲁、阿根廷这些拉美国家都搞过颠覆,甚至怂恿军人武装推翻民选政府。遗憾的是,我们国人对这些历史似乎从来都不感兴趣。     我说点儿国人比较感兴趣的吧,还记得1999年美军轰炸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吗?也许,很多人会说记得,但是,在我看来,我们根本就忘了。首先,北约这次行动根本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其次,事后所谓“前南国际法庭”对南联盟领导人米洛舍维奇指控了60多项罪行,审了五年,也没审出什么结果。美国甚至拒绝批准其保外就医,2006年米洛舍维奇惨死狱中。这种以空袭打垮正规军、扶植反对派颠覆现有政权的手法,随后在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都曾上演过。冷战结束后的20多年,美国的军事行动从来没有消停过。     我们总是指责美国是冷战思维,其实我们完全搞错了,这种危机意识从来都深植于美国精神,它不仅深刻影响了美国的国际政策,也时刻作用于美国的国内政策。在奥巴马的国情咨文中,2009年提到四次“挑战”、四次“威胁”;2010年提到三次“挑战”、一次“威胁”;2011年提到三次“挑战”;2012年提到四次“挑战”、四次“威胁”。而在美国眼中,中国既是挑战,又是威胁。     让人担忧的是,面对危机四伏的局面,我们并没有危机意识,反而充满了错误思维,比如“非左即右”、“非公即私”、“宏观调控,微观搞活”以及“跨越式发展”(其实就是“大跃进”式思维)。就好像妄想症、迫害症与美国如影随形一般,这四种错误思维一直困扰着中国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 进入 郎咸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中国经济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3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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