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思之:搞“文革”難道不是“分裂”黨?
北京學者座談發言紀要(11) 《新史記》 編者按:1981年6月27日中共十一屆六中全會一致通過《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 決議》。30年後的2011年10月中旬,北京民間文化智庫天衡文化中心邀請北京一批知名學者,分兩次座談這個由鄧小平一手推出的《決議》。座談屬於小型 的,沒有任何宣傳,但是與會者站在民間立場的自由發言,從歷史真實出發對《決議》進行的深刻批判,非常值得關注。 張思之:聽了幾位的背景介紹和情況分析,結合《鄧小平年譜》看這份《決議》,有幾點突出印象: 張思之 一、這是在鄧的直接指揮、具體操持下搞出的一個編年體的資料匯集,基本上沒有著力於陳述、分析、總結“歷史問題”。 二、“歷史”《決議》,摻雜上眼前的事件與問題,例如批華國鋒,明白無誤地是在為鄧的政治需要服務,這是幹什麼? 三、 歷史上一系列的重大問題,或敘述片面,或予以歪曲,或公然迴避。其中極為重要的如:關於抗日戰爭那段歷史的說法根本有違事實。抗美援朝,隻字未講。不說 “三面紅旗”這個“綱”,按“目”分述,又略去了發動“大躍進”,強建“人民公社”的動機及其危害後果,餓死四千萬人的慘痛歷史竟敢勾銷!劉少奇不是說 “人相食,要上書的”嗎?再如思想領域裏的反胡風,反胡適,特別是反右派連同反右傾,法制領域的重大史實諸如鎮壓反革命中的亂殺等等,對社會的穩定與發 展,無不發生了重大的歷史性作用,但在“決議”《決議》中不是走了樣,就是迴避了事! 因此,它是一個只講了一些“歷史”,但迴避了、歪曲了重大“問題”的鄧記《決議》! 特 別令人不安的是,《決議》對毛的評價從根本上是不正確的。僅以他搞“文革”來說,與趙紫陽的所謂“錯誤”相比,按照中共思路,他為什麼不是“分裂”黨? “兩個司令部”之論難道是劉、鄧搞出來的?“炮轟”都可以幹,豈止幹“分裂”?“決議”說“林、江”是兩個“反革命集團”,可他分明是林、江的首腦與後 台,僅僅劃為“反革命家屬”,用他慣用的句式也來套問一次:“夠嗎”?《決議》說“他雖然在文化大革命犯了嚴重錯誤,但是就他的一生來看”,他畢竟是“偉 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戰略家”。我不得不提出問題:在長達20餘年的時期裏,在一系列極其重大的問題上,犯了那麼嚴重的、無法寬容的錯誤,怎麼還那麼“偉 大”,而且還是個什麼“戰略家”?歷史上還有比這更為荒唐的《決議》麼? 我參觀過希特勒國家社會主義黨屠殺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紀念墓碑、園地,感 悟歷史不僅應反思,而且要徹底。我們有一個反思後的提法,即“兩頭真”,似已得到很多贊同。不過我以為“真”的提法有點模糊。是否還應再進一步,反思是否 達到了“兩頭‘對’”。如果雖不“假”但並不那麼正確,也還是立不起來。 寫出實事求是的“歷史決議”,難度大。關鍵在於有沒有正氣與勇氣。據說中共有“一支筆”,是下筆有神的才子,這並不夠,因為猶缺“董狐筆”!千古以來,誰不讚佩、景仰他那筆裏的浩然正氣,真個是“顧此耿耿在,仰視浮雲白”。 我從不懷疑,這一大段的歷史,會有當世“齊太史”重寫。 (未完待續,《新史記》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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