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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 Hong Kong visa held up for veteran editor

Hong Kong visa held up for veteran editor By David Bandurski | Posted on  20 11 – 11 -25 According to a   report in yesterday’s  Ming Pao Daily , an application for a Hong Kong work visa by veteran Chinese journalist Zhang Ping ( 张平 ), generally known by the penname Chang Ping ( 长平 ), has been held up for eight months by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raising concerns that his application might be subject to political interference by Chinese authorities. Chang, a well-known Chinese commentary writer who was formerly a top editor at both   Southern Weekend   and   Southern Metropolis Daily , was offered a position at Hong Kong’s Sun TV in March this year and filed a visa application under Hong Kong’s   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 Visas under the scheme generally require no more than four weeks to process, but reportedly neither Chang nor his would-be employer have received notice of acceptance or denial. “I have asked them [the Immigration Department] about it, and they simply say that [my application] is under review,” Chang was quoted by the paper as saying. Chinese authorities recently blocked internet access on the mainland to an online magazine published by Sun TV that Chang Ping was expected to head up as chief editor.   References: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15557479,00.html     : http://news.mingpao.com/20111125/gca1.htm http://news.mingpao.com/20111125/gca2.htm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15543653,00.html   http://www.changp.com/2011/11/841.htm       http://www.nytimes.com/2011/01/28/world/asia/28china.html?_r=1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2011/jan/27/china-press-free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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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复兴需要国民精神

  11月24日《南方都市报》有“民族复兴需要民族精神”的题目,匆匆一览,大词满篇。从清末到现在,一百年来,我们最不缺乏的就是这种声音。喊了一百多年犹未解决的问题,今天我们是不是需要改换一下思维乃至语词呢。仿其题,我的文章不妨是“国民复兴需要国民精神”。人的思维超不出语言的半径,用什么样的语词思维,便决定了思维的方向和内容。   所以用“国民”更替“民族”,盖民族这个现代外来词来自于清末时的日本,是当初日本人对英语nation的翻译。然而,nation一词既有“民族”之义,又有“国民”之义。亦即nation-state既可译为“民族国家”,亦可译为“国民国家”。只是自清末始,转手东洋的民族一词大行其道(当年孙中山反清的第一要义便是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相反,nation一词的国民意涵却始终隐而不彰。那么,民族,还是国民,这两个语义放在今天,后者其实更应当成为我们在国家建构上的价值诉求。   民族是一个群体概念,是指血统、语言、风俗、宗教相同或相近的共同体。自国家建构的角度看,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满清,我们就形成了以汉人为主体的民族国家。1943年,英美对中国放弃治外法权,更标志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已经独立于世界之林。因此,中国近现代以来,民族国家的任务早已完成。始终难以完成的,却是nation的另一含义,即国民国家的建构。和民族不同,国民乃是一个个体概念,简言之即国家公民。当年不赞成孙中山一味排满的梁启超,既有民族国家的理念,更有国民国家的理念。他在国家建构上的看法悉取自一位瑞士出身的德国教授伯伦知理。这是伯氏对国民和国家的阐释:“国民者,生存于国家之中的一个法律体也。……国家者,谓依国宪而成立的国民之共同体也。……故有国民,才有国家。”   什么叫“故有国民,才有国家”,这首先就是一种价值排序。于此,梁启超分殊得很清楚:“谓国家恃人民而存立者,故宁牺牲凡百之利益以为人民”,这是一种价值排序。另一种则是“言人民恃国家而存立者也,故宁牺牲凡百之利益,以为国家,强干而弱枝,重团体而轻个人。”这两种排序都可以是民族国家,但哪一种属于国民国家呢,无疑是前者。至于后者,总是以民族国家的名义,要求国民个体放弃自己的利益一味以服从。这样的历史我们不是没经历过。这样的现实,我们也不是没品尝过。   国民国家的立国根基是国民个体。近代世界最早形成的国民国家是英伦,所以称其为国民国家,盖在于此概念相对应于中世纪的王权国家。王权国家,民众不是国民是臣民。从臣民到国民的转换,亦即国家从权力主导到权利主导的转换,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给全世界各民族树立的一个榜样。这样的国家,用梁启超的语言就和每一个人的“身家”联系起来。1916年,梁启超有篇短文叫“何故爱国”,针对当时爱国口号,梁任公指出国家必须和每一个人的身家有关系,大家才会爱国。否则统治者“偷得一分权,便作一分恶,无法无天,愈弄愈坏”,侵害民众财产与人身,“照此混闹下去,中国岂复能成为国”,更无从爱国。   国民复兴需要国民精神。建构国民国家,当然需要每一个国民的精神自觉,这其实就是公民人格的自觉,换言之,是在权力面前权利意识的自觉。民族复兴的作者去过国外,他以他的经历试图告知“国人一定要明白‘国弱民贱’的道理”。但对极大多数没有出过国门的人来说,他无从感到国弱,但时常感到民贱。网络上有不少民众在政府门前下跪求诉的照片,甚至不久前湖北荆州的大学教授也在权力面前排队下跪,此景此情,岂一个“贱”字了得,在权力面前跪下来的人又如何高蹈地谈民族精神。   民族复兴的作者认为“民族精神,……就是为维护和发展民族利益而奋斗的精神。”这让我想起胡适当年的一段话: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起来的。不妨按照胡适的逻辑来吧,维护和发展公民个人的权利及精神,就是为我们这个民族的复兴做贡献。设若没有这样一个普遍的国民自觉,“民族精神”云云,“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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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 學術訪問被當黑工 異見者斥入境處荒唐

鏈接2條: http://news.mingpao.com/20111125/gca1.htm http://news.mingpao.com/20111125/gca2.htm 學術訪問被當黑工 異見者斥入境處荒唐 【明報專訊】對內地《南都周刊》前副總編輯兼時事評論員長平,透過「輸入人才計劃」申請來港陽光衛視工作但8個月仍無音信,長平昨日向本報表示,入境處正調查他在3月份到香港浸會大學作訪問學人時收取報酬,有在港「打黑工」之嫌,以致到陽光衛視工作的簽證申請需時。長平直指入境處說法「荒唐」,沒理由學術交流也要工作簽證。 申港工作被拖 港府稱年初違例 中大及浸大的學者均不同意入境處的看法(見另稿)。本報就長平個案向浸大查詢,浸大昨回應指出,大學會不時邀請內地學者來港作學術交流,但強調「雙方並無僱傭關係」,這間接反駁了入境處的說法。浸大補充,若浸大聘請外來學者來港教學及工作,不論長期或短期,都會協助學者申請工作簽證。 曾因多次撰寫批評內地政府文章、今年1月被南方報業集團解職的長平,因獲香港陽光衛視聘為高層,今年3月起申請經輸入人才計劃來港,但原僅需1個月審批的個案,拖了8個月都無下文,卻又不作解釋,令人關注是否有政治考慮。 長平指本報周一(21日)報道此事件後,入境處終肯回應他,指審批時間久是因為「本處在審核有關申請時,發現你(長平)涉嫌曾在港以旅客身分,未經本處許可下,從事僱傭工作因而違反逗留條件。本處現正調查……待調查有結果後,本處會繼續審理你的申請」。他致電追問下,入境處才回應指涉嫌的非法工作是指他今年3月在浸大講學,並要求他親自回香港當面說明,長平認為這是荒唐要求。 長平出示浸大傳理學院副院長黃煜的邀請函,信中浸大邀長平於今年3月至5月赴港,望通過課程、講座、研討會等向傳理學院講學,開拓學生視野,信中指「學院將支付張平(長平的原名)赴港往返交通及在港住宿費」。長平指此信證明此行純是學術交流,並無薪酬,只得車馬費(約每月6000元)及大學提供單人房。 入境處﹕工作性質是關鍵 長平強調無獨立授課,只是當嘉賓與授課教師作一些課程講座,絕非受僱或非法工作,若訪問學人這樣交流講學都要申請工作簽證,他恐怕「全世界都會笑話」,希望媒體能公開討論。但入境處消息人士強調,車馬費也可是薪酬,入境處決定入境旅客是否非法工作,關鍵是工作性質而非酬勞高低,故堅持調查長平是否違逗留條件,是合理做法。 明報記者 學者:僅收車馬費不應視受僱 【明報專訊】海外學者到本港大學講學交流,大學一般都會支付車馬費甚至機票費用,那怎樣才算是「受僱講學」而要向入境處申請工作簽證?有大學教職員坦言,當中有灰色地帶,有時不易界定,但浸大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蘇鑰機都認為,若長平在港無獨立授課兼只每月收約6000元車馬費,按理應毋須申請工作簽證,若入境處這樣也嚴厲詮釋為「違反逗留條件」,恐會妨礙學術交流。 嚴厲詮釋礙學術交流 蘇鑰機指出,若講學者每天僅收約200元車馬費或生活費,應不能視之為受聘教學,他和杜耀明不約而同指出,訪問學者若真的在港授課,月薪起碼都在四五萬元以上。曾經邀請長平在自己課堂作嘉賓向學生講述內地新聞及媒體情�的杜耀明稱,長平只是嘉賓,並無獨立授課,更沒有主理任何一科目,故他認同長平並非受僱教學。 港大發言人稱,外地學者在港大的交流講學一般較少會超過一個月(長平來港近3個月),若外地學者在港大講學數個月以上或者涉及較具體教學工作,大學一般會要求對方申請工作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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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 访问学者是非法工作吗?

  今天收到香港特区政府入境处发来的函件。自八个多月来,这是入境处首次主动和我联系,对延迟审查我的工作签证申请给予了解释。   遗憾的是,他们解释的理由实在牵强:     有關你在本年三月向本處申請工作入境許可一事,本處在審 核有關申請時,發現你涉嫌曾在港以旅客身份, 在未經本處許可 的情況下,從事僱傭工作因而違反逗留條件 。本處現正就有關情 況進行調查,故暫時未能完成審批你的申請。稍後待調查有結果 後,本處會繼續審理你的申請。     我根据他们留下的电话打过去,得知所谓涉嫌非法工作是指我今年 3 月在香港浸会大学做访问学人,要求我回香港当面说明。这是非常荒唐的要求:   1. 据我所知,入境处是在 9 月份,也就是对我的审查拖延了半年(一般情况只需要四个星期)之后,去浸会大学调查此事的,而且到现在才正式告知我。用这件事向我解释拖延 8 个月的原因,理由并不充分。   2. 当时浸会大学就给出了书面说明,过了两个多月,媒体报道之后,才向我做出说明,不符合香港政府高效形象,不能令人信服。   3. 访问学人并非雇佣工作 ,而是学术交流。说访学涉嫌非法工作,全世界都会笑话。如果这样定义访学,那么香港的大学还要不要搞学术交流了?   3. 在香港浸会大学访学期间,跟我 2003-2004 年在美国加州伯克莱大学、 2009 年在香港大学访学一样,我并不独立授课,而是时或应邀以嘉宾身份,和授课教师做了一些课堂讲座,这并不算正式工作。除了少量生活津贴之外,也无工作报酬。   4. 如果是指签证,据我所知,全香港的大学聘内地学人做短期访问,几乎都没有办理专门的签证,而是持旅游或者商务签注前往。这也是浸会大学给我的指示。如果有问题,也不是我这方面的原因。全世界的访学,都是由学校方面帮助应邀者完成各项手续。况且,作为已经主权回归的香港,几乎所有高校都采取这种变通办法,多年来也都得到政府默许,怎么会在我这件事上成为问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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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平 | 临沂离北京有多远?

[临沂离北京的政治距离,并不比地理距离更遥远。]   在中国山东临沂市有一个村子,任何陌生人从此经过都会遭到严格盘查,骚扰阻挠,甚至殴打关押。最近有上百人前往验证,屡试不爽。新华社所属《国家财经周刊》记者石玉是其中一位,他利用假期和朋友前往该村,在路口就被拦截,然后被一伙不明身份者抓进车里,戴上头套,拉到不知何处的屋子里,关押殴打和抢劫,非法拘禁约 20 个小时,随后警方以涉嫌盗窃的理由将他遣送回原籍。两周以后,他被所在媒体解除工作关系。   这个村子里住着一位叫陈光诚的盲人律师。他曾经帮助残疾人讨回法律规定但地方政府拒绝执行的减免税费,帮助村民减除不该负担的土地承包费,还揭发当地计划生育政策中的野蛮行径,因此而被控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罪入狱四年。刑满释放之后,即便在构陷他的法律中,他也理当回归自由之身。然而,他的家成了新的囚牢,而且比监狱看得更紧。他与外界的一切联系被切断。数以百计的陌生人遭到拘禁、殴打和抢劫,就是因为被认为是前来探访他。为此,从他家到附近国道路口,常年都有数十人看守。   很多人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对一个盲人如此残忍,为什么要明目张胆地侵犯人权,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地藐视法律?有一些不肯相信自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的人说,这是只会发生在山东临沂的一个特例,原因是那地方的法治比较落后,官员比较狠毒,而且可能就是因为刚好遇到几任市委书记都特别坏。他们认为,这种事不大可能发生在北京、上海和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大城市的官员也会觉得临沂给共产党和中国抹黑,只要让中央领导知道这事,特别是让主张公平正义的温家宝总理知道这事,一个批示就可能解救陈光诚。   我不怀疑通过舆论的压力,有可能让中央领导批示地方政府放人。但这是社会抗议的结果,而不是山东临沂的作为让他们感到多么震惊——事实上陈光诚事件早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北京有关方面并非毫不知情。如果临沂真是一个例外,那么新华社下属媒体记者石玉在遭到野蛮殴打、非法关押和公然抢劫,回到北京之后,应该得到同事、领导以及更上级机构的同情、安慰和支持。事实上,尽管石玉声明这是个人行为,所属媒体还是受到压力,让他失去了工作。此事足以说明,陈光诚律师在山东临沂的遭遇,是一个系统性反应的结果。   在自由社会,石玉完全可以以记者的身份去探访陈光诚。但是在中国,他只能利用假期,以个人身份往前临沂,结果同样不被容忍。和自由社会中记者工作变更不同,在中国记者因为对敏感事件公开表态而被迫离职,是一种来自公权力的政治性惩罚。由于所有的媒体都受宣传部门管控,从理论上说这样的记者已被所有媒体拒之门外。   临沂当局收买曾受惠于陈光诚抗争的本人地充当打手,并给予他们公开抢劫路人财物的机会,这对社会和人心的破坏实在是恶劣至极。但是,这样的事情,又何尝不是每天发生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中国公开的非法监禁,相当部分都发生在标榜文明的大城市里。跟囚禁工人的黑煤窑及关押陈光诚的临沂不同的是,大城市的监禁更加严厉,也更加令人恐惧,很少有人敢于公然挑衅性地前往探访。假如发生这样的探访,谁也不敢保证探访者不会遭到相同甚至更惨的报复。临沂离北京的政治距离,并不比地理距离更遥远。   因此,很多中国人对于陈光诚的声援,不仅仅是一种路见不平的同情,而且是对危及己身的系统性暴行的反抗。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所遭受的往往是一种系统性的报复。但是,毫无疑问地,这些报复也增加了系统运作的成本,最终会导致其破产。   同理,这些抗争也会导致系统的其他部分发生改变。近年来由于媒体市场化及媒体人的坚持,也由于整个社会的抗争力量不断增强,像石玉这样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记者往往还有重新找到工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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