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

铂程斋:李庄漏罪记录

李庄漏罪记录1:南方失语之际,上海东方早报旗下@理财一周报 ,转载@贺卫方 《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质疑重庆法治中立性缺失,起诉李庄中程序正义缺位。经确认,为避风险,此转载未上网。 李庄漏罪记录2:李庄授权辩护人,若重庆司法违反证据规则,律师退出辩护,以示抗议。 @斯伟江:昨日李庄授权其辩护人,如果控方的关键证人不出庭,律师有权解除委托,退出辩护。因为,程序上无管辖权强管。实体上凭纸面证据审判,违反证据规则,辩不辨意义有限。律师表示,会审慎把握。 李庄漏罪记录3:数日前,李庄委托的律师之一,在接到匿名电话恐吓后,又被重庆赶来的公安人员当面恐吓,要求其删去相关博文。 李庄漏罪记录4: @杨海鹏在上海:【李庄案第二季】重庆消息:江北法院终于补上了证据目录上“遗失”的62页证据。但让李庄律师团错颚的是,法院又送来检察院在证据目录外又增加的22页证据,更让律师们昏过去的,一份新证据的取证时间,居然是今年4月6日,也就是说,在案子已进法院4天后,公安还在侦查。“他们是铁了心戏弄规则了”。 李庄漏罪记录5:4月7日,李庄委托的律师名单公开,5位均来自北京、上海。 13日,广东省厅下达“三不准两举报”,严禁广东律师参加此案辩护团。这种“多此一举”,已无实质约束力,或为政治表态。 李庄漏罪记录6:接近此案人士透露,法官表示,十多个证人将无一出庭,接受质证。而此次李庄被诉“妨碍作证”,证据基本为证人证言。 李庄漏罪记录7:接近此案人士证实,此案庭审庭较大,但采取旁听证发放,旁听证上均标有身份证号,这杜绝了以往记者从家属手中拿到旁听证的模式。此前,多个公共案件中,法院均违规阻止媒体旁听,选择性安排旁听人员。但标身份证号的做法,还是首次。 李庄漏罪记录8:18日下午,李庄妻儿与家属前往法院领取旁听证,法院要求,家属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方可领证。重庆法院此做法,不符中国相关法律中对庭审旁听安排规定,重庆是否对此另有法规不详。 李庄案记录9:接近此案人士透露,李庄今天正式签署起诉中国青年报社,郑琳,@庄庆鸿 侵犯名誉权的委托书和起诉状,委托北京大成所律师为代理人。起诉时间大约在本次案件一审宣判之后。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 (记者点评:哈哈哈) 李庄案记录10:公安起诉意见书中,李庄罪名包括“合同诈骗”,若被检方接受,康达所同为被告。傅洋此言,或透露了他们不敢为李庄辩护的难言之隐。 @杨海鹏在上海:【李庄案第二季】傅洋大律师,对京城某媒体说,李庄与他们康达律师事务所无关,“我们也是被调查对象”。意味深长也! 李庄案记录11: @二姨夫的大姨妈:重庆在李庄案开庭前再次对媒体耍流氓手段。此前重庆已通过宣宣通知各地媒体不得派记者去采访。但仍有不少记者申请旁听。今天重庆江北法院假装通知记者去领旁听证,实则是对还有哪些记者会在下禁令后仍准备去采访进行摸底,然后将这些记者名单告知宣宣,再由宣宣打电话给这些媒体禁止去。真卑鄙无耻! 李庄案记录12: @李和平律师:[纯属虚构,或有巧合] 4月18日晚:杨金柱律师,杨学林律师,斯伟江律师所住酒店之房间有治安临时检查。 李庄案记录13:李庄案前次庭审时,公诉人幺宁当庭称“李庄到重庆来,以办案为名,享受着免费嫖宿”,此说被重庆媒体广泛传播,事后,玄宁对“嫖娼”一说并无举证。4月18日,李庄委托起诉中青报“损害名誉”后,不少法律界网友留言指出,按照法规,李庄可起诉公诉人幺宁,及相关重庆媒体“诽谤罪”。 李庄案记录14: @陈有西律师在上海:刚接李庄妻子电话,江北法院改变态度,将最大努力安排他们家属四张旁听证。微博的力量。 李庄案记录15:前往旁听律师被“接机” 对方真实身份不详 @陈有西律师在上海:江苏律师王素军现场报道:杨金柱在江北法院留影后离开现场。一个中国资深律师千里迢迢去重庆,享受不到一个十八岁以上公民可以自由旁听的公开审判的旁听待遇。请后人在书写中国法治史时记上一笔。这就是今日中国的公开审判。再附金柱机场照片 李庄案记录16:重庆媒体华龙网称“为保证李庄漏罪案庭审公开透明。。”迄今,没听说市场化媒体记者进入庭审。文中指记者进入现场的21世纪经济报道,早已因众所周知的原因,不能报道。 李庄案记录17: @华政的吴丽霞:和现场的重庆律师聊李庄案,律师之所以关心此事,系物伤其类,连律师取证辩护的职业行为都会遭受牢狱之灾,律师尚不能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谁还敢做律师,谁还相信律师?中国的法治都败坏到一种什么程度!现场已经下起小雨,仍有许多律师坚守着等待法庭的消息。 李庄案记录18:庭审旁听席,图片来自华龙网。(记者注:中国公共事件相关庭审中,法院常以“旁听证发完”借口,拒绝非官方媒体入场。为制造“位满假象”,便组织公职人员旁听。旁听中,不少“旁听人员”完全不了解不关心案情,全程打瞌睡。即使这张重庆官方媒体公布的照片中,亦有睡着者。) 李庄案记录19:法律界学者实名报案,指庭审外“示威”侵犯公民权益、涉嫌违法。 @贺卫方:【向江北区公安局报案】这样耀武扬威、指名道姓的示威若未经批准,擅自举行,你们必须严格执法,追究此违法行为者的责任;若事前申请并或许可,名誉遭受侵犯的李庄和杨金柱则可以行使“双起”之权利,起诉江北区公安局,同时起诉组织游行示威者。刑事法有诽谤罪,民事法有侵犯名誉权。 李庄案记录20:(记者猜想:重庆打黑活动的龙套演员,都是两块牌子 一个班子?) @袁灿兴:【欢庆文强死刑的,与这次喊欠130万的,怎么这么像?各位有心人,可以做个鉴定比较。】另有网友爆料,这个秃头的出现频率很高。 李庄案记录21:湖南律师@律坛怪侠杨金柱 前往旁听庭审,重庆机场遇不明身份人士横幅围攻,向他与李庄“追讨骗款”,而杨与李庄二人并不相识,更未共同办案。此场景被拍照,并配文呼吁“人肉黑心律师杨金柱”。(记者点评:重庆五毛,你们还能更弱智、更法盲点吗?) 李庄案记录22:网友提醒后,我去围观了一下:某中国政法副教授,正在管辖异议、证据突袭、隐匿证据等方面,力证重庆检方、法院“程序合法”。。。(记者补充:同是这位证据学副教授,在乐清案钱成宇“刑讯逼供伤口”视频被律师公布后,他第一反应是公开质疑律师录像是否合法。遗憾的是,真的合法。) 李庄案记录23: @杨海鹏在上海:【李庄案第二季-徐丽军在徐汇法院的证言】100万是啥性质,只有我和孟英知道。在公安做伪证是周恩奇让我吸毒品后,神智不清了。笔录是他们事先编排好的。周和王德伟在旁边教我怎么说。周与公安关系不一般,他们教我说,公安就怎么记。——靠,连警察都卖了! 李庄案进展24:有读者留言称“华龙网报道你们也信” @21世纪经济报道:【李庄案进展:庭审现场外 横幅示威】下图为李庄漏罪庭审外,来自网友整理。现场照片显示,有人自称被李庄骗取130万。据重庆媒体华龙网报道,人民日报、香港大公报外,亦有本报记者进入庭审。目前,本报正紧急寻找联络这位旁听同事,争取采访该位自称被骗130万人士,了解此案迟迟未予立案原因。 李庄案进展25:庭审照片显示,旁听席空位不少。根据相关法规,在有座位时,中国公民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然而,重庆江北法院拒绝了多位记者与律师旁听,并在昨日发放旁听证时要求李庄亲属出示关系证明,后在舆论压力下,于昨晚深夜电话通知家属可有4张旁听证。 相关日志 2011/04/20 — 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开庭审理 (0) 2011/04/18 — 明彧: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引发的争议 (0) 2011/04/13 — 贺卫方: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0) 2011/03/31 — 法广:李庄刑满出狱无望,重庆官方追究其“遗漏罪行” (0) 2010/03/19 — 李庄二审认罪六条中惊人的藏头诗: 被逼认罪缓刑 出去坚决揭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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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每日原文推荐 – 2011/4/19

以下为每日原文推荐。如果你有兴趣,请参与翻译并将译文寄给 《译者》 以便与大家共享。   【热点评论】 《卫报》 – 艾未未的律师刘晓原重新露面 《华尔街日报》 – 陈爱丽拍摄的艾未未纪录片预计秋天上映 Mashable.com   – 发起释放艾未未签名活动的网站被黑 《纽约时报》 –   李庄漏罪高调开审 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 – 关于中国经济调整对美国利率影响的再思考 《经济学人》 – 六位专家探讨中国经济能否避开中等收入陷阱   【社会百态】 《纽约时报》 – 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审理关塔纳摩中国维吾尔族在押犯的上诉 路透社 – 研究表明中国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观念并不强烈 (另, 相关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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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开庭审理

李庄“漏罪”案周二(4月19号)在重庆开庭审理。 重庆涉黒案辩护律师李庄去年被法庭以伪造证据与妨害作证罪判处一年半监禁。如无新罪,李庄今年6月刑满出狱。 然而,重庆官方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对李庄提起公诉,江北区已受理此案。 因此李庄周二又以新的妨害作证罪名出庭受审。 李庄的两位辩护律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斯伟江,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出庭辩护。 “选择性执法” 李庄曾为重庆连串涉黑大案的嫌疑人之一龚刚模出任代表律师,但后来被指控教唆被告等人作伪证而被捕并被判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余名中国律师曾联署公开信,指责重庆警方办理李庄案缺乏中立性,重庆公、检、法联合调查组侦办李庄案也存在程序违法问题。 在今天对李庄新罪名的庭审中午休庭之后,BBC中文网电话采访了一直关注李庄案的中国维权律师浦志强。 浦志强说,他与其他一些律师都认为,李庄在上一次案件中不构成犯罪,对他的判刑是服务于重庆运动式打黑的政治性迫害行为,是中国律师业发展中的一个恶例。 他说,对李庄的定罪以及判刑说明了当局对律师行业的控制、干涉,对律师合法职业权利的侵犯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制度化。 浦志强说,现在眼看李庄刑期即将结束,当局又对他进行了新罪名的指控。这是一种选择性执法行为,是当局维稳思路下的一个标本。 —————————————————– 4月19日,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重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现场旁听。 据悉,2008年担任一起挪用资金案一审辩护人期间,李庄涉嫌为帮助他人开脱罪责,引诱、教唆证人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检察机关认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据悉,2010年2月9日,李庄在代理重庆黑老大龚刚模一案时,因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其他刑事案件中遗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诉方提出5份证据 4月19日庭审中,公诉方举证显示,徐丽军、苏文龙、王辽、杨盛梅、诸雪岭5位证人的多份证据直接或间接证明李庄教唆证人徐丽军作假证。 在徐丽军的证言中,反复提到,李庄多次找其谈款项的性质问题。“只有说成借款,孟英才能出来,你的钱也才能拿回来。”徐丽军儿子苏文龙证言则提到,孟英案开庭前,自己陪母亲徐丽军在一间屋里等候出庭作证,李庄也进来,小声跟母亲说话,内容就是嘱咐母亲庭上要将投资说成借款。 李庄称“胡说八道” 庭审期间,公诉人的举证及多位证人的证言直指李庄教唆。面对公诉方出示的多份证据,李庄情绪很激动,他突然站起来,大吼了一句“全是胡说八道!”短暂的激动之后,李庄很快平复下来,坐下继续发言。 李庄进一步要求法庭追究徐丽军伪证罪。李庄说,徐丽军曾出庭控告孟英未将其出资的钱确认为投资款。随后,徐丽军又出庭作证,其拿给孟英的钱为借款。“这前后矛盾的证言,必有一个是假的。”李庄当庭要求追究徐丽军的伪证罪。 证人均不愿出庭 19日庭审期间,对于李庄和辩护人提出取证程序不合法、证人资格及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 对于徐丽军的证言取证地点问题,公诉方认为,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取证地点可以由证人确定,是为保证证人在轻松自如环境下自然地进行陈述,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而证人资格问题,辩护人认为徐丽军及其儿子有利害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公诉方认为,法律规定,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只要符合证人的年龄、认知能力等基本条件,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而辩方片面强调有两个证人跟徐丽军是亲属关系,但这组证据中,还有王辽等其他与徐丽军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与上述证词相互印证。 针对辩方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合议庭作出说明:受案后,根据控辩双方申请,向所有证人都送达了出庭通知书。证人朱立岩处于羁押状态无法出庭,徐丽军、杨盛梅、苏文龙、王辽等其余证人均不愿出庭作证。 经过一个多小时休庭,19时25分,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经审判长询问,公诉方表示所有证据已举证完毕。下一阶段将进入辩方举证阶段。 ————————— @王海青律师 李庄案的关键已经不是到底有没有教唆证人.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个案子说明了国家公器是如何被掌握在个人手中。司法本应是消极的,现在却成了猎犬,为主人寻找合适的猎物。 ————————— 李庄漏罪案证人缺席 杨金柱律师被拒旁听遭围攻 代理重庆打黑案为黑帮老大辩护,最终自己亦成为阶下囚的北京律师李庄,刑满出狱前再被起诉。这宗引起争议的案件周二开庭审理。李庄在庭上激动叫喊。(文宇晴报道) 由辩护律师变为被告并被判刑的北京律师李庄,6月刑满出狱前被重庆司法机关追究其在2008年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周二在重庆江北区法院的审讯共分了三场进行,由于案件性质特殊,吸引法律界、学者及新闻媒体的共百多人出席旁听。除了关注和支持的声音外,也有数名自称受到李庄欺骗的民众,带同标语到法院,要求将李庄定罪。 关注事件的人士和媒体在网上不断更新庭审的最新情况。据华龙网报道,法官全程让被告人李庄坐下受审。在下午的审理过程中,当呈交多位证人指控李庄教唆后,李庄情绪激动站起来,大叫了一句“全是胡说八道!” 直至晚上截稿前审讯仍然继续。 湖南律师杨金柱周二抵法院打算旁听被拒后,他在法院前抗议。在凤凰网上的一段片段里,杨金柱愤怒地向媒体交代周一乘机抵达重庆机场时,被20多名手持标语的示威者抗议,大喊他是黑心律师。 杨金柱说︰“我从晚上受到了围攻,有20、30个人围著我,还打著黑心杨金柱,而且要我赔偿130万块钱。有10分钟时,警察和保安没有一个人过来。我今天来只是旁听,没有别的。不关任何一切,我就是要去旁听!杨金柱是黑心了吗?杨金柱在湖南做了25年律师,没有代理的案件受到投诉过、举报过。杨金柱不是为了一分钱而谋钱,杨金柱是黑心的吗?” 除两名代理律师外,为了与重庆检方对阵,李庄家人成立李庄案法律顾问团,包括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曾被指定为“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中的辩护律师张思之,两位年逾80岁的法学者担任李庄辩护顾问团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陈有西等8名知名的法律学者。 记者找到其中一位辩护顾问贺卫方教授,不过他以未有到庭为理由,不宜作出分析。他说︰“我不知道,我今天因为一直都在忙别的事情,我没有关注这案件的审理。” 关注李庄案的深圳律师徐天明表示,在李庄首次被起诉的一、二审的过程中,不少法律界人士质疑庭审过程不符合公平程序。在是次追究李庄遗漏罪行的审讯过程中,如果法官受理缺席证人的证词,也是一种不合理的法律程序。 他说︰“这一份证据如果不给他查明真实性的话,那么要定李庄的罪,就失去了基础。至于我们为什么要支持他,就是说我们完全出于一种公义。因为毕竟我们国家现在应该是朝一个法治国家的道路来前进。那么在李庄前面的那个案件里面,他所有行为都是只在履行一个律师的职责而已。” 徐律师也说,李庄案的出现,无疑令律师在日后担任一些有背景或是敏感话题人士的刑事案件时产生忧虑。他说︰“肯定会有影响,就是说在办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在这过程里面要尽量减少送命,对吧。即使法律赋予我们一个职权的话,有时候也有所顾虑能不能够去行使。” 现年48岁的北京律师李庄,2009年底因代理重庆打黑案而被当局指控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去年1月一审宣判罪成,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不过案件在后来的二审过程中峰回路转,原本在一审时强硬对抗的李庄在二审时则低头认罪。可是当宣判只减少了一年刑期后,李庄在法庭上情绪激动,称重庆方面不守诚信,还爆料认罪是与当局达成协议以换取缓刑,推翻了他此前所有的认罪态度。 李庄原定今年6月刑满出狱,但上月重庆司法机关以追究遗漏罪行为理由,再度起诉李庄,罪名是“妨害作证罪”。重庆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后发布消息,指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宗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2008年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 李庄漏罪案在各界关注之下,今天上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而特意从长沙赶到重庆参加旁听的“律坛怪侠”杨金柱,一早赶到经多次跟法院商量还是遭到拒绝,并在法院遭不明身份人举横幅“抗议”、甚至机场横幅加围攻。有法律人疑薄熙来发动群众斗律师,企图掩盖他的非法目的。 李庄被控妨害作证,今天出席的辩护律师是上海大邦律所创始合伙人斯伟江、北京市首信律所创始合伙人杨学林。李庄漏罪案,控方证人缺席,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认为,目前中国的刑事法庭上,法官大量采信有异议的笔录证据而不让证人当庭质证,造成大量错案。开庭前陈有西则连发数篇李庄案旁听助解来声援李庄。 李庄漏罪案开庭 控方证人缺席 李庄去年2月9日二审宣判被指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今年6月将获释。在李庄即将出狱前两个月,重庆方对李庄进行漏罪指控——被控妨害作证。 重庆江北区检察院起诉书指,李庄担任孟英的一审辩护人,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2008年7月,李庄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在金汤城公司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投资款改变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借款。2008年7月30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孟英挪用资金案,法院根据李庄的申请通知徐丽军出庭作证。徐丽军按照李庄的授意向法庭进行了虚假陈述。李庄的上述行为干扰了孟英挪用资金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检察院要求应当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于今天上午9点30分在重庆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在中午休庭一小时后,下午13时30分庭审继续开始。李庄的家属出席了旁听。 据华龙网报导,李庄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遭到审判长当庭驳回。庭审中李庄曾经因为面对公诉方出示的多份证据直指其教唆,情绪激动站起来大吼:“全是胡说八道!”李庄进一步要求法庭追究徐丽军伪证罪。 针对辩方提出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法院告知的原因和理由同样是证人不愿出庭。有网友提出:不出庭,证言到底是否有效?陈有西律师对此进行解答说;“没有异议的情况下证言可以有效,但是目前中国的刑事法庭上,法官大量采信有异议的笔录证据而不让证人当庭质证,这是大量错案形成的直接原因。也是涉法上访不止的一大渊薮。刑诉法修改的一个攻坚难点。” 陈有西律师估计今天又要通宵开庭了,法庭调查晚饭前能够结束就不错了。 律坛怪侠杨金柱重庆遭遇“抗议”围攻 律坛怪侠杨金柱表示为见证中国法治历史上最丑陋的一幕,他决定单刀赴会,但昨天乘坐的航班因为故障延误了四小时起飞,到达重庆机场时已经夜晚11点多,他在候机厅遭遇了30多不明身份、操重庆口音的人的围攻,手举“打倒黑心律师杨金柱”、“还我130万”的白色横幅,并高喊“打倒黑心律师杨金柱”、“黑心律师杨金柱还我130万”,还有多人在现场拍照、摄像,他一度被困10分钟左右。 杨金柱在现场曾与他们大声理论:“杨金柱怎么是黑心律师?”、“杨金柱为什么要还你们130万元。” 杨金柱表示自己曾设想到达重庆的各种可能性,就没想到机场遭到围攻这一幕。他表示至今还是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我赔偿他们130 万元钱! 今天在江北区法院,曾有二十余人打着“打倒黑心律师”,“李庄杨金柱骗我们130万”的白色横幅,这些人在被拍照后将横幅收起,据陈有西微博披露,李庄的孩子在现场打电话给他,告知这一现象并不满表示:“警察在场无人管还保护他们,其中有一个光头。 我爸和杨金柱从来不认识,怎么一起骗他们了? ” 而大陆的另一名法律人杨先生表示,今天重庆市薄熙来再次公开表演了一场闹剧,组织民众前往机场和法院门外,手持摸黑杨律师的表语,对其进行人身攻击。他说: “我强烈遣责了重庆市的唱红打黑行动。薄熙来发动群众斗杨律师,企图掩盖他的非法目的,结果是适得其反。他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庭上空位多 杨金柱等多名律师与记者被拒旁听 杨金柱在上午8时30分前赶到江北法院,杨金柱数次跟重庆江北区法院交涉要求旁听,值班法警与负责接待的法官互相推诿,法警让找负责接待的法官,法官声称他不管。无奈之下,他上午10点多离开现场。因为杨金柱无法进入法庭旁听,今天下午1点半再开庭,他没有再去现场。 有知情者在微博上透露,根据庭审照片显示,旁听席空位不少。根据相关法规,在有座位时,中国公民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然而,重庆江北法院拒绝了多位记者与律师旁听,并在昨日发放旁听证时要求李庄亲属出示关系证明,后在舆论压力下,于昨晚深夜电话通知家属可有4张旁听证。 而据房立刚律师微博透露,华龙网图片显示庭审座位有空余,一位中途出来的人说里面大概快有三分之二的座位空闲,门外等候者致电法院办公室,继续申请要求旁听,电话那边说:那些空位子的人可能都去上厕所了。 司法界聚焦李庄再诉案 众专家加盟律师顾问团 李庄漏罪案又称李庄再诉案引起了中国司法界的极大关注,除了当天的出庭律师斯伟江、杨学林外,李庄案还有阵容强劲的法律顾问团,包括被称为“中国民法三杰” 之一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以及著名大律师张思之,并且二人都超过80高龄。另外还有北京大学法学院贺卫方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兰亭、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秘书长李肖霖、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主任魏汝久等。 据杨金柱博客披露, 江平先生早在2000年11月23日在杨金柱家里,为其题词“为权利而斗争”。 11年后的今天,现已超过80高龄的江平和张思之还在 “为权利而斗争”、为国家法治而呐喊,令他非常感动和高兴。 —————————————— 李庄前辩护律师陈有西推出李庄案旁听助解系列 李庄案今天开庭,陈有西律师一大早起来就推出了李庄案旁听助解之四--今天开庭要重点关注的辩方关键证据。 陈有西律师认为,李庄有没有引诱出庭证人徐丽军改变事实当庭作伪证为孟英开脱,辩方出庭律师将出示证据证明真相。 他指出控辩双方的争议点只有两个:一个是徐丽军对金汤城的100万投入,性质是股东投资款,还是借款。是股东投资,孟英就无权用于还个人贷款;如果是借款,则可以调用,孟英无罪。另外一个是李庄要求徐丽军当庭作证,徐当着法庭法官、检察官的面说了性质是借款,是一种真相,还是一种伪证。这个说法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如果是虚假的,是证人自己的责任,还是申请传她上庭作证的辩护律师的责任。 他认为三样证据比较值得关注:2005年8月11日,徐丽军向上海某法律服务所作的录音;徐汇法院关于徐丽军股东权主张的驳回判决;徐汇工商局金汤城公司股东的原始登记档案。 这些证据都是形成于李庄律师介入孟英案辩护之前,可以证明李庄是在查明案情恢复真相,要求徐丽君当庭说出真相,而不是引诱徐当庭伪证妨害作证。这样《起诉书》的指控李庄妨害作证能否成立就完全清楚了。 另外陈有西在李庄案旁听助解之一,提供了李庄案二季中的所有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而助解之二则介绍重庆对李庄案以“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实体法条的原文进行介绍,并在助解之三中,公布了当时孟英挪用资金案李庄辩护词。他认为从中可以看出李 庄介入此案前徐丽军有没有说过借款性质,以分析真相,是李庄引诱了徐当庭作伪证,还是徐自己三年前早有此说法,李庄还原了真相。具体内容请查看 陈有西学术网 。 正如网友谭敏涛所认为的,这是一场世纪之辩,世纪之审判,世纪之权与法的交战,在权大还是法大的2011年,法律与权力的交战和较量再次在中国社会上演,从陪练说到反击说,从揭露说到参与说,从确定出庭律师到组建强大法律顾问团队,李庄案显然已成为映射中国法治进程的经典范本,亦成为反衬中国法治权力左右司法的写照。 相关日志 2011/04/18 — 明彧: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引发的争议 (0) 2011/04/13 — 贺卫方: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0) 2011/03/31 — 法广:李庄刑满出狱无望,重庆官方追究其“遗漏罪行” (0) 2010/03/19 — 李庄二审认罪六条中惊人的藏头诗: 被逼认罪缓刑 出去坚决揭诉 (0) 2010/03/06 — 李庄还会有戏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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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重庆站记者的李庄案法庭现场报道

这是《21世纪经济报道》重庆站记者的法庭现场报道,推荐朋友们阅读。从屈原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到李庄的一声叹息再到我们这些围观群众的无奈嗟叹,万古长如夜。奈何? (一)有幸旁听了李庄案,还是简单记几笔吧。网上消息很多,但是要知道,同一个案子,原告和被告的律师,讲的故事一定不一样。同样,辩方和控方更有不一样的视线,所以要有自己的判断。另外,李庄这种类型的案件,并非重庆独有,它反应的是中国司法的普遍现状。 (二)早晨赶到江北区法院的时候,已聚了很多人,不知身份。正好杨金柱律师也来了。他站在审判厅庭外,立刻很多人围着他拍照,还有学生模样的人找他签名。他没有得到旁听证,进不去。在人群的一个角落,看到斯卫江律师。他说晚点进去,在外面看看。我问他是不是很乐观,他笑笑不答。 (三)法院的安检程序很严,从头到脚被查了个遍。听了那么多场打黑案,对此已经习惯了。审判大厅的位置基本坐满了。第一排空着,一般而言,它都是空着的,留给法警,到是下午走的人很多。看到有些西政的老师和律协的人在其间。开庭前,我看到斯律师上前与一个公诉人握了下手。 (四)2010年,李庄案一审也是这个审判厅。那时他很桀傲不驯。今天出庭,李庄看起来明显苍老很多。当他跳起来说“胡说八道”的时候,马上向法庭道歉。他说,我在手心里写了“克制”两个字,还是没做到。斯律师说他的左耳几乎聋了。李庄在庭审中也称自己的身体状况很不好,主要因为心力憔悴。 (五)看起来很斯文的斯卫江,在法庭上风格很犀利。一开庭,他就提醒法官没有问李庄有没有回避权。法官沉默了一会,向李庄提问。李庄说,管辖权没解决,申请回避没有意义。另一个辩护律师杨学林提出,他们申请了管辖异议和证人出庭申请,没有得到答复。法官说,这个可以在辩论时提出来。 (六)质证的过程枯燥又冗长。检方提了六组证据。本案有两个焦点。一是重庆公安部门对本案的侦查权是否合法,以及江北区法院的管辖权,二是上海孟英案件,证人徐丽军在公司100万款项的性质,是投资还是借款。李庄被指引诱徐丽军作证人,谎称该100万为个人借款,以使孟英的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七) 关于侦查、及管辖权,辩方认为重庆法院在二审前就发现了李庄的漏罪,按法律应发回重审。检方则认为,2010年2月10日,公安机关才接到控告信,只是线索,不能确定是否漏罪。将李庄转自看守所,是因为他具有犯罪嫌疑和服刑人员双重身份。法庭透露的信息,李庄二审被押到监狱时,就已告之有漏罪。 (八)关于妨碍作证罪,检方提出的证据,有两份上海法院的生效判决,徐丽军的100万,均认为是“出资”。检方认为,无论徐是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股东,都是公司财产,不能随意挪用。辩方则认为,徐这100万,没有工商变更登记,没有成为股份,只能是一种债权。而李庄只是让她表达真实意思。 (九)李庄及辩护人一再要求徐丽军出庭。他说,“只要她来,我一个眼神就可以将她击倒”。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问题,法庭表示,法院已向证人发出了出庭作证通知书,他们或不愿意,或不方便,法院没有强迫权。 (十)李庄对法律极熟捻,顺口就可以背出某某法条的规定。他在法庭上发言的时间,甚至超过两个辩护人。斯律师几次提醒他,不要把辩护律师的话都说了,这样对他不好。 (十一)整个质证,检方提交了六组证据。辩方提交了四个,其中两个被拒。一是公司委托的法律服务所与徐丽军一次谈话的录音。控方认为法律服务所没有调查权,法庭拒绝当庭播放。另一个是李庄与徐丽军的录像资料。法庭称这与本案无关,也不允许当庭播放。 (十二)被拒绝的李庄几乎是颓然坐倒,发出沉沉一声叹息。这时已是21点,当天的庭审就在这个叹息声中结束了。 相关日志 2011/04/20 — 李庄“漏罪”案在重庆开庭审理 (0) 2011/04/18 — 明彧: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引发的争议 (0) 2011/04/13 — 贺卫方:为了法治,为了我们心中的那一份理想——致重庆法律界的一封公开信 (0) 2011/04/11 — 陈有西:李庄案,还有必要陪练吗? (0) 2011/04/05 — 西西河:玩法律,就要做好被法律玩死的准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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