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

物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

     物价上涨将是长期趋势   童大焕— 2010 年 11 月 18 日 星期四   一段时间以来,物价上涨不仅成了民众身边的烦恼,也成了媒体报道的热点。并且,还催生了“团购族”、“海囤族”等一些网络热词。《新京报》京报网的调查数据表明,多数被调查者表示物价上涨幅度较大,并且直接影响了生活质量。对于“您认为最近物价上涨幅度怎样?”【单选】 89.9% 的人认为涨幅较大, 9.2% 认为涨幅一般。对于“目前的物价上涨,您认为是否影响到您的生活质量?”【单选】 43.3% 的人认为涨得厉害,严重影响生活质量; 52.5% 的人认为生活成本增加幅度较大;认为“对生活基本没什么影响”的仅有 4.3% 。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17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四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但价格干预只是非常时期的非常举措,有效却非常有限。房地产调控多少年,屡调屡涨即是证明。日前温总理在澳门晨练时也谈到“房价压不下来,如果真的买不到房,可以考虑先租。”尤其是在内外部经济各方因素的制约下,也许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物价上涨都是大趋势。有关部门应该向社会、向民众讲清楚,同时采取更加有效的治本之策。 货币就像放出笼子的老虎,“归山”以后想要再圈住是圈不住的。这一点,连央行副行长马德伦也承认,“资金并不是可以框的住的”。 面对通胀和通胀预期,钱少一点的囤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钱多一点的囤房产、囤珠宝玉石、古董、红木、艺术品等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 古人说有恒产者有恒心,你得先让人有安全的资产,人们才会有恒心去干实业。用经济学家张五常的话说就是要有财富仓库,让人把赚到的钱存在安全的财富仓库里。“天下没有完整无缺、永不可破的财富累积的仓库。然而,如果一个经济完全没有累积财富的仓库,不可能发展起来。” 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也认为,在超额货币和输入性通胀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中国只有两个选择,或让投资品价格上涨分流超额货币,或让消费品价格上涨产生恶性通胀。因此,我们既要用“水多了加面”的办法吸收流动性。办法是开放民间金融、农地和宅基地等等。另外就是提高全民社会保障的水平和公平性,让民众有基本的抵卸经济风险的“国家支持力”。 另一方面,现在是世界经济一体化、商品一体代的时代,但货币没有一体化。如果我们的物价长期处于世界洼地,便会导致便宜的产品往外流,补贴全世界,相当于全中国人民给全世界打工,成为世界工厂,但高能耗、高污染、低工资却留给我们自己。恶性循环。那样的话,中国将永远失去竞争力和国际经济话语权。 因此,为中国和中国民众的长远利益计,我们应该告别过去那种靠低工资低保障低物价发展的道路,与国际接轨,走向高工资、高保障、高物价的发展道路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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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资为什么要炒作农产品?

  游资为什么要炒作农产品?   童大焕—2010年11月26日星期五         国家发改委11月24日发文称,种种迹象表明,游资炒作和不法经营者采取欺诈、串通、哄抬、囤积等不正当手段操纵相关商品价格,是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推手。       然而对同样的这个问题,多个部门曾经认识不一。发改委认为游资炒作是主因,而农业部官员表示,炒作不是农产品价格上涨主因,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则认为农产品不具有投资品的特性。而在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兼中国证券和大宗商品主席李晶看来,近期的粮食蔬菜价格攀升跟2008年有所不同,今年不存在紧缺问题,与大家对通货膨胀的预期有关,而囤积和投机行为直接加剧粮食、蔬菜的价格上涨。未来数年中国面临重要的挑战就是如何将多年积累的社会财富找到更加优良回报。目前中国银行储蓄总量大概有10万亿美元,实际是负利率。加上人民币并非完全流通的货币,大量的资金只能在国内寻找投资渠道,但比较单一。只有楼市、股市、银行存款及PE等等。       不管原因和真相到底如何,有一点非常肯定:就像每一轮价格上涨一样,此番通胀到了最末端——农产品涨价这一环,还没有真正传递到生产环节,在流通环节就被掐住了咽喉。农民从物价轮番涨价中获利,往往最少也最不稳定。这也许也可以解释为城乡差距越来越大的原因之一。       钱是世界上最聪明也是最难掌控的东西。傻瓜都知道,在几乎所有类型的资产炒作中,风险最大的就是农产品。你今天炒成亿万富翁,明天可能就成了穷光蛋。比股市还翻云覆雨见效快。一是它的自然属性不适合炒作,它易损、易变质,而且像蔬菜的生产周期并不长,价格过高的话很快就有可能面临充足供应局面。二是它的政策风险特别大,农产品涨价往往已是通胀的尾声,但却又是政府最着力打压的对象。       因此,如果游资炒作导致农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推手这个结论成立的话,一定是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在的:一是游资太多;二是游资已经走投无路。事实正是如此。超发货币和外向型经济导致外汇储备太高,被迫多印钞票以兑换等等,都是游资太多的原因。而在投资品的选择上,你看内地市场从房地产、红木、艺术品、珠宝玉石,哪一样不是疯涨;而股市则成了散户的提款机,自然不被青睐。去年第四季度以来,房地产市场越来越严厉的调控措施,则把这个领域的流动性逼出了许多。于是乎,一切正如国金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金岩石所说的,在超额货币和输入性通胀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中国只有两个选择,或让投资品价格上涨分流超额货币,或让消费品价格上涨产生恶性通胀。       游资走投无路,被逼向风险极大的农产品领域,反过来说明中国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走得太缓慢,甚至可能在倒退:一是政府管制太多、税费过高,企业利润薄风险大,逼得很多资本不做企业只热衷于资产炒作;二是大量领域行政垄断,紧紧地扼住了民间资本的咽喉,比如石油、电信、铁路、金融、教育、医疗等关键性行业和领域,并没有市场化或完全市场化。不仅阻止了资本进入的步伐,而且抬高了中下游企业的经营成本;三是在土地、矿产、林权、农房等各项要素资源领域,资本进不去出不来。它深刻地影响了农产品的生产和定价。       这一切,导致已经开放的资源领域价格过快上涨,而未开放资源的领域则腐败低效。       任何人、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会嫌钱太多。但钱就像双刃剑,市场化改革到位、政策对路,多余的钱就会用来造福社会。市场化改革不到位,政策不对路,多余的钱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似地兴风作浪、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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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人为制造警察和媒体的对立

更可怕的问题还在后面:“我们不是不懂政治,因为政治上我们没有驾驭权。但他如果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如果他要把法制过程当中的问题变成案子,咱们搞了这些年案子,他行吗?搞政治我们只有一半的主动权;进入法制轨道,我们就有了全部主动权;要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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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复印式判决”背后的法院困局

且看“复印式判决”背后的法院困局   童大焕— 2010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六   古训言: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因为股权纠纷,昔日的朋友对簿公堂,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像郝辛卯和王新民这样,因为法院摆乌龙而把矛盾闹得“一举成名天下知”的,恐不多见。 此前,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和鄂市中院一审判决皆认定“足以认定郝辛卯(被告)在整个股权转让过程中合法取得公司股东身份”,并且认为,“郝辛卯负有维护王新民(原告之一)、陈勇等人所应享有的股权再分配之义务。” 按理说,这是一个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切纷争与恩怨到此为止,矛盾双方应该重新坐下来和平谈判,就像国美的黄光裕和陈晓在法律框架内的股东大会之后握手言和一样。 然而,不服一审和终审民事判决的王新民等人想了另一招:举报郝辛卯职务侵占。 2009 年 12 月,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法院居然也采信了这个主张,将仍在商谈、争持不下的股份问题断然以法律手段、以职务侵占的罪名予以强行“中断”商谈,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内蒙亚金公司的负责人郝辛卯 7 年有期徒刑。 判决一出,舆论哗然:一个县级法院以截然相反的判决“以下犯上”,“否定”了中院和高院的判决。这起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当然,法院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从法理上,各级法院都是相对独立的关系。但问题恰恰在于,在本案中,三级法院的判决虽然分属不同的民事和刑事判决,但是彼此之间却存在着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如果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和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断是正确的,那么鄂托克旗法院的刑事判决就必然是错误的。反之亦然。 同时,鄂托克旗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从法律上并不能“否决”鄂市中院和内蒙古高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而根据二审终审制的法律原则,如果内蒙古高院和鄂市中院要认真执行其生效的民事判决,就必须 24 小时派法警保护郝辛卯个人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以及其所代表的企业的财产安全,防止一审法院依据其刑事判决对郝辛卯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今年 6 月,鉴于鄂托克旗法院的前述判决有严重错误,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以刑事判决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今年 9 月 27 - 28 日,鄂托克旗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重新审理了这起案件,在公诉机关没有补充任何新的证据的基础上,法院以同样的理由和罪名再次判决郝辛卯有期徒刑 7 年。这份判决书除了文号、开头部分以及结尾的合议庭成员名单等形式部分外,判决书的绝大部分内容和前一份被撤销的判决书雷同,不仅用语、措辞和逻辑相同,甚至连文字表述乃至标点符号都一字不差。媒体因此称其为“复印式”判决。舆论再次哗然。 在这种情况下,鄂尔多斯式中级法院还有补救办法,就是直接启动二审程序,对鄂托克旗法院的一审刑事判断予以直接作出否定性裁定,并且成为终审裁定。 但是,从此案过去多年旷日持久的纠纷,以及当地各级法院之间曲折往返的过程来看,即使刑事终审判决生效,法院宣布郝辛卯无罪,如何执行,执行过程中会遇到怎样的艰难曲折,仍然需要打一个问号,仍然值得社会关注。它牵涉到我们这个社会对于法律的信仰问题,牵涉到法院的执行如何实现问题,牵涉到法律的资源如何才能不被浪费等问题。如果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被迫经年累月成为当事人的 24 小时“保镖”,将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系统都不可承受之重。那么,解决的唯一办法,就是届时将妨碍执行者,不管其是个人还是法官,都以妨碍公务罪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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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大师”必须立即叫停

“官员大师”必须立即叫停   童大焕— 2010 年 11 月 16 日 星期二   “官者通吃”现象在今日中国恐怕到了史上无以复加的程度,除了“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语)之外,恐怕中国最大的富人群体也不在市场,而在官场。最近两个极其“明目张胆”的事件深深地刺痛了国人的神经,一是武汉纪委书记车延高的“羊羔体”诗歌获鲁迅文学奖;二是景德镇市委书记许爱民获评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 比起纪委书记车延高获鲁迅文学奖,市委书记许爱民获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更令人惊诧莫名。首先是如东莞时报报道的,这个市委书记的“授衔”过程绕过初评,未经公示,程序上不合法。众所周知,程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前提条件,没有程序正义,则程序正义亡,实质正义也亡。 其次,陶瓷古都的党政高官获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称号,涉嫌不公平不正当竞争。因为陶瓷工业已经是一个极度市场化的行业,而这个行业的竞争,有没有大师头衔,不论是从市场价格还是从销量来看,都天差地别。业内人士说,对大师的陶瓷作品而言,一件陶瓷至少 1000 元,而作为一个完整的陶瓷作品,至少得有 100 件。而对于普通作者而言,一件陶瓷的价格仅仅在 100 元左右。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被评为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人员,其作品比之以前立马可以见涨 10 倍。 第三,市委书记获商品化程度很高的陶瓷行业的艺术大师称号,混淆了官场和商场的界限,涉嫌亦官亦商,与明令官员禁止从商的党纪国法相悖。 第四,市委书记获陶瓷艺术大师称号,也混淆了官场和艺术的界限,在“官大一级压死人”的中国社会,将是对中国陶瓷工艺、对奢侈品市场的极大污染和破坏。 第五,一个大师的作品现在动辄就是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作品已经变成了一个雅贿的工具。在以官本位为核心、官员掌握社会主要资源的现实社会,给官员封这样那样的艺术家、艺术大师称号,将使他们的作品变成可耻的“反向雅贿”的工具,即通过“购买”他们的作品达到行贿和规避被法律问罪的目的。这不论对于官场还是艺术品市场,都是巨大的腐蚀剂。 为官场和艺术市场的纯洁计,应该立即停止一切形式的向官帽上追加博士帽、大奖帽、大师帽等等的行为。否则,官将不官,艺将不艺,教将不教。千年未有之混乱,以此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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