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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 | 以优良政体承载国家理性——在复旦大学哲学院人文智慧讲堂“新年文化论坛”的演讲

  (2012年1月7号) 2011年,我们目睹了许多民生、社会与政治现象,包括物价上涨、广东村民维权诉诸大规模集体公共行动、动车事故及其调查和处理,以及中美关系和东海、南海局势,等等。[1] 2011年,我们共同见证了中国思想界的焦虑、社会治理的局部改良、某些领域展现的有限政治善意,等等。同时,2011年,我们看到,政经领域的腐败依旧触目惊心,时有大案爆料,官民关系高度紧张,让大家既见惯不惊,又愁肠百结。 不过,作为知识阶层和一般中产阶级,包括今天在座的各位企业金融界人士,大家可能更为关心的还是这个国家的政治、法权层面的问题,以及它们可能的发展路向。其中,如何启动政改,培育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并且最终以优良政体宣示和承载国家理性,恐怕才是大家更为关注而焦虑的对象。通常所说的中国改革需要过“两关”,所谓“市场关”和“民主关”,所指在此,而不限于此。 一、固化、僵化与反民主化 说到这个问题,不可绕开当下中国出现的“三化”现象。历经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政治领域出现了一些意料之外而事理之中的事情,实非善端。所谓“三化”,大家耳闻目睹,可能也多所思考。 一是社会阶层固化。经过30多年的资本原始积累,阶级分化基本完成。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有产者和无产者的分层现象,趋于定制。中产阶级成长受阻,实非始料所及。社会流通,特别是下层民众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渠道与空间,不是进一步宽和了,现反,却似乎趋于逼窄,由此造成阶级和阶层的自我代际复制,阶级的固化与彼此之间的紧张。既有的社会阶层流动机制,包括一度最为有效的“高考改变命运”这一体制,面对倚仗政商权势组合而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早成绝对弱势。一、两亿“农民工”,其实早成产业大军的核心部分,却因为身份制度结构的固化和城乡二元的准种姓制度,无法真正成为的市民,依旧还是“农民工”。媒体和里巷所谓的“官二代”、“富二代”也好,“贫二代”、“穷二代”也罢,实际上均为对于阶级和阶层“固化”现象之浓缩描述,一腔愤懑,几多无奈。而无地彷徨与进阶无门,可能点燃社会怒火,引发社会革命,料非虚言。本来,一个正常的社会总是分层的,绝对的平等只能是法权和政治意义上的,却不可能是社会意义上的。但是,机会均等和起点平等却是政治正义的天则,也是社会正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一个良善社会予人活路的重要机制。否则,这个社会无公道,无盼头,终究维持不下去。 二是政体僵化。如同下面将要叙述的,中国近代已然有过三次“改革开放”。无论是哪一次,主要依靠的,说到底,不是体制,而是“中国文明”的自我更新活力,直接的表现则是“社会”发力,“民间”推动,而它们全都基于国难压力。正是凭藉这一活力,中国从帝制王朝政体走向人民共和,中经共产政制,一路扑腾,混到今天这个模样,实属不易。即就晚近三十年短程立论,今日中国凭恃列宁主义式的全能政党,依附于世界资本主义全球经济体系,用两代人的奋斗,经济规模上已然位列世界老二。然而,同样正因为此,此种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是没有政治发展的跛脚前行。因此,亟需启动政体改革,以政治和经济的同步发展,建构健全的社会和政制,因应举国人心思变之局。正是在此,我们同时发现,高层人士,中产阶级,乃至于知识界,似乎均呈现出心智消沉、不思进取、士气萎靡等症状,而使得体制僵化不愿意推展进一步的改革,特别是无所作为于政体改革,成为当下之痛。诸位,当一个体制垄断权力、财富和真理,拒绝与时代对话,缺乏公共性,却一意自我标榜,那么,我们知道,这个体制将丧失存续和发展的活力,可强挺于一时,却早晚要玩完的。1978年和1992年两度再次“改革开放”,迫于内外交困,既源于体制僵化,无法因应时代,又因为体制多少尚有活力,还能启动自我更张,因而得以避免清末变法后的王朝命运。鉴往知今,刻下体制必须挣脱僵化,赶紧有所因应才是,本不是什么大道理。 三是反民主化。尽管民间思潮汹涌,知识界大声疾呼,体制内外均有呼号,但是晚近十年,尤其是2008年“奥运”之后,既有体制的自信心极度膨胀,似乎不愿再作任何进一步改革。虽然北京“奥运”之后空气质量遽降,大街上重现戴上了口罩的人流,上海举办“世博”之后也马上火烧一把,让“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一时间抬不起头,但是体制之拒绝民主化要求,却并未因此而稍有松动。相反,一些政制举措和因应之策,口子越收越小,却似乎是逆民主化而动。“治安联防”蔚为常态,连“小脚侦缉队”都上场了,将原本属于政治领域的事情用治安来对付,不能不让人顿生仿佛日子又过回去了的感喟。至于信誓旦旦的“五不搞”,虽说等同梦呓,但却是某种政治意志的强势宣示,借用“五四”以还“全盘反传统主义”这一表述,不妨说,这是一种“全盘反民主法治主义”,早将一切政改的可能性堵塞,让全体国人,尤其是知识界和思想界,反感不迭。凡此种种,造成中国体制结构的困局与危局,因而,举国要求变局,已成当下最大的民意。 此外,诸位,放眼当今世界,随着美国将中国作为主要对手,太平洋两岸似乎出现了军备竞赛。实际上,中国军备一直年增两位数以上。而一旦中国陷入军备竞赛,会否遭遇前苏联式的结局,实在令人担心。果真如此,则鸦片战争以还,170年来中国人奋斗所得的成果,必将毁于一旦。面对国内之思潮汹涌,环顾世界之风云激荡,稍有良知和头脑,都不能不担忧,也不能不想辙。 置此情形下,展望未来10-20年的发展前景,可能大家最为担心的是中国会不会重复前苏联曾经出现过的现象,即苏联军事上与美国抗争,蔚为大国,也是强权,而在民生和社会,尤其是在政治上,则停滞不前,将各种社会矛盾以回避、压抑的方式搁置下来,一心“维稳”,全面垄断真理和权力,终致1991年我们所看到的爆炸性结局。今日中国,似乎出现了此种“勃列日列夫时代”的苗头,情形堪忧。 中国的下一步怎么走?改革,特别是政体改革能否如愿启动?这一大关究竟过不过、何时过、怎样过?值此迎新辞旧之际,据我观察,各种思潮如春江澎湃,知识界和各种社会利益似乎都正在思考和观望,焦躁和冷静并存,怨愤和期盼并至。之所以如此,自然与今年政府换届有关,但更多地反映了中国走到今天这一步,社会与政制的结构性矛盾凸显,有以然哉。同时,思想界与知识界日趋独立思考,希望释放自己的解释权,亦为原因。此与1986年至1989这一令人难忘的时段有点相似,也有点令人忧虑。 二、三次改革开放与六次革命 讲到此处,有必要回顾一下最近这种发展趋向背后更为深远的社会历史背景。其中,最为主要的一脉线索,依在下孔见,就是近代中国的三波“改革开放”。 第一波“改革开放”启自1860年代初期以还,至1895年甲午海战结束,为时30来年,以洋务运动为旗帜。在此30年间,清政府于东南沿海、沿江港口城市,兴办现代产业、军工,启动铁路建设和现代公共事业,引进工艺流程和现代技术流程,正式开启了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某种意义上,也不妨说就是现代立国进程。中国的“现代化”,承载着数代中国人的富强梦想,让全体国民流汗流泪流血,当从此起步。即以重庆生产福特蒙迪欧汽车的工厂而论,它的前身是1937年从武汉西迁的汉阳机械厂,而汉阳机械长为洋务运动时张之洞所创立。以后几经过渡,一脉流连,以迄于今。基础既在,则发展可期。可见历史就是历史,发生了与正在发生,不可切断。 第二波“改革开放”从1901年清王朝颁诏变法始,至1937年抗战爆发终,中经辛亥之变,也是30多年。清末变法修律、北洋新政和民国政制踵续前行,形成了第二次“改革开放”。经此一役,不仅帝制王朝的天下变成了现代民族国家,亚洲第一个共和国,让中国一老大帝制王朝之身一转脸戴上了现代政治法权的衣帽,而且,整体性地推进了中国的现代化事业。今天的中国,整体而言,论面子论里子,就是承接这一规模而来的。毛泽东说自孙中山而下怎样怎样,说明在他心目中也是以此为正朔的,原本有一个连绵清晰的道统。在此,特别不可小觑和低估“北洋军阀”们在此线条中的正面作用。鉴于国史累牍,偏偏于此语焉不详,或者,只见漫画式负面载述,故尔特作提示。 第三波“改革开放”自1978年以还,特别是1980年中央发布关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75号文件”开始,中经1989年的“政治风波”,迄而至今,也是30来年,大家都很熟悉,不用多说。通常认为这是一个完整的改革进程,也有人指认1992年邓公“南巡”之后分明是第二次启动改革开放,由此分为两个时段,或者,两次改革开放。一说此波改革开放依旧在进行,一说“改革早已死亡”,需要重启改革,云云。 撇开杂说,总而言之,凡此三波“改革开放”,前后绵延一个半世纪,我们称之为长程“中国革命”的历史。这一历史至今尚未结束,正在进行中,有待于未来两代人的接续奋斗,求其水落石出,有望终成善果。前面曾说今日中国“用两代人的奋斗”如何如何,其实,讲到这里,大家都明白,客观全面的讲法应该是:这是一百多年,超过七代中国人接续奋斗的结果。 把眼光放远,最近300多年来,这个世界上发生了和发生着包括“中国革命”在内的六次改变世界历史面貌的重大革命,重塑了地球的政经格局和人文生态。不妨说,晚近世界的历史就是革命的历史,特别是漫长的十九世界和狂飙突进的二十世纪,更是革命世纪。细数下来,第一次革命即英国革命,率先把一个叫做“现代”和“现代国家”的东西呈现于世界。第二次革命是美国革命,给人类提供了如何于一个大国实现民主政体和优良秩序,达致自由和秩序二者平衡的实例。第三次革命是法国革命,第四次革命是俄国革命,第五次革命是中国革命,第六次革命是刻下正在进行、尚未完结的北非中东伊斯兰世界的政治转型。中国的漫长“改革开放”与此刻所说的“三化”现象,均发生于此宏大历史背景之下。 三、中国转型的四大任务 在此三波“改革开放”、“六次革命”的总体背景下,中国一个半世纪以来的长程革命究竟要解决什么问题呢?大率而言,当然是要实现中国社会历史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不错,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类似的重大转型。春秋战国费时800年,中国自封建天下转化为郡县帝制一统,由此而下,两千年相沿不废。1840年至今的转型,尚未完成,是中国历史上又一次重大转型,其任务和目标,在“现代化转型”这一总题目下,具体不外下列四项。 第一,发展经济-社会。此即形成工商立国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现代多元开放社会。就工商立国的现代市场经济而言,意味着其以经济理性为纲领,例属基于生产与交换关系而逐渐形成的商品社会,一个国民财富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完整体系,其主旨在于解决国民财富的创造、流转、占有和消费的问题。单就社会而言,就包括经济社会、伦理社会、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政治社会和正派社会等多维、多层结构。的确,所有的社会首先以财富的创造、传布、分配和消费为目的,因而任何社会首先都必定是“经济社会”。在此社会中,人人以自由消费、身心愉悦、“小资麻麻”为指南,于私性状态中打理日月,此即“市民社会”。而且,既然人为情感动物,起居于伦理,则“伦理社会”为题中应有之义。百年中国一意摧毁社会的伦理结构,恶果昭彰,今日中国怕是恰恰要重建社会的伦理体系呢!同时,人们除开私性生活,尚需公共领域讨公道、设法和平共处,少不了要与政府抗衡,通过公民之间的横向联合,于组织化生存中实现自己的公民身份,由此形成“公民社会”。换言之,社会的自我发育所形成的公共空间,是自由的蕴涵之所。在此空间内,个体有望成为公民,“人民”不再只是“百姓”,而进阶为一种建构性的政治存在。进而,凡此社会具有高度的利益自觉与文化自觉,于社会与政治、内政和国际事务之间,协调有致、应付裕如,展现出高度成熟的心智,庶几乎得谓“政治社会”。在此格局中,大家都想活得体面,获得尊严,注定了这个社会必须是个“正派社会”才可能是个惬意人间,也才是一种可欲的人间秩序。至此,罗列既尽,答案亦出,就是说,健全而正常的社会,必定包含凡此六种社会维度和层面,而予人以各得其所的生存环境。 此刻中国,经济社会初步建成,伦理社会有望慢慢恢复,市民社会似乎已然发育到一定程度了,尤其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市民社会的生活方式逐渐成型,大家均耽溺于太平世道的搓麻搓脚,忙碌于洗澡洗钱。至于其他社会形态,则有待发育滋长。北京的出租车司机见面动辄神侃“最近中南海开会了……”,如何如何,将政治挂在嘴上,但这属于市民的巷议,百姓的舆情,跟政治和政治社会其实不搭界。至于旧日“运动”连连,好像大民主,其实属于伪政治社会,恰恰反政治、逆政治、将政治放逐殆尽。社会的发达,以及社会与国家之比翼齐飞,是真正的软实力。中国政府独大,财政汲取能力尤强,比诸朝代政制,可见建设现代国家体制已见成效,但于自由民主的立宪政体立论,则又难见公共财政和税收国家的担承。因此,虽时见国民秉持私利各行其是,社会却又羸弱不彰,在此可谓软肋。[2] 第二,建构民族国家。百年转型,不期然间,有意无意,旨在使中国从朝代国家蜕转为民族国家。民族国家是现代世界的基本政法单元,自西徂东,铺展而来,中国无法避让。作为一种现代政治形式,也是一种现代统治体制,一方面,迄而至今,这个任务基本完成。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所谓“海峡两岸四地”,因此,又可以说这一任务尚未最终全部完成。未来十年,稍有松懈,则西北边陲难免有事,更是使得情势愈趋复杂。“中国问题”和“中国革命”的复杂性,在于民族国家建构任务尚未全然恪尽,却又遇上了西方意义上的“后民族国家时代”,使得历时性和共时性问题交结一体,需要话分两头,分别因应,不可不察。 第三,建设优良政体。形成有效政制,并为之提炼出和装备上优良的政体,是“现代中国”的应有之义,一国最大之软实力。而优良政体的核心内容,牵连多端,核心不外乎民主、法治两项。民国肇始,终结王朝帝制,以共和体制与三民主义立国,蔚为道统和政统的转换,但于此两项,只具初级形式而已。后来的发展,众所周知,不堪回首。其实,所谓“现代中国”,大家念兹在兹,不过就是“民族国家”加上“民主国家”的重叠复合体而已。就大中华地区来看,台湾和香港分别昭示了中国“先民主起来”与“先法治起来”的两块样板。中国大陆于此亦有进展,但有待努力之处多多,相信大家均有同感,亦多痛感。制度竞争,特别是政体优劣比较,历来就是文明社会的基本现象,于今尤烈。这一关不过,终究不是个事。 第四,重缔意义秩序。世俗的社会和国家,却有赖于超越意义的支撑,说来不是什么大道理。况且,每一政体的背后必蕴含着思想和价值,更铺展为文化历史传统。百年中国,面对西潮,历经三千年积攒的固有意义世界颓矣,超越维度隳矣,一倒至今,尚未完全恢复,而有待于“融会中西”的努力中逐渐成型。现下流行的发展主义的国家战略和消费主义的市民意识,所分享的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价值目标,充其量极致是“富强”,难以支撑文明的崛起,更无法提供全球视野中的典范性的文化意义。而一个可欲的、惬意的人世生活,既有富强所表征的充沛物质分享,更有价值层面的精神文明,而托起一个有尊严的、具备充沛精神向度的生活方式。因此,重构中国文明的意义世界,包括人生哲学、生命义理和宗教信仰,是当下中国的一大难题。一般媒体和社会上感喟“核心价值”阙如、“信仰缺失”云云,即因此而来,并缘此前行,有以然哉。同时,也恰恰在此,“发展文化”首先意味着精神松绑,心灵自由,国家主义的“集中力量办大事”招数,在此不仅无效,相反,适足以窒息文化和文明的自由生长。 四、国家理性与优良政体 以上四项,连缀一体,讲述的是建设“现代中国”的故事,由此牵扯到一个概念。这个概念不是别的,就是“国家理性”。“现代”和“现代中国”也好,“现代世界”和“现代政治”也罢,均离不开它。它们之间千丝万缕,如影随形,互为表里。世人起居其中,回头理述,无法回避。大致说来,16世纪中晚期以还,首先从地中海北岸诸邦,嗣后至欧陆,然后到北美,迄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东亚,这个叫做“国家理性”的概念即走即停,流播全球,撩拨人心。它所因应和回答的是现代人“为何需要国家”、“如何才有国家”以及“国家应当为何”这些大是大非,而为其构筑大经大法,是关于国家建构的历史解释、政治期许、法权规范和道德训诫。由此,人类文明的现代版图经历了“地中海文明”、“大西洋文明”以及此刻有可能出现的“太平洋文明”等三大时段。而无论是何种文明时段,其基本特征均系于国家理性的发育滋长,均以国家理性的发育和成长为经纬,谁于此捷足先登,谁就赶上“发达国家”这趟车。[3] 今天回头一看,不难发现,自地中海文明下迄美、法革命,现代国家的兴起及其转型,与现代政治理性的逐步发育成长相表里,而构成现代政治的基本特征,最终落实为普世性的自由民主的立宪政体,尽管民主法治总是操着一口方言。就此可以说,现代国家的成长就是它的政治统治形式,也就是主权空间内的政道和治道的自我完善。从16世纪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与西欧的君主制,到16世纪晚期、17世纪开始的王权国家或者绝对君主制,再到国家的绝对性受到结构和限制、绝对君主政制解体并逐步为共和政体所取代,以及特别是最终自由民主立宪政制成为构建国家的普遍形式,实现了政治权力与国家利益的一体化、守法者就是立法者的最初憧憬,在此三百多年的历史中,现代国家的完善就是现代政治特别是自由民主的立宪政体的兴起、建制化和完善的历史,活生生地演绎出“以优良政体承载国家理性”的现代故事。值此宏观世界体系中,中国百多年来建设现代国家的历史,同样是试炼、建构现代政治和及其政制的历程,也就是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和政治理性的同时提炼和发育成长的进程。今天中国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上述四大转型任务,最后需要落实到一点,就是提炼国家理性,并且,以优良政体宣示和承载国家理性。 问题在于,如何将优良政体导入现代国家的成长进程,并且使得国家经由自身的建制化将自己托付于优良政体?以及,何为优良政体?前者是一个发生论的叙事,对于后发国族来说,也是一个目的论的叙事。后者则为一种规范论命题,后发国族的现代国家建构和优良政体成长的历史,常常恰恰是以规范论意义上的论述为先导的。在以下的篇幅中,笔者仅就后者略陈管见。 在此,现代政体林林总总,总体看来,最具优势的不外立宪民主、人民共和这种政治形态。而且,大凡得谓优良政体,总须“有德有方”。总括而言,立宪民主、人民共和属于一种较为“有德有方”的政体,故尔在当今世界,也是最具优势的国家政治形式。实际上,既有德性,复秉方略,而成为一个“有力量的民主国家”,是国家建构和政治憧憬中最具感召力的理想图景。简略而言,所谓“有德”,首先是指政权立基于“同意”,即公开、开放而具竞争性的合法性授受,据此而有政治正当性,获秉权威。这一点最为重要,因为它解决了政权的更替问题,保证和平,为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奠定了政制基础。其次,大凡优良政体,必定秉持道德理想,遵循公民理性,以人民共和为鹄的。再次,遵循政治理性,恪守程序理性。第四,以“为人民服务”自相标榜,而政治机理则在“以自由立国”。第五,必为一种王道政治,在充分明了自然法权的同时,奉行友善法权。 在此征引上述“六大革命”的话题,特别重申政权之基于“同意”这一现代国家德性这一话题,笔者意欲强调的是,“革命”是一个开端,意味着解放,但未必带来自由。仅当革命缔造了公共空间,使得私人转化为公民,即进入公共空间和政治议程,成为公共存在,才能实现自由,而获秉一种政治生活方式。而“政治”不是别的,如希腊先贤所言,它恰恰是一种城邦与灵魂的一元结构。在此,自由的承载体不是国家,也不是个人,而是作为具有公共相关性的公民政治生活方式,一种政治公共空间。说到底,自由在于分享公共权力。由此,它消解了或者调和了国家与个人的紧张,一统于一个“分享着公共政治空间”这一生存论意义上的人类境况。不是最好,但是较好的瞬间。就是说,不能将亿万人对于公民自由的追求简单化约为民生项目,更不能以迎合民粹来获取对方的政治支持,一如不能以治安来对付政治。毕竟,政治是一种公共事务,自由则属于世界性、公共性的利益。[4] 所谓“有方”,关乎政制的合法性,特别表征为对内最大限度地提供秩序,保障公民自由,捍卫国民福祉,实现公义的国家能力;对外有效维护国族利益,维护集体尊严,秉持文化自觉和政治尊严。一定意义上,所谓有方就是有效率,能够提供包括公共秩序在内的基本公共产品,特别是能够有效形成国家意志,提炼和提纯政治理性。但是,好的政治同时一定是好的公共秩序。就此而言,任何“效率”都应接受是否有利于“公共秩序”和“公共福祉”这一标准的检验。在此意义上,敞开来看,如果说“有德”着重回答的是政体的德性伦理,关乎政治之“内圣”,那么,“有方”回应的是政体的责任伦理,关乎政制之“外王”。 再说一句,今日中国国家建构之急务在于建设优良政体,将国家建构奠立于并托付给优良政体。优良政体表征“现代中国”,承载着国家理性,建构优良政体的努力实质上就是提炼和形成现代中国的国家理性的有机进程,同时,也是将国家理性肉身化、建制化的国家建构努力,一种国家理性的自我制度武装和理念升华。 而以优良政体来承载国家理性,也就是在规训国家理性和权力意志,确保国家是并且永远是一项公共事业。只有承载于优良政体的国家及其国家理性,才能获秉伟大的道德尊严。就“现代中国”而言,国家作为民族理想和公民理想的交汇之所,理当成为全体公民和平共处的共和家园,使得国家建构的努力同时是一个兑现民族理想和落实公民憧憬的双重政治建构进程。优良政体作为这一政治建构进程的核心,百年转型追求的重点,从来就处在这一交汇的中心,将眼前现实政制和浩远政治理想的参差表露无遗,使政制功利与政治公理的?I格辐辏一体。就此而言,建成优良政体同样是,或者,更加是“现代中国”最终完满呈现的加冕典礼。在此,考虑到今日中国依旧处于改革的中途,半新半旧,因而,以公民理性救济国家理性,用优良政体承载国家理性,构成了刻下中国社会文化历史背景下探寻优良政体的一条可欲进路,以及获秉与维持政治正当性的现实与历史条件等诸项考量中的一个必然选项,更是力保这个叫做“中国”的政法时空成为亿万公民和平共处的惬意居所的政治社会基础。无此优良政体,则建设“现代中国”、长逾一个半世纪的长程中国革命将顿失意义。一日无此优良政体的确立,则一日难言转型的完成,更难言政治中国和文化中国的挺立。而且,归根结底,没有优良政体作为制度支撑,一切有关政治共同体的理想均无落实的现实基地,寄托其上的理想而惬意生活的可能性更将不复存在。 优良政体必定是具有公共性的政治建制。这里,尤需重申的是政治的公共性。本质而言,政治本就是一种公共事业。现代民主政体不过将“承认”与“同意”等法权元素诉诸程序性、公开化的竞争过程,承认和兑现了政治的这一根本品格。换言之,以法理品格落实政治定位,实现国家的公民政治期许与法权规训的统一。政治的公共性意味着可协商性和开放性,前者基于相互承认的法权,后者表明大众参与和治理,使得政体获享正当性与合法性,也保证了政治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由此而与强权政制、霸道政制和腐败政制划清界限,呈现出“平天下”而“公天下”的景象,达成的是一种新型的“王天下”的政治景观。今日中国政制所当用功之处,不止于此,而必得包含于此。 诸位,说到这里,引申开来,我想说的一点是,当今之世,为何英美大国抱团挤兑中国,周边小国起哄搅扰中国,就因为它觉得这样一个政权,一旦强大了,将会如何如何。我们不会天真到以为中国实行自由民主立宪政治它们就会停止打压和搅扰,但是,我相信,价值观之融入普世文明,可以大大减压,有助于缓解这一氛围。“民主制避免战争”曾经是一种国际关系的乐观派理论,有几分道理,却无根本解释力,根本无法直面现代国际关系的丛林局面。因此,回观自身,刻下中国政制是一种过渡政体,需要在未来两代人的时间内赶紧完成民主转型,就不仅是国家政治的自我完善,同时是因应国家间政治的自我武装。真切希望今年政府换届之后,新一届政府上任,能够有效推动这一进程,让社会的归社会,政治的归政治,经济的归经济。如此这般,始有长治久安。 古典希腊哲学和中国先秦诸子政论,虽相隔万里,却分享着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它们都直接面对人类的政治生活。人类生活形式上必为群体生活,决定了其本质上一定是政治生活。作为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和观察者,直面政治生活,而发育出自己的问题与问题意识,构成了古典希腊政治哲学和先秦诸子政论的公同致知理路。这个问题与问题意识不是别的,就是“什么样的政治生活是最好的政治秩序?”以及“什么样的政体是我们可能有、能够有的最好的政治秩序?”两千多年来,希腊古典政治哲学和中国先秦诸子政论泽被后人、嘉惠吾辈,其中最为核心的一条就在于此。[5] 今日中国所当思考,并且需要形诸具体政制的,同在不出此一问题和问题意识;今日中国政学各界所当做,并且亟需努力打拼的,依然旨在解决这一问题,从而有效回应这一问题意识。 2012年元月15日,修订于清华无斋 注释: [1] 截止本文杀青之际,“乌坎事件”终以村民选举落幕,好歹蔚为吉兆,表明地方当政者的良性政治措置,可以为特定地域内的政治转型提供有限转圜空间,而其示范和放大效应,却适足以突破“特定地域”。 [2] 参详拙文:“国家建构语境下的‘社会’的中国意义”,载《战略与管理》2011年5-6期。 [3] 参详拙文:“国家建构的精神索引——今天中国为何需要省思‘国家理性’”,收见《国家理性》(《历史法学》第4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页3以下。有关于此更为宏阔多元的论述,参见许章润、翟志勇编:《国家理性与现代国家》,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4] 泛详【美】汉娜•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7年版。 [5] 有关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的问题和问题意识,参详【美】列奥•施特劳斯:“什么是政治哲学”和“论古典政治哲学”,收见氏著《什么是政治哲学》,李世详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1年版,页1-46,66-82。 中评网e 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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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 | 这次第,浮世苍生

   这家医院,以专治癌症闻名国中,是京城里的一大去处。岂止是一个去处,事实上,对于许多人来说,它是他们最后的去处,不论暂时寄住的是何种等级的病房。盘桓其中的,主要是医患双方。除此之外,还有三种人,呈现出强烈的地域性,各安其业,各美其美。 一是护工。她们全为女性,四十上下,多来自安徽农村,主要是淮北一带。一般情形是,两口子都在京城打工,丢下娃娃们留守老家,与祖父母们相依为命,守土读书。隔代抚育,老少相倚,幸与不幸,都是我们这个绚烂人世遮掩不住的疮疤。中国都市化一日千里,而乡村虚空凋敝,根由在于城乡二元,一国两制。其间反差,天上地下,堪同种姓制度。通常,男人在工地,女人在医院,偶尔见一面,过后不思量,因为再思量也没用。护工受雇于病家,昼夜照料病人,但首先得经过一家机构,叫做护工公司,或者,看护公司。本院有两家这样的公司,谣传背后分别依恃书记和院长的照料,各享区域,相安无事。譬如,四到八楼病区归属书记照拂,九楼往上委托院长操心。据说,以前因为区域不清,还曾发生过“冲突”,导致一段时间里护工和病人无所适从,手足无措,最终还是病人遭了殃。 公司每天收取病家90元护理费。自家扣下50元,叫做什么“管理费”,剩下的发给护工,工钱。护工们为了保住饭碗,有时还要主动多交给公司的“主管”一点,或者,两点。那边厢,公司也难,须向院方表达心意。举例来说,其中一家公司,旗下有护工娘们儿七十来人,每年依约上缴医院三十万元,逢年过节额外孝敬护士长和总务处的除外。天朝治下,这情形,普遍得很,规则不潜也不显,本不深奥,正所谓“觉我形秽处,莫道无情,嫣然一笑,也似曾相识”。深圳的IT 血汗工厂,打工仔们不就是“主动加班”,每天夜晚九、十点钟才能歇息吗!尤有甚者,居然还有无耻公司要求员工俱名签约,做个“奋斗者”,主动放弃“年假”呢!资本的每个毛孔都滴着鲜血,自它来到世间,历来如此,不是天真兮兮的市场拥趸与老谋深算的金融大鳄们轻轻一语就可打发的。 很显然,这样的工钱,不足以谋生养家,而护工们一天二十四小时做足,无法超逸地球自转的轨道再生出一个小时来,因而,便都以“伙食费”为由,向病家要求多付一份“饭钱”。换言之,病家在向看护公司已付护理费之后,还要再出血,否则,等于是恃强凌弱,不人道。数额多寡,端看出手了,好像从40元到100元不等。白花花的银子,为了治病,再已经顾不上心疼了。听说也有手紧的。不是要“饭费”吗?好,那就每餐“打饭”吧,不再额外给付什么现金了。护工娘们当然没辙,只能自怨倒霉,不过,举止之间是否还能上心尽力,只好看天意了,还有就是那个靠不住的“人品”。——“既然雇得起护工,如何就不能掏这饭费呢?”,这是硬道理,也是软道理,病家与护工们各有苦水。话说回头,如此细算下来,无论是年终“三十万”还是每日几十元的“饭费”,最终当然无一例外都来自病家的腰包。唯一只赚不赔,坐地收银的,只剩下这叫做医院的企业,如同不管“秋雨揉碎千万缕”还是“绿荫庭院莺声悄”,永远屹立不倒的,是骑在这企业头上那叫做卫生部卫生局的衙门。 除了吃饭,护工二十四小时值勤,晚上和衣席地,睡在病家的床边。垫上一块纸版或者塑料布,就是她们的床了。病家的一切,包括翻身擦身,喂食喂水,导尿如厕,揉腿捶背,输液时呼唤护士,帮助外出购物等等,均为份内之劳。长年囫囵睡觉,她们全都脸色如菜,神情黯然。偶尔温馨盈面,双目放光,必是在与远方的儿女通话。我私下观察,她们多半匆匆急切讲完,神色复旧,倏然回归当下的角色。 医院帐单上也有“特级护理”一项。这不,早晨护工已经料理病人刷牙洗脸,突然两位护士丫头白衣天使雌纠纠破门而入,高呼“八号起床”,即刻把手摁头,用一柄叫做牙刷的凶器往病家嘴里横捅竖捣,号曰“护理”,还是“特级”的。不止一次,病家急切伸言已然打理过这部位,可仍然抵挡不住她们的试炼。是呀,否则如何收取“特级护理费”呢! 第二种人是勤杂工,包括打扫卫生的,烧火做饭的,洗衣熨衣的。她们同样全都是女人,基本是一水儿的川妹子,或者,川嫂子与川婆子。每日晨起,只见她们拖地擦桌,逐室清理卫生间,收拾病服和医疗垃圾。医院施工,尘埃满地,而嗽声四起,痰渍处处,明示不准吸烟却偏偏抽给你看,身处如此境地,她们的辛劳可想而知。两百年前,跟随强盗炮舰登岸的西洋传教士,便已“惊诧”的国人陋习,于今不绝,以当下活剧具象表征着撼泰山易撼习惯难这一人类学永恒吊诡,可算真正的癌症。每天上午稍早时分,总有一位女工负责挨个病房订饭。太阳往上快到天中,一个声音清翠却不聒噪,“打饭咯!”,必是她们中的一员。盘桓病区,自作多情,经验理性与逻辑理性一并发作,有时忍不住想说,单看长相和举止,这饭嫂倒比动不动就雌赳赳破门而入的天使更像医家呢! 第三种人男女搭配,老少咸集,清一色“东北银”。他们形迹无形,而指向有形,散布在整个医院,出没于大小巷道,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看情形,“既分工,又合作;既团结,又斗争”,是他们的行动纲领,也是他们的组织路线,将个本就拥挤不堪的医院,搅混得愈发鼎沸。既在病区转悠,也在门诊出没,复加拦路叫卖,更且坐地设摊,真正是天罗地网,整的就是系统工程,据说连河南老乡都进不了这地盘。在病区转悠的,散发各种发售药品与收购药品的广告材料。其中一份宣示,长白山里有位奇人,“中国量子太极癌学之父”,闭关十年,天眼乍开,呼啦拉,发明了一种推陈于太极,而出新于量子的“多靶向”疗法,类似于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什么的。据此疗法,各种癌症,无需手术,药到病除,前无古人,已然引发了巨大的国际反响,甚至听闻于国际卫生组织,“WHO”(——末尾字母读上声)。而且,据说整个疗程,病家毫无痛感,真是羞煞了扁鹊老儿。那彩色纸片片上,一精壮汉子,着缤纷唐装,蓄拉杂须髯,几位俄罗斯汉子模样的洋人环绕,冲他竖着大拇指,估计是在说:“量子太极,亚克西!”底下文字点睛,明示“人民大会堂成果发布会”。 在门诊出没与拦路叫卖的,多半干散发小卡片的营生,内容不外是“代开各类医药报销发票”,“提前预约专家门诊、办理住院手续”云云。挂号难,住院难,是全体中国人民都知道的国务,他们真的如此神通?有这等本事?天天面对此情此景,我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淹死霹雳春”,问过两位大夫。一位稍年轻,凝神正色,断然否决这种卡片的权威性。一位较年长,笑而不答,欲答复笑,点头又摇头,摇头再点头,一时间考验着我“脑筋急转弯”的智商。这光景,就像那回在病房,正好电视上播放一则公益广告。蒙太奇闪烁变换中,但见警察办理完毕案件,当事人拿出一个红包,惹得警爷正语对方:“你瞧不起我!”医生做完一台手术,方始得闲,擦拭满额的汗水,不料“病人家属”趋前,如法炮制,遂有医家正颜厉声:“你在羞辱我!”平心而论,演员演得投入而庄重,画面更是无必要地优美异常,看客们却似乎憋不住想发笑。这不,看到这里,两位病友腼腆地笑了,四位家属跟着怯怯地笑了,一位医生,正好在场,也爽朗地笑了。——他们都明白,用句北京话,这都哪儿对哪儿呀?!其情豁然,就如同全世界人民都明白,中国傍边的那个家天下小朝廷要在2012年建成“强盛大国”,乃是坐井观天的痴人说梦,拿自家的子民不当回事逗着玩呢! 坐地设摊的,地无分院内与院外,摊不管宏大还是渺小,一律经营租房生意。通常,他们席地而坐,身前一席纸版,上书房价,一居两居三居,等级森然。病家来自天南海北,无事不登三宝殿,居京城大不易,于是催生了这么多的二房东。医院里的几栋老式单元楼,年久失修,主人早已另觅家园,遂将这单位里的房子委托出租,闲着也是闲着,正应了“化腐朽为神奇”这句老话。周边还有不少闲置房源,招降纳叛,见异思迁,也都名列其中。如同官家屡禁不绝的“黑车”为匆匆行者提供了无边的便利,这租房营生,不知解决了多少病家的苦恼。在下就曾欣然承租,为世界性经济危机时刻拉动内需尽了自己应尽的一份。可能是因为离“2012”不远了,今夏酷热异常,为60年来所仅见,不少天里,地面温高居然50度。当其时,骄阳似火,街市若蒸,区区出院踽行,为亲人觅食,亲睹摊主们伫坐路沿,待价而沽,寻寻觅觅,汗如雨下。 嘘!这浩瀚京城的东南一角哟,每天,人潮汹涌,车流滚滚,载清又载浊。纷杂人等,拖儿带女,挈妇将雏,披星戴月,各竟其业,歌其歌,哭其哭好一个人间世像!病家,迷惘而无助,人穷则呼天。医家,罹陷各种压力,身心俱疲。一千个希望曾经破灭,十万个憧憬正在升腾,如同那日出与日落,如同那晴空丽日和苦雨凄风,都是自然的赐予,都是人间的常态,都在你我的方寸。 朋友,这次第,浮世苍生,自择天择,无以置喙,赞一字:和谐。 2010年9月6日夜于清华无斋 补记: 一、医院里还有一种人,多半在停车场转悠,也多半是“东北银”。游踪飘蓬,神出鬼没。见有客至,口中喃喃。若是看他一眼,目光对接,手便伸过来了。手上拿着的铁圪塔,号称水货iphone。扔下400人民的币,即可拥有。如再犹豫,对方赶紧补充:“别啦,送你一黄频,免费,半小时哩!”卖主倘是娘们,还会在此告示前加颂一声“大哥”,算是额外馈赠的荣誉。 二、正文说病家和医生碰巧同看公益广告,却忘记了医生的话。那位大夫一边朗笑,一边嚷嚷:“哪有事后儿的呀?哪有事后儿的呀!” 三、一天,等候放疗的大厅,突然来了许多护士,个个白大褂,那叫个亮晃。她们大呼小叫,急急惶惶,将等候的病人摈退于厅角,宣告疗程暂停,原定程序一律顺延,就地等候,不许喧哗。旋即,一队保安入场,分别伫立于道口,面朝病家,背对大厅。一刻钟后,几位武装人员挺进,好像挺警觉的样子,制服新新的,好看。在下斜眼偷瞥,稍顷,几位白大褂簇拥着一位中老年人,无语疾行,进入那重兵把守的门里,好像也要享受那种光线的照拂。朋友,这里说他是“中老年人”,你千万不要怪罪在下用语不当,实在是因为我猜不透他的年龄,只好囫囵行文。因为他们即便年迈,可看上去都比较年轻,尤其是头发,那叫个黑黝黑黝的哟,无福之人断断黑不到这种程度。一则笑话说,某首长下乡看望农民兄弟,安排见面的是个佝偻萎缩的老汉,便亲切地俯首垂询:“老大爷,高寿啦?!”老农激动,朗声回答:“首长,我60过了。”——这看上去50来岁的首长,早过古稀了,你说这底下的办的都是哪门子事呀! 2010年12月8日于清华无斋 中评网e 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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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改革本身就是改变国情

改革本身就是改变国情 ■《华商报》评论记者杨鹏 江雪         4月的一晚,贺卫方在西北政法大学上了一节课。他是当之无愧的明星教授,闻讯而来的学生使得教室“爆棚”。演讲完,热烈的掌声中,主持人、也是他的博士生谌洪果副教授在激动之余,说了句:“我想,这个时代,贺卫方、韩寒这些人,真他妈的有个性!”瞬间,台下学生笑成一片。作家狄马玩笑点评说:“欺师灭祖,莫此为甚。”当然,贺卫方不这么认为,他欣赏这位不久前写了《我为什么不参评教授》一文的学生。师生之间在自由精神上的一脉相承,被许多法律学人艳羡。     52岁的贺卫方,无疑是当代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多年来,在学术研究之外,他倾注大量心血于法治理念的传播,不遗余力投书传媒,在各地巡回演讲,深刻影响了大批中国公众和司法实践者。1998年,他在南方周末上发表《复转军人进法院》一文,那是他致力于社会批评的开始。他还一贯主张司法精英化,建议司法人员脱掉专政色彩浓厚的制服。回应他这个倡导的,是中国法官换上了法袍,用上了法槌。但贺卫方认为,器物层面的“专业化”,并不意味着司法精神的专业化。要抵达真正的司法专业主义,还有太长的路要走。多年来,一直潜心于研究和推动中国司法改革的贺卫方,也是一个冷静的观察者。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他将对中国司法改革的思考与困惑,一一娓娓道来。     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共识最明显   华商报:人们习惯以1978年为界,来看待中国的法治状况。你如何评价最近30多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     贺卫方:从1949年直到1979年,整整30年的时间,这个国家就是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1979年之后,开始陆续地制定法律,这段时间的法制建设,和邓小平、彭真等国家领导人在“文革”期间深受“无法无天之苦”是分不开的。可以说,1980年代的改革,上下形成共识是最明显的,因为当时大家都觉得必须要从“文革”走出来。所以,1979年制定了刑法、刑事诉讼法,1987年有了民法通则,1989年有了行政诉讼法,这些都是了不起的里程碑。到了1990年代,早期经历了几年彷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确定要走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道路,而要建设市场经济,行政权力必须从市场领域退出,这就需要另一种权力对现状加以调整,那就是司法的权力。所以当时有一句响亮的口号: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但随着时间推移,规范越来越完备,执行却非常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大家会发现,以前我们觉得制定出法律,就能够保证法律得到实施,但实际并非如此,这种情况至今令人焦虑。     华商报:何以解忧?怎样才能建立起一个法治社会?     贺卫方:大家意识到,没有良好的司法制度的话,也仍然不能解决好法治社会建设的问题,于是就开始了司法改革。我个人也是在那时投身到当代司法制度的研究和对改革的推动中。这一晃20年过去了,回望起来,头十年,司法改革非常活跃,价值共识也比较清晰,那就是要提升司法人员的素质,要提高程序意识,通过诉讼模式的改造让纠纷的解决更加公正,法律的适用不能暗箱操作等,当时高法也提出司法判决要说理、讲理。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界普遍认为,司法改革可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很好的角度。     华商报:改革绕不开顶层设计,何以见得司法改革就比较容易?     贺卫方:我曾写过文章论证司法改革可能是一个惠而不费的办法。比方说,通过法官素质的提高,财政人事制度的变革,司法和行政的分离,以此最后达到司法权力的不断提升,公正程度的不断提高。这样,通过解决司法的问题,最终实现政治体制的改革。其实,在我看来,政治不过是个权威和权利的分配问题,我们服从哪种权力,哪种权力能够对社会关系的塑造更有力量,这就是政治,如果人民越来越觉得需要依靠真正的司法,只要有公正的法院,其他的权力都不重要,有纠纷就到法院去,这样,就会走上一个良好的道路。但现在看来,这条路越来越窄。       华商报:问题出在哪?     贺卫方:不解决司法独立性这样一个根本问题,就没办法提升司法的公正,反过来,司法自己想解决公正问题,但这种内在力量抵不过外部对它的干预。所以,老百姓也在这个时候被法学界“忽悠”得很厉害。媒体报道大案、分析案件很受读者的欢迎。但整个社会的公正程度并没有提升,司法的公信力没有提高,于是,百姓感觉有点上当了,法学界中间也有人开始觉得还是要回头求助于人治状态,比如要有一个好的领导,慈祥而富于洞察力,权力无远弗届。就这样,司法的地位开始每况愈下,司法改革不断受挫。一方面来自权力机构的改革动力越来越弱,在局部地区给人感觉有一种迹象,就是要把公检法的相互制约关系给破坏掉,就是要采用那种“成立专案组”、未审先判的模式,而且一切近乎于明目张胆。我们确实需要反思整个社会要往哪个方向去。在这个反思过程中,自然要考虑,作为政治体制改革一部分的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方向何在?     法官的社会表达只应在判决书上     华商报:2008年就有过中国司法改革走到了十字路口的说法,你和一些学者在媒体上还就此公开辩论过。     贺卫方:的确。中国是要走向真正的法治,但毕竟中国有两千年专制历史,历史上没有良好的司法,包括民国期间做的努力,最后在大陆没留下多少真正可资利用的资源和基础。而过去20年的司法改革,也曾有一些不同的改革路向,但大致上主流意见认为,司法应该去追求专业主义。当然,也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比方说,中国政法大学何兵教授一直主张当务之急是司法民主化,我过去写过文章批评复转军人进法院,而他现在说要让人民群众进法院,让人民群众直接控制法官,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而陈忠林教授则主张判决案件无需专业的东西,常理、常情、常识,用“三常”来判案,这样的主张,有时候也能赢得一些人的掌声,我觉得都没有很好的说服力。     华商报:都知道你是司法专业主义路径的坚定支持者,主张司法的精英化。你认为司法的专业主义要怎么去实现?     贺卫方:所谓司法专业主义,或者说职业化,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比方说,真正把司法权力当做不同于行政权、立法权的特殊权力。首先,行使这个权力的人,应该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具有精湛的法律思维和法律分析能力,以及运用法律回应社会需求的能力。第二,我们需要努力地让司法权力能够独立运行,不仅是说法院要独立于外部干预,也要在内部设定规则,保证每个法官的独立,这个时候就要分析法院内部的权力运行、权力架构应该怎么去设定。     华商报:你觉得法官的角色应该怎么设定?现实中,法官们对自己的角色也有很多牢骚,而民众则对法官普遍抱有不满。     贺卫方:特别重要的是,如何避免在法院里,有官职的人去干预普通法官行使权力。改革要让法院的权力和责任能够更好地合一,判案的法官绝对不可以说:其实这案件不是我判的,别看名字写的是我,实际上和我没有多大关系。现在有太多案件就是这样子,审者不判判者不审,要让权力归属更加清晰。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追究司法责任。接下来,我们需要去构造,如何让法院权力的行使方式走向专业主义。法官坐堂问案,必须是在基于证据和理论的论辩过程中产生一个结果。就是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打理论,这样一个水落石出、水到渠成的结果,才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决策被攻击的可能,即使败诉一方的当事人,也觉得是因为自身证据不牢靠,而只好服从判决;而且,这种专业主义还要体现在上下级法院之间也必须是独立决策。上级法院要是参与到下级法院的具体审判工作中去,那上诉制度也就没有用了。     华商报:也就是司法人员必须要职业化?     贺卫方:是的,法治要求不同的司法机关,公检法相互之间的关系也应该是职业化的。同时律师在这样一个职业化的过程中,也能够特别深入地参与。因为,法院的专业程度如何?司法的过程是否公正?对于那些没有学过法律的人来说特别隔膜。比如法律上规定的“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没学过法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含义。所以,随着法律职业化的提升,律师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这对于最大程度保障公民权利是特别重要的。     华商报:民众有一个疑惑是,在现有的环境下,大家担心法官如果独立,更加会胡来。     贺卫方:当然,我们都很忧虑法官的职业伦理问题。怎样的人,怎样的行为,才被认为是一个合格的法官?在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有严谨的司法专业主义的国家,即便不涉及经济贿赂,法官也不可以单方面接触一方当事人,这就是职业伦理的要求。现在,我们常有法官喜欢在媒体上侃侃而谈,说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判决,这是非常不符合法官职业伦理的。因为法官所有对社会的表达都应该在判决书上体现,除此以外,不应该再利用大众传媒对案件发表观点。如果这些慢慢形成一些规范,也是司法专业化的一个方向。西方一些国家,法官职业伦理都是厚厚一大本,非常清楚地告诉你怎么去行使权力。假如我们能够做到真正独立审案,判决书的具名法官就是相关案件的实际裁判者,那将意味着一旦案件最终被证明为冤狱,承审并署名的法官就逃不脱干系,他们的名字将永远跟冤狱和耻辱捆绑在一起。“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作为法官,谁愿意留下这样的坏名声呢?     华商报:不过,为防止冤狱错案,最近有地方法院推出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好像颇受一部分人好感。你怎么看?     贺卫方:我坚决反对那些貌似专业化的所谓“改革”。我写过一篇文章,标题是,司法改革必须按法理出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8663200100cnh9.html )。一些反专业主义的“司法改革”似乎在过去八九年间常常看到,越鼓捣花样越多。这个法官责任终身追究制,老百姓一听,说好啊,但他不知道,在现有的背景里,你越追究得厉害,最后就是大家攻守同盟,有错也不纠正,最后受害的还是老百姓。     改革推动过程需要某种硬心肠     华商报:对于司法改革,学界存在不少分歧,有一些学者希望寻求一种更稳妥的路子。     贺卫方:我总觉得在改革的推动过程中,有时需要某种硬心肠。也就是说,推动正确方向的改革,有一段时间情况反而可能会恶化,而不是一改革就变好,所以,要有对改革某种程度的耐心。但现在不少人耐心不足,有人认为需要妥协,要考虑被权力部门接受的程度,要考虑他们有台阶下。我认为,做学术的人还是要忠诚于真理,就是把研究结果原原本本地表达出来,然后,才能让官方决策不至于特别的混乱,逻辑混乱,步调混乱。否则,改革最后还是成功不了。当然,我个人认为学者也有分工,我经常被批评过于理想主义,过于追求纯粹。有人觉得应该做一些妥协和让步,只能根据国情来设计改革路线图,而我自己觉得改革就是要改变国情。有时候,我觉得就是要表达,如不能表达,就干脆不说话。     华商报:在今天的语境下,某种意义上说,改革的反义词就是重返“文革”,不过,当下知识分子群体对于这个问题,似乎分化和对立也很明显。     贺卫方:我始终不能理解,有些知识分子自己就经历过“文革”那么大的灾难,但他们对“文革”会说要“一分为二”,而这些人在很多大学生中间很有影响。我想,分析他们的心理,或许也能找到某种解释,现在仍然对“文革”唱赞歌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因为隔膜,比方说一些海外知识分子。又比方李敖,他大骂国民党、蒋介石,因为他受过这个苦,但对“文革”他没有切肤之痛。能够亲历痛苦的人,可能和没有亲历过的有差别,而一个人如果没有亲历过痛苦,但能够理解痛苦,并作出很好的理论分析,这种人更了不起。为什么说“文革”的悲剧会重演,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让年轻的国民看到“文革”的真相,巴金老人呼吁的文革博物馆迟迟建不起来。我觉得还是对历史要有真诚的反思,要用有形的东西告诉一代一代的国民,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有过10年的疯狂。例如德国人对纳粹的反思,非常重视。像勃兰登堡门旁边的黄金地段,居然拿出大片土地修了犹太人纪念碑。现在有人说“赞颂文革”也是言论自由,对此我倒有点困惑,就像在德国你不能赞颂纳粹,这不属于言论自由的一部分。     华商报:知识分子群体是一个社会的智力库,不断言说对于社会的正确走向有利,今天的知识分子有没有可能形成一个群体的声音?     贺卫方: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很少联合,职业特点决定了他们不大愿意联合,这跟知识分子、学者的职业特点有关系。当然,知识分子会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自己的利益或者敌人所在,比方说麦卡锡主义盛行的时候,美国的知识分子觉察到这对自由是个巨大的威胁,这时就会联合起来抵制,使得麦卡锡主义在美国没办法盛行太长时间,与此同时,这种抵制也让知识分子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团队,是一个集团,但实际上知识分子很难以“集团”形式存在,最好的状态是相互争论,言论自由,大家都去影响社会,由社会做出某种选择。     律师能把民众不满纳入理性的轨道     华商报:谈谈公民社会对改革的意义。     贺卫方:中国社会从来都没有解决好中间社会的建构,除了国家就是人,人是一盘散沙,两千年来都是如此,所以说,我们是要跟两千年的历史进行抗争,我们也知道,像英国律师的职业协会,是一个非常独立的组织,不受国家干预,他们反过来还蚕食国家的权力。17、18世纪,英国律师就垄断了法官的入口,法官必须是在律师这个行业里声誉卓著的人,这意味着民间的力量进入到了国家权力中间,国家的一部分权力被专业的知识和逻辑所改造,这在我看来,就是公民社会,当一个社会充满了各种各样的独立力量,国家就不可能为所欲为,同时,这样的权威不被政府垄断的社会也将更有秩序。     华商报:法律人在民主进程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可以把矛盾冲突限制在低烈度,温和前进。但现实中,律师作用的发挥并不尽如人意,受到很大羁绊。     贺卫方:律师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们必须要跟公权抗争。今天的中国,当我们蓦然回首,会看见律师们在“抱团取暖”的过程中,正不断展现自己的力量。律师固然会跟公权抗争,想方设法通过规范塑造国家权力,但另一方面也在用规范塑造民众的情感,把民众对政府的不满纳入到理性的轨道,获得一个合理的解决。所以,老百姓请律师打官司,最明显的标志意义就是他们对国家还是尊重的。这时你还能打压律师吗?法国的一个历史教训就是老打压律师,结果把律师逼成了大革命时代的领袖,律师那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法庭上辩论是好手,煽动人那也很厉害,像丹东、罗伯斯庇尔,不都是律师吗?所以,我一直在直接、间接呼吁官方要改变对律师的偏见和成见。     华商报:往往在一些热点个案中,民意、媒体等各方争议无法弥合,例如李昌奎案。那么,一个社会的文化对于法律的意义在哪里?     贺卫方:有些判决明明看起来并不完全合理,或者说有瑕疵,比方说李昌奎案,一审判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我觉得二审改判的理由并不让我服气,但我又说应该尊重终审判决,因为必须维持司法判决的确定性、稳定性。我们不允许烙馅饼式的司法判决,如果判决不确定,就意味着权利不确定,我们就永远生活在一个不安定的状态中,而法治社会所创造的安定,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靠判决书的安定性去保障的,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司法判决的终极性。     西塞罗说过,绝对的正义就是绝对的不正义,人类不可能做到完美无缺的正义。不能把司法有限的财力人力集中到我们不应该纠正的那些错误中去,这是李昌奎案给我们的重要教训。像这些道理是中国的法律文化中最缺乏的东西。我就想方设法通过微博、网络去把这样的观念表达出来。我还要表达,对于法官的判决,老百姓看不懂,并不意味着不利于你,相反,他越追求专业性,越有利于老百姓。固然老百姓确实看不懂他们在做什么,但这种看不懂的东西是有价值的,他们要受到专业内部的制衡,当然,什么样的力量能约束法律人的行为?这需要法律职业缓慢的生长过程,以及法律职业内部机制的合理化。我发现一个有意思的悖论,越注重追求自己行业价值最大化的机制,有时候反而对老百姓是有好处的。 (本文来源:华商报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华商网 http://www.hsw.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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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认真对待尊严(一)

2012年05月21日 12:21:38   各位朋友下午好!我们今天是天则所第452次双周学术论坛,我们今天非常高兴请来了国内非常著名的宪法学家,北大法学院的张千帆教授。张教授这次跟我们谈的不是法学问题,而是宪政问题,这个宪政也不是一般的宪政理论,还是儒家跟现代民主、人权之间的关联。刚才我们几个在一起吃饭还在说,我说张老师这个研究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思想史的价值,是一个法学家来研究中国儒家思想,而且不是把它作为一个反对的东西,而是作为一个要激活它,要让它进入中国法哲学和法学的体系的构造中,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对于我们来说其实既是法学发展,也是儒学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这个报告应该说在我们双周学术论坛的史上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报告。我们今天还请来了四位非常杰出的学者来做评议,按照我们惯例是张老师先讲一个半小时,之后是评议和讨论。          张千帆:     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做这个交流,感谢天则所尤其是秋风的邀请。天则所成果卓著,这已经是452次讲座了,向你们学习!之前有幸到这讲过,讲的是宪法,也是我的本行。如秋风刚才所说,今天我作为一个外行来看儒家到底是什么。虽然我其实是政治学出身的,对于这个领域也一直很有兴趣,但是在国内没有发表过太多这方面东西;国内大家知道我,也主要是从宪法的角度。但是此前用英文发表过儒家和墨家的东西,最早的一篇是发表在2000年的《中国哲学杂志》上。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断断续续关注这个问题,终于这次有机会出版了这本小书,其实是这些英文论文的汇集,或许读起来还有点翻译的痕迹,尽管是我自己的翻译,已经尽量在严谨的前提下做到通顺。书不厚,一共才六章,还不光是儒家,其中两章是讲道家和墨家。所以,在专门研究儒家的学者来看,也许是一个比较浅层次的思考,但是我的角度跟以往是不太一样的。我希望能建构一个儒家的核心概念,那就是人的尊严。     这个话题很广,可以从多个不同角度切入,我今天就从一个日常生活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因为我这个人比较关注中国社会现实。我看天则所也一直在关注吴英死刑问题,这个问题最近最高院有了一个答复,也是跟预期差不多,改判了死缓,死刑取消了,命保住了。我之前曾经把吴英案分成几个层次。最浅的层次是法学层次,就是吴英案的量刑是不是有道理,是不是构成刑法上规定的那一类特别严重的集资诈骗,以至于要判死刑?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学关注的问题,这也是天则所作为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关注的问题,就是“集资诈骗”能不能成为一个罪,甚至成为死刑罪?这是值得探讨的。最后一个层次是哲学家关心的,即使前面两个层次不成问题,“罪大恶极”,严重干扰、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秩序,那就应该被判处死刑吗?换言之,我们如何对待人的生命?     这次我没有站在法学家这边,因为我不熟悉刑法和刑诉法,更没有站在经济学家这边,因为我觉得这要求很专业的知识,包括吴英的集资诈骗是不是应该构成罪?构成多重的罪?它取决样很多的经验和实证研究,我没有做这个研究。但是,我讲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怎么样对待人的生命?我个人的观点也许秋风知道,我认为儒家应该主张废除一切死刑,如果大家不同意可以进一步探讨;我知道历史上儒家并不是反对死刑的,死刑在我们国家源远流长,而且有各种“死法”,比现在死刑残酷的多得是。但是,我认为儒家要前后一致的话,至少应该坚持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废除死刑。我认为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它是一个基本伦理。论证了这个之后,现在最高法院已经免死,我的任务基本完成了,下面就是天则所的任务了,那就是应不应该判罪?至于判什么罪,那是我的刑法和刑诉法同事的任务了。     我们不妨从吴英案谈起,而且为了讨论的缘故,别把她看成是一个无辜的不谙世事的年轻美女,就把她看成一个罪大恶极的诈骗犯;如果实在困难的话,把她想成一个又老又丑的极为阴险的黑老大,刑法上的罪名完全成立。这样人犯罪之后,应不应该判处死刑?我在博客上贴了一篇文章,从吴英案谈废除死刑,当时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我只是主张像儒家那样尊重生命,题中之意就是废除死刑。结果却遭来大量攻击甚至谩骂。为什么?我发现大家都非常同情吴英,非常同情美女,觉得她被判处死刑很可惜,但是不能容忍贪官污吏,可能也不能容忍像药家鑫、李昌奎这样恶性杀人的罪犯。所以,如果废除死刑的话,如何看待这些人?这些人是不是也要被免死呢?从中也引出一些其他问题,譬如我们的“无期徒刑”其实就是20年有期徒刑,监狱可能还不够牢靠,犯罪可能越狱什么的,如果他们出来之后继续杀人、行凶作,其他人谁来保护呢?是不是药家鑫免死,无辜者的权利就受到侵犯了呢?诸如此类,等等等等。     所以,我们还可以设想,不仅是对吴英,而且对于那些官员,盗窃了国家几十亿资产的贪官,或者是动不动“李刚是我爸”这类官二代、富二代,或者像李昌奎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犯。这些人都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对于人格已经跌落到基本道德底线以下的这群人,我们该如何看待他们?如何对待他们?其实这是一个挺深奥的哲学问题,不是在网上像那些“愤青”们随便抒发一下情感就能解决的问题。它取决于我们对人的看法,吴英是谁?当然司法判决下来之后,她就是一个诈骗犯,似乎什么别的都不是,就是一个诈骗犯。这个标签写好了,贴在你脸上,你就是这个标签。药家鑫是谁?药家鑫是杀人犯,司法判决写的明明白白,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所以死刑。薄熙来是谁?薄熙来是一个贪官,这个基本已成定论。我想他应该是重庆历史上最大的一个贪官。这些人确实做了许多坏事,但难道就只是一个标签而已吗?他只是一个“贪官”或者“杀人犯”或者“诈骗犯”而已?     我想儒家的回应恰好截然相反。真正儒家会说,“吴英”是个大好人,“药家鑫”是个大好人,“薄熙来”也是一个大好人。什么意思呢?他们的本性原来是好的,只是他们的行为和他们尊贵的本性太不配了。我建议,如果在场有记者的话,不妨做一件现在没人做的工作。我在加拿大讲学的时候,有一位他们的法硕学生提醒我,中国正在变成一个“看笑话”(victimizing,和我们的“围观”差不多)时代。一个媒体报道出来,一大堆口水把故事里的作恶者淹没,众口皆曰“杀!”不是说杀能解决中国社会任何问题,而是因为那样痛快、解气!正是因为问题解决不了,大家都很郁闷,所以这些凤毛麟角不幸被抓获的体制的替罪羊成了大家泄愤的对象。我想很快,随着中南海的证据一点点挖掘出来、发酵出来,大家都在等待又一场宏大的“围观”、消费、享受。不过这一次不妨再做一点更深入的调查。如果你是一个记者,不妨拿薄熙来或者任何一个贪官——中国这种人很多,到处都是,随便拣一个,你把他的照片贴出来,从孩子的时候,他上小学甚至更早,那个时候他肯定看上去是非常无辜的纯真可爱的“小帅哥”,一直到他上大学、工作,一步步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以至于现在成为这样一个外表很光鲜、内心很阴险的角色。你再问一问,“薄熙来”到底是谁?是现在这个薄熙来呢?还是上大学的薄熙来呢?还是那个坐在摇篮里的薄熙来呢?     我想不需要很深的“研究”,只要你可以平心静气看一看、想一想,最后的结论会验证儒家这个“性本善”的基本假设。人生来的本性是好的,是善良的——当然什么是“好”,就和什么是“恶”一样,可能需要很多解释,我们可以再探讨。我对它的解释是有价值,是珍贵的,是值得尊重的。但人性也不只是好而已,人性是有弱点的。如孟子所说,人很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如果环境不好,在他们后天的这种发展过程当中,他们的品性很容易问题,变得虚荣、变得贪婪、变得暴躁、变得懦弱,甚至变得凶狠。所以人的本性是好的,但是人的本性有弱点、有缺陷的,在这样一个不健康的环境下会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那么儒家给我们提出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什么是人?如何看待一个人?如何对待做事严重违背自己善良本性的人?     就跟你现在看薄熙来一样,他是一个病人,我认为他病得很严重,但是他原来是健康的,他小时候是健康的、纯真的,现在他得病了。面对这样一个健康的病人或者说得病的健康人,我们作为“医生”该怎么办?社会该怎么看待他?国家怎么对待他?只是去恨他们吗?只是从肉体上消灭他吗?或者只是惩罚,把它看成是他罪有应得,这就是社会正义吗?仅此就足以伸张社会正义吗?在某种意义上,这恰恰是不正义,不是吗?我们对病人通常会以一种同情的眼光去看,病人是不幸的;在我看来,“薄熙来”也是不幸的。这个已经不幸的人是不是还要接受进一步的惩罚,变得更加不幸呢?我觉得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这是一类人,我们社会当中人格跌落到社会底线以下的这类人,对待他们得用刑罚。国家刑法是干什么的?无非就是希望能够通过刑罚纠正这种状态。当然,法律底线是比较低的;在这个底线之上,大家可以自由行动,但是到这个底线之下,国法就不得不管,否则国无宁日。薄熙来、药家鑫乃至吴英是这类人。对于这类人我们怎么看待和对待,这是一个问题。     还有一类现象更加拷问我们自己的良心。像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两岁吧?被车轧了躺在路上,18位路人来来回回,竟然没有一个人出手相救。我们应该怎么看待小悦悦呢?小悦悦跟我是什么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怎么样去平衡她的生命和我可能遭遇的风险?这样的例子是挑战儒家极限的,我认为当代的儒家或者新儒家应该站出来说一说。我们都知道孟子的经典例子:一个小孩不知不觉往水井那边爬,只要你是人,你就会情不自禁的有所触动,大多数时候会自然延伸为一种行动,你会上前一步把她抱起来,让她免于危险。孟子认为,这是仁心的自然体现。如果你看到这个孩子在爬,心里一点感觉没有,那么在他看来你就不是人了。“仁者,人也”,是人的共同本性,凡人皆有仁心。那么广东这18位路人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孟子眼里不是人了?可能事情还没有这么严重。在我发表书上第二章的时候,美国学者爱文河教授(现在应该在香港教书)审稿时特意指出,孟子所说的不是一种行动,而只是一种触景生情,一种心理上一种触动。我相信18位路人的心里是会有触动的,只不过不知道是什么考虑抑制了他们的行动。我看到媒体报道、讨论的时候,基本上是从南京彭宇案的角度来解释的,都怕事后遭到讹诈。但我认为这种解释不能替我们担当道德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在其他国家,哪怕是非常不发达、比中国贫困得多的发展中国家,这样的事情都不会发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还在加拿大。地球人都知道了,中国人的脸往哪搁啊?别人不太好意思在我面前提,但是我知道他们都知道。中国这种道德状态怎么到了这个样子?当然是有一些客观原因,我也讲了彭宇案是一个因素,大家害怕惹上不必要的麻烦,或许还有从众心理。但是即便如此,即便你搭手相救有可能遭到诬陷、讹诈,你就应该无动于衷吗?我觉得一个见死不救的民族是没有什么希望的,不管是以什么借口。     大家经常在讨论最近的薄熙来、王立军事件,秋风平时很关心儒家宪政,大家在讨论的时候肯定也在考虑中国今后民主宪政的前途,但是这样一个民族恐怕是不配享有民主的。为什么?因为救小悦悦或参与民主都是好事,而任何好事都需要一定的付出,你搭救小悦悦可能会有付出,可能会有风险;在我们国家,你行使民主权利更要付出。这种付出还不仅仅是在西方国家,西方人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就像他们没有彭宇案一样,救死扶伤当然是大家应该做的,出来选举也没有谁会打击报复。但即便在那里,还是有一大堆人不出来投票的。当然,我也不太好意思指责别人,因为别人会问我,你们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们?你们有些人说西方民主这个不好、那个不好,你们自己的民主在哪里?但是我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句,你们既然有民主权利,为什么不出来行使呢?答案是,他们出来选举也是多少有点成本:周末要出来选举,可能懒觉睡不成了;本来要陪孩子玩儿,现在要出来投票。所以成本是有,虽然很小。在我们国家,成本高得多了。我想在座的都对宪政、对公益比较热心,但是大家有几个真正认真对待了去年的海淀区选举呢?即使有的话,我想也是极少的。不仅因为这个选举没有意义,这个成本是白花的,而且别人还会另眼相看,说不定还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我认为救人和选举两者在本质上是相通的。我们这个民族经过这么多年折腾之后,似乎都已经堕落为唯利是图、只进不出,不折不扣的理性人;万事都要利弊权衡、成本利益分析,很快就做出结论——不行动!小悦悦管我什么事?我如果搭救,我能够得到什么?恐怕什么都得不到,得到的可能是一大堆麻烦,就像彭宇惹上麻烦一样。如果我不救,至少没有这个风险。所以成本利益一权衡,结论很明显。     其实在今天,我们几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是吴英,都是广东的这18位路人。我这个“打击面”可能广了点,有时候为了简便或者表达有力的缘故,经常会以一种比较绝对的语气,准确的表达应该是“几乎每个人”,我希望在座的各个都是例外。但是我相信在我们一生中,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一类让我们感到为难的事情,最后多多少少都因为这种浅层次的利益成本分析,而做出和这些路人同样的选择。     看看我们周围每天发生的那么多事情,学者们、比较善良的精英们多半会以一种同情心看待农民等这些弱势群体。他们确实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他们道德状况究竟如何呢?我相信也不好过于恭维。地沟油、毒大米、毒蔬菜、毒猪肉等各种各样的毒素,还有用皮鞋制造的胶囊,这些事情都是我们平民百姓做出来的。他们在做这些坏事的过程中,我想无非也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利弊权衡:我做这件事情会不会被逮着?不会被逮着,又能够帮助我节省成本,或者提高价格,当然就做了,不做才是傻瓜。其实你有什么必要制造毒蔬菜呢?现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家都知道太漂亮的东西不能吃,反而要吃被虫子咬过的蔬菜,因为虫子帮你检验过上面没有毒。如果菜上有几个虫眼,反而可以卖得更贵。他这么做,肯定是因为有利可图,但也只能骗人一时。然而,他们有错,我们就更好吗?那些农民为什么种有毒的粮食、有毒的蔬菜?因为我们的体制在歧视他们,把他们挤压到很狭窄的生存空间,而我们知道这一切仍然无动于衷。这就是我们为冷漠付出的代价。     在这些方面,我们验证了耶稣所说的“所有人都是罪人”。圣经讲,人生来都是要受苦,因为我们有原罪;女人分娩是一种受苦,男人的耕作也是一种受苦,“汗滴禾下土”,这都是上帝对于我们人类原罪的一种惩罚。现在我们可能不是那么原始的累了,不需要去耕作,分娩也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打止痛针或者剖腹产,以前没有这种医疗技术是很危险的,所以现代科技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解除了人类这种原始的痛苦。但是,我们有没有摆脱苦和累呢?我想没有。现代文明人只是换了一种累法,这不只是我们智力上的累,而且是一种道德上的、良心上的累。你现在不做农夫了,升官了、发迹了,难道不累吗?中国的商人不累吗?中国的贪官不累吗?喝酒倒在酒桌上的有的是。薄熙来这样的省委书记不累吗?我们的总书记不累吗?我们总理比谁都累。中国人的问题在于,似乎我们今天已经不再感受到这种良心的累,好象只是剩下这种物质的累,喝酒喝得累、跑官跑得累,但总之还是累。一个民族作为一个集体失去了良心,我们会发现很多“原罪”会以原始的方式回来报复我们,所以一会儿毒胶囊、一会儿毒奶粉……当然,这一方面是中国法治不发达造成的,政府没有履行职责、积极查处,但是我想归根到底都是因为我们中国人彻底丧失了传统儒家的尊严感和耻感,或者也可以说是原罪意识,以至自食其果。     所以我觉得,当今中国最大的问题是几乎每个活着的人都太漠视自己的良心。这本书的目的正是让儒家回来提醒我们,不要在良心上活得太累。当然,你说“我好像感觉不出良心有什么累嘛”,甚至升官发财还挺滋润,但是我们说,不知道累或者不觉得累未必是件好事情。我们都知道累过头怎么样?会过劳死。中华民族目前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我们正在濒临这种良心上的“过劳死”。现在是该回头、该警醒的时候了。       (未完)        上一篇: 如何重建尊严 下一篇: 认真对待尊严(二)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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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 | 认真对待尊严(二)

2012年05月21日 12:22:50        小悦悦牵出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而儒家能够帮助我们回答这个问题,那就是怎么样看待我们自己?我这一辈子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我过的?苏格拉底说了,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我反思了,哪种生活值得我过呢?碰到小悦悦这样的事情,不行为、零风险就是好的生活吗?损人利己就是好的生活吗?甚至通过祸国殃民的一些言论或行为来获取自己的功名,这就是好的生活吗?薄熙来好吗?当然,他现在显然不是太好,但是假定他没出事,不仅没出事,还升官了,做上了政治局常委,最后甚至“政变”成功,坐上总书记的高位,把中国带向“文革”,在这个过程当中,获得大批“左愤”的拥戴,更准确的说是制造了大批的“左愤”,一辈子呼风唤雨、荣华富贵、不可一世。儒家会问你一个问题,这是不是值得你过的生活?其实有一个比薄熙来成功得多的例子,那就是现在还在天安门广场躺着的那一位。我可以保证他最后会遗臭万年,这个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假定历史是不公正的,假定历史是胜者书写的,他会流芳百世,这种生活是不是我们想要过的?你们看他对这个国家做了多少恶事,现在还不照样是“伟大领袖”吗?很多人问我怎么防止“文革”重演?我说“文革”的发动者被神化了几十年,至今还被供奉着,“文革”能不回潮吗?在这种情况下防止“文革”重演,不是缘木求鱼吗?一个公然指鹿为马,睁眼说瞎话的国家能不堕落、不崩溃吗?秦二世的赵高“指鹿为马”,秦二世很快就完结了,现在这种状态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我在这里要问大家的是,如果有机会选择,你是否会选择他那样的生活?他活得好着呢,茅老曾经说过,好多女人哦!你觉得这是值得你选择的生活吗?比较可怕的是,我们几乎每个人都在明知而故意的保持沉默,似乎已经选择了肯定的回答。这样的民族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儒家学说的最大贡献是提醒我们每个人,尊严是我们自己的;尊严是你自己的,要不要是你自己的事情。做好人固然是对别人好,但是首先是对自己好。这马上涉及什么是“好”?对什么好?我是谁?我们可以回到孟子一大套的本体论,“大我”、“小我”,尊贵的我、低贱的我……这些例子在儒家当中很多,我们可以挖掘出很多。我偷了一只羊,没有人知道,知道了不算,别人知道了国法会惩罚,得不偿失,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就是为了这个设计的。但是假定没有人知道,占便宜了,这样好吗?道家会说,偷只羊算什么?偷了整个国家才好呢;“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我们知道儒家的态度:“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孰为不知?”但是,今天儒家说这个话对于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什么“天知地知”,你不说不就没人知道?我自己知道怕什么?正好闷声发财,这样的便宜不占才是白痴。     儒家会告诫我们,不要因小失大。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真性。这个真性是跟我们利益有关系,但是绝不等于我们外在利益的叠加。我的权势、我的名望、我的金钱,所有这些在我们通常看起来对自己好的东西,加起来也不等于“我”。欲望和自我保护的本能本来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这是人的精神存在的物质条件;但是如果无限膨胀自己的欲望,将存在的手段变成存在的目的,以至自己在追求欲望过程中完全丧失了真我,那就得不偿失了。儒家在本原上否定了这种认识。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本性,这才是“我”的本质;每个人都应该看到自己的真性,应该好好的去呵护他,不要甘做盗贼,因为那样伤害了你的本质,比如偷一只羊,看起来我得到好处了,但是我却因此成了一个“盗贼”。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自暴自弃、自糟自践、因小失大,他认为那是很不理性的,是没有认真思考和对待我们自己的结果。儒家的理性和我们现在这种十分外在的“理性选择”是不一样的,我们不承认这种内在的本质的理性。我们今天所说的“理性”,是指一种狭义理性,我们只会为了利益、权力、功名这些外在的可见的好处奔波、追逐。至于这些东西背后的那个“真我”,似乎在很多人看起来是虚无缥渺的东西。我们现在所说的“理性”,在孟子看起来恰恰是不理性的,反之亦然。     我想,如果我们要做一个真儒家的话,我们需要信仰这个本质的“真我”是存在的。这是儒家的根本。儒家学说有很多版本,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解释,每个人的解释多多少少都是儒家教义在今天的发挥,结合我们今天生活的世界得出的自己的诠释。但是我想,要真正回到儒家,我们必须在本原上相信,人的本性是尊贵的,这种尊贵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呵护的。如果这个东西丢了,就没法谈儒家。     儒家当然知道,虽然人的本质是好的,但人是有弱点的,人性是不能被完全信任的,这是为什么我们需要国家。我今天不是为了这个问题讲这本书,我对儒家在国家建构方面的批评还是比较猛的。第二章把孟子作为一个靶子,因为我认为他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比较典型,秋风可能不一定同意我的一些观点。我是认为,儒家并没有能够在实践当中持之以恒的主张人的性善,尤其是在现实社会中不信任普通人的能力,主要问题是在这里。儒家的人性说本来是人人平等的,“君子”和“小人”是后天发展出来的秉性,但是儒家将这个区分过分绝对化。有些是“君子”,他们是不会犯错;有些是“小人”,他们至多只配在家里打杂,不配也没有能力参与公共事务。总之,在实践中儒家过分贬低了平民的潜能。孟子认为人性是“弱”的,荀子认为人性是“恶”的,总而言之普罗大众是一群不能自立、不能自治、“不明真相的群众”。这个传统不仅造成传统中国不可能有民主,对现世也有很大的影响。     国家制度的作用正是要帮助我们去克服人性这些弱点,使人能够在保持欲望相对平和的环境下按照自己的真性去生活,不要有那么多的诱惑、那么大的压力,因为这些东西都会让我们偏离真性。当然,我们人的能力可能会因人而异,有的人能够抵御某些外在的不良影响,但是大多数人是比较容易受影响的,孟母还要三迁呢。我是觉得,如果你观察中国人、西方人,相比之下西方人活得比较随性、比较自然、比较洒脱、比较就事论事。这种习惯我想未必和我们的基因联系在一起,甚至未必是不同文化决定的,而是因为他们长期实施着比较理性的宪政制度。中国目前的制度恰好相反,一方面不断制造巨大的诱惑;你说那些做官的,难道就不能激流勇退吗?难道不能“见好就收“吗?但是他退不下来,这种欲望以及所伴随的巨大恐惧让他觉得自己没有选择,他已经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只有一路走到黑。另一方面,则通过国家机器对于我们整个社会维持着一种恐惧,譬如我刚才所说的大家都认可的“指鹿为马”,“文革”的始作俑者还被当做神明被供奉着,还在被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崇拜着。秦朝那个时候还好一点,大家确实不明真相,现在有什么不知道真相的?在网络时代,要发现真相很难吗?明明知道皇帝没有穿衣,但是大家还在说你的衣服多么漂亮。     资中筠老师总结的一点很精辟:孟子讲所谓的“大丈夫”应该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但是我们这60年来,前30年是为威武所屈,极端高压政治把每个人都压跨;改革之后的30年,则有的为富贵所淫——富贵不仅仅是指钱,也可以是权、名这些可以转化为实际利益的东西,有的为贫贱所移——各种各样的民间犯罪、道德失序行为。我们已经堕落为纯粹为了某种外在而生活,为了各种权谋、欲望、财色或毫无意义的排场生活。现在该让儒家来帮我们醒醒了。     儒家对于我们今天的意义至少有这么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让我们认真反思我们是谁?我们该怎么做?这也是为什么这次的讲座题目是“认真对待尊严”,娿就是认真对待我们自己。另一方面,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思考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或者说国家的目的到底为何?我觉得在国家作用上,儒家的学说虽然有缺陷,对于我们调整思维也是很有帮助的,至少能够帮助我们超越冤冤相报的本能。当然,这种本能本身在社会进化意义上是有用的,疾恶如仇、看到贪官、罪犯,就有一种很强烈的道德义愤情感,现在中国很多网民就是这样。这是我们通过进化而来的与生惧有的本能,这种本能对于我们个人自我保护乃至于对于整个民族的生存和繁衍都有作用,但是我们毕竟要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理性的社会,感情用事甚至“杀”字当头并不足以让我们走向一种理性的文明。     儒家要求我们这么去看这个国家,我想大家也能从很多儒家的著述当中找出这层意思,那就是这个国家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我们,部分是为了纠正我们人性中的弱点。我们人性本来是好的,但是有弱点,国家要防止我们把人性当中的缺陷或者瑕疵无限放大,通过人和人之间不正常的相互作用方式无限放大,从瑕疵放大为缺陷、从缺陷放大为罪行。所以,国家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在保护我们,包括保护那些潜在的罪犯。其实我刚才已经说了,我最反对儒家把人绝对分成“君子”、“小人”,“好人”、“坏人”。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好与坏、善与恶的综合,只不过是以不同比例、不同成分体现在我们身上而已,而且并不是以不可改变的方式体现在我们身上。所以,我们说国家放在那是干什么的?一部分是为了“保护”像薄熙来这样的人,为什么?因为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好人,我们要防止他堕落。当然,这样去解释儒家可能多少有点危险,因为说不定会衍生出来一种集权主义,让国家来教育、灌输人民的思想,这种倾向是跟自由主义相背的。但我认为这是对儒家的一种比较自然的解释,至于危险是可以防范的。所以,国家不仅要提供教化,而且要提供刑法,但是刑法的目的在什么地方呢?刑法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这个人。我想在儒家体系当中,惩罚本身永远不可能成为终极目的;它永远是为了其他目的而存在,那就是要让这个人变好,通过惩罚让他知道,你做错了,要改邪归正。换言之,刑法是让人恢复对自身价值和尊严的自觉的一种手段。当然,最重要的,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让每个人远离不必要的恐惧与诱惑,过上一种正常的、体面的、值得过的生活。     回到吴英案,或者回到薄熙来,我们对待这些人的态度实际上是反映了一个更加普遍的问题,那就是当这些人失去了他们的人格,没有自觉维护自己的价值和尊严,让自己跌落到道德底线之下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究竟是通过消灭他们的肉体来消灭他们的人格,还是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他们恢复正常的人格?我想孔孟对我们的最大教诲是,人是有尊严的,人的这种内在的价值和尊贵是不可放弃、不可让渡的,是每个人都必须要正视的。你不能说,我尊贵吗?我有尊严吗?如果我有的话,那岂不表明我在这个国家会活得很累?如果我是一个学者,我得凭良心说话,说真话,不说假话,但是我们大家都是学者,都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说太多的真话是有代价的。如果我是一个法官,我就得特立独行,上面叫我干什么,我要有勇气不接受干预;在当今中国,这可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原来似乎还有一些比较有个性的法官,但是司法改革以来似乎绝迹了。我最近一次看到敢于“抗上”的法官受到惩罚的报道好像是2005年,司法改革那时候进行了几年。司法改革之前,还有一些有个性的法官甚至有个性的院长能够抵御一些不正当干预。今天大家还能看到吗?我看不到。李慧娟事件发生在2003年,因为那个判决受到了惩罚,后来也没有再看到一起。所以,尊严确实是有代价的。     我几乎有点悲观。儒家这套东西有很肤浅的反对者,也有很强烈的认同者,但是你真的相信儒家所坚持的这套价值观念吗?如果真的话,恐怕我们今天在座的每个人,我们每一个国民都要彻底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但是这可能吗?做官就更不用说了,哪一个地方“一把手”能不跟着政绩体制走?如果不跟着这根指挥棒,下一届你的官还想不想做?乌纱帽还能不能保住?所以,取决于你的选择,我们每个人活在世上都很累,区别在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累法。为什么我们出现了第三次“移民潮”?移民有各种原因,有教育移民,有贪官移民,有企业家缺乏安全感移民,但还有一种移民,那就是在国外活得比较自在。有时看到报道说,原来在国内是教授,到国外当了出租车司机,觉得有没有点“丢份”?能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不过我想既然他选择了这条路,应该不会后悔的,他会觉得那是一种更好的生活方式。尤其在中国,有尊严地活着是,但是如果不这样,我们只不过是换了一种累法。这是儒家版的“圣经预言”。它告诉我们,这是我们每个人都逃避不了的命运。     总结起来,儒家学说从尊严这个核心概念出发,对我一开始提出的各个问题都有极明确的答复。既然每个人都是有价值的存在,每个人都有义务尊重至少不伤害任何人(包括自己)的价值,国家有义务尊重和保护(至少不伤害)每个人自由与健康发展的权利。注意,是人格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因为儒家特别强调人的良知良能的发育,而未必是福利等实质利益,因为福利社会可能会引发自身的问题,对人格发展未必有利。当然,左派也可以说,某些基本保障对于人的发展是必要的,国家和社会有义务提供。     对于吴英、药家鑫等人,儒家至少会主张废除死刑,因为死刑的作用只是摧毁了罪犯的物质和精神人格;国家这么做本身就在犯罪,除非它能证明这是保护更多生命的不得已之举。儒家会认为,吴英和药家鑫的本性是好的,是有价值的,只不过他们因为环境的影响、教育的缺失、自身的弱点等等而堕入犯罪。国家的作用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刑法的目的是将他们教育好,恢复人的真性;总不能说这个病人病太重,索性杀了他。哪有这样的“医生”呢?其实今天很多人想杀贪官,并不是为了威慑犯罪,而只是为了看出戏,因为太郁闷了。但是儒家会告诉我们,这不是治国的正道;逃避是逃不掉,没有出口。     对于小悦悦这样的弱势群体,政府当然也有救助的责任,但是它更多反应了个人的责任。人是理性主体,每个人都有义务认识和尊重别人的尊严;当别人遇到危难的时候,有道德义务出手相助,而不是袖手旁观、任其灭亡。当然,如果对自己的生命或重大利益确实有威胁,儒家应该也会允许权衡利弊,或采取成本最小的手段。但是如果没有重大风险而见死不救,不仅消极伤害了他人,而且也贬损了自己的人格。     作为“为己之学”,儒家对今人的最大启示是如何对待自己的人生,如何不辜负上天的“造化”,如何让自己的人格得到最充分的发展。当然,儒家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化的产物,我的人格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我和其他人格的社会交往过程中。作为一个独立的人格主体,我有保护自我人格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外力的伤害和干扰,更不能伤害他人或阻碍他人的人格发展。如果我这么做了,或者制造或销售了地沟油,或者生产了毒大米、毒蔬菜、毒胶囊……,我应该为自己的人格堕落感到羞耻。     一言以蔽之,一个有尊严的儒家“君子”既认真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权利,更认真对待自己尊重权利的义务。尊重他人的一层意思包含信任普通人不仅具备独立处理私人事务的能力,而且也有适度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如果平民百姓还不足以在大范围内行使民主权利,至少应让他们参与地方选举,通过政治实践培养他们的政治能力。这是人类德性很重要的一部分。更不用说,人民对官员的制度性控制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我们现在知道,在一个不受监督、为所欲为的制度环境下,“君子”也会变成“小人”。为了让每个人都活得有尊严,儒家会致力于设计一种适合人民参与并能有效控制权力滥用的宪政体制。           (完)   上一篇: 认真对待尊严(一)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 ) 评论数( 0 ) 0 条 本博文相关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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