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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从鸦雀无声到众声喧哗

从鸦雀无声到众声喧哗   胡泳   说与不说,权利与权力   《中国周刊》要做一个关于“说话”的专题,这个“话题”看似简单,其实很难“说”。在中国,尤其难说。 为什么难说呢?看看中国一些大知识分子的纠结就知道了。 2007 年温家宝总理到解放军总医院看望正在调养中的季羡林,祝贺季老 96 岁寿辰。当时温总理说:“我喜欢看您的散文,讲的都是真心话。您说自己一生有两个优点:一是出身贫寒,一生刻苦;二是讲真话。对吧?”季老回答说:“要说真话,不讲假话。假话全不讲,真话不全讲。”并解释说:“就是不一定把所有的话都说出来,但说出来的话一定是真话。” 季老是“国学大师”(尽管他本人不认可这项桂冠),从这段纠结的话中可以看出他的心结。无独有偶,另一位大知识分子,文学泰斗巴金,“以 说真话为自己晚年奋斗的目标”,然其代表作 《随想录》,用陈思和的评价来说,“巴金一向说话坦率浅易,但在《随想录》里却充分表现出高度的言说技巧与策略,或说是鲁迅杂文里所谓‘奴隶语言’的再现,暗示、象征、曲折迂回、欲言又止的文风鲜明地烙上了那个时代的印记”。而且,就算巴老晚年直率地说了真话,你也不免心生悲哀:在中国生活,只有到了晚年这“一头”才能“真”么?年轻时在做什么呢?关于这一点,巴金先生有两句描写:“ 我听过数不清的豪言壮语,我看过数不清的万紫千红的图画。”显然,“豪言壮语”有淹没真话、吓倒真话之效。 其实,别说文人,就连赞扬季羡林讲真话的温家宝,也清楚今天在中国讲真话的不易。 2011 年 4 月他在中南海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承认“我们鼓励讲真话”,然而“讲真话就要有听真话的条件”,“要创造条件让人民讲真话”。可见,中国人不讲真话是有制度原因的。 讲不了真话,不想说假话,那沉默总可以吧?也不可以。 1953 年,胡适在台湾接受曾虚白访问,指出大陆上的知识分子没有“不说话的自由”,并由此认为“沉默的自由”是比“言论自由”更基本的人权。胡适不愧是胡适,这段话随着新中国历史的进展,被证明为惊人的远见。 1957 年,知识分子被破天荒地动员“畅所欲言”、“言无不尽”,结果却是一场“阳谋”,用今天的话说,是为了“钓鱼”。吃了苦头的知识分子懂得了“祸从口出”,暗自想不说话总可以了吧。他们没有想到,更厉害的还在后头。那就是剥夺你的“沉默权”,强迫表态。 史家雷颐先生有文曰《表态的“艺术”与“胆魄”》:“凡‘运动’一来,人人都要表态,没有沉默权;而且必须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态度来‘表态’。”这种当众表态、人人过关的方式在文革中发展到顶峰。如此一来,华夏大地陷入一片“万马齐喑”的失声状态,就成为必然。那个年代宣扬的是“万众一心”,而万众一心的表现,必然是“万口一辞、万言一腔”。 韩少功《马桥词典》中,有个有意思的概念叫做“话份”,意指语言权利,或者说在语言总量中占有一定份额的权利。握有话份的人,他们操纵的话题被众人追随,他们的词语、句式、语气等等被众人习用,而这种习用,到了众人连自己都不知的地步。有最大话份的人,当然是当权者,他们“拥有自己强大的语言体系,总是伴随着一系列文牍、会议、礼仪、演说、典籍、纪念碑、新概念、宣传口号、艺术作品,甚至新的地名或新的年号等等,以此取得和确立自己在全社会的话份”。 这种话份的最好象征物,就是大喇叭。凡是对文革岁月有记忆的人都知道,曾几何时,中国每个村头,每条街道,每个车间,每间学校,每个广场,都矗立着一个个高高在上的“大喇叭”。“大喇叭”的那头连着官府衙,这头对着你我他,其最根本的功能在于向我们“喊话”。 70 年代出生的贾樟柯,他的 “ 县城 ” 体验,即一种中国内地小城镇的文化和社会经验,在电影《站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而这种表现,在艺术手法上,又是通过运用背景影音媒体所传达的声音和图像来暗示人物所处的历史时间,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媒介物就是大喇叭。 无论是调看早先的影音还是翻阅国人的个人记忆,“大喇叭”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意象,形形色色的“喊话”也早已成为记忆中的“背景音”。上海的评论家吴亮接受杂志采访,问听什么歌长大的,他答“听高音喇叭里的歌长大的”。那不是音乐,而是声音。 80 年代,有人开始练琴,弹钢琴和拉小提琴。到一个朋友家,把窗帘拉起来,留声机插好,那种感觉,后来人无法想象。所以,吴亮说,“我记忆中不是音乐,而是听音乐这回事情给我印象深刻”。 大家都说一种话,都听一种声音,这件状况终究不能持久。正如一众“蓝蚂蚁”终将让位给争奇斗艳的帅哥美妞,你无法把一切个人化的东西都归零。我们知道,在暗夜里最先睁开眼睛的总是诗人。晚清时,龚自珍那句悲愤到斗胆劝天的诗句“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充当了一个沮丧民族的心声出口。中国从文革噩梦中醒来的十年,我们对北岛的“我不相信”、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都耳熟能详。顾城的这首诗的名字不是别的,正是叫做《一代人》。这代人首先要发出的是自己的声音,那是多少年来被压制的声音,北岛称之为 “ 被判决了的声音 ” : “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 / 只带着纸、绳索和身影, / 为了在审判前, / 宣读那些被判决的声音 ”( 《回答》 ) 。 我一直认为, 90 年代以降的中国互联网,在精神上与理想主义的 80 年代存在着血脉相连的关系。今天很少有人还记得, 1986 年,在深圳曾经有过一场现代诗大展。发起者是朦胧诗的代表人物之一徐敬亚。 1986 年 7 月 5 日,徐敬亚以个人的名义向全国发出了 50 多封邀请信。在这封手写的信中,徐敬亚用极富鼓动性的语言说:“要求公众和社会给予庄严认识的人,早已漫山遍野而起。权威们无法通过自省懂得并接受上述事实。” 还有什么比这更好地道尽了互联网精神?诗人杨黎曾经感慨,当时的中国有太多限制了,诗展的推出,让大家“在这一瞬间都自由了”,有了“说话的权力”。王朔说,在“全被当成笑话全被消费期”,“文学强迫自己冒充一股社会势力的现象被终结了”。诗歌早已成为遥远的过去,今天,让我们真正有了“说话的权力”的东西不是别的,就是互联网。   说话的核心前提,是要成为“人”   互联网带来了什么呢?中国外长杨洁篪在 2012 年 3 月 6 日的记者会上,阐述有关中国的外交政策时提出,“这个世界是一个很不平衡的世界,有人拿着大喇叭,有人只有小喇叭,有人没有喇叭”。 把这段话用来形容有了互联网以后的中国,也不无贴切:当一些人还在“煞有介事”的拿“大喇叭”喊话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获得了拥有一支“小喇叭”的可能性。(当然,弱势群体也伴随着技术和表达能力的障碍。大多数穷困者和为数不少的少数族裔人群并不能有效地使用互联网,很多人甚至难以接触到数字媒体。)“话份”获得了民主化。一瞬间,前所未有的兴奋激荡全身,人们举起形色各异,长短不一的“小喇叭”,谈论家长里短,传播声色犬马,非议朝政,臧否人物,千军万马,千言万语,但就是再也汇不成一句话。这是一个崭新的时代,它的核心特征,正如我的一本书的书名所说,就是“众声喧哗”。 计算、通信和存储成本的下降,使中国人口的可观部分获得了从事信息和文化生产的物质手段,个人可以有效地在公共领域中开展传播,由被动的读者和听众转变成发言者和对话的参与者。新的参与性媒体使得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用自己的眼睛观察周围的社会环境,从而可能为公共讨论注入一种想法,一个批评或是一种关注。网络化公共领域的不同形式,使得所有人都有发言、询问、调查的出口,而不必依赖于媒体机构。我们看到了新的、分权化的方式,在履行监督的功能,在展开政治讨论和组织,在影响议题和话语。一言以蔽之, 从前作为受众和“臣民”的人们现在成了政治对话的潜在贡献者和政治舞台的潜在行动者。 从前作为受众的人们,是那些处在一个媒介体系的接收端的人们,这一媒介体系是单向的、广播式的,有着很高的进入门槛,发声源聚集在少数几家机构手中,而大多数人在彼此隔绝的情况下被动倾听;从前作为国民的人们,是习惯于被人差遣、奴役的“臣民”,浸淫于缺乏独立人格的 “ 义务文化 ” 。而在今天,这些受众反击了,借助于进入门槛的降低,他们要占据媒介舞台的中央;这些“臣民”造反了, 每位公民树立起权利意识和平等意识, 清除 “ 官本位 ” 意识和 “ 官贵民贱 ” 的等级思想 ,建立起不可或缺的社会责任感,这是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的必经之路。       这种进步的意义和价值是怎么说也不过分的。钱钢说得好:“多灾多难的中国百姓,有隐忍沉默的传统。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政府还利于民,人民权利意识苏醒,鸦雀无声,变为众声喧哗。百姓有种种诉求,诉求有时也会以非理性的方式表达。”首先要承认,这是个重大突破:隐忍沉默的传统在中国几千年历史上第一次被打破,而且,一旦打破,再重归沉默就成为不可能。其次,多年鸦雀无声之后,大家不太会说话,常常情感战胜理智;或者,只会说“话份”垄断年代流传下来的那些“混账话”;或者,只顾自己说,而不听别人如何说,凡此种种,都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形,完全不值得大惊小怪。       不可否认,今天的中国互联网上,非理性的表达很多,对此忧心忡忡的智者不少,比较悲观者如茅于轼,甚至说:“中国占人口一半多的人,还处于文革状态,或皇权统治状态。基本上不懂得现代社会的处事原则。要么是一些缺乏理性的文革战士,要么是逆来顺从的奴隶状态。这从网上很多的发言可以看出来。”其实,学会说话的唯一方式,是在一个可以说话的空间里不断练习。而更为核心的前提,则是要成“人”。只有“人”,才会说真话,“非人”不会说真话。有“人”的独立,才会有社会的独立;有“人”的主体性,才会有国家的正当性。最终,对“说真话”的呼唤,指向的是如何建构起自我认知,具备自己的主体性。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有了这样的前提,还需要在中国互联网上建立论辩伦理和交往伦理,以便推行有效和合理的对话。这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我们在现实当中无法对话。网络上好不容易拥有的一块对话实验田,总得让实验能够进行下去。       对话的意义是怎么夸大也不过分的,因为它构成了人类生活的本质特征。人类思想的起源不是独白式的,不是每一个人独自完成的,而是对话式的。我前面讲到自我认知的重要性,而自我认知亦本质性地依赖于自身和他者的对话关系。没有对话,你怎会知道自己是谁? 既然对话如此重要,我们可以向每个人提出 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会对话吗? 1989 年,捷克知识分子哈维尔等人,在布拉格成立了“公民论坛”,制定 8 条《对话守则》,在街头巷尾张贴,内容是: 1 、对话的目的是寻求真理,不是为了斗争。 2 、不做人身攻击。 3 、保持主题。 4 、辩论时要用证据。 5 、不要坚持错误不改。 6 、要分清对话与只准自己讲话的区别。 7 、对话要有记录。 8 、尽量理解对方。       这些守则简单而实用。 遵守这样的对话规则,对话才有效。可惜的是,在网上,就连所谓的网络意见领袖都常常不能用它们来要求自己,更何况一般的网民?       由此就说到另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网络意见领袖?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萧强教授对网络活动中的“代表性人物”或者”发言人”有这样几点观察:       1 、他/她拥有发言的平台,比如:博客。 2 、他/她的信号(言说)应当是非常基本的,可以形成“身份认同”的言说。不仅仅是就事论事,技术或者技巧层面的论理。 3 、他/她的信号(言说)应当不仅仅是修辞的,而是身体力行的。在很多情况下,是为之付出常人没有付出的“代价”的,不管这代价是时间,金钱,还是自由。 4 、他/她最好有一技之长,是某种“专家”。现代社会人人都有分工,人比较信“专家”的话。 5 、他/她的私人品行也要经得住不仅是大众的八卦眼光,还包括政敌的攻击。网络时代更是私事容易公开化,所以公信力很容易被其他事情瓦解掉。 或许还要加上第六条:学会倾听。不去倾听,也会丧失公信力。 如果用这几条去衡量的话,在纷乱复杂的网络活动中,虽然没有“组织”去领导,但是真正的影响力也不是容易建立的。“发言人”也不是好当的。       《易》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庶几近之。     (胡泳,新媒体批评者,著有《众声喧哗:网络时代的个人表达与公共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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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阅读的未来

阅读的未来   胡 泳   从“敬惜字纸”谈起   “读写能力”(英文叫做 literacy )是传播史中经常会被讨论的一个话题。一个有读写能力( literate )的人,顾名思义,就是她必须能读会写,或者像人们在语言教学中常说的,要做到听说读写“四会”。读书写字这种行为也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识字,在现代的语境下,意味着一个人有沟通能力,或是能够在一个有文化的社会中理解和交流意见和看法,从而参与到这个社会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会读书,会写字,就等于有文化修养;正因如此,文盲( illiteracy )这个词,在英文里还有“没有文化,无知”的内涵。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读写能力”是这么定义的:“读写能力意味着能够识别、理解、解释、创造、交流、计算和使用与不同情形相关的印刷或手写材料的能力。读写能力包含了一个连续性的学习过程,这种学习使得个人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发展自己的知识和潜力,充分参与到一个更广泛的社会当中。”由此可见,文盲率在现代社会中是被当作社会问题来解决的,解决之道不是别的,正是教育。 因为我们是在很小的时候开始学习阅读和写作的,所以我们常常忘记,阅读和写作其实需要相当复杂的技巧,需要多年学习和背诵。即使在文化和文明程度最高的社会中,有文化的成人比例也从未达到过 100 %。 2000 年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发现文盲率为 6.72% ,意味着有 8500 多万人是文盲。另 据统计,至少有 2300 万,或者多达 7200 万美国成年人是“功能性文盲”, 即不能阅读招聘启事,不理解汽车时刻表,不能填写工作申请表,或者写出所要寄出信的目的地。即使在有文化的人当中,也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能具有最高水平的阅读和写作技能。 读书写字既然这样难,毫不奇怪,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之中,文字曾经长期是一种特权。有关这种特权,一个有趣的例子是中国悠久的“敬惜字纸”的传统。 鲁迅先生在《门外文谈》中写到: “ 因为文字是特权者的东西,所以就有了尊严性,并且有了神秘性。中国的字,到现在还很尊严,我们在墙壁上就常看见挂着 ‘ 敬惜字纸 ’ 的篓子。 ” 在这里,鲁迅说的是一个相沿既久,流传甚广的习俗。 著名画家黄永玉在《太阳下的风景》中,这样描写他的家乡凤凰古城:   我那个小城,在湘西靠贵州省的山洼里。城一半在起伏的小山坡上,有一些峡谷,一些古老的森林和草地,用一道精致的石头城墙上上下下地绣起一个圈来圈往。圈外头仍然那么好看,有一座大桥,桥上层叠着二十四间住家的房子,晴天里晾着红红绿绿的衣服,桥中间是一条有瓦顶棚的小街,卖着奇奇怪怪的东西。桥下游的河流拐了一个湾,有学问的设计师在拐弯的地方使尽了本事,盖了一座万寿宫,宫外左侧还点缀着一座小白塔。于是,成天就能在桥上欣赏好看的倒影。   黄永玉《太阳下的风景》提到了沱江边的小白塔。如果你读过《边城》,你会记得,沈从文在《边城》的开头和结尾都写到过一座白塔: 《边城》开头:   由四川过湖南去,靠东有一条官路。这官路将近湘西边境到了一个地方名为“茶峒”的小山城时,有一小溪,溪边有座白色小塔,塔下住了一户单独的人家。这人家只一个老人,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   《边城》结尾:                                                                                                                             可是到了冬天,那个圮坍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看见白塔就想起翠翠,想起折一把虎耳草梦中飞上了天,想起什么时候会不会有人在月夜为你唱三年又六个月的歌……   老船夫做事累了睡了,翠翠哭倦了也睡了。翠翠不能忘记祖父所说的事情,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的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悬崖半腰——去作什么呢?摘虎耳草!白日里拉船时,她仰头望着崖上那些肥大虎耳草已极熟习。   沈从文还写到白塔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里的坍塌,翠翠于此经历至亲的死亡和心理空间的崩陷:   无意中回头一看,屋后白塔已不见了。一惊非同小可。赶忙向屋后跑去,才知道白塔业已坍倒,大堆砖石极凌乱的摊在那儿,翠翠吓慌得不知所措,只锐声叫她的祖父。祖父不起身,也不答应,就赶回家里去,到得祖父床边摇了祖父许久,祖父还不作声。原来这个老年人在雷雨将息时已死去了。   白塔在《边城》这部小说里充满了神秘的象征意味。 塔,原指为安置佛陀舍利等物而以砖石等建造成的建筑物。 沱江边的白塔,却 没有经书、佛陀舍利,没有定光宝珠,没有大和尚降妖服魔的传说,白塔的其中一面题有“敬惜字纸”四个字——原来白塔是焚烧字纸用的。它叫万名塔,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原为古时的“字纸炉”。 虽然边城的故事发生在离凤凰几里远的茶峒,但谁又能说作者在描写《边城》里的那座白塔时,眼前没有浮现沱江边这座从小就熟悉的万名塔。 “字纸炉”,又有称“惜字亭”、“化字炉”、“圣迹亭”、“敬字亭”、“敬圣亭”、“文笔亭”的,名称各不相同。除出现在街头坊里外,各地的书院、文庙或较重要的庙宇中也可见它的踪迹。它的型式、大小尽各不同,有的高及数丈,有的不及五尺。但不管如何都会题有“敬惜字纸”四个字。 这些专为焚烧字纸而建的亭子,不少都祀有仓颉的神位(传说中的仓颉,是中国字的创造者,惜字之余自然要敬圣)。“仓圣”创造中国文字,是中国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在仓颉以前,人类记载事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结绳,发生大事情,就在绳子上打个大结;发生小事情,就在绳子上打个小结,这些结,用来帮助人类的记忆;另一种是画图画,把发生的事,用图画记录下来。但是这两种方式,都非常不方便,而且容易遗忘。 造字是一件太伟大、太奇妙、太崇高的神圣工作,在初民的社会引起巨大震动。《淮南子·本经训》曰:“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 所谓惊天地而泣鬼神者也。 张彦远的 《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 中解释说:“颉有四目,仰观天象。因俪乌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知识既可以带来财富,也可以带来灾祸。人们用这种想象的情景,表达自己对仓颉巨大功绩的称颂、感激与崇拜。 汉字,并非仓颉一人创造,在他之前与同时,已有别人创造的零星的简单的图形笔画,他予以收集、整理、加工、提高,加上自己的创造,集大成为众多的汉字。《荀子·解蔽》中说:“故好书者众矣,而仓颉独传者,壹也。”仓颉创造整理出大批汉字,这是划时代的创举。它结束了原始人结绳记事的历史,将中国文明向前大大推进了一步。仓圣造字,反映了中华民族进化发展史上的一个大转折,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 华夏民族一直把仓圣造字引为自豪。如 余光中所说:“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听听那冷雨》) 正是为了这种回忆和希望,中华大地到处有字纸炉的踪迹。以台湾为例,台湾客家人至今仍保有浓厚的“敬惜字纸”的传统旧习,他们称“字纸炉”为“圣迹亭”。桃园龙潭圣迹亭是现存的此类建筑中较具规模而保存较为完善的。 龙潭圣迹亭创建于清光绪元年( 1875 )。台湾传承古风的敬字亭现存共有二 十多座,但大多数只有简单的一座炉子而已,不像龙潭圣迹亭是台湾现存敬字亭中规模最大的,包括了建筑群和完整的“圣人形”对称空间的庭园,还有中轴线贯穿“三进”庭园的“朝圣之路”,表现出“小中见大,空灵庄严”的中国庭园艺术,是属于世界级的文字崇祀古迹。自古龙潭便是地道的客家庄,看看这座由客家人所创建的圣迹亭上的对联题字,更可见客家人特别重视文字、教育的古风:“鸟喙笔锋光射斗,龙潭墨浪锦成文”;“文章到十分火候,笔墨走百丈银澜”;“文章炳于霄汉,笔墨化为云烟”;“万丈文光冲北斗,百年圣化炳东瀛”(东瀛指的是台湾);“自古能知化丙者,于今便是识字人”(丙为火,化丙指焚烧字纸,识丁指识字);“文运宏开”;“过化存神”(过化存神的意涵颇深:客家人深信,焚烧后的字纸,片片文字升华化蝶,飞至天上向仓颉致意;而精神长存,滋润人间……)。 圣迹亭每年在秋季举行祭典。每年仓颉公、文昌帝君生日,或是农历正月初九“天公生”之日(玉皇大帝的诞辰),举行仓颉纪念恩典。当天,秀才以上之人着衣冠,童生着新的衣服,读书人准备牲礼、果品,举行所谓“祭圣人”的仪式,显扬并感谢制字先师仓颉的功绩。之后再将敬字亭内焚烧字纸后留下的灰烬清出,倒入被称为“香亭”的木盒子内 ,随着沿路鼓乐吹奏,由文人抬至溪河边,行恭走纸灰入海仪式,称为“行圣迹”或“恭送圣迹”。由此可看出,古人对于字纸、文化的敬惜观念,是远超过现代人所能想象的。在儒家倡导的教育体制薰陶下,鸿学大儒与目不识丁的贩夫走卒都知敬惜字纸,“敬字亭”就是这种观念的具体表现。 已故的费孝通先生在世时经常提到 “ 敬惜字纸 ” 。他说童年看到过祖母把每一张有字的纸都要拾起来,聚在炉子里焚烧,并教育他说要 “ 敬惜字纸 ” 。虽然自己也曾经笑老祖母迷信,但当自己长到了老祖母的年纪,才明白 “ 敬惜字纸 ” 的文化意义。“纸上写了字,就成了一件能为众人带来祸福的东西,不应轻视。” 汪曾祺有篇散文《收字纸的老人》:   中国人对于字有一种特殊的崇拜心理,认为字是神圣的。有字的纸是不能随便抛掷的。亵渎了字纸,会遭到天谴。因此,家家都有一个字纸篓。这是一个小口、宽肩的扁篓子,竹篾为胎,外糊白纸,正面竖贴着一条二寸来宽的红纸,写着四个正楷的黑字:“敬惜字纸”。字纸篓都挂在一个尊贵的地方,一般都在堂屋里家神菩萨的神案的一侧。隔十天半月,字纸篓快满了,就由收字纸的收去 。                                                                                                                             根据沈从文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春桃》中,春桃就是个拾字纸的人。电影里春桃不愿总在总布胡同做侍候洋人的差使,便自个儿找了这个以捡拾废纸为生的事儿来做。在北平的胡同中叫喊 “烂字纸换洋取灯儿”的春桃在搁下背着的大纸篓以后,后背心衣服上就赫然露出“敬惜字纸”四个字儿。这四个字,很难忘。 民二十四年,印光大师刊行《普劝敬惜字纸及尊敬经书说》,内云:   字为世间至宝,能使凡者圣,愚者智,贫贱者富贵,疾病者康宁。圣贤道脉,得之于千古,身家经营,遗之于子孙,莫不仗字之力。使世无字,则一切事理,皆不成立,而人与禽兽无异矣。既有如是功力,固宜珍重爱惜。 字为世间至宝,非金银珠玉爵位可比。以金银珠玉爵位,皆由字而得,使世无字,则金银珠玉爵位,亦无由而得矣。字之恩德,说不能尽。敬惜书字,福报甚大。   字纸既如此珍贵,故平时不能亵渎字纸,不可将字纸随地丢弃践踏,不能揩拭污秽,不在经籍书典上随笔涂墨,平时也不能拿来垫坐等,其它如置书于坐椅,或以书作枕头,或大怒而掷书于地,或抽解而犹看诗书,或“不但大小便后概不洗手,即夜与妇宿,晨起读书,亦不洗手”等等行为皆是亵渎之举,皆宜戒之。 在 “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 的社会里,教育不普及,广大人民对那些少如凤毛麟角能识文断字的读书人衷心敬重,而对文字则更是无限敬仰得近乎神化了。据《燕京旧俗志》载: “ 污践字纸,即系污蔑孔圣,罪恶极重,倘敢不惜字纸,几乎与不敬神佛,不孝父母同科罪。 ” 清朝时,社会上有大量的《惜字律》被看作是文昌帝君制定的天条圣律而流传,今天我们仍然可以看到《惜字律》、《惜字征验录》、《文昌帝君惜字律》、《文昌惜字功过律》等文本。《惜字征验录》中有许多如乞儿拾字纸转世富贵,穷书生惜字科甲连绵,乃至瞽者转明,愚者转智等等的感应事实,不胜枚举。 清代山东的戏曲家曾衍东曾画一幅 “ 敬惜字纸 ” 的条屏,上方题诗云: “ 惜字当从敬字生,敬心不笃惜难成;可知因敬方成惜,岂是寻常爱惜情。 ” 古人对于文字纸张的爱惜程度,是现代人所无法理解的。我们这样的人也许看不出文字有何神奇,但我们的人类学家知道,对于一个只有口头语言的民族,文字会显得多么奇特而富有魔力。   第一场伟大的传播革命   百岁老人周有光在《世界文字发展史》中说:“语言使人类别于禽兽,文字使文明别于野蛮,教育使先进别于落后。” 语言与人类相伴而生——在几百万年前就有了语言。作为人,除了少数残疾者,没有不会使用和理解语言的。通过语言,我们可以把自己的所感、所想表达出来。 《圣经·约翰福音》开头即说:“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里的“道”,英文是“ word” ,就是“言”, 天主教圣经译为“圣言”。其实,在赞颂圣言的时候,《圣经》也在礼赞书写。这是因为,将语言用象征的写印方式记录下来的能力并不像说话那样出于遗传,写作是一种技术,一种人类的发明物。 周有光说:“语言可能开始于 300 万年前的早期‘直立人’,成熟于 30 万年前的早期‘智人’。文字萌芽于一万年前‘农业化’(畜牧和耕种)开始之后,世界许多地方遗留下来新石器时期的刻符和岩画。文字成熟于 5500 年前农业和手工业的初步上升时期,最早的文化摇篮(两河流域和埃及)这时候有了能够按照语词次序书写语言的文字。” 这两种代表人类早期文化的重要文字,在公元初期先后消亡了。在公元前 1500 年的时候,世界上最早的字母出现在迦南的闪米特人中。《旧约全书》就是用这种字母表的一个版本书写的。它是世界上所有字母的祖先。腓尼基人把闪米特字母传到希腊,遇到了使用上的困难,因为希腊人说话富于元音,而腓尼基字母缺乏元音字母。聪明的希腊人在公元前 9 世纪补充了元音字母。从此,拼音技术就发展成熟了。(公元前 1300 年以前,中国黄河流域的殷商帝国创造了甲骨文,这是汉字的祖先。) 距离希腊字母发明没有多久,世界见证了一种新鲜事物:读写能力开始在一些群体当中得到普及。古典学者埃里克· A. 哈夫洛克认为,希腊字母的简易性对希腊书写文化的大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哈夫洛克的学说首次出现在他发表于 1963 年的《柏拉图导言》中,后来在《古代希腊关于公正的概念》一书和论文专辑《希腊的书写变革及其文化成果》中得到进一步阐扬,最后在《缪斯学会书写》一书中获得简明扼要的总结。哈夫洛克在其有生之年从未转变其基本立场,他一直秉持着这样的主张:字母书写对古代希腊启蒙有着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作用,因而字母书写也奠定了西方文明的基石。按此论见,是古代希腊字母书写(而且唯有这种书写)的发明方使读写能力的广泛普及成为可能,因而也使得人类意识迅速地、永久性地出现了转型。字母书写能够使思维超越荷马所代表的“口头心智”的局限性,形成逻辑、哲学和科学,柏拉图即是这种转型的第一个伟大的、典型的产物。 哈夫洛克还认为,大概就在柏拉图出生的那个年代,甚或稍早一点,古代希腊文化就已经出现了“大分野”。这种“大分野”表现为口承社会与书写社会相隔离,口承社会主要依赖于韵律的、复诵(叙述)的文学来满足其文化知识的需求;而后来的书写社会则依赖于散文,并将散文视为传达严肃反思、研究和记录的载体;柏拉图的散文是开始放弃口头规则的一个重要表征,由此思维方式出现了决定的转折。后来,印刷术的发明,书写一方面成为扩大哲学、科学反思的一种工具,另一方面促进了欧洲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并对其他社会产生了日益增长的影响。 哈夫洛克认为,柏拉图的书,应该放进希腊文化的转折时期去读;那时的希腊正在从一个垂死的口头世界转向新生的书面世界。柏拉图生活在这场书写革命的关键阶段,他在对话录中讲了一个有关埃及神祗 Theuth 的故事,这个神祗也叫 Thoth ( 透特 )。 在埃及神话中,透特是最有智慧的神。 他多才多艺,有时以圣鹮(古埃及人心目中的圣鸟)的面目出现,有时又化作一只狒狒。他也是在天际划过的月亮。 最初,透特是司创造的神,后来变成教化人民的神,他教给埃及人文明与宗教礼仪、书写、医药、音乐以及魔术。他被称作“一个计算天地星辰之神”( One who Made Calculations Concerning the Heavens, the Stars and the Earth ) ,“时间与季节的计算者” ( Reckoner of Times and of Seasons ) ,“衡量天而筹划地”( Measured out the Heavens and Planned the Earth ),“均衡之神”( God of the Equilibrium ),“所有知识作品的作者”( Author of Every Work on Every Branch of Knowledge, Both Human and Divine ),懂得“隐藏在天 穹之下的一切事物”。 在《斐德罗》篇中,柏拉图写道:“透特最先发明了数字和算术,几何学和天文学,还有赌博和国际跳棋。但他最特别和最重要的发明是书写。”借助于柏拉图的笔,苏格拉底为我们讲述了神奇的一幕:透特来到埃及国王塔慕斯面前,“展示了他的技艺,并宣称所有的技艺都应该被传予埃及人”。换句话说,透特像电子展会上的一个参展商,试图向国王兜售他的发明……“吾王,书写将使埃及人变得更聪明,并且改善他们的记忆:我的发明既是记忆、也是智慧的良方”——好一个有说服力的卖点营销。 可以说,很少有人像柏拉图那样因书写所致的世人心智的变化而获益。书写将他从对以往神话和谚语的鹦鹉学舌般的记诵和传承中解放出来,得以创造那些充满了新观念的新“对话”——这些观念是高度抽象的,离开了书写根本没有可能形成。正是因为这些对话被写下来了,它们才会流传 2400 年之久。 即便如此,柏拉图对书写并不领情。根据苏格拉底的讲述,对透特的各项发明的裁定权属于国王塔慕斯,日神的代表。当透特大肆宣讲书写的好处时,塔慕斯却不为所动。他对书写提出了两条批评意见:“这样的发明会给那些学会它的人的灵魂造成遗忘,”国王首先说,“他们不再需要锻炼他们的记忆,因为他们会依赖于书写”。第二种批评是,因为书写的文字“免除了教师的传授”,所以只会带来一种“智慧的表象”,既非“真理”、也非“真正的判断”。 苏格拉底——也就是柏拉图——以一种赞赏的口吻讲了国王的批评。柏拉图没有见到我们给书写所赋予的荣光。他同意国王有关书写是一种退步的看法。作为第一场伟大的传播革命的辩护者,透特失败了。 从此以后,许多人把苏格拉底在《斐德罗篇》末尾对文字的批评,当作是一种预言,将其寓意泛化,把它视为对新媒介的担忧,包括对新近传播形式变化的担心。比如,翁( Walter J. Wong )就说,苏格拉底对文字的抱怨——削弱记忆力,缺乏互动,任意撒播,脱离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灵魂——和 21 世纪初人们对网络的担心、 20 世纪中叶以后人们对电视的担心、 15 世纪末人们对印刷术的担心,都不无相似之处。 有意思的是,当初柏拉图担心书写,而后来的圣贤却觉得书写需要捍卫,他们担心的是另外的新的东西。 摩西有名的 十诫当中,第二诫就是: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出埃及记》第 20 章第 4 节)   这一诫的重要性仅次于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为什么上帝要做这样的规定?我们可以冒险作一猜测:那些已经习惯于用图画、雕塑或其他具体形象表达思想的人,会发现他们无法像原来一样去膜拜一个抽象的神。犹太人的上帝存在于文字中,或者通过文字而存在,这需要人们进行最精妙的抽象思考。运用图像是亵渎神祗的表现。”(《娱乐致死》页 11 ) 然而,最终柏拉图和摩西都无法想象的是,人们不仅运用图像,而且痴迷于移动的图像;“ 脱离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灵魂”的新媒介不仅超越了口承传统,更发展成威胁着书写文化的庞然大物,一步步把人变成媒介化社会的产物。   形象崛起,文字陨落   “你将要开始阅读,”小说家卡尔维诺写道。   最好是关上门;隔壁的房间里电视总是开着。立刻告诉别人:“不,我不要看电视!”大声点喊——否则他们根本听不见你在说什么——“我在读书!我不想被打扰!”也许,即使你这么大声嚷嚷,他们也听不见,那么,你就咆哮起来吧:“我要开始念书了……!”   在 20 世纪下半叶的某个时点上,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形象相较文字占了上风。 形象出现在我们的卧室和起居室里,我们的孩子擅长操作遥控器和操纵杆,而他们的语言能力在下降。几乎每个夜晚,在几乎世界上的每一个城镇,一个闲逛的人都会看到蓝色的光从大多数人家的房间中透出来,街头不再有聚堆闲聊的人群,就连闲逛者都那么少。 当美国四到六岁的孩子们被问到他们是更喜欢电视还是爸爸时,54%的孩子回答是电视。(Gomery, Douglas. “As the dial turns,”Wilson Quarterly, Autumn 1993)平均起来,一个美国家庭中,开着电视的时间一天高达8小时,它抢夺的时间来自工作、学习还有睡觉。不错,最近电视开始似乎变得像是昨天的发明,数字化传播吸引走了大批的技术迷们。然而,根据一项国际调查,世界上有30亿人平均每天花两个半小时以上的时间看电视,电视仍然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媒体(Kubey, Robert, and Mihaly Csikszentmihal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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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没有任何人是神圣的——悼华莱士

没有任何人是神圣的——悼华莱士   胡泳   迈克·华莱士的传奇故事世人皆知,但人们多半不知道他的另外一面。比如他儿子彼得去世给他的巨大打击,以及长期困扰他的抑郁症。 彼得是华莱士的第一个儿子, 19 岁时死于希腊的一次登山事故。在寻找儿子的下落的旅程中,巨大的悲痛让华莱士 下了一个决心,“我要做些让彼得为我感到自豪的事情”。 他决定只做严肃新闻,加入 CBS ,成为特别记者。由此开启了他日后成为无数新闻人的角色榜样的道路,一路自我奋斗,无情地告诉权力以真相,在其他人无法发现的地方发现真相。 这种个人的选择与时代暗合。上个世纪 70 年代中期,调查性报道进入一个革命性时刻——这是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的遗产,水门事件,以及调查性记者对中央情报局、军方和国会的渎职和掩饰的揭露,到处都成为报纸头版的大字标题。“扒粪”成为令人尊敬的事业。华莱士正处于这场调查风暴的中间, CBS 的制片人唐·休伊特创造了电视新闻杂志《 60 分钟》,为新闻事件的深度报道提供了极佳的平台。到 70 年代后期,《 60 分钟》成为周日收视率最高的新闻节目,并连续五年保持第一位置,连续二十三年跻身十大最受欢迎节目。 在这个过程中,华莱士帮助形塑了电视新闻杂志的样式,证明了电视新闻可以挣大钱。他在电视镜头前整整工作了 65 年,直至演变成 20 世纪电视新闻的化身。他对电视新闻的贡献,或许仅仅逊于默罗。 华莱士发明了一种咄咄逼人的电视调查方法,以在镜头前直接对阵享有令名或恶名的人物而著称,堪为电视上的“大审判官”。没错,华莱士不仅仅在采访谈话对象,很多时候是在审问他们。他的问话方式类似于律师在法庭上的“交叉盘问”。 新闻行业有一个古老的座右铭“安抚苦难者,折磨舒适者”,华莱士对此身体力行。他总是秉持一种刺耳的、然而你不得不听的声音。 20 世纪的大人物们明知华莱士是个毫不“和谐”的采访者,他们中却很少有人禁得住为他所虐的诱惑。在《惊爆内幕》 ( The Insider )这部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有关《 60 分钟》烟草公司调查的电影中,饰演华莱士的演员有一段滔滔不绝的自白,其中说道:“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你会想:人们最后会如何看待我呢?我走过这条路,产生了一点小小的影响。我遭遇了阿亚图拉、马尔科姆·艾克斯、马丁·路德·金、萨达姆、萨达特,等等等等,我给世人看谁是穿着正装的贼。” 的确,有谁会教育俄罗斯总统普京什么是腐败?又会教育阿拉法特什么是暴力? 1979 年,当伊朗领袖阿亚图拉霍梅尼同意坐在对面的时候,华莱士直言不讳地挑衅:“原谅我,埃及总统萨达特称你为疯子。”翻译支吾其辞,霍梅尼平静地回答:“萨达特是一个异教徒。” “ 原谅我”是华莱士非常喜欢说的一句话,就好像犯人临刑前的小小安抚。他在《纽约时报》的一次采访中说道:“一听到这个词,那些令人不快的问题就要接踵而来了。”在怀揣秘密的新闻人物那里,英语中最令人恐怖的 4 个单词就是 “迈克·华莱士在此!”( Mike Wallace is here )。华莱士无情地打击采访对象。他的 “武器”有很多:采访前深入细致的研究;出其不意地问令采访对象紧张得喘不过气来的问题;充满质疑地说“你就说实话吧”。华莱士的同事哈里·瑞金纳说:“迈克有一招胜过所有人:在天使般的微笑过后,他会把问题直摔倒你的脸上来。”这些都是上好的电视:你不是在看正襟危坐的访谈,更像目睹一场新闻“狙击战”。 此外,华莱士也是电视暗访的倡导者, 1976 年,为了揭露美国的 医疗补助 欺诈,《 60 分钟》在芝加哥建立了一个假诊所。这样用欺骗性采访来揭露欺骗是正当的吗?华莱士坚持认为,偷拍和埋伏访谈都是游戏的一部分,虽然后来由于这些招数已成电视滥调,他自己完全放弃了它们。 可以说,没有华莱士,就没有电视上的调查性报道。华莱士有自己的新闻哲学:“在一个可能的最好世界里,每个人都是体面的,然而现实世界并非如此运行。记者的名声所在,端赖翻开那块石头,看看下面隐藏何物。”在他退休以后接受的一次访谈中,华莱士说他愿意在自己的墓志铭上,镌刻这么几个字:“强硬,然而公正。” 这种坚硬的工作方式也让华莱士付出了代价。《纽约时报》的讣告中讲到一件往事: 1982 年, CBS 因制作《不作数的敌人:越南骗局》的战争记录片,被 1964-1968 年越战期间驻越美军最高指挥官威斯特摩兰将军告上法院,索赔 1.2 亿美元,最后庭外和解。 在诉讼过程中,华莱士精神崩溃了。他害怕对方的律师在法庭上用他在电视上采用的相同手段来对付他。“我站在审判席上,面对着陪审团,手哆嗦着,渴望喝水,想象着陪审团在想,‘这个混蛋彻头彻尾地有罪’。”他为此尝试自杀。此后,华莱士进行了数次抑郁症的心理和药物治疗。 在《惊爆内幕》中有一个镜头,华莱士坐在一家高档餐厅中,对烟草公司告密者的内心恐惧报以贵族式的嗤之以鼻。“这都是些什么人哪?”节目制片人反问他说:“他们是在非同寻常的环境下的平常人。你希望见到什么呢?优雅和 始终如一?” 华莱士堪称非同寻常的环境下的非常人士。即使如此,他也得设法克服自己内心的黑暗。他的信念是: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神圣的。在这方面,整个 20 世纪,我以为,只有一个记者可以和他媲美,而且是位女性:法拉奇。他们都擅长穿越表层,直击核心。 1985 年,法拉奇和华莱士在《 60 分钟》有过一次对谈。华莱士问法拉奇:“你觉得记者有权力吗?”法拉奇:“没有。记者如狗,只是吠,没人听。”华莱士:“那么你是一位娱乐人士吗?”法拉奇:“不,我是一位历史学家。” 华莱士完全不同意记者是历史学家的说法。因为新闻过于即刻了,无法成为准确的快照。不错,新闻能保存记录,但这些记录必须放在上下文中来读。在事件和媒体几乎同步运行的 21 世纪,历史也变成了即刻的,然而,要想真正读懂历史,我们还是要像华莱士所说的那样,坐下来仔细观察。华莱士了解,不论他在某一刻揭示了什么,下边总还有更多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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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刑诉法的庙堂与江湖

刑诉法的庙堂与江湖   胡泳   3 月 9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工作报告时,特别讲到了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在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之后,一个多月共收到意见 23 万多条。他指出,这样做的意义在于“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吴说,人大在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尤其是社会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审议,并与国务院反复协调,对草案作出新的重要修改,上调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降低了工薪所得第一级税率。 吴也谈到了 2011 年法治热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他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经过两次审议,吸纳代表相关议案内容,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已经基本成熟。 这部“符合国情”的修正案,最后在 3 月 14 日以赞成 2639 票、反对 160 票、弃权 57 票,获得通过。 3 月 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在《人民日报》撰文表示,全国人大对 1996 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的这次重大修改,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完善,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能够“更加有效地惩罚犯罪、更加有力地保障人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吴邦国没有谈到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社会关切”。事实上,该草案自 2011 年 8 月 30 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之后,共收到 7.8 万余条建议,在法学研究界及律师界都引起巨大波澜,特别是在两会期间,一些条款更是引发网络舆论空前争议。但刑诉法的命运却不如个人所得税法,虽然“吸纳代表相关议案”,却并未因社会上的意见作太大修改,有争议的条款被悉数通过,虽然在通过之后, 网上舆论仍然是批多赞少。 7.8 万条建议与 23 万条相比当然逊色不少,吴邦国在解释社会为何关切个税法时,表示那是因为该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其实,刑诉法意义非凡,法学界人士有人称之为“小宪法”,有人称之为“人权法”。它涉及公、检、法机关、当事人以及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活动,需界定警察权、检察权和律师权的分寸大小,也需平衡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这两个目的。我国公民大部分不关心刑诉法,那是因为他 / 她家的人还没“进去”。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当事人就会立刻明白,被告权利界线应保护到哪里,是一个利害甚至性命攸关的事情。况且,一个人不犯罪,也不敢保证就和《刑事诉讼法》绝对没关系,读读杜培武、赵作海和佘祥林案就知道了。一个人可以保证自己不犯罪,但不能百分百保证不被错误抓捕、关押和判刑。 另一方面,是不是全国人大通过了,该法就如王胜俊所强调的那样,“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也不尽然。如同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所说:“全国人大是一个权威性高、代表性低的组织,其常委会推出的草案历史上无不高票通过。但高票是一回事,从法学的角度看符不符合宪法原则,符不符合包括投票赞成的人大代表在内的国人的根本利益,则是另一回事。” 从网上看,我国公众对刑诉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与人大代表分歧甚大。该草案的进步之处毋需赘言,比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七个字被正式写进了总则当中,这意味着在立法宗旨上进一步向宪法靠拢。然而不少有关人权的具体落实条款则存在严重问题。举其要者: ( 1 )自相矛盾:在增加 “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 规定的同时,保留了 “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 。这一做法非常荒谬,在理论上无法成立,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操作。公民要想享有海外影视中常见的“沉默权”,看来还遥遥无期。 ( 2 )模糊不清,容易滥用:这次刑诉法讨论中,最大争议涉及 修正案的第 73 条和第 83 条。第 73 条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第 83 条则规定,犯罪嫌疑人拘留后,除无法通知的,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不通知家属。然则,什么叫“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如何规范“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什么是“无法通知”?如何裁定“有碍侦查”?诸多模糊地带存在于修正案中。现实中,将“秘密拘捕”和“不通知家属”等过去就被执法机关采用但法律上不合法的做法合法化,民众难免有“过度恐惧”。而且,许多批评、申诉和上访公民会不会被某些地方官员或政府定义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不通知家属,导致“因言获罪”,也是个巨大的未知数。 ( 3 )限制薄弱:比如侦查权过于强大,在缺少限制的情况下,存在严重侵犯公民多项权利的可能。修正案规定可以使用技术侦查和秘密侦查,关键是,这可以由 侦查主体自行决定和执行。例如, 公安局可以自主决定和实施对公民的技术侦查,不受其他国家机关制约。童之伟教授指出:“多少年来我国的做法都是,公安部门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完全自己根据需要决定,不需要法院批准,也不需要检察院批准。现在,知识阶层的人们,谁都知道我国公安、安全部门想拆谁的信就拆谁的信,想到电讯部门提取谁的手机短信记录就提取谁的,想监听谁的电话、定位谁的手机就监听谁的电话、定位谁的手机。”现在,通过这些手段获得的资料可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须转化。根据案件情况,技术侦查有效期可延长三个月,次数没有限制,这就可能意味着,对于某些人,甚至可以终身监控。 总体上看,新法中,公权力并没有受到比过去更多的限制,甚至在某些关键条款上,公权力还有进一步扩展。同时,公民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并没有获得更多保障。我们知道,今天中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是多方不断博弈妥协的结果,但显然,这部新法虽然喊出了保障人权的口号,其着重点却仍然在于加强实务部门(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的权力,不能充分和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       此次刑诉法大修的令人失望的结果,刨除政治改革等制度性因素,一个关键的原因是忽略公众参与。按照法学家徐昕的看法,中国司法改革遵循自上而下的改革路径,由此伴生了司法改革的封闭化和神秘化。在这个过程中,民众是缺位的。涉及民众权利保障的事务,民众却无缘置喙,那么,所谓的司法改革必然为利益集团所主导。目前,公众可以开始就立法提出意见建议了,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然而,民意的反映、整理和甄别,乃至回应和吸纳,如何变得制度化、规范化,老实说却还没有破题。 在这种情况下,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公众对于刑诉法修正案的质疑、批评与担忧,具备充足的正当性,也意味着对于司法改革,存在自下而上的强大需求。如果说过去司法机关高居庙堂之上,那么它现在必须面对江湖——而且是互联网时代的江湖。 3 月 21 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刊发文章《从立法进步到执法挑战》,说得非常好:“此次刑诉法的修改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本次大会通过,历时 200 多天,数易其稿,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甚至在某些条款上引起激辩。观点的激烈交锋,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证明了我们社会正在进步,证明了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觉醒,证明了国家立法过程更加民主、透明和科学。” 这篇文章还强调:执法部门要适应时代环境的变迁,特别不要畏惧 “ 被围观 ” 。由此,中国的公民们,数以亿计的网民们,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利全方位“围观”司法改革,特别是像刑诉法修改这样关系每个人的自由与尊严的事情。惟其如此,庙堂和江湖才不会断裂:官方宣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民间却热传“法律不是挡箭牌”的冷笑话。期待有那么一天,在“江湖”的围观下,中国法律对人权保护的力度,超过公权的扩张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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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 | 网络时代用户隐私“被透明”

http://news.163.com/12/0316/11/7SND4N8J00014AED.html 网络时代用户隐私“被透明” 2012-03-16 11:27:57  来源 :   国际先驱导报     对于这些网络社交平台来说,用户隐私的保护和商业价值的开发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巨大的悖论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陈娟发自北京 如果你用谷歌( Google )搜索了一款新上市的汽车,又在 YouTube 上收看了有关汽车的测评视频,或者在 Google+ 上分享了相关信息,那么很快,你的 Gmail 邮箱里将会收到一堆有关汽车品牌的推荐广告。 而这样的结果则源自 3 月 1 日起谷歌面向全球推出的新隐私政策。它的一个重点就是整合了谷歌旗下 60 项免费服务,打通各服务间用户数据调用的障碍,让用户数据可以被其他服务交叉使用。 然而这个新政策一出便引来阵阵质疑声。有人甚至将这一政策变动称为“隐私里氏三级地震”,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于社交网络时代隐私保护前景的担忧。 “不作恶”信条遭质疑 人们之所以对谷歌的此次变动如此关注,是因为自 2004 年谷歌高喊着“不作恶”的理想主义口号上市以来,业界一直都认为它将坚守更高的道德标准,深信就像谷歌联合创始人拉里·佩奇和塞吉·布林在上市前夕发给股东的公开信中写道的那样:“谷歌不是一家传统公司,也不会成为这样的公司”。 但谷歌近期的举动却令观察人士和用户大跌眼镜。 以往,搜索引擎、 Gmail 和 YouTube ( 2006 年被谷歌收购)等谷歌服务都会单独存储用户数据。而此次谷歌对隐私政策的大幅改版,让所有服务都彼此分享数据,把以前并存的多项隐私政策简化为一种通行的隐私政策。按照谷歌的说法,这一计划的目标是“创造一个真正简单、直观的用户体验”,在旗下所有产品中将用户当做“一个人来对待”。 然而,对许多资深谷歌观察人士而言,这一系列行为则表明谷歌已经完全背离了提供“客观公正”搜索结果的承诺。人们想问的是,在网络隐私面前,谷歌还会坚持一向秉持自己的“不作恶”的信条吗,会不会和“传统公司”同流合污? 在英国副信息专员兼数据保护主管大卫·史密斯看来,谷歌的隐私政策太模糊了。“我国的《数据保护法》要求公司明确告诉其用户,它将来会把他们的数据用来做什么,而不是在将来某个不特定的时刻可能会用这些数据做什么。模糊的隐私政策并不利于用户有效地控制他们的信息分享方式,”史密斯说。他担心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电子邮件、日历、手机通话记录和搜索历史,现在被分享到了谷歌的所有服务中。 每个人都成了透明人 “我不得不说,隐私即将寿终正寝。”美国《纽约时报》科技专栏作家尼克·比尔顿在自己的一篇评论文章中开篇就郑重宣告网络隐私的死亡。 比尔顿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论证着“我们正生活在一个隐私边界被打破的世界”。他通过 iPhone 的一款照片分享应用程序 Instagram 上传了自己的照片,后来发现有陌生人在评论。出于好奇,他根据 Instagram 上的用户资料开始了一场“陌生人信息搜索”之旅。 “首先从她的照片上知道她住在旧金山,然后试着在谷歌上搜索她,但姓氏和城市还不足以找到她。然后,我就去她的照片看她对哪些评论作出回应。最终发现了她和她朋友的对话,我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她朋友的全名,然后我找到这个人在社交网站脸谱( Facebook )上的朋友名单,从中找到我要找的那个人的姓,就此得到全名。” 仅仅十分钟,记者便收集到了那个陌生评论者的信息,包括电话、住址和公司,甚至用一个她正在使用的手机软件共享的链接就能查看到她早晨晨跑的路线图。 一方面,谷歌正不遗余力地收集信息,另一方面网民用户们也尽情地展示着、暴露着自己。有一个段子曾提到,用户在使用各种产品和服务时,最不认真对待的就是阅读隐私政策。一般情况下,产品和服务在初次使用时都会显示阅读隐私政策的提示。然而实际情况是,用户违心地在“我已阅读产品隐私政策说明”的单选框上打勾,就开始了他们的使用之旅,如果不打勾,就无法使用。 在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看来,今天大多数人已接受“隐私权缩小”的现实。人们虽说都意识到要保护自己的隐私,但很多人都不把隐私当回事,已是整体的发展趋势。 曾几何时,互联网上最著名的笑话是:“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而如今在这个隐私无处不被追踪和记录的年代,每个人都成了透明人。 出售用户隐私带来巨额利润 伴随社交网站、微博客的风生水起,用户在分享信息的同时,个人隐私被商业利用或者被曝光的频度也在日益加快。 以英国为例,目前大约有 700 万人正在使用微博客网站推特( Twitter )。每天发布各种各样的包括生活、学习、工作等内容的信息给自己的“追随者”,透过它甚至可以看到一个人的购物偏好。人们放心地在推特上发言,随时报告自己的行踪,多数人都相信在一个星期以后这些“推文”对于其自身社交圈子以外就不再可得,因为那时在网站上这些内容是不可搜索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据 2 月 28 日的英国《每日邮报》报道,推特在后台对这些过期推文进行了归档,大概每天有 2.5 亿条,而且推特已经达成了一个将会允许英国 Datashift 公司查看所有自 2010 年以来“推文”的交易。 “我们不仅仅会搜索例如‘耐克’这样的关键词,我们可以搜索所有与这个公司相关的人、产品和链接,然后将信息分割给各个不同部门,例如市场、产品和消费者偏好。” Datashift 的创始人尼克·哈尔斯特德说。 Datashift 会向其他公司索要最高 1 万英镑的费用用于每天分析所有提到过他们产品和服务的“推文”。它声称,在公司的待服务名单上有 1000 家客户在等待浏览这份巨大的档案以帮助精准广告定位以及推出新的营销计划。一切都在证明着“那些过时推文变成了推特新的巨额利润来源”。 事实上,这种被我们这些网络用户看来有些“后脊背发凉”的事件,在社交网络一直都存在着。早在 2007 年,脸谱就曾陷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隐私门”漩涡中。他们推出的广告平台 Beacon 可以跟踪用户在 40 多个第三方伙伴网站上的活动,并且“明目张胆”地将用户信息记录保存下来,将记录共享给用户在脸谱网站的好友们。甚至,用户在退出脸谱后,脸谱仍会在网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监视”和记录用户的网络行踪。今年 2 月底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脸谱已经“承认”,为了推出自家的消息服务,曾试图读取用户的短信内容。 可见,随着社会发展和竞争的加剧,拥有更多的信息资源成了许多行业的制胜法宝。对于这些网络社交平台来说,用户隐私的保护和商业价值的开发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巨大的悖论。而对于商家来说,都争先恐后地试图分食这块“精确广告”的大蛋糕。而每个用户也在不知不觉中都成为了广告的载体,尽管他们并不十分乐意。此时,用户的绝对隐私就沦为许多公司谋利的“牺牲品”。 学着自我保护 据美国互联网调查机构皮尤 3 月 9 日发布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大约 73% 的互联网用户不希望搜索引擎追踪他们的搜索信息,也不希望他们利用这些信息对未来的搜索结果个性化,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侵犯隐私的行为。 据该研究显示,大约 68% 的用户不想要定位广告,因为他们对于自己的在线行为被追踪和分析感到不舒服。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欧美各国都开始进行对网络隐私的监管。上周,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 CNIL )代表欧洲各国监管机构,要求谷歌不要推出它的新隐私政策,因为这些隐私政策违反了欧洲数据保护法。至于谷歌的隐私政策是否违反了欧洲法律, CNIL 将会在 3 月底报告初步调查结果。 英国副信息专员兼数据保护主管大卫·史密斯称,信息专员可以根据调查结果责令谷歌停止以“尚未被明确说明的方式”来分享信息,或分享人们尚未同意分享的信息。信息专员的制裁办法包括罚款和刑事起诉。 而在美国本土,去年谷歌因为通过 AdWords 广告计划向美国用户投放加拿大药店的网络广告,引发了处方药的非法进口事件(非美国药店在美国销售处方药是非法的),并因此被美国司法部处以 5 亿美元的罚款。而在谷歌 Buzz 社交网络向外界透露用户个人信息侵犯用户隐私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 )也要求该公司开展为期 20 年的独立隐私监督。 2 月 17 日曝光的谷歌绕过苹果 Safari 浏览器隐私设置的行为,更让全美 36 个州的总检察长联名致信谷歌,指责该公司号称对用户有益的隐私计划实为“侵犯隐私”。 面对监管,脸谱、推特、谷歌等这些行走在隐私钢丝上的巨头们都相继采取了一些保护隐私行动,但似乎难以打消人们的疑虑,毕竟,指望商家们在利益面前“良心发现”显得有些过于天真。  现在,越来越多的 用户开始采取自我保护的方式,他们在分享资料时变得谨慎起来。美国纽约大学理工学院的最新调查显示,自 2010 年以来,选择对外隐藏好友列表的脸谱用户数已经飙升了 200% 。而当谷歌隐私新政推出时,也有用户找出应对之法,比如注册多个谷歌帐户,分类使用,避免所有的用户行为都被一个谷歌帐户记录下来。 不管怎样,在这个越来越透明的世界,对于社交网络公司来说,要想使自己的社交媒体服务与众不同,最好的方法是敢于承担保护用户隐私的社会责任。 “我们必须时刻监督这些科技巨头。”英国消费组织“ Which ?”的律师乔治娜·尼尔森说,“人们需要反复确认,他们正在以正确的方式处理他们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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