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

德国之声 | 疑犯认真凶检方坚拒 河北高院再判葫芦案?

今日,河北省高院再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案”,该案因牵涉上世纪90年代“聂树斌一案两凶”而备受关注。尽管王书金领罪,检方坚称王书金非真凶。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官媒”新华网”等媒体报道,7月10日,河北省高院在邯郸中院二审第三次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案”,该案因牵涉上世纪90年代”聂树斌一案两凶”而备受关注。王书金在本次庭审前再次坚称”强奸杀人案是自己干的”。6月25日本案的二审第二次开庭时,王书金的辩护人发表意见认为,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强奸、故意杀人案应该可以认定系王书金所为。检方则表示质证结果显示王书金供述与尸检、现场勘查、作案时间、身高等四处有所差异,当庭否认王书金为案件真凶。一时间令公众哗然。 在今日的开庭中,聂树斌案的代理律师被拒绝参与旁听,多年来一直为儿子追讨清白的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得以进入庭审现场,检方出示第二组证据,是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被害人亲属及同事的证言。检方认为这些证明了被害人失踪的时间是1994年8月5日下午5点以后,下班回家途中。这与王书金供述的中午2点左右作案不同。法官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西郊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在石家庄打工的聂树斌被当地警方当作犯罪嫌疑人抓捕。10月9日,聂树斌被正式逮捕,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18日,河南警方抓获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在河北广平、石家庄等地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死,其中指认的一个案发现场为”聂树斌案”同一现场,其当时交代的作案细节、现场遗留物等,亦与当初案发现场一致。 2007年3月,河北邯郸市中院对王书金作出一审判决:对其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认为其行为属自首,且供述了石家庄西郊杀人案,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其后王书金上诉至河北高院。王书金的供述使聂案”峰回路转”,2005年聂树斌母亲扑倒在聂的坟茔痛哭的照片打动无数国人。 “河北司法机关,你们火了” 王书金归案后,法律界包括知名法学学者贺卫方等人多次呼吁重审”聂树斌案”,为中国诸多冤假错案中的”聂树斌们”澄冤。贺卫方在2007年接受《南都周刊》采访时表示,司法部门对聂案的处理是荒唐的,包括对聂突审中的”刑讯逼供”、”草率结案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法官对司法权垄断”进行了谴责。他也认为对司法机关非常不人道的作法,不能冀望自我纠错,要推动整个体制的纠错机制。 王书金案二审第二次开庭后,贺卫方在微博上称河北检方创下”奇案”: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多么奇特,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他向媒体表示既使不能证明”王书金是真凶”,”聂树斌案”仍应重审。 昨日贺卫方再在微博上表示:”延宕八年的案件将会如何审理?法庭能否展现确凿证据,对于公众质疑尤其是’程序法’被河北高院公然践踏,是否给出原因与理由,都值得密切关注。如果此次河北高院再判葫芦案,我想该申请到石家庄游行了。” 对此知名律师江天勇向德国之声表示,认同贺卫方观点,即使河北高院再判”葫芦案”,不予认定王书金为真凶,法学界、公众应该呼吁并推动聂树斌案的重审:”象贺卫方老师说的,聂树斌案有这么多疑点,社会影响又这么大,无论从法律本身还是中国司法形象等方面,也应该进行重审,让人们看到聂案是不是一个冤案。” “不敢处理个体冤案,怕带动大量冤案的平反潮” 江天勇也表示王书金领罪与”河北司法百般阻止真相浮现形成鲜明对比,一个曾作恶的个体尚显人性之光,而与之对应的河北司法机关,扮演着更为黑暗的角色。” 江天勇分析河北高检坚拒王书金为真凶有着更深层的原因,当年炮制”聂树斌案”的人,很多人已经升迁至中国司法的更高层级,他们有能力透过权力左右河北司法机关,使之过去的”错误”永远被掩盖。而另一方面,中国近几十年间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当局担忧一旦”聂树斌案”真相大白,就会象多米诺骨牌一样,带动”冤案平反潮”的到来,而这将使中国司法形象坍塌,甚至会威胁到执政党的统治:”从上世纪80年代严打到现在,不知冤杀了多少,中国当局特别考虑后果,就是对一个冤案积极纠错的话,很多冤案怎么办?有一个说法是’不能撕口子’,党的形象能不能受到这些冲击?” 江天勇认为目前从个案上可以看出当局无意启动纠错机制。有多位网友在微博留言表示”公民将以自己的方式追索和审判”;聂树斌的母亲再向媒体表示:”一定为儿子洗刷冤枉,直至死亡。” 作者:吴雨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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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法治与所谓大国崛起(以旧文致北京大学法学院2013届毕业生)

即便以强国而论,一个悖论式的道理也可以从历史的事实里发现,那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往往不是来自于统治者或政府的强权;恰恰相反,它更多地来自宪法和法律对于国家权力的全方位限制。而其他一些国家之所以国大力弱,原因并不在于那里缺少专制政府或强势的领导人,而恰好是因为政府雷霆万钧般的权力的存在,以及始终无法将这种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的事实。 法治与所谓大国崛起 贺卫方   崛起为何?   最近《大国崛起》在央视的热播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这个系列政论电视片立意不凡,制作用心,以国家富强为中心,展现和分析了近代以来九个国家的历史进程,的确是近二十年来罕有的严肃之作。 当然,不足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制作者用了浓重的笔触描绘了制度在推进一国富强过程中的巨大作用,然而,制度背后又是怎样的因素?制度是否只是形诸于书面的规范?为什么在许多地方,规范很多而秩序却很少?为什么近代以来那么多的国家制定了宪法,确立了权力分立原则,也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广泛的权利,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宪法与事实各归各?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偏偏是英国、荷兰这样的国家,连部成文宪法都没有,却能够实现事实上的宪政?   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一国的崛起究竟指的是什么。是否只是它的财富的拥有量?或者它的军队强大到足以攻城掠地、战无不胜?当我们揭示了法治或者宪政乃是一国富强的根源时,我们是否应当接着追问:难道说人类建设法治以及民主就是为了招财进宝、荣华富贵,抑或做国际强权,令万国闻风丧胆?如果依照这样的逻辑,那么像瑞士那样的中立小国又何以能够傲然屹立在今日的世界上,那里的国民以自己为瑞士人而自豪岂非怪事一桩?   近代以来,由于长期遭受列强欺凌,让我们对于国富民强的期盼变得如此迫切。这样的心态塑造了我们的一部思想史,也使得我们对于制度建设的目的有了一种急功近利的理解。综观鸦片战争以来我国高人学士的各种议论,大多以这样三个目标为依归:一、民族独立,二、国家统一,三、国富民强。虽然极少数有识之士也强调个人自由、社团独立等价值,但是在举国上下求富求强求崛起的大潮面前却显得如此迂阔迁远,完全无法获得广泛的受众。李泽厚先生所谓“救亡压倒启蒙”揭示的也是这样的道理吧。   在这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下,我们办工厂,建新军,“师夷长技以制夷”;我们取法苏俄,倡导“一个国家,一个领袖”;我们计划经济,赶英超美;我们压制不同声音,舆论一律;我们“打倒党内走资派”,“大革文化命”。即便是“文革”之后,改革开放,率先提出的口号不也是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的“四个现代化”么?现在提起大国崛起,人们把它等同于经济军事等的强大,恐怕也是循着这个逻辑的自然结果。   法治的缘起 即便以强国而论,一个悖论式的道理也可以从历史的事实里发现,那就是,一个国家的强大往往不是来自于统治者或政府的强权;恰恰相反,它更多地来自宪法和法律对于国家权力的全方位限制。而其他一些国家之所以国大力弱,原因并不在于那里缺少专制政府或强势的领导人,而恰好是因为政府雷霆万钧般的权力的存在,以及始终无法将这种权力纳入法治的轨道的事实。 法治的基本目标之一便是驯服政府。如何让一个权力本来不受限制的君主——当然也包括其他权势机构或人物——愿意接受法律的约束,循规蹈矩,这却是一个大挑战。 民主本身正是这种限权努力的一部分。统治者由人民选举产生,并接受人民监督,自雅典开始的这种民主实践的效果便是与君主制下全然不同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雅典著名的政治家伯里克利说: “我们的制度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的手中,而不是被少数人掌握。解决个人争端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比别人优先担任公职的时候,并不是因为他是某一特殊等级的成员,而是他有真正的才能。任何人只要对国家有贡献,绝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我们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我们彼此间的日常生活也是这样。……在我们的私人生活中我们是自由和宽恕的,但在公家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因为这种法律使我们心服。对于那些将我们置于当权地位的人 [ 指人民 ] ,我们服从。我们服从法律本身,特别是那些保护被压迫者的法律,虽未写成文字,但违反了便被公认为耻辱的法律。” 伯里克利本人的行为给民主如何严格拘束有官职者作出一个很好的注释。据普鲁塔克的记载,雅典著名的政治家伯里克利一走上政坛就——   “……强迫自己过另一种生活。人们只能在城里唯一一条道路上见到他,这是通往广场和参政院的那条街。他谢绝所有赴宴邀请,不参加任何朋友和同事之间举行的这类聚会,以致在他漫长的政治生涯中,他从未到任何一位朋友家吃过饭,赴他堂兄厄里普托雷莫斯的婚宴除外。”   当统治者或各种政治集团都不得不严格遵守事先确立的规则,这可以说是一个国家法治的开始。当然,没有哪个统治者会完全凭借良心而遵循法度;“就范”这样的说法意味着权力被迫进入规范状态。在英国的宪政史上,约翰王被迫与贵族订立城下之盟《大宪章》,是贵族们以宪法性规则约束王权的里程碑事件。虽然迟至 1528 年,一位备受国王欺凌者还感叹说“国王处于法律之外,他依己之所欲,为善或为恶,只对上帝负责”,但是,议会在英国的发展还是最终确立了“王在议会”的准则,那就是说,国王行使任何权力都必须听命于议会,遵守王国的法律。日渐独立的司法体系又成为政府内部制约任何滥用权力行为的最有效途径。于是,资本主义便在这种权力受制于法治的状态下勃然兴起。李约瑟和黄仁宇曾合作对于中国与英国的历史进行考察,得出的结论是,资本主义乃是一种组织和运动,是限制国家权力和保障人民权利的法治化过程。这样的法治化“总以在民主和立宪君主制下容易展开。极权政治一般趋向会阻碍私人资本的成长。”   所以,那些崛起的大国能够获得持久的繁荣和稳定,折射出的乃是那里的民主和法治的成长,其中人民对于政府的控制,宪政下不同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独立的司法权所提供的既对公共权力也对民众意志的严格限制,新闻自由所带来的政治开放与透明,都是其中的关键因素。法治的初衷乃是保障个体的权利与自由,并非为了崛起为大国。后者也许只是一个人口和幅员达到一定程度的国家走向法治之后的结果而已。这便是历史的写照。 若为自由故 经过几个世纪的演进,今天的世界已经逐渐摆脱了过去曾盛极一时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我国在国际社会上所经常倡导的“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准则尽管还有些名实不符,但是,弱肉强食毕竟受到了越来越强有力的制约。一个国家受到他国的尊重的确不再仅仅依靠它的富裕和武力强大,而更多地取决于自由和人权的保障,依赖在国内和国际推行正义。如果每个人都是自由的,卢梭不妨迁居日内瓦。如果崛起的代价是国家走向通往奴役之路,那么,这样的崛起对于我们又何益之有?不妨套用孔子的话:“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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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行走在新疆的大地上

行走在新疆的大地上 贺卫方 原载《南方周末》2013年6月27日“写作”版   那些没有亲历也缺少了解的人们,听到“丝绸之路”这个词,大抵会产生一种美好曼妙的想象,以为那道路也如同丝绸一样温柔平滑。但是,亲历者才会知道,这条横贯亚欧大陆的商路是多么艰难险阻,惊心动魄。茫茫大漠、崇山峻岭、狂风暴雪、危崖深渊都形成了对生命极限的挑战,更不必说还有劫匪出没。罗马那边,帝国皇帝提庇留( Tiberius Claudius Nero )和同时代的大作家普林尼看到罗马妇女穿着来自遥远东方的这种神秘衣料,都忧心忡忡,认定这种几乎透明的服饰让人心堕落。提庇留甚至为此发布禁令,普林尼还谴责这种贸易会榨空罗马的财富。当然,这种衣料所以如此昂贵,运输线漫长是原因,更缘于那背后的生命代价。贵妇们光彩照人的绸衣背后是山间险路上的累累白骨。   交通工具的改善在这里进程极度迟缓。直到 20 世纪早期,从西边和南部进入新疆的道路仍然保持着两千年如一日的艰苦和危险。今天读斯文·赫定、斯坦因、勒柯克以及橘瑞超等探险家的文字,我们还是可以有亲临其境一般的感受。 1929 年,后来成为瑞典著名突厥学专家和外交家的贡纳尔·雅林远赴喀什考察维吾尔语言,他经苏联的欧亚铁路到达塔什干,火车的终点站是奥什,那里是现代交通与中世纪旅行的分界线。他们改乘马匹和骆驼,开始翻越天山与帕米尔高原交汇处的铁列克达坂。为了两周内赶到喀什,他们每天都要在马背上骑行 10 个多小时。开始时风光秀丽,心旷神怡,但是随着地势的升高,人变得越来越难受,甚至马匹也因为高山病而裹足不前,任凭鞭抽人拽,就是不动,这时只见——   驼队头头从一匹马走到另一匹马,抽出他的刀子切入马的鼻中部,马流了血,就感到轻松了。接着驼队又开始沿着马血染红的小道继续向前攀行。而我们因高山反应受了不少罪,也自动地用这种方法治疗起来,我们的鼻子开始流血了。(雅林:《重返喀什噶尔》,崔延虎、郭颖杰译,新疆人民出版社 1999 ,页 51-2 )   最可怕的也许不是这种生理折磨,而是心理上的恐惧。雅林写到,驮着他的马走在一边是陡峭石壁、一边是万丈深渊的狭窄山道上,他根本不敢把眼睛往悬崖下边看。令人气恼的是,那马仿佛故意跟人作对,你本来已经惊恐万状、魂不附体了,它却偏要沿着小道外侧行走,心理脆弱者一个眩晕就会栽下去。原来,那些马也经常驮负物品,当两边是箱包之类货物时,马为了避免货物与山崖的石壁碰撞摩擦,就会沿外侧行走。这可怜的牲畜,哪里知道脊背上换成了人,就无需在内侧让出那么大的空隙啊。 雅林(Gunnar Jarring)   我们多么幸运,生活在一个有喷气式飞机和越野车的时代。新疆是我国各省自治区中支线航班最多的一个。公路方面,从乌鲁木齐到霍尔果斯口岸,已经有了高速公路。南疆的道路大多修得很好,甚至在塔克拉玛干沙漠里,也修建了两条贯通南北的沙漠公路。 2010 年 5 月初,苏军就开上起亚越野车,带丛日云教授夫妇和我,第一天从石河子到库尔勒,第二天自库尔勒经尉犁到罗布人村庄(一个名不副实的景点),当天赶到若羌县城。第三天参观米兰遗址,之后一路奔驰,进入罗布泊,折回后又进入阿尔金山深处,夜宿若羌。再一日沿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西行,过且末到民丰。第五天挥师北上,沿沙漠公路直达轮台,东行回到库尔勒。第五天看博斯腾湖,吃烤鱼,当天夜晚赶回石河子。里程表显示,五天时间,行程近八千里。当年玄奘西天取经,如果有这样的交通条件,恐怕连妖怪都追不上了。   不过,现代运输工具也有其特别的危险处,那就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要比中世纪严重得多。另外,新疆的路也某种内地不常见的弊端。最大的问题是,地广人稀,许多路是在图纸上用尺子画出来的,经常是直直的百公里,加上不少地方,两侧风景缺少变化,时间一长,司机格外容易犯困打盹。两年的时间里,在高速公路上,我看到大卡车翻在路旁的情况不下五六次。在新疆,小轿车高速公路的速度限制是 120 公里,南疆一级公路许多地方限速是有如爬行的 60 公里,比内地苛刻许多,大概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事故不总是因为路直,有时问题出在车本身。 2010 年 8 月 16 日,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组织了一个小型研讨会,题目是“国际法在近代中国的引入”。热心学术出版的荷兰威科集团(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 )提供资助,与会者是近 30 位来自全国不同大学的国际法和法律史专家。会议结束,第二天,我们租了一辆海格大巴到喀纳斯一游。上午出发,过克拉玛依,沿 217 国道北行。又是那种直直的路,离布尔津县城还有 50 公里的地方,大巴行驶在一条缓缓升起的坡路上。下午五时许,已经到坡路最高处的汽车突然传出一声异常的响动,车立即停下了,紧接着却开始向后倒退。我坐在司机身后第一排,听到司机说了一句:“传动轴断了。”马上他又喊上了一声:“糟糕,车闸没了!”看着两侧风景在快速往前走,车上的 31 个人都有些不知所措。后来知道,这是传动轴断了之后把刹车的油管打断,于是既无动力,也没有了刹车,车只好顺坡而下了。   “赶快跳下去,找石头把车掩住!”司机喊着,旁边的副驾驶立即从开着的车门跳了出去,接着又跳下去两个人。不过,等他们找到石头,车早已疾驰远去了。回想起来,这真是一个最笨的主意。   车倒退的速度越来越快。司机把头伸出窗外,边往后看路边控制方向,大家也只能指望安全地退到坡路结束的地方,车最后停下来。但是,那下坡太长了,车在加速度后退的过程中,还要躲避从后边上行的车辆。我在司机的后面,也只好大声跟他说:“不要慌,不要慌!”但是,当后退的车速已经超过 70 迈,司机已经无法控制。说时迟,那时快,刹那间,车子就冲下了路基,经过两道 45 度坡,三百多米之后,车停下了!   我回头望去,车里已经混乱不堪。巨大的冲力把好几排椅子下面的固定螺丝都折断了,椅背撞击到后排乘客的前胸,导致几位肋骨或胳膊骨折。一个孩子从父亲的怀里飞了出去,幸运的是,落到了两排之前她母亲的怀里。最严重的是另一位母亲,因为孩子在前排,她在车冲下路基的时候,本能地起来要去保护孩子,那个时刻岂容她移步,连续冲击之下,她倒了下去。我费力走到她旁边,只听她呻吟着:“贺老师,我要死了。”送到医院诊断,她的脊椎骨两处骨折。   那天的一件幸事是,北京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的骨科主任与石河子大学附属医院的骨科专家正巧在布尔津。得到消息,他们第一时间赶到布尔津医院,让伤者得到了最权威的诊断。更大的幸事是,我们的车没有翻,没有撞,没人有生命危险。最该谢天谢地的是,假如我们的车推迟一个小时再出事,那时我们就到了盘山路上。一边是陡峭的山崖,一边是看不见底的深渊……   我们都感谢生命之神的眷顾。车上的人们成了生死之交,每次再相聚,都会激动地议论起那次会议,那次事故,那次大难不死。那些因伤没有看到喀纳斯的朋友还不依不饶地商量,何时再走那条路。     【图】冲下公路的汽车 http://www.infzm.com/content/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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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 | 通过土改吸引市民到农村

国务院城镇化建设工作报告指出 小城市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北大教授贺卫方建议—— 通过土改吸引市民到农村     本报讯(记者 纪欣)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中透露,截至目前,我国14个省(区、市)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初步为农业人口落户城镇开辟了通道。     报告中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表示,这是一个值得欢迎的举措,是我国走向迁徙自由的重要步骤。     公安部统计数字显示,2010年至2012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平均每年达835万人。     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关于城镇化建设的专项调研报告指出,当前,围绕人的城镇化,要把常住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实现进城务工农民及其家属能享受与所在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贺卫方教授说,这样的趋势令人欣慰,表明作为现代化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现阶段社会发展已经到了户籍开放的时候,迁徙自由的好处远大于其可能造成的弊端。     贺卫方教授认为,下一步应尽快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的迁徙自由。在户籍政策放开后,只有尽快在法律层面上形成制度保障,才能让每个人都获得同样的市民待遇,享有应有的福利及政治权利。让人们在新的地方拥有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障了每一个流动工作者的尊严。     从地方政府改革的角度上看,公民自由迁徙会在某种程度上给地方执政者形成竞争压力,从而促进地方行政改革。从经济发展的角度上看,制度上的保障可以促使劳动力自由流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此外,贺卫方教授认为,如果农村土地制度能够进行同期改革,赋予农民拥有更长时间的土地所有权性质的权利和土地自由买卖的权利,就会吸引许多城市市民到环境、空气更好的农村地区置地建房。这样,户籍就会出现从城市向农村的流动,就可以带动农民生活方式和农村文化环境的改善,形成一种更高层次的城乡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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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广 | 北京话题: 王书金案二审:被告及辩方自证其罪检方却拒不认可

当天中午12点,《东方早报》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称:“王书金案休庭。用三句话来总结一下上午的庭审。王书金说:人是我杀的。辩护人说:是他。检方说:不是他。” 这确实是个奇迹。许多知名的律师也都感慨:此举真乃举世奇葩, 必定将会载入史册。 法学教授贺卫方则点评这桩“奇案”说:本来,检察院是追诉犯罪的,被告往往是逃避追究的。王书金案却是多么奇妙,被告人在法庭上费尽心力要求追究他的未被追究的犯罪,检察官的目标却是千方百计地证明那不是被告人所犯之罪。于是,律师跟检察官的角色就来了个乾坤大腾挪,这样的审判真是难得一见,河北省司法机关,你们火了! 也有网友认为,@朴抱一: 根据控辩双方平等对抗的原则,河北省高院如此全文发表控方的意见,但却偏偏不发表辩方律师的针对性辩护意见,严重违反了公平正义的原则。原本聂树斌的死刑判决就是由河北高院核定的,河北高院对于本案理应予以回避,像这样赤裸裸的指鹿为马倾向,实在是中国司法之耻! 此外,有评论回顾说,王书金案的上一次开庭还是在2007年,但本案的二审却来得相当曲折。据报道,1995年,时年21岁的工人聂树斌,被认定为石家庄市郊区玉米地强奸杀人案的凶手,并被迅速执行了死刑。 直到十年之后的2005年,王书金被警方抓捕后曾主动供认了其犯下的多项罪行,其中就包括聂树斌的这桩所谓“奸杀案”;在不知此案“已破”的前提下,他详细供述了案件细节,并指认了现场。当人们以为真相即将大白之时,此案却被意外“停摆”。以致于2006年审判王书金案时,玉米地奸杀的罪行却并未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尽管在开庭时,王书金还曾多次主动供述这一罪行,但却被主诉检察官和法官,以“不要说与本案无关的事情”为由,予以喝止。 《新京报》6月25日的社评文章说,2007年4月,王书金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他还曾以“未起诉其在玉米地的那起奸杀案”为由提起上诉,2007年7月,河北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之后就再也没有开庭了,直到近日的第二次庭审。在这六年的时间里,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无数次地申诉鸣冤;多名法学家和律师也都在为聂树斌案奔走呼号;媒体更是多次报道以推进案件的积极进展。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二审的时限至多为3个月,而本案却长达6年,已经远远超出了法定审限,其中的原因究竟何在呢? 而就在本次开审前夕,网上更是流传出王书金可能会“翻供”的传言,尽管传言并不意味着事实,但也由此可见,此案所引发的公众关注度之高,以及人们对中国司法公正的普遍不信任心态。王书金到底是不是这起奸杀案的凶手?聂树斌究竟有没有被冤枉?都需要依法审理。而相关部门最要不得的就是延续一审时的“鸵鸟政策”,极力回避这起奸杀案、回避对聂树斌案的再审。究其原因,很明显,如果今天判定此案为王书金所犯,那么,河北司法部门将为已经被枪决的聂树斌,背负上冤假错案的罪名,相关官员的仕途也难免不受到负面影响。 据1994年10月26日的《石家庄日报》报道:“起初聂树斌只承认调戏过妇女,拒不交待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地运用攻心战术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这个凶残的犯罪分子,终于在9月29号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那么,警方这一个星期究竟是如何突审的?警方的证据又是什么呢?对此,包括央视、《新京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时都说聂母曾告媒体:其儿子曾托律师带出话来说认罪“都是打的”。 作者司马当的文章说,曾对聂案作过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院研究人员毛立新说:“纵观目前披露的全案证据没手印、没脚印、没精斑,也没有做DNA鉴定,连康某系被谁奸杀的都不知道。” 那么,对于聂案,为何除了公诉人外,各方都认为是冤案?在6月25的庭审中,当公诉方举出被认定勒死康某的物证时,坐在第八排的聂母张焕枝不由地喊出来“这不是同一件衣服,证据有假。”聂母事后向《南方周末》记者比划着说:“当年拿来的是件长袖,与今天这件的袖子长短不同,花色也有明显差异。”请问公诉人,能否把康某的尸检照片原件公开,看看勒在康某颈部的花衬衫与今天庭审中出示的物证花色是否相同?千万别说当时的物证丢失了,为了弥补这一缺陷,联合调查组又弄了一件替代品。 在本案中,不仅被告人王书金承认杀了康某,辩护人认为被告杀了康某,就连受害人康某的家人也不相信是聂树斌杀了康某。 对此,央视主持人白岩松曾在《新闻1+1》节目中说过:“其实还有一个细节必须说,1995年把聂树斌判了,然后毙了之后,被害人一家也一直在申诉,而且首先申诉的是他们,他们认为自己的女儿练过防身术,而聂树斌体格很小,根本不可能对自己的女儿施以这样的暴力,应该还女儿一个清白,到底是谁干的应该去抓谁。” 更令人感动的是,当年承办王书金案的民警郑成月曾两次带着王书金到康某被害处“指认现场”,他知道“上边对此案与聂树斌案都十分重视”,郑成月要求对王书金的现场指认细节全程录像。”“他(王书金)说的好多作案细节都在录像里,并且还有关键性物证,这些东西,我离职前都作了封存,我相信,真的永远假不了,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其实,就以上这些疑问和证据而言,聂案在老百姓心中早已真相大白。有网友戏称:中国的司法公正只有靠王书金这等杀人狂魔来匡扶了。综上所述,作者刘雪松的文章最后强调说,司法有错,是正常的,我们不怕司法犯错,但我们恐惧的是,中国司法有错不纠,它比起单个的错案,带给社会的危害,恐怕要来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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