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爱思想 | 童之伟:重庆应当反思些什么

童之伟:重庆应当反思些什么 进入专题 : 重庆模式    ● 童之伟 ( 进入专栏 )       在3月14日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答中外记者就王立军事件的提问时说:“现任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必须反思。”重庆应当反思些什么呢?          “唱红”          我注意到近几年相关媒体做的诸如这样一些报道:1.为开发红色资源,一座高20.6米、重46吨的毛泽东不锈钢塑像主体工程在重庆医科大学大学城校区竣工。连底座在内,这尊塑像高达37.4米,是目前全国最高、最大的一座毛泽东塑像,其一只脚便可坐6人。2.重庆市深入开展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的“唱读讲传”活动。仅两年多时间,重庆全市开展红歌传唱活动12.8万场,经典诵读展演活动2.8万多场,举行故事会7.01万场,手机和QQ用户转发箴言1.3亿多条次。3.去年3月某星期五,重庆洋人街风景区“长城”景点红歌会,3000余名市民登上“长城”,共同唱响近40首红歌。从图片看,参加者都有显然是被统一置备的全套行头,场面壮观宏大。4.去年3月某星期一,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文化广场,万余人挥舞红旗高唱红歌。当日,重庆市万余人集体学习、高唱红歌。从图片看,参加者统一穿红外衣,外围有大批统一着装的人员挥舞党旗,高处均悬挂巨幅标语。     在唱红方面,重庆需要澄清和反思的地方很多。这些需要反思的问题包括:     1.如此连续、持久和大规模的活动,它们是自发的还是由公共机构运用公权力统一安排的活动?     2.这些活动是民众、党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的,还是直接或间接受到有形或无形的强制参加的?他们真的有选择不参加这些活动而不影响自己生计和出路的自由吗?如果他们并不真正有选择不参加的自由,那这些活动对他们来说又意味着什么呢?     3.开展这些每种都数以万场计的活动,显然每年都需要一笔数量可观的经费,这笔经费难道不是归根结底主要来自纳税人?这些支出对于民生来说是最紧要的吗?这些支出项目是否经人民代表机关审核批准?     4.在精神生活方面,公共机构及其领导人是否有权为公民或个人做主?是否有权将自己个人认为高尚、优美的东西强加给公民等个人?公民等个人有没有选择在公共机构或其领导人看来不那么高尚、不那么优美的精神消费品的权利和自由?     公民享有宪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党员享有党章保障的权利,他们如果用自己的钱或党费自觉自愿地开展唱红,那当然谁也无权说三道四。但是,如果哪个机构或官员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推进和持久地维持唱红,从宪法和法律的观点看,说不过去的地方就很多——即使重庆方面成功地将唱红排除到了政治运动的定义之外,问题的性质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喜爱的精神产品的权利和自由,作为成年人,他们可以选择高尚的精神产品来消费,也有权消费被高贵者不屑一顾的精神产品。公权力机构可以引导公民等个人的消费倾向,但不能事实上剥夺他们选择的权利或不给他们以选择自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作为事实上垄断了相当大比例精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公共组织,我国的公共机构及其领导者有义务适应多种需求,向不同的公民社群供给可由人们选择的多样化的公共产品,不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消费倾向决定向公民提供的产品的种类。像重庆卫视那样,从原本向公民提供较多样化的影视产品供其选择的机构,转变为仅仅向受众提供一种颜色的公共产品(即红色节目)的机构,实际上是其公共职能严重倒退的一种表现。这样做,在公共机构方面,他们可以说是引导公民的精神文化消费,确保了政治正确,但在那些对红色产品没有消费偏好的公民受众看来,则是被剥夺了对消费产品的选择自由。     所以,综合地看,与公共权力和地方财政等公共资源结合在一起的唱红,从法理和宪法而论,实际上是公共机构向公民等受众实施的一种无形强制或精神强制,其性质属于软暴力。试想,重庆的干部民众能够拒绝“唱读讲传”?他们拒绝“唱读讲传”对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没有负面影响吗?我确信,他们不仅不能拒绝,甚至不敢表达异议——君不见,整个重庆对于“唱读讲传”,就没有“七嘴八舌”,在表示异议方面,已经形成“鸦雀无声”局面!但正如邓小平所言,“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     或许有人会说,民众一致拥护欢呼的举措,怎么能说“鸦雀无声”呢!?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千百万人或其“代表”者一面倒地拥护欢呼,与鸦雀无声是同一性质的事情的两个不同侧面。     现代的公共机构和政治家,要治理好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坚守或许应该是尊重公民等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重庆方面似乎对这个道理认识还不够深入。每个公民都是享有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的独立个体,都有权在法律不禁止的情况下做自己的人生规划和生活规划。     就拿唱歌来说吧,不论唱红歌、唱情歌、唱山歌,都不过是个人爱好。唱红歌和唱其他任何歌曲一样,确有其一定或特定的教育、教化功能,倡导和推动唱红者的动机也是好的,但为什么引起“负面评价”,招致“误解”?根本的问题恐怕就在于:倡导和推行唱红者将自己理所当然地放在了教育者的位置,将辖区内其他所有人都看成了有义务接受其教育者;倡导和推行唱红者把自己的偏好毫不怀疑地看成了其辖区内其他所有人都应该接受的兴趣和爱好,把自己的价值观和审美标准也看成了其他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或采用的价值观和审美标准。因此,唱红的倡导和推动者没有想到自己的做法有悖于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精神,没有注意到其行为与当代社会多元的特性不协调,以及其做法几乎必然产生压缩或妨害他人的一部分权利和自由的后果。     在一个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社会,公共机构和官员不可以过多地考虑如何给自己任职区域的公民上课,倒是应该更多地考虑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现今是实行自由、法治和民主宪政的社会,是必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所以,今天的各级官吏严格地说在法律上对公民等个人并不具有“导师”的地位,不宜仿效旧时代的做法,更无权动用公共财政和公共权力推广基于个人偏好的对社会全体成员进行教育的内容。     看来,在走向法治的时代,此前的公共机构和官员的很多习惯性做法、尤其是“文革”前和“文革”期间的一些行为模式,其合法性、合理性都需要重新审视,不能简单因袭。在行使公共权力方面,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记住,自己只是一个“有限政府”或“权力受限制的政府”。          “打黑”          重庆的唱红与打黑是联系在一起的。有黑势力和黑恶行为就应该依法打击,这早已是全社会的共识。     没有人反对打黑,但重庆应该正视“运动式”打黑中暴露出的问题:     1.以大规模集中抓捕、在临时场所关押犯罪嫌疑人和数百专案组同时运作为特征的运动式打黑,几乎必然发生严重“黑打”。几十年来历次的运动式“严打”的后果已表明,成百数千地大规模集中抓捕并在临时场所集中关押犯罪嫌疑人,往往存在大量的公安对被抓者犯罪事实基本不清楚、对犯罪证据基本没掌握就抓人、抓了人后再根据口供取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专案组办案人员审讯犯罪嫌疑人时的破案压力,以及从而受刑讯逼供等非法侦讯手段诱惑力都非常大,法律底线可轻易被突破。     2.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阶段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被剥夺,律师的相应执业权利也被剥夺——这就是“黑打”的重要表现。重庆有个临时关押、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好像名叫“铁山坪”,但迄今为止从来没听说有任何律师被允许进入那里,更没有听说那里的犯罪嫌疑人得到过律师的帮助。     3.重庆打黑,律师仅深度介入个别案例,但就是这个别的案例,其中已经显露了骇人听闻的刑讯逼供情况,它们是打黑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黑打”情况的有力证据。就以法律、法学界众所周知的龚刚模案中被告的遭际为例来看看这方面情形:龚刚模受专案组人员刑讯的事实相当明显,尽管他先前向其辩护律师详细陈述被刑讯情况,后来为求得从轻治罪,又配合涉嫌刑讯逼供的专案组人员掩盖罪嫌的需要而否定受到刑讯。     4.打黑案审理过程中,控方有义务促使证人出庭但却基本不安排证人出庭,甚至还出现了控方疑似伪造被告犯罪的证据而且被法院采信等情况。很多关注打黑的读者或许注意到,在人们十分关注的那个打黑大案中,还出现了一份被一些律师称为“天大笑话”的龚刚模证词,我亲眼在视频上看到了这份由检方举示、法院采信的书面证言的电子扫描本,这个电子扫描本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龚刚模答:2006年底的一个晚上,龚刚模请我到他家吃饭,饭后龚刚模开他的白色宝马车送我回家,路上他向我提及了万贯公司的执行案件,希望我给予帮助,两次送张?|共计折合人民币402340元。”     5.重庆在打黑中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件,其中如李庄案,给人留下的印象往往是沿用了法治未立时代常用的、很不得人心同时也在许多方面违反法律的一些做法。这些做法的基本路径是:第一步,瞄准一个打击对象(这些打击对象有的确实有罪,有的不一定有罪但主事者有强烈意愿将其定罪),初步确定欲对其进行打击的程度;第二步,将他/她抓起来,让其失去人身自由和辩解条件,同时违法剥夺其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第三步,按照预定的对其进行打击或处罚的程度,开动宣传机器、调动舆论手段对其进行道德摧毁或政治抹黑,争取做到“人人皆曰可杀”,实现舆论上的未审先判;第四步,来个“大三长”或什么“领导小组”定案,将舆论上的未审先判转化为司法上的未审先判;第五步,控方和法院协调配合走司法过场,具体落实“大三长”或“领导小组”的既定决策。     公检法三方一体化办案或“大三长”变相合署办公,未审先判之类做法,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性破坏,其性质和危害比“文革”时期砸烂公检法没有什么不同。公共机关职权关系混乱,一定是宪法和法律被违反的结果。          重庆“黑打”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进行反思呢?          我们不妨站在国家法制的立场、甚至站在重庆官方的立场,来提出几个重庆打黑领导层应该反思的问题:     1.打黑的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就是维护城市治安?自2009年以来,重庆官方对待外界“黑打”批评的制式反应或习惯性反应,几乎一律是立即强调打黑必要、打黑有成绩。这种反应属于无的放矢、答非所问,无法消除国人心中的怀疑或建立确信。打黑真正的难点,是严格依法办事、平衡地实现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与惩治犯罪活动两个目的。如果不是这样,如果目的只是为了解决城市治安问题,那任何掌握了公权力的人靠心狠、手黑、敢于违法乱纪使用暴力,都可以把黑恶犯罪活动压制下去。     2.虽然声称要依法办案,但何以有那么多人批评和谴责司法机关违法办案,甚至指责他们制造冤案?从部分著名案件已经披露的案情看,那里的违法司法现象确实激起了许多知情者的义愤。     3.重庆打黑过程办案的透明度低,仅仅个别有外地律师介入的案件披露出一部分内幕,但就是这点内幕,就足以让人在一定程度上洞悉其严重程度。这方面的质疑包括:办案人员为掩盖自己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鼓励和利诱刑事被追诉人诬陷自己的辩护律师;离间和挑拨律师与其当事人的关系;非法拘禁和广泛关押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千方百计阻挡独立性较强的外地律师到本地办案,但却招聘外地律师违反职业伦理协助追诉犯罪嫌疑人;为不正当不合法目的搞选择性办案;普遍违背程序正义;利用职权胁迫犯罪嫌疑人或其他公民作伪证;玩忽职守纵容职务犯罪;利用职权枉法追诉;利用制度性漏洞强行管辖案件;等等。     尤其是,在死刑的运用方面,“黑打”的做法让国家法制失去了道义高度,丧失了正气和权威。有的一个死刑判决下来,司法机关如此这般地受到公开和强烈的谴责,受刑罪犯获得如此真切的同情,是古今中外极其罕见的现象。     4.重庆的事态表明,公门中的法律人如果没有法治信念和良知,又缺乏监督和制约,其手中的权力极可能腐化变质为危害公民权利或现存法律秩序的利器。重庆领导层似乎需要对这种情况有所留意。从重庆公门流播向中国社会的不少言论让人感到恐怖。我这里所指的不是“双起”,而是指诸如“把政治变成法制,这是我们的强项”,“把这事变成案子,他就是观众了”之类说法。这是近乎赤裸裸的暴力威胁,它不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语言。如果公门中的法律人都是这样“胡闹”,社会主义法治和法制就都成了笑柄。但遗憾的是,常常招致滥用的公权力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不断制造着新的“法棍”。     5.在刑讯逼供、违法办案乃至制造冤假错案方面,重庆如果时下都不能对民众有所交代,那恐怕就很难谈得上对历史负责。我以为,最好有所交代,尤其要及时纠正冤案,其中首先是李庄前案。重庆方面曾一再强调重庆办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都能依法办事,做到不枉不纵,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铁案’,很有说服力和公信力”。自己对自己办的事能有信心当然是好事,但不可自信到背离中国共产党“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程度、不可违反社会生活的基本逻辑,例如,根据什么说“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铁案’”?是否铁案是需要时间检验的,铁案不是办案者自己夸成的。检验是否铁案的“时间”首先是当时、现在。如果某种行为“当时”、“现在”就显然是违宪违法的做法,将来能变得合宪合法吗?     6.黑恶犯罪活动对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的危害,较之公权力机构“黑打”对法律秩序的危害,到底哪一个更大?这一点值得重庆领导层及其治下的人民理性思考和比较。黑社会犯罪活动对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的危害实质上是个人滥用权力的犯罪,其规模和社会危害程度,无论如何不能与由国家机器参与或纵容的“黑打”所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相比。在中国历史上,对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最大的危害从来都是来自公权力机构。公权力机构一旦被系统地动员起来危害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其危害程度和持久性,往往是无可估量的,十年“文革”及其后果,就是公权力机构持久和大规模地破坏法律秩序、侵犯公民权利的显著例证。中国任何负责任的政党和政治家,都不应该诱使深受公权力专制统治之害的中国人民忘记在历史长河中曾经历的巨大惨痛。     如果官方机构仅是一直片面宣传打黑对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巨大意义,完全回避“黑打”对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的危害。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无异于自欺欺人。客观地说,重庆从普通百姓、新闻媒体到学者专家,对“黑打”危害法律秩序和公民权利的各种情况均不敢公开表达任何异议,其本身已经证明在重庆那块土地上公民的言论自由已经事实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和现实威胁。     打黑要看街头治安,但决不能仅仅看街头治安。打黑与“黑打”关乎的事态,其重要性比街头治安大千百倍。确实,重庆的做法或许是一个试验、试探或某种前奏曲,确实,这里“肯定又触及到什么人的利益了”——毋庸讳言,这里触及了包括作者本人、本文所有读者、全部重庆人和全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活的中国人的重大基本权利及其背后的利益。对这些基本权利和利益,他们不可能不有所捍卫。          作者为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来源: 经济观察报 进入 童之伟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重庆模式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政治学 > 政治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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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亚洲 | 重庆市民谈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日前被免职是中国政坛上的一个重大新闻,重庆市民是怎样看待这位市委书记的?他们对薄熙来的高调唱红打黑又有什么看法? 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免职的消息,成为社交媒体时代在中国出现的第一桩重大政治新闻。人们纷纷在网上表达着对这一事件的震惊、喜悦或是惋惜之情。本台记者就薄熙来在重庆的唱红打黑等举措采访了当地的一些老百姓,重庆万州的市民冯贞萍说,她是三峡移民,现住在重庆的万州: “我们是老百姓,难得有什么看法。重庆市现在比往年做得好得多了嘛。我们属于拆迁移民,移到万州的。” 冯贞萍说表示,作为三峡移民,她属于弱势群体,她周围的三峡移民对薄熙来还是有好感的,因为他们的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险有了改善。她本人对唱红打黑并不关心,只是觉得社会治安比以前有所好转。 重庆律师的李双德说,他本人经历过文革时代,对那些红色歌曲很反感: “我感觉是非常的过分,薄熙来被免职一事应该是一个正确的事情。薄熙来一旦要是在中共内部掌权,他有可能把重庆的唱红打黑在全国范围进行复制。这样做是社会的一种倒退。” 李双德说,薄熙来的高调打黑虽然使社会治安有了好转,但有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程序: “打黑的最终手段是通过打黑把好几百家民营企业的财产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就给没收了。用民营企业的财产来填补他打黑花掉的钱。重庆市民对他的评价是所谓的打黑应该是‘黑打’,他没有通过法律的程序。” 而重庆的教师唐路生则对薄熙来被免职表示惋惜: “其实唱红歌这件事情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个方面是它对我们这种年轻人的影响不是特别大。因为像我们年轻人一般通过网络可以接触到更多的信息,然后他们的兴趣也更加的开放。可能唱红歌对年纪比较大一点的人(中老年),他们因为有些怀旧的那种情怀在里面。” 唐路生说,薄熙担任市委书记之后比较关系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改善了他们的医疗和其他社会福利: “我觉得从普通市民的角度来看的话,打黑还是能够对社会治安有一些良好的作用。比如这两年在街上的打架斗殴、治安问题还是比以前要好多了。” 重庆的市民王和平说,薄熙来在重庆发起唱红歌的运动后,全国很多地方都在跟着唱: “唱红歌在我们看来就是一种搞笑话。主要我们一些朋友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对过去都比较熟悉,都有过去的经历,对这种东西都感到是笑话。我们对他们好像都是敬而远之。” 接受采访的市民都表示,由于重庆的市委书记不是民选产生的,老百姓对薄熙来的政治前途只能是一个旁观者,他们对幕后的一些事情缺乏了解,但都很关注这一突发性政治事件。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高山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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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思想 | 孙立平:有关重庆模式的两点看法

孙立平:有关重庆模式的两点看法 进入专题 : 重庆模式    ● 孙立平 ( 进入专栏 )       越在这样的时刻,我们越需要一份冷静。首先,无论重庆事件的结果如何,重庆模式面对的那些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能用更好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去了“西来”,还会有“东去”;第二,重庆模式的出现,客观上起到了撑大政治空间的作用,刺激了有特点的“地方施政”和政治多元化的出现,因此,不应从“削藩”的角度肯定(薄熙来解职)这件事情。     而关于重庆模式我主要有两点看法:即既不能仅仅因为重庆出事就简单否定重庆模式,也不能根据重庆重视民生就肯定重庆模式。可能读者朋友会对我这样的说法感到迷糊,我的意思有这样两个层面:     第一,不能仅仅因为现在重庆出了事情(可能是严重的事情)就否定重庆模式。我之前曾说过,“尽管我也是力挺广东模式,而对重庆模式怀有戒心。但我不同意说现在重庆模式已经倒掉。重庆模式是用错误的办法面对了正确的问题。重庆模式能不能倒掉,不取决于重庆本身发生了什么问题,而是取决于能不能形成用正确的办法面对正确问题的新模式”。不管前市委书记的动机是什么样的,我们必须看到,重庆模式是在深厚的社会土壤中形成的,这个土壤就是日益严重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民众在现实生活上面临的种种困扰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强烈不满。前书记之所以做这样的选择,形成这样的模式,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要满足社会中的某种现实需求。我非常有一种担心:由于否定重庆模式而导致对造就重庆模式的那些现实问题以及民众要求的忽视。我的确是力挺广东模式而对重庆模式怀有戒心的,那么,为什么我没有公开反对重庆模式?就是由于有这样的担心。所以我一再强调,重庆模式能不能被彻底否定,得看你能不能找到更好的办法解决造就重庆模式的那些现实问题。我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力挺广东模式的。     第二,我也反对仅仅根据重庆模式注重民生,或者也确实解决了一些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而肯定重庆模式。这是因为,任何模式都是针对现实问题的,都是可以解决某些现实问题的。希特勒上台仅仅比罗斯福晚一两个月,面对的都是当时的经济社会危机,法西斯主义没有有效解决当时一些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吗(诸如就业等)?1949年后,我们用铁腕的方式进行社会改造,没有解决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吗(诸如“黄、赌、毒”)?但我们能仅仅根据这些就肯定这样的模式吗?显然不能。问题在哪里呢?判断一种模式,不能仅仅看它眼前解决了什么,而是要看这种模式的逻辑是什么,其演变的前景或可能性是什么。我也正是在这样意义上看待广东模式的(见我在媒体上发表的关于乌坎事件的文章)。因为从长远说,使民众拥有维护和争取自己利益的权利,比暂时解决一些民生问题更为重要,更具有根本的意义。当然我并未认为广东已经做得很好了,但正如我过去一直强调的,政策很重要,机制更根本。只有解决机制的问题,才有未来的前景。     从历史上看,在制止了一种趋势之后,可能面临的都不是一种选择。希望以此为契机,开启一场真正的改革,朝向世界主流文明迈进。来源:经济观察网 进入 孙立平 的专栏    进入专题: 重庆模式    文章分享到 : 新浪微博 QQ空间 人人网 抽屉网 腾讯微博 豆瓣 百度搜藏 更多 本文责编: frank 发信站:爱思想网(http://www.aisixiang.com ) ,栏目: 天益学术 > 经济学 > 经济时评 本文链接:http://www.aisixiang.com/data/5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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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 | 重庆“变天” 市民有惊有喜有惋惜

重庆“变天” 市民有惊有喜有惋惜 (2012-03-19) 早报导读 [名家专评] 林毅夫:中国增长的未来 [中国政情] 李克强:为外商提供良好环境 [中东冲突] 美国未清楚伊朗是否开发核武 [朝鲜问题] 朝鲜为发射卫星辩护   (重庆综合讯)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日前被免职是中国政坛上的一个重大新闻,重庆市民本身又怎么看这一“变天”?   《重庆日报》报道,“广大市民坚决拥护中央决定,衷心欢迎张德江同志来渝工作,对重庆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报道说,有市民称,新任市委书记张德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他既有丰富的地方从政履历,又有国务院副总理的视野经验,能力水平不一般!重庆有福了。”   家住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的梁女士今年56岁,是退休教师,她说,看病、上学、住房,都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需求,现在不少市民在这些方面花费都很大。“我们看到张书记说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感到很欣慰。”   部分民营企业负责人也认为,张德江在国务院兼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作为企业,会希望今后这项工作更要抓紧抓好,确保重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另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也有网民在网上表达对薄熙来被免职这一事件的震惊、喜悦或是惋惜之情。   重庆万州的市民冯贞萍受访时说,她本人对唱红打黑并不关心,只是觉得社会治安比以前有所好转。福利待遇和医疗保险也有了改善。   重庆律师李双德说,他本人经历过文革时代,对红色歌曲很反感:“薄熙来要是在中共内部掌权,有可能把重庆的唱红打黑在全国范围进行复制。这样做是社会的一种倒退。”   他称,薄熙来的高调打黑虽然使社会治安有了好转,但有些做法违反了法律程序:“打黑的最终手段是通过打黑把好几百家民营企业的财产没有通过法律程序就给没收了。用民营企业的财产来填补他打黑花掉的钱。所谓的打黑应该是‘黑打’,并没有通过法律的程序。”   而重庆的教师唐路生则对薄熙来被免职表示惋惜:“我觉得从普通市民的角度来看,打黑还是能够对社会治安有一些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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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民喜欢“薄书记”吗?

在宣布薄熙来免职后,“薄熙来事件”在民间沸沸扬扬,中国学者吴祚来撰文认为,人们当成喜剧旁观的该事件,本是一个国家或社会中的悲剧。 薄熙来迅速被免职,网络与非网络媒体冰火两重天,官方媒体冷处理,而网络上一片喧嚣。一些反对或质疑重庆模式的人,为薄熙来被撤职而叫好,而挺薄的阵营,主要网站被关闭,一些人通过其它网站为薄的遭遇鸣不平,甚至有人将”撤薄”看成反革命事件。 一、唱红打黑不过是为了自己的政治形象造势 在挺薄的群体中,引人关注的除了司马南、孔庆东,还有《环球时报》的编辑王文与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社长林治波,王文强调的是重庆人对薄的高满意率、高支持率”不可抹杀”,并公开呼吁”6个月后的九个位子应该容下他”,而林治波这位宣传系统局级干部公开表示:”在这个时刻,本人公开地说一句心里话:薄熙来是个好干部!”这部分人认为,重庆模式”在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公平与市场经济效率的结合,这应该是中国未来三十年的方向”。 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也为此纠结,他在微博里说:因为所谓的重庆模式中包含着两个东西,一个是人们所担心的政治因素,一个是重庆老百姓从中受益的民生因素。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导致否定前一个因素的人们与拥护后一个因素人们的对立。而到今天,可以看出这种担心不是多余的。 笔者去年五月份去到重庆,接触到的人从大学生到出租司机,从洗脚女到市政府官员,通过自己的观察,如果让我回答,重庆人民喜欢薄书记吗?我该如何回答? 出租司机说,每天的份子钱还得交二百多,与过去并没有多大改变,所以,许多地段只能拒载,堵车时间过长,拉不回份子钱,重庆的洗脚女说,现在比过去好多了,出门上街不怕了,黑社会没有了,而一家集资入股创办民营企业的小股民们,却在重庆大礼堂前面广场穿冤衣,发传单,呼吁有关方面尊重民营集资企业发展,不能通过没收处罚斩尽杀绝。政府官员对我说,百姓对薄书记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薄书记到百姓中间,那些老人们牵着书记的手,舍不得放开。我问重庆官员 ,如果薄书记离开重庆,还会有这样强力的人物,能造成这样的政治效果吗?对方无言以对。大学生说,唱红歌,学校里面组织一些学生唱,大多数学生不用参加。 即便是唱红,也不能做到大学生们或民间社会都唱红,说明薄的动员能力有限,毕竟唱红需要一定的物力支持,包括组织红歌到北京香港等地演出,还说明,唱红是利用红歌在挟持民意,证明自己的红色正统地位,以挑战中央政府可能的政治改革。红歌因此也是一种基于个人政治需要的政治性宣传造势,它无所不包的内容,也说明它机会主义的方式,不求红色的革命纯粹性,但求红色的政治宣传效果。 为了使重庆的”唱红”受到学界认同,重庆日报这样的媒体也不得不通过造假新闻,来满足薄书记的脸面。笔者发现重庆日报前年三次假借我个人名义,赞美唱红歌可以提升精神,《重庆日报》2月3日刊登《2010年知名专家”热评重庆”:很现代很亲民》一文。文中”引述”笔者的话,”红歌是精神食粮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重庆市委、市政府就是在发掘和调动这种精神力量。”在我通过微博的强力抗议下,重庆日报第二天就刊登了道歉信,认为是自己报社管理不严造成的,向我本人及广大读者致歉。 为了切身感受重庆民间红歌会,去年五月我在重庆花了两个晚上体验重庆大礼堂广场上的夜夜红歌会,发现市政府广播里,播的有三分之一是歌唱祖国歌唱党甚至歌颂毛泽东的红歌,而其它歌曲,则是流行歌曲,一部分老人是自带歌曲到广场上,主要是通过音乐健身。 无论是唱红还是打黑,无论是广种银杏树还是打击民间集资办企业,无论是给农民土地票还是建立廉租房,这一切,都由一只权力之手在操控着,他想提出五个重庆,那不得有人提出六个重庆或四个重庆,他要种植银杏树,那就不能种植法国梧桐或本地槐杨,而他要打黑,即便是律师向被告眨了眼睛,也是一种犯罪。这样无可制约的公权力,是给重庆百姓带来了一些实惠,但这样的实惠是可持续的吗?是正常的吗? 表面的民生工程,使民粹与专制有了某种合法性或合理性,一时的稳定与繁荣,更使百姓感恩戴德,收获一片赞美之声。会操控经济的黄奇帆(民生)、会操控警力的王立军(打黑),加上会操控政治宣传的薄自己(唱红),重庆的三驾马车,奔驰在通往文革的路上,与旧文革不同的是,它在保障民生方面,也不惜代价,以谋取一时的经济繁荣或GDP数据。 薄书记比文革进步的地方是什么?就是多了一层关注民生的利益,文革时代非法打击地富反右,并没有给百姓带来物质利益,与文革相同的是用自己拥有的一已权力,来摆平一切他认为应该摆平的对象或事态。权力意志自上而下,目空一切,我代表真理来为人民服务,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平民百姓得到了一时的利益与稳定,与社会治安得不到保证之时相较,肯定有某种幸福感或满意度,但由于人们看不见任何公开的批评,特别是文革没有真正受到清理与反思,人们对唱红歌、对极权控制下的稳定、对权力意志下的经济发展没有任何反思,造成民意的扭曲与偏差。没有新闻的自由度与社会的开放度,执政者得到的民意满意度,十有八九是虚假的,因为执政者掌握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工具,通过洗脑与单面宣传,造成繁荣与公正的假象,这是人们认可薄熙来的根本原因。 关于打黑,本是政府份内之事,我记得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到重庆开会,当时也是打黑后不久,负责会议的当地人士说,你们现在来重庆安全了,前不久上街被抢,是正常的事情,女孩子傍晚都不敢上街。这说明什么呢,说明重庆当地极容易产生黑社会,还是政府管理失当造成黑社会管治困境?如何解决重庆十年二十年就必然通过重拳才能遏制黑社会坐大的势头?警匪勾结是制度因素还是地方人为的因素?薄熙来显然没有从制度层面找根本原因,而是通过打击一些行政力量或个别官员,来达到警示效应与造成政治影响力。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政客”作为,把自己当成政界”过客”,捞取政治名利之后,一走了之。什么是制度因素呢?就是司法不独立,造成司法容易被某些政客控制,百姓不能通过独立的人大或政协来发出声音,也不能通过权力分立的监督来制约公权力,这样,司法与警力必然腐败,必然为黑社会利用或控制。薄书记不仅在司法独立与权力制约方面无所作为,甚至强化一已权力,将公检法与宣传的权力集于一身,把自己做成了独霸一方的领袖式政治英雄。 二、没有民主法治前提的共同富裕是一个谎言 2012年2月2日,时任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市委扩大会议上讲话:”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裕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搞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 共同富裕是毛时代的谎言,毛时代通过共同富裕(共同进入共产主义),诱使农民将私有土地交给国家或集体,直到现在农民还没有要回自己的土地,而到了邓小平时代,倡导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另一部分人致富。邓小平说,如果贫富差距拉大,那就证明改革开放是失败的。这里,我们看到,共同富裕的谎言一直在继续,即便是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不可能解决贫富差距问题,国家要解决的一是社会公平正义,二是基本保障,要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以及医疗、养老、失业保险,现在的政府连农民土地确权、农民孩子免费午餐、异地高考都不能解决,却想一步解决共同致富问题,这不是谎言又是什么? 政客与政治家不同点在于,政治家致力于通过政治改革,来解决社会经济问题,而政客则永远避谈政治改革,避谈民主法制的方式,不通过政治改革来建立社会正常秩序,而只是通过唱红歌、搞运动、发展经济等等,来显示政绩,我们没有看到薄熙来在民主法治建设上有任何真正的举措,譬如独立候选人竞选人大代表,重庆没有支持,出租司机与公司纠纷,他没有帮助工人组建工会,农民土地被强征,他既没有帮助农民土地确权,更没有像”革命前辈”那样,主张农民成立农会,让农民通过自己的组织来维护权益。薄熙来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彰显自己的权势,无论是经济领域还是法治领域,无论是文化传播还是政治宣传,权力的色彩涂于一身,自己浑然成为一个真正的符合革命法统的新领袖。 满足百姓的安全需求与基本利益需求,在一定程度上能收获百姓的好感,提升百姓对当政者的满意度,老百姓多是只问收成,不问天气,而重庆的政治天空一直是被控制的,连电视台播放广告都被不允许。不仅不能在重庆媒体批评政府,连网络上嘲笑薄书记,都可能被当成危害国家安全,予以拘捕。甚至刚刚的两会期间,重庆人大代表张明渝因为通过微博揭露了重庆某些领域的黑暗面,立即在北京寓所被强行押解回重庆,直到薄熙来被免职,才重获自由。信息封锁与宣传控制,是人们不能认识薄熙来真相的重要因素,更多的重庆人只能被动接受重庆的媒体宣传与洗脑,所谓重庆人民喜欢薄熙来,原因也在此。 薄熙来事件本是一个国家或社会中的悲剧,但却被人们当成喜剧旁观。而政治改革没有真正启动的国家,悲剧总是以喜剧的面目出现。这些悲剧首先是那些受害者承受,尔后,由悲剧的表演者承担。由于整个国家主流社会对文革没有真正的反思与批判,没有究责与忏悔,一些人总在期冀通过一厢情愿的权力,来直接”为人民服务”,不通过制度,不通过社会力量,而是通过自己强大的政治权力,来改变社会或改造国家,他们留下的只会是一地鸡毛,因为他们只会像一只斗鸡那样不过一世,太阳必然会从东方升起来,但与他们打鸣毫无关系。 中国执政党要从薄熙来事件中吸取教训,一是彻底告别文革思维与方式,通过揭开文革的盖子,使广大民众看到文革真相与巨大的危害;二是开启政治改革之门,通过民主法治,使社会开放,激发社会与民间政治活力,让人民真正做自己的主人,而不是靠政客的一时强权,当年邓小平说,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现在,需要政治英雄勇敢地说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自由民主宪政。 作者:吴祚来 责编:吴雨 作者简介:吴祚来,文化学者,专栏作家,曾任中国艺术研究院文艺理论与批评杂志社社长,著有《文化是一条河流》、《中国古典艺术观照》、《通往公民社会的梯子》等多部文集与专著。多次被评为年度百名公共知识分子。 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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