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思想 | 吴忠民:社会焦虑的成因与缓解之策
吴忠民:社会焦虑的成因与缓解之策 进入专题 : 社会焦虑 ● 吴忠民 【摘 要】 如今,社会焦虑现象几乎弥漫在整个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并已成为当今中国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标志。产生社会焦虑的主要原因在于:社会经济整体利益结构正在发生全方位、大幅度而且是急剧的调整;社会风险因素的空前增加;许多社会成员信仰的丢失;社会缺乏正常的秩序和规则体系。社会焦虑会造成大面积的社会负面效应:社会焦虑会引发许多越轨行为;社会焦虑会加重人们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心理和相应的短期化行为;社会焦虑会催生某些有害的群体行为。就社会焦虑现象的缓解而言,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打造公正合理的规则体系;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 【关键词】 社会焦虑 ; 社会转型 ; 负面效应 ; 有效应对 一、社会焦虑及其弥漫的原因 在中国现阶段,出现了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焦虑现象。所谓社会焦虑,主要是指在社会成员当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心理状态。社会焦虑有其自身的一些规律。比如,社会焦虑本身是由酝酿、形成到呈指数扩张这样三个阶段所组成的一个过程;社会焦虑与社会成员各层次需要的满足度之间有着比较确定的关系;社会焦虑分为显性焦虑与隐形焦虑两种类型;社会焦虑的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不尽相同。 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大批社会成员为家庭基本生活计,为自己的前程计,往往表现出一种焦虑不安、浮躁不定的情形,致使社会焦虑现象成为当今中国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标志。 中国现阶段社会焦虑的表现程度和波及范围几乎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在这之前,除了战争和战乱等非正常时期,中国民众从来没有像现今如此焦虑过;在这之后也许会出现社会焦虑现象,但其强度或许不会像现在这么大。比如,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完成的一项调查(2134人参与)显示,焦虑已经成为现代中国人的一种生活常态——34.0%的受访者经常产生焦虑情绪,62.9%的人偶尔焦虑,只有0.8%的人表示从来没有焦虑过。据报道,相比五年前,有47.8%的人“更焦虑了”1。再比如,据中华英才网对全国十五个行业(IT、金融、制造业等)的1500余名企事业职员进行的调查报告则显示,超过90%的受访者都有不同程度的焦虑症状2。如今社会焦虑现象几乎弥漫在整个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焦虑现象既存在于几乎所有社会群体当中,如公务员群体、企业家群体、白领群体、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也存在于各个地区当中,如东部、西部地区以及城市和农村地区。 中国之所以弥漫着广泛的社会焦虑,究其原因,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经济整体利益结构正在发生全方位、大幅度而且是急剧的调整。 中国的改革正处在一个不断深化的时期。这种不断深化的改革意味着以往社会经济利益结构要发生全方位和大幅度的调整,要重构新的社会经济利益格局,换言之,许多社会群体和大量社会成员的社会位置和经济位置要进行重新洗牌。而且,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相比,这种经济利益结构的大幅度调整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就要完成。毋庸讳言,经济利益对于每一个群体和社会成员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人们所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P82)。于是,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时期,“一夜暴富”和“一夜下岗”这样两种截然相反的现象同时大面积地存在。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的三十多年间,一方面迅速崛起了一个暴富的高收入者群体和一个生活状态相对比较舒适中等收入群体;另一方面则形成了一个生活贫困的低收入者群体。社会成员社会经济利益位置的急速变化,往往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双重示范效应,进而对许多社会成员形成了大面积的压力。 再者,改革开放以来,同经济发展相比,社会发展明显滞后,民生没有得到应有的改善,社会保障制度明显缺位。不少社会成员在失去了以往习以为惯的单位福利和单位保障之后,却没有被纳入新的社会保障体系当中。这些人由于缺少基本生存底线的“兜底”,因而对未来可能的不利处境产生了程度不同的担忧甚至是恐慌。凡此种种,必然使得中国现阶段大批社会成员存在着一种人生的不确定性,人们对于自己的未来前景往往不可预期,唯恐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而人的正常心态是建立在稳定的、可预期的正常生活基础之上的。大批社会成员在人生不确定性和对未来不可预期的基础之上,必定会形成大面积的社会焦虑现象。 第二,社会风险因素的空前增加。 同传统社会不同的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只要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就不可避免面临空前的社会风险。现代化的发展既给人类社会提供了无数的机会,但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制造了无数的社会风险。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社会能量的空前积累以及社会的日益复杂化,特别是全球化进程和信息化进程的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不断扩散的不确定性。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现代社会意味着各个国家经济的一体化,而经济的一体化意味着各个国家经济之间的开放性、相互依赖性和联动性,即一个国家经济的变化势必会影响到另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任何一个国家想要完全不受其他国家经济的影响已经几乎不可能做到。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特别是经济影响力较大的国家,其经济一旦出现问题,便会不可避免地蔓延至其他国家。比如,从问题产生的根源来看,美国的次贷问题原本同中国经济几乎不搭界,但是一旦出现了国际金融危机,便不可避免地波及中国,并对中国造成了大面积的不利影响,致使中国经济陷入到一定的困境当中。 另外,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共同体,其构成因素和变数之繁杂,恐怕也是世界之最。中国经济和社会在未来还会遇到哪些不可预期的风险因素,现在很难判定。显然,社会风险因素的增加,势必会给中国的发展和民众的基本生存状况带来空前的变数,进而加重了社会焦虑。 第三,许多社会成员信仰的丢失。 信仰不是万能的,但信仰却是一个社会共同体所必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一个民族的民众普遍具有信仰是一件十分重要的甚至是必需的事情(极端化的信仰除外)。信仰是事关社会共同体的基本观念、整合、心理状况、长远目标以及民众基本行为方式的重大问题。民众如果普遍具有一种信仰,那么,这个民族的民众的心里就会比较踏实,民众的内心会比较强大,其行为会由于有着一种坚定的信念、长远的目标和坚实的底力而能够经得起许多事情的诱惑,能够经得起许多挫折,其抗击打力较强,进而就会减少社会焦虑的困扰。 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社会急剧转型时期,由于种种原因,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丢失了信仰。在这样的情形下,中国现阶段许多社会成员的心灵或心宅往往缺少一种坚守和定力。进一步看,由于心灵或心宅缺少坚守和定力,因而不少社会成员在面对大量诱惑尤其是经济利益诱惑时,其行为往往会缺少坚定的信念、长远的目标取向和执著的精神,难免随波逐流,飘乎不定,心里很不踏实,进而容易陷入某种焦虑不安的状态之中。更重要的是,由于心灵或心宅缺少坚守和定力,所以,人的行为一旦受挫,其抗挫折、抗击打的能力必定很有限,这就会不断加重人们的失落心理,进而深陷社会焦虑现象的困扰之中。 第四,社会尚缺乏正常的秩序和规则体系。 目前,中国社会正处在急剧转型的时期,原来的许多规则已不适用或不管用了,而能够同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规则体系尚未有系统地建立起来。中国目前正处在新规则的重建时期,或者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社会目前处在一些规则的真空时期。在此条件下,社会往往缺乏规则体系,许多社会成员往往缺乏规则意识。这就使得许多社会成员无章可循,不知所措,进而使得社会焦虑问题更加突出。 在这一点上,中国与一些同样是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如俄罗斯相比,有着较大的差别。有人发现,在俄罗斯急剧社会转型时期,按理说俄罗斯的“社会秩序要重新开始,一切法规也要重新拟定,可是决定政策容易,要实行则不是短时间之内就可以做成的,而中间这段青黄不接的时期是最危险的。可是他们有一个优点,当新法规尚未建立之前,还继续遵守旧的规定,如果发现不对,宁可等待,并遵守从前的规定,所以现在还不至于乱”。俄罗斯的这种情形,“固然不能立即解除贫穷问题,但是至少社会不会有乱象”。俄罗斯之所以“还能维持一个秩序,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4(P293) 二、社会焦虑的负面效应 现在,社会焦虑已经对中国社会造成了种种广泛而复杂的影响。从客观上讲,社会焦虑有着某种积极的作用。比如,社会焦虑在某种程度上、某种范围内有助于激发社会成员的潜能和动力。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社会焦虑的积极意义是次要的,更为主要的是,社会焦虑会造成大面积的社会负面效应。 第一,社会焦虑会引发不少越轨行为。 正如前面所提及的那样,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正处在一些规则真空的时期。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型,意味着新旧观念并存,意味着同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同新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不同性质、不同类型规则的并存。对于原有的一些规则,许多人自然缺少认同性;而对于新规则,不少人则缺少认知和敬畏感。于是,不少社会成员便缺少了规则意识。在这样的情形下,身处社会焦虑状态中的不少社会成员,不愿去考虑自身行为是否要符合某种规则,而更容易倾向于考虑某种行为是否对个人有利,这就加重了不少人的无规则意识。从现实社会的角度看,不少社会成员无章可循,各行其是,甚至是随心所欲,这就必然会引致种种越轨行为的出现。 应当承认,中国现阶段的越轨行为数量增幅较大。比如,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1985年只有54.2万起,2004年上升至472万起,2009年增至为558万起;公安机关受理的治安案件2004年为665万起,查处的为537万起(1985年仅为92.1万起),2009年则几乎增加了1倍,分别为1176万起和1 105万起①。再比如,就连原本是“一方净土”的学术界,也频频出现“抄袭”的越轨行为。虽然前述种种越轨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否认,社会焦虑是一个重要的催生因素。 第二,社会焦虑会加重人们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心理和相应的短期化行为。 面临着社会环境的急剧变化,社会焦虑使得不少社会成员缺乏一种应对社会的从容心态,缺乏从长计议的理性安排。因此,社会焦虑很容易加重人们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心理和相应的短期化行为。 其一,从人们所追求的目标的角度看,社会焦虑容易引发人们相对较高的期望值。客观地讲,在急剧变化的现实社会当中,许多机会甚至是一些意想不到的机会会出现。比如,种种暴富的神话般故事相继出现,而且一些人在暴富之后喜欢炫富。这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示范效应,致使不少人大幅度地提升了自己对具体目标的高期望值。更重要的是,这种高期望值极有可能呈高指数增长态势。相比之下,人们对于这些高期望的兑现能力则是相对较低的,至多只能呈正常指数增长的态势。 其二,从人们所选择的行为方式的角度看,社会焦虑容易引发急于求成的短、平、快的行为方式。人们的“长期行为”是一种不确定、难以预知的、成本投入较高的行为,人们长期的成本投入往往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对于身处社会焦虑状态并且有着较高期望值的人们来说,与其选择不确定的、成本过大的“长期行为”,倒不如采取“短期行为”方式更为实际和简便易行。这种行为方式短期看起来似乎是理性、成本小、见效快,“性价比”似乎比较合算,但长期看起来却是非理性、成本过大的选择。原因很简单,短期行为一旦盛行,那么,由于短期行为所具有的利己性和短视性,因而从长远的眼光来看,绝大多数的短期行为终将成为损害短期行为者自身的举动。因为“各个部分之间的猜忌与隔阂,极大地妨碍着社会信任的确立,刺激着各种纯粹自利的短期行为。很明显,这种情形是非常不利于防范社会风险或控制风险危害的”5。 由社会焦虑所引致的高期望值和短期化行为,在民间和政府两个层面都有明显的表现。在民间层面,试图迅速致富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一窝蜂式地抢购并囤积某种商品,一窝蜂式的杀入股市、基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一窝蜂式地购进各种彩票,等等。在一些地方政府层面,大跃进式的城市化建设、大规模的豪华工程、形象工程建设的现象大量存在,其结果是政府财力力不胜任,形成了巨额的地方政府债务,并进而挤占了改善民生的资金。比如,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政府负债总额达到10万7174.91亿元6。 第三,社会焦虑会催生某些有害的群体行为。 所谓群体行为,也称作“聚合行为”、“集体行为”等,主要是指在某些特定的场所,人们的行为失去了日常行为规范的约束,而变为无组织、无结构同时也难以预料的群体行为。某些社会骚乱、宗教狂热、恐慌现象、成群结队的抢购活动以及群体性事件等就属于群体行为。 作为一种背景性的时代条件,社会焦虑容易催生某些有害的群体行为。对此,可作如下理解: 其一,社会焦虑容易使一些社会成员失去理性的约束。而人们的行为一旦失去理性约束,即失去内在约束和外在约束。当社会焦虑增强到一定程度时,人们就容易处在一种失控的状态,容易接受种种暗示,容易进行种种模仿,产生某些非理性的冲动行为,进而衍化为有害的、失控的群体行为。在这样的情形下,加之社会转型时期大量社会失范现象的存在,社会焦虑现象更加容易使一些人的行为方式失去约束而衍化成群体行为。 其二,社会焦虑现象会程度不同地降低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客观地看,同改革开放以前相比,大多数社会成员目前的“绝对”生活水准已经高出了一个大量级。但是,由于社会焦虑现象的存在,一部分社会成员往往无暇作出理性的判断,而热衷于同左邻右舍当中更高水准者相比,甚至同全社会当中那些公认的生活水准很高者相比,因而对自己的生活水准不够满意,进而会程度不同地产生了对社会的不满心理。这就为一些群体行为的出现积淀了一定的心理基础。 其三,社会焦虑现象会加重或放大人们对于社会问题的不满情绪。如今,中国社会出现了不少社会矛盾和问题,这是一个客观现实。但问题在于,其中的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可能并没有所知的那么严重。然而,由于目前人们普遍存在着一种心理焦虑,以及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的存在,致使不少社会成员存在着一些不公正、不公平的心理感受,同时又由于网络社会的发展,使得不少网民能够很方便地将心理焦虑以及不公正、不公平的心理感受广为传播和放大。这样一来,不少社会成员就容易把本来不是很严重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看得过于严重,失去理性价值判断,容易迁怒于他人他事,容易借题发挥、借机宣泄,进而催生出一些有害的群体行为。进一步看,凡此种种,势必会增大社会动荡的潜在能量。这对社会的安全运行极为不利,现在中国社会出现的一些“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当属此类现象。 伴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伴随着社会焦虑现象逐渐弥漫和扩展,群体行为在不断增多。比如,从1993年至2003年这十年间,中国的群体性事件数量迅速上升,年均增长17%,由1994年的1万起增加到2003年的6万起,增长5倍7(P235)。2007年,群体性事件又上升至8万余起8(P10)。再比如,由某个歌星演唱所引致的众多歌迷的狂热活动、由某场球赛所引致的球迷群体骚动以及由某种生活必需品暂时短缺所引致的抢购风潮等群体行为也时有发生。 由上述可见,既然社会焦虑会引发不少越轨行为,会加重人们不切实际的高期望值心理和相应的短期化行为,会催生某些有害的、失控的群体行为,那么,社会焦虑对社会矛盾和问题必定会起着加重的作用。显然,尽管社会焦虑本身并不是外在的社会问题,但作为一种特殊的时代背景性条件,它对社会问题的生成和加重无疑会起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 三、如何有效地缓解社会焦虑 就总体而言,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个比较高的阶段时,当人们普遍过上较富裕的生活而不再为基本生计问题惶惶不可终日时,当社会的基本规则体系真正得以建立并有效运作时,社会焦虑现象便会从总体上消失。人们毕竟是有恒产便有恒心,有规则就可从长计议。 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剧转型的时期,所以要想彻底消除社会焦虑现象是不现实的,但缓解社会焦虑现象则是能够做到的。就社会焦虑现象的缓解而言,至少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第一,打造公正合理的规则体系。 社会成员的各种行为以及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动,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如果缺少了规则体系,那么,这个社会必然会面临着一种不确定性的前景,使人们的行为缺少一种可以预期的长远目标,存在着诸如随意性、多变性、相互抵触甚至是冲突,以及成本过大、风险过多等种种不利的情形。现代社会必定是一个凭借着规范、合理、公正、公平的规则体系而运转的社会。目前,中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急速转型的时期,由于缺乏规范、合理、公正、公平的制度体系而造成的种种负面效应表现得十分明显。所以,进行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是中国社会面临的一项十分重大的任务。而制度的设计和安排需要根据一种基本的理念来进行。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应当根据怎样的基本理念来进行现代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我们知道,社会公正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是现代社会最为重要的价值理念。所以,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基本制度设计和安排的基本理念依据。罗尔斯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9(P1)通过建立规范、公平、公正、合理的规则体系,能够使人们的社会行为有章可循,且对未来的长期行为和目标可以预期,进而有助于缓解社会焦虑现象。 第二,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 我们现在提建立一个高级的或中级的民生保障体系还不够现实,但是,提出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则是现实可行的。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基本特征是低水准、广覆盖、有实效。其基本内容是:初步做到“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在迅速增强,比如,2010年国家财政收入已经突破了八万亿元。显然,在中国现阶段,建立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已经不再是一个“能不能做到”的问题,而是一个“想不想去做”的问题。建立起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难点,既不在于资金问题,也不在于其工作的难度问题,而在于我们的基本观念是否实现了真正的转变。只要我们想去做,只要将社会公正和改善民生问题放到了一个应有的突出位置上,那么,许多具体的思路和方法也就能够作出相应的合理调整,就能够建立起这样一个初级的民生保障体系。通过初级民生保障体系的建立,可以让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基本的生活尊严底线得到保障,使社会成员正常生存与发展的后顾之忧明显减少,而且对未来也可以有一个大致的预期。如是,则能够有效地缓解社会焦虑现象。 第三,尽可能地实现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这是一个公认的道理。充分就业应成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优先目标。充分就业是指,任何一位愿意参加工作、具有必要能力且年龄合适的社会成员都应当获得一份有经济报酬的职位。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获得一种职业,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就意味着拥有了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意味着拥有了一个可以预期的发展平台,意味着能够平等地生存于社会生活当中,意味着其后代能够健康成长,意味着社会整合程度能够大幅度提高。可见,充分就业是缓解社会焦虑现象的基础性的必要条件之一。 总之,一旦做好上述几件事情,那么,中国的社会焦虑现象便可以得到大幅度的缓解,社会焦虑的负面影响也可以降至最低限度,相应地,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也能够得到一定的化解和缓解。 注释: ①数据引自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等:《中国社会发展资料——主观、客观、国际比较》(中国统计出版社1992年版);国家统计局社会和科技统计局:《中国社会统计年鉴2006》(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年版,第249页);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9》(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348页)。 参考文献: 1林金芳.缓解社会焦虑应有制度化渠道N.中国青年报,2006-12-05. 2王宝红,等.焦虑的时代:《不焦虑》的智慧N.华商报,2011-09-2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蒋纬国口述自传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8. 5郑杭生,洪大用.中国转型期的社会安全隐患与对策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2). 6刘家义.国务院关于2010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1年6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EB/OL.中国人大网,2011-07-01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