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媒體

香港獨立媒體 | 從H7N9到139B……

沙士十年後的這個暖濕春天,北方傳來出現H7N9新變種病毒的消息,霎時之間,動物世界又再「被」腥風血灑。那個稱自己作「東方明珠」的上海,一個黑夜裡,捕殺所有禽鳥,接下來,應該輪到雞、豬……或是什麼別的。一整個動物種類在這座城市被殺清光,只要簽一張死令狀便足夠了。一紙何其重,生命如此輕! 十年前的沙士,大家除了「慘痛記憶」四個字之外,還記得什麼?還學習到什麼?月前,香港各大傳媒紛紛製作「沙士十年」特輯,有的懷念醫護人員,有的指責大陸地方隱暪疫情,也有的批評特區政府遲緩處理,這就是我們對「沙士」事件所學到的嗎?這座城市的人很奇怪,總不愛追問根源,總不敢探索黑洞。沙士怎麼來?當年有人說果子狸,有人說其他野生動物。十年下來,這些廣東沿岸城市有減少野林捕殺了嗎?完全沒有。不僅沒有,人類的貪婪和輕視動物生命的態度,有增無減! 今天,只要你去看看大陸的肉食市場是如何對生的身體和死的肉類,便能理解,新變種病毒的出現,是遲早的事。鏡頭之下,在那些菜市場內,鴿子和毛雞擠在生銹鐵籠裡,羽毛、糞便夾雜著哀鳴和狂叫,憂鬱痛苦跟病菌交錯,成了變種病毒的溫床。日前,大陸一個肉食加工場被搗破,生肉滿地亂放,一隻狗經過,聞一聞便走開。我們無法知道這些肉品是怎麼來的,只知道連狗都對它沒有興趣。 新變重病毒的根源是什麼?是人類大量繁殖動物以作銷售之餘、同時漠視牠們的生存條件所致。如果牠們的吃糧和用水,以及生活環境,都是垃圾都在廢堆,這些生的身體變成死的肉類之後,又如何不危害我們的健康呢?要避免新變種病毒出現,尋找根源,最重要是先對動物好一點! 近日,香港漁護署提出「私人繁殖寵物合法化」,即139B的修例。這次修例讓人非常擔心,從不同實際個案中,我們都看到,私人繁殖者困養動物的環境之惡劣、衛生條件之差,讓人咋舌,難過(附圖)。從我親身經驗所得,繁殖動物之生存環境,不比菜市場擠在生銹鐵籠裡的雞好到那裡去,更何況,菜市場的雞和鴿,我們還是看到的,而私人繁殖場就在一樓一閣,漁護署根本沒有能力也不會長期保障這些小動物在一個衛生清潔的環境裡生活。 日前,拜讀前天文台長林超英一篇文章「致命病毒H7N9:是人與家禽的問題,不要諉過野鳥」,深受啟發。試問,如果我們不改善對待動物的態度,一味將之視作瘋狂賺錢的工具,買再多的N95口罩和板藍根,如何小心翼翼防範病毒入侵,又有什麼用呢! (本文的濃縮版已刊於《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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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輸了官司 不輸運動

昨日跑到高院旁聽貨櫃碼頭的禁制令官司,HIT 聘請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余若海正是2011年代表祥達將美孚居民告上法庭的代表律師,同樣是禁制示威。毫無意外這次官司是輸了,禁制令獲得延長,然而這次官司輸了,運動沒結束,罷工基金的數字仍在不斷上升,法庭有其限制,不一定獲得公義,公義是要市民自己一手一腳去爭取的。 今次十五個被告當中,包括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及工會總幹事何偉航,另外十二名工會理事,以及參考美孚「第七被告」的「第十五被告」(Unknown Persons forming a group of demonstrators, entering or remaining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1st plantiff(HIT) at Terminals 4 and/or 6 and/or 7……)。與美孚一樣,過去幾日到碼頭有名有姓能輕易辯認的人士眾多,包括一眾立法會議員及曾被媒體引述的參與者(入稟狀中其實亦提到學聯),原訟人明顯是選擇性針對工會,收窄被告範圍,集中戰線。 這次案件反映組織工會的重要性,香港的法例對示威遊行一直不太友善,《公安條例》一向對批評為對表達自由施加各種限制。不過這次案件令我們看到組織工會、加入工會的重要性。原來香港的《職工會條例》,對工會組織工人罷工尚有一定的保障。李卓人及代表三名被告的碼頭工人律師麥高義,均以《職工會條例》作說明,反對延長禁制令。最終禁制令雖然獲得延長,但高院法官陳美蘭最終批准工人以80人為上限,在碼頭限定範圍內呼籲其他工人罷工,也無疑是一個小成果。 余若海在昨日下午的庭上,用了約一個半小時去反駁李卓人及麥高義的理據,解釋為何須延長禁制令。其發言確實是相當清晰具說服力,發言約一半的時候相信法官已被說服,實在值得細讀,讓我們更了解法律制度的運作及限制。 私人物業的權利? HIT 辯護的重點相當清楚,便是罷工工人非其僱員,他們並不是僱主,個案的本質是私人產權被侵佔。 余若海發言中提到,《職工會條例》的保障並不是絕對的,他引用2011年祥達的美孚官司指,表達自由與私人產權要取得平衡。他又指《職工會條例》只是保障工會的行為,而不應保護所有工人的個人行為,特別是支援學生的行為。《條例》也不會保護所有行為如恐嚇,他又舉例說假如外傭罷工,找來工友一同在你家靜坐是否合理。《條例》也只表示可容許工人 “at/near” 工作地點,亦不等於獲授權進入私人地方。 余若海又表示《條例》中提及工業行動和工會不能被民事起訴,僅是針對 “withdraw labour” 以及游說其他工人罷工的行為不受起訴。在 HIT 此案他認為是侵權,本質上有不同,而不是就 “withdraw labour” 提出起訴。他引述美孚「祥達對王德全等」一案,表示判辭亦拒絕了以憲法權利合法化私人產業上示威的行為,此外又再次祭出「區國權」案,當年區國權及長毛等進入孫明揚住所所在的大堂示威被捕,判辭也提及示威權利在私人產權的地方將會終止。 余又強調無意針對罷工行為,只是工人佔用了碼頭內的 T6 迴旋處,阻礙了貨櫃碼頭之間的主要通道,影響碼頭日常運作。 這裡讓我們看到幾點:假如工人沒有加入工會的話,工人面對禁制令時連最有力的辯護理據都會失去;外判的制度,是全面剝削工人各種各樣的勞工保障。一旦出事母公司可以撇清關係,不知名的外判商則可以隨時倒閉了事,今次則因為外判連罷工權都受到影響;私人業權的權利隨案例增多而愈來愈強,表達自由插針不入,難怪政府愈來愈喜歡將各樣公用事業私營化,連示威都可以輕易擋在門外。 破壞安寧及影響安全 申請禁制令的一些「增值」理由,便是「危險危險危險」。 「危險」如何造成的?在入稟狀中一共提到有六名保安受傷,例如罷工第一日,指工人進入碼頭時令四名保安的頸、腳、頭、背部等位置受傷,分別休假一至兩日,又提到警察正調查事件,並附帶眾多傳媒報導作例證。 涉及身體碰撞的示威活動,甚或無身體碰撞的和平遊行,要找一些受傷「證據」其實不難。不過示威者的一方往往沒有系統地統計受傷的人員,也不會到醫院驗傷。由於遊行多為個人參與,亦無法由工傷請假。 另一樣是安全問題,余若海大律師提到碼頭並非一個安全的地方,有大量重要機器及貨櫃車出入。有朋友說得好,這樣其實是否反映碼頭要改善工地安全? 一直嘗試「包容」示威活動? 入稟狀中亦提到作為「第三方」的 HIT,一直嘗試與罷工工人聯絡,希望作出商討,但並未有獲得回覆,因此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是迫不得已。然而回想罷工初期幾日的氣氛,一直十分緊張,HIT 拒絕承認工人身份或談判、外判商致電工人要求復工否則解僱、保安不斷阻撓示威者出入,在這個情況之下,單單抽出其中兩次溝通的「嘗試」,便足以證明示威者須付上責任? 要獲得法庭保障,不談費用只談法例,其實都不是易事。相較於2011年,我相信社會對法律及法治的理解都有了新的認識,特別是戴耀廷教授提出以法達義、公民抗命的「佔領中環」行動之後,法律不一定是公義的,法庭判為有罪,勝一場官司輸一場官司也不代表甚麼。碼頭工人罷工今日繼續,運動沒讓禁制令的官司主導了成敗,或許這場官司是一個小挫折,但罷工最終的結果,最重要的還是法庭以外的爭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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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大愛當做日 共融音樂會

(獨媒特約報導)四月一日,「大愛同盟」在尖沙咀文化中心外舉行免費露天音樂會暨成立大典,參加者都穿上彩虹色的衣服出席。參加者一早到場,文化中心外的長樓梯座無虛席,到場的嘉賓除了大愛同盟的成員何韻詩、黃耀明、慢必等人外,更有鍾氏兄弟、周國賢、黃家強等人撐場,以直人身份撐同志,體現真正的共融。而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新上任的平機會主席周一嶽都現身,並承諾在任期間會致力推動同志平權運動。 以同運紀念哥哥 周一嶽全力支持同志運動 十年前的四月一日,香港首位「出櫃」的巨星張國榮(哥哥)在文華酒店縱身而下,十年後大愛同盟藉在復活節假期,除了以歌聲紀念他外,更希望以同志音樂會的成功送給哥哥。音樂會上何韻詩與黃耀明以哥哥的名曲〈我〉開場,並在音樂起首之前播放當年哥哥在演唱會時的讀白,借意鼓勵同志欣賞自己,擁抱不同性傾向人士。主持人梁兆輝言除了感謝天公造美外,更要多謝哥哥,「雖然他已闊別我們十年,但大家也知道你(哥哥)在我們當中」。接著黃耀明亦憑〈春光乍洩〉一曲寄意,除了追憶哥哥以外,更表示期望不用等到「一千零一世,至得到一切」、得到愛的權利。 剛履新平機會主席的周一嶽在出席活動時,被問到會否覺得同性戀是病,身為基督徒的他亦強調同性戀不是病,性傾向是天生的。當再被問到身為平機會主席,會與大愛同盟站在同一陣線,還是會與之對立時,他即時承諾未來三年任期必定會全力推動反歧視法的立法工作,不會讓同志空得到「青春枯萎」、「一千零一世」都得不到應有的尊重。 基督徒高呼:明光社不代表我們 大會亦邀請了基督徒樂隊鍾氏兄弟獻唱,兄弟二人更為著早前「五萬基督徒參加愛家共融音樂會」一事上,代表基督徒向性小眾躹躬致歉,並指明光社不代表所有基督徒。而基因之家的黃國堯牧師、中大酷兒團契代表陳嘉都以基督徒的身份出席支持同志活動。 一直以來,對於同志平權運動、爭取立反歧視法的事件上,宗教似乎是最大的反對勢力,但事實又是否如此嗎?還是明光社和基右派組織在形成一種集體妄念,讓大眾誤以為宗教與同志是絕對的對立面呢?事實上,從不同的平權運動、大愛音樂會中,都可見基督徒與同志的關係並不如明光社所渲染般。一句「明光社不代表我們」令在場的同志都溶化,更有基督徒同志落下淚來,場面十分感動。 整整一個星期中,綿雨似乎沒有停過,但同志運動從來都走在風雨飄搖的路上,只望在周一嶽上任以後,可以偶爾走在雨後彩虹的路上,音樂會上的和諧能堅持下去。 圖:黃耀明及何韻詩獻唱 圖:大會指定衣飾:彩虹七色任何一色 G點電視:大愛當做日 Big Lov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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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剝削

碼頭工潮爆發至今,星火燎原,全民關注,對於許多碼頭罷工工人來說,這都是不可思議的。漫漫長夜,由白天抽菸到晚上,晚上抽到天明,工人在這片禁地異域消耗了十至三十年不等的青春。罷工期間點燃起一點又一點的火光中,伴著輕煙,訴說出沉重和辛酸的生活。 我們都從媒體上看到碼頭工友的故事。他們長時間的工作,工作環境危險處處,一個個鐵打般以年月熬鍊出來的身軀,造就了這個大都會中尋常人自詡的「方便」。香港「乜都有」,背後其實是這群「乜都得」的工人以命來換回來的。 細想一下,我們大都是打工的,但活在這城市中,勾結、分享利益,在種種虛擬中令人漸漸敵我難分,又或變得犬儒窩囊。工潮的爆發,卻在提醒我們,不要害怕,不要甘心地活在無休止的(自我)被擺布中。我們原來可以爭取生活的尊嚴,可以有能力改變困局,可以共同生活,可以從迷醉中行出直路,讓生活朝著更美好、更公平和更有同情心的方向去走著。甘心,不一定要相送於資本家以求糊口;甘心,也可以用在揭示社會不義;透過絕地反撲,讓我們賺取金錢吃下的那口飯能心安理得。 在不斷被污染的溪流中,清泉的注入,遇到的命運必然是即時被拒。在云云流言中,有指工人一個月能賺二三萬元,為何還不心滿意足?又有聽到資本家說,我沒有剝削工人,工人賣命是心甘情願的,他們若認為工作辛苦不合理,可以另謀高就。這些說法,聽下去頗為涼薄,但若我們一時之間只有怒氣而回不了話,大抵是因為我們都覺得城市人都是自由的,你情我願的法則帶有某種真理,碼頭工人當下遇到的,只是一種不幸和例外;故此,他們成了一群需要我們同情的對象。……真的白痴!若你認為這是常識,我想補一句,這常識在害人,造就著不良的僱主,也蠶食著我們的良知與團結和諧。 其實我們早就知道,勞資雙方訂立所謂你情我願的工資之前,就包含著一種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在背後:資方有最大甚至絕對的薪酬調整權力,而(碼頭)工人的權力卻被層層剝奪。 再進一步去想像工人是必然和天生的受剝削者及低下階層,更是促成今天勞資雙方政治不平等結果的前設;這也是官商聯合去政治化(depoliticizing)的手段,令每個打工仔都妄自誹謗。再說,工人們唯一的政治權體現,居然是一個沒有被認可的罷工行動,這是多麼荒謬! 今天工人罷工,獲得愈來愈多市民支持,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還張開耳朵去聆聽工友心聲,這些是怎樣一回事?這其實是我們一張社會走到今天回頭盤點的清單,讓我們清楚看到,過去我們如何急速地只向錢看而賣掉了耐性、愛心、生活的關係、對城市中陌生人的信任。我們以冷漠作為止痛劑,隻眼開隻眼閉地無視別人和自身的痛苦。自我出賣後,還要把責任推卸給魔鬼。 剝削之發生,其實不是外在於我們的,即不是在我們看到罷工工人受到碼頭公司和許多的分判商壓低工資,並受到無良的輕蔑,然後生出憐愛之心的時候發生的。事情恰恰顛倒,剝削發生的路徑其實始於我們視工人為低下於資本家的階級想像開始,然後在罷工行動發生時,從一幕幕的景象中辨認出先存在我們想像中的剝削關係。若然我們能了解這種對剝削的配對,我們或許也能嘗試從先存或既有的框框跳出來,去觀察每天在罷工現場所發生的種種新事物,從而較為欣然接受自己對事件認知上的不足,也能看到盼望與信任的出現。 職是之故,我們說支持碼頭罷工,其中的意義除了可以是對碼頭工人的同情,還可以反身自省,問問我們跟所有罷工工人的關係,以致看到我們與工人共同生活的社會今天的面貌,與及其中的潛規則是如何牢牢地篏入及塑造我們的意識。從個人的感受到結構的反思,這使得我們能與罷工工人同舟共濟,同仇敵愾,而非視他們為助我們在情感失落時布施愛心的道德水泡之餘,也可以與抗爭的工人們一起發掘自我,從政治想像上尋求社會公義的實踐。 註:上述文章刊於2013年4月6日《明報》世紀版,題目為<工人以命換來什麼>。這裏刊出的版本作了少許用字上的修改,內容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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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獨立媒體 | 當華光褪盡 – 參與台北華光社區擋拆抗爭紀實

[葵涌碼頭工人罷工,各路的朋友都以各種方式聲援碼頭罷工工人。這時的我,身在台灣,卻在經歷另一場的戰爭。打開Facebook,見著碼頭罷工新聞,但身上是從華光社區抗爭帶來的痛。] 華光社區是什麼? (注1)     華光社區位於台北市中正區和大安區交界地段,緊鄰中正紀念堂和師大永康街商圈。這是清一色的低矮平房,曾經是日治時期的台北刑役所,也是日本人在台灣蓋的第一座西式監獄。國民政府接收後,此社區成為法務部的員工宿舍。     1963年台北監獄搬到龜山,愛國東路開通,中華電信、台灣郵政等大型單位進駐。1990年中正紀念堂也正式對外開放。華光社區,從前是沒人願意住的監獄區域,但台北市的快速發展,使這一帶有了現代化的風貌。2007年,行政院提出四大金磚計劃,華光社區正式被納入國家未來發展藍圖中,更被賦予「台北華爾街」稱號。2012年10月,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議,決議將台北華爾街改名「六本木計畫」,過去所稱的「金融特區」僅部分保留為金融區,其他則計畫變更為國際觀光旅館、購物中心,並以杜拜月亮塔、東京六本木為目標。無論是華爾街還是六本木,看到的都是資本堆砌的華麗。(注2) 華光社區住了什麼人?     華光社區過半數是國有土地,權責分屬財政部和法務部,多半是台北看守所公務宿舍。此外,則幾乎都歸中華郵政、中華電信所有,私有土地僅佔0.87%。2007年11月,政府為將此地「騰空標售」而對居民提出訴訟時,將此地居民分為「合法」、「不合法」及「違建戶」。所謂合法住戶,就是合法使用法務部員工宿舍;所謂不合法,就是部分居民原先是法務部員工,但後來經歷各種「歷練」如轉職等等而失去配給房屋資格,但仍繼續使用華光宿舍的住戶。上述兩者約有500多戶。至於違建戶,則是因城鄉流動而跑到台北落腳,在華光這一類平民社區搭建平房的居民,數目約139戶。 (注3)     可能很多人會問,既然是違法搭建的房屋,照例就應該清除,「依法行政」毫無疑問。但一個社會空間的形成,與其歷史脈絡和時空變遷有密切的關係。空間就是社會,凝聚的正正就是人類活動。1949國民政府撤退來台,帶來軍工教人員一百多萬,在「一年準備,兩年反攻,三年掃蕩,五年成功」的口號下,台灣並沒有被視為落地生根的地方,政府也沒有重視長遠的住宅政策規劃。在華光社區,法務部員工自行搭建房屋或者加蓋房屋,受到政府的默許。1960年代,台灣經濟起飛,城鄉流動加速,台北人口膨脹,但這些入城的人多為低下階層人士,只好選擇在華光這一類的平民社區居住,租用法務部的宿舍或者自行蓋房。但這些政府口中的非法「違建戶」並不是化外之民。多年來,居民繳納水電費,稅收,政府也發放門牌號。以上種種,顯示了政府是間接默認了他們的合理存在。 華光社區的居民遭遇了什麼?     2008年開始,「違建戶」居民陸續成為政府的被告,被告內容為「非法佔用國有土地」,應返還相關「不當得利」。「不當得利」指的是因居民住在國有土地上,沒有法律上的正當性卻受有利益。目前,居民在這場官司上無一勝訴。法務部首先會來測量佔地大小,計算不當得利。然後居民會被通知在20天內自行拆屋還地(如不自行拆屋,法務部則進行強行拆除。而強行拆除所涉及的工程費用和警員出勤費用,則算在居民頭上)。除此之外,居民因未繳還不當得利會遭遇凍結賬戶與扣薪1/3。居民們遭政府追討的「不當得利」達幾百萬至幾千萬新台幣。另外,政府聲稱該區「違建戶」並不屬於「弱勢」。雖說法理上不屬於弱勢,但居民的生活條件實屬平民階級,面對國家的宏圖開發計劃,面對政府追討的千百萬的不當得利罰款,面對台北日益高漲的房價,居民苦不堪言. (注4)居民多次陳情。居民表示,他們並不是阻礙城市發展,但希望得到政府合理的安置和減免不當得利,但換來的依然是「依法行政」的回應。 華光 – 褪盡 – 紀實 (注5)     大半年之前,一班台大的學生開始在華光社區做田野調查,探訪該區的人文風貌,並了解到該區居民遭遇的政府控告和迫遷問題。他們組織社區導覽,陪伴居民陳情,發動支援者,華光社區的議題逐漸吸引到各路運動者和大眾媒體的目光。     2012年3月28日,士林王家強拆(注6),對於台灣的年輕運動者,一切記憶猶新 。2013年同樣的時間,戰場轉移到華光社區,因為2013年3月27日,是法務部勒令強拆華光兩戶「違建戶」,林家和楊家的日子。運動者無不慨嘆,同時也召集做好擋拆的準備。      3月26日 ,組織者呼籲支援者到華光進行守夜行動。強拆令明示,第二天早上10點拆林家,10點半拆楊家。如果警察下手夠狠,很可能清早就會封閉周圍路段,阻止支援者和媒體進場,所以希望有能力的朋友提早一晚到場準備,並陪伴居民度過最難熬的時間。      7pm 我到達華光社區,看到現場開始掛起各種抗議布條,測試燈光。室內室外都是咚咚咚的聲音,各人在釘固定器,明天,將會有不少抗爭者會被綁上鐵鍊,和建築物牢牢栓在一起。      9pm 聚集在華光的人多起來,組織者開始分批組織支援者巡視附近區域,解釋第二天警察有可能進攻的路線。同時,進行第一次的briefing,粗略分配任務,守護區域包括屋內、屋頂、屋外,還有機動組,負責跑警察局和附近路口,第二天隨時監測各路動態。      3月27日,強拆日      凌晨12點 聚集在華光的人大概有超過一百,有相互打招呼的熟人,也有獨自過來支援的「個體戶」。第二次大briefing, 各人在各區域就位,試綁鐵鍊,恍如來一次演練。(看到一個坐在輪椅上的肌肉萎縮症的支援者,用鐵鍊將自己和大門綁在一起。他一直有著無畏的眼神)雖然已經是深夜,氣溫愈來愈低,但來到華光的人似乎也愈來愈多。大家在不同地方聊天,看書,抽煙,嚼檳榔,是提神,也是交流。      凌晨3點 ,支援者戴起勞工手套,開始搭建路障。由於附近的房屋都拆掉了,很多磚石廢物。大家將磚頭壘起,又不知道從哪裡扯來了一棵樹,滿滿的將警察和怪手的必經之路都堆了障礙物。另一邊廂,開始搭建高台,從高台要垂下一幅抗議白布。高台下,設置了音控台,並佈置了各處的擴音器。有經驗的朋友說,「第一次,在台灣的社區擋拆行動中,出現了長達10米的路障,也第一次出現了音控PA台,太棒了吧。」寒夜中,也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了很多補給品,有熱熱的薑湯,巧克力,麵包… … 華光的夜,很熱鬧。      清晨6點 ,最後一次大召集briefing。恐防警察提早進駐,組織者呼籲各位支援者要儲存體力,回到各自的守護崗位,抓緊時間休息,隨時準備戰鬥。現場直播的各種器材都準備好。氣氛突然緊張起來。我負責守護楊家的屋內,支援者都開始用重物頂住大門,建築各種屋內的障礙物,只為拖慢警察和工人的清除進度。大家都知道我從外地來,都給我特別的關照和提醒。雖說是要抓緊時間休息,但大家還是在屋內聊天,原來,周星馳的電影是香港和台灣年輕人最大的共同話題。同時,香港的社會現狀也是台灣朋友最關心的話題。      早上8點 ,通過walkie talkie, 得知警車開始陸續接近。大家立刻準備,綁鐵鍊,堵塞走廊,攝影師就位。但後來得知警察去了吃早餐,又鬆弛了下來。不斷接到外面的情報說警察要來,但是情況一直在變,使得屋內的氣氛一直處於緊張和鬆弛的更換。對於一夜未合眼的大家來說,無疑是很大的折磨。      早上10點 ,執法的法務部官員出現,例行的警告,然後開始排除人牆的工作。在屋外窄窄的路上,躺滿了支援者。在高台上,組織者用麥克風帶領大家喊口號 「強拆暴政 罰款殺人」「反迫遷 要安置」 ,又唱起了改編自《勞動者戰歌》的 《反迫遷者戰歌》 。我們在屋內守著,卻清除聽到外面的口號和歌聲,也聽到警察拉扯支援者而製造的各種混亂的聲音。「是警察在打人嗎?」我問。「應該不會,外面多媒體。但在屋內就難說,因為媒體難進來」身旁的朋友回答。     突然,地下一陣晃動,坐在地上戒備的我們,馬上意識到是地震。我們的身體和地下,和牆壁緊緊相貼,從未如此真切地感受地震。      中午11點 ,開始聽到屋頂有聲音,估計是警察上了屋頂拉人。也聽到隔壁的林家開始出現尖叫,估計進度來到了清除屋內的人。屋內的氣氛十分緊張。有手機上網的人不斷上網,希望得知屋外最新的情況。屋外的口號聲漸漸小了,警察的聲音逐漸靠近。      中午11點50分 ,屋內突然一片漆黑,斷電了。預感到,警察要來了。各就各位,鐵鍊綁緊,上鎖; 我們在走廊緊挨著彼此坐下,緊緊的手勾著手。漆黑中,我只能感受到大家身體的溫暖,並有微微的顫抖。大家互道一聲加油。這句加油,很凝重。門開始被撞破,警察帶著刺眼的照明燈進來了。大家開始撕破喉嚨叫口號。警察來到我們面前說,你們要不要自己走出去,不走的話,要送法辦囖。我們叫口號愈叫愈大聲。同時,有公視的攝影記者在拍。警察叫記者離開。我們立刻呼叫 「新聞自由」 。警察見狀,放棄趕走記者,卻命令開始清除。     我們並排坐在窄窄的走廊,雙腿都並排挨著。但是警察不顧一切,踩著我們的腿直接衝到屋子裡面。我眼見我身邊的男孩的雙腿就被警察狠狠地踩過。情況十分混亂,大概是,幾個男警先將女孩搬到一邊,然後由女警處理。我被三個女警拉扯著拖出門口,兩個扯我的手臂,一個扯我的褲子,就那樣半抬半拖的扯出幾十米遠。衣衫不整的我,不斷被記者拍攝。我眼角望了一下,發現在前面等著我的是警車。(一般來說,會將抗爭者帶上警備車,然後帶到邊遠地方就拋下。但這次抗爭,出現是警車,意味著要帶到警察局)面對強大的國家機器,只有強大的無力感。      下午2點 ,只剩下幾個支援者在屋頂頑強堅持著,警察在作最後的人員清除。但另一邊廂,圍欄已經築起,怪手已經開始在拆清空的房子。原本設立在行政院的記者招待會取消了,改為在華光原地召開。幾乎全部的主流和非主流媒體都到場了。以正在拆除的房屋和幾層的警察人牆作為背景,楊家和林家的家屬出來講話,運動組織者也發表了抗爭宣言。我們剛剛被警察從屋裡屋外清理出來的,眼見房子在幾分鐘之內就在怪手下化為一堆瓦礫,無不流淚慟哭。      記得在昨夜,大家在興致勃勃談策略的時候,一位中年的朋友說,「幾個小時之後,我們站的地方就變成廢墟了。這是肯定的。但我們現在做的事,還是有意義的。我們用肉身在抵抗啊,我們要讓台灣人都看到啊。」      也記得在昨夜,我和幾個台大的學生深夜漫步華光社區,遇到一位老者。老公公用台語說了很多很多。「台灣的少年人啊,世界第一。多乖的少年,多美的女孩,大半夜都跑來這裡。我們老了,看到你們在,真是感謝啊,感謝。」老者遠去的身影,隱沒在華光昏暗的路燈中。他一再的鞠躬「感謝」,卻帶來寒夜中無盡的鼓舞。      更忘不了的,我們手勾手,坐在漆黑的房間中。感受彼此的體溫,顫抖著,卻堅定的,愈握愈緊。      [後記:在整個參與過程中,出現數次驚險場面。由於涉及策略問題,未能盡述。一切難關,感謝多位台灣朋友的仗義相助。] 注1: 部分資料來自現場派發之「十分鐘了解華光社區」手冊 注2:「金磚上的難民」http://pnn.pts.org.tw/main/?p=52281 注3: 同上 注4:「強拆在即 華光居民籲『先安置再拆遷』」http://pnn.pts.org.tw/main/?p=55086 注5:更多參閱「兩公約罩不住 法務部夷平華光2違占戶」http://pnn.pts.org.tw/main/?p=55280 注6:王家強拆影像記錄http://www.youtube.com/watch?v=s2Vmbf-m9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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