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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自由

来自China Digital Space

Xinchen讨论 | 贡献2023年5月18日 (四) 06:16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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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警察控制藏人宗教仪式

宗教自由是指在免受不当干扰的情况下选择信奉的宗教的权利。《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和《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都保障了这一基本权利。宗教或信仰自由具有多个层面,并与其他人权相互关联,例如表达自由权或生命权。

中国的宗教自由权利常常广受批评。根据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国是世界上侵犯宗教自由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参见宗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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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宗教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或宗教自由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和传统,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宗教自由也包括根据自己的判断放弃或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自由的范围更广,还包含獨自或與他人一道、公開或私下敬拜的權利,以及參加宗教儀式、宗教活動和宗教傳道而無需擔心遭受政府或社會其他團體迫害的權利;另外一些宗教或信仰,尤其新宗教,可能會被人給定性為「邪教」;然而,被定性為邪教的信仰團體和正當宗教間通常沒有真正的區別,因此目前宗教学术界已開始摒弃使用「邪教」这个主观概念,取而代之的是不含贬义色彩的中性的「新興宗教」概念,而一些學者更認為「邪教」一詞是對於具有不同教條和儀式的團體的人身攻擊;換句話說,沒有「某某信仰是邪教」這回事,只要一個人不做傷天害理的事,那他所持有的任何信仰都一樣正當,沒有任何例外;而稱呼一個宗教或信仰為邪教,也常常成為宗教迫害的藉口。(维基百科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