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贲

美国政府向纳税人征税,除了购物所征收的销售税之外,主要有三大项目:一、交纳给联邦的个人所得税;二. 交纳给州的个人所得税;三. 交纳给居住地地方政府的产业税。这些税款到底给用到哪里去了呢?

要找答案并不困难,上网就能方便地找到税款用途清单。例如,上网到美国联邦国税局的网站,可以看,2007年旧金山地区平均每户交纳给联邦的收入税为 5953元。税款用途为十项,单位是美元:军费2,511、健保费用1,316、非军费欠债的利息610、反贫困515、教育、培训和社会服务260、政府和执法232、住房和社区发展199、环境、能源和科学157、交通、贸易和农业91、国际事务62。

纳税人在州里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用途,一般来说,比联邦的用项更为具体,种类也更多。以加州为例,1994年10月的“加州征税和用项”报告列举了加州个人所得税的23项用途和具体金额。以每个工作人员平均交纳8,498.84元计算,花费最多的是教育和健保:中、小学教育1,751.24、福利 1,319.28、健保和医院855.78、大学722.97、其他457.58。公共服务花费也不少,包括公路406.61、警察384.72、还债的利息383.56、自然资源和公园335.58、废水处理203.09、金融管理191.10、火灾159.51、机场43.22、图书馆39.98, 等。每个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税款,按比例逐一了解自己在每一个公共项目上花了多少钱。

纳税人的第三个主要项目是交给地方政府的“产业税”(property tax)。产业税是纳税人缴纳给与他关系最直接层次政府的钱。每年到了纳税的时候,地方政府的税务部门会自动给纳税人一份清单,告诉他,这一年他纳的税派了什么用途。财产税的大部分是根据房价,按比例计算,一小部分是每个房主固定缴纳的一笔。去年(2007年)我自己收到的清单是这样的。一共是三部分。第一部分告诉我,我缴纳的“财产税”的比例部分的总数额。财产税的定法各州不同,我居住的加州,财产税的比例部分是按购房成交价计算,每年递增2%,然后减去每栋房子或公寓7,000元的财产税减免。对我家来说,我应缴5,344.89元,减免92.91元,实缴5,251.98元。

清单的第二部分告诉我,我缴纳的这第一部分的税的7项用途。一、“郡”(市上一级的行政单位1%(3,956.60元),二、奥克兰市0.2023% (800.41元),三、联合校区0.0807%(319.30元),四、社区大学0.0223%(88.23元),五、湾区捷运交通0.0076% (30.07元),六、东湾公园(休闲地)0.0080%(31.65元),七、污水处理0.0065%(25.72元)。

清单的第三部分告诉我,我所缴纳的708.02元固定财产税派了17项用途。例如,病人急救24.96元、图书馆79.00元、街道绿化和路灯 111.54元、防止暴力犯罪88.00元、学校特别开支195元、疾病传染防治7.20元、控制(油漆等)铅含量10.00元、市公共交通48.00元等等。

从政府提供的流水账“开销”清单上,纳税人至少可以大致了解各级政府把税款用到哪里去了。具体项目的用款是在各级政府的议会程序中,按需要和条件协商议定的。一般认为,公民向政府缴纳财产税,换取的是政府的服务。例如, 政府和执法、教育、社会服务、环境、能源和科学、交通、救灾,等等。然而,单单用通常的市场交换关系并不能全面理解纳税的意义,因为在纳税中还包含着一种社会礼物关系。

1766年1月14日,英国政治家老皮特(William Pitt the Elder)在下院会议上说,“征税不是统治或立法权的一部分。税收是平民的自愿赠与”。凡自由赠与的,从性质上说,都是一种“礼物”。礼物的精神在于, 凡受礼的都有回报的义务。免除了回报的义务“礼物”就变成了一种被勒索和强迫给予的东西。问题是,平民所纳之税的自愿礼物又是赠与谁的呢?

在“政权”被某个人(国王、皇帝)或某一些人(寡头专制者)专有的国家里,受礼的当然是拥有政权的人。他用来自人民纳税的钱,养军队和官僚,巩固自己的统治,稳固自己的政权。作为回报,他保障人民生活的安全、稳定,甚至还会提供一些基本的社会福利。这是一种仁慈专制的礼物交换关系,它其实也是一种以被统治者“纳贡”交换统治者“善治”的交换关系。

在美国,纳税包含的不是这样一种民众与政权之间的“礼物”关系。美国是一个有政府,但没有政权的国家。在美国人心目中,政府权力是人民将自己的主权委托给政府,要说有政权,那也是人民的政权。美国有一个“布什政府”,但布什不能把他的政府权力不经人民同意就转交给他的什么“接班人”。在美国,各个层次的政府,包括大大小小的官员都没有捍卫某个最高政权的必要和义务。在这样的政府和人民关系中,纳税既不是一种以“纳贡”交换“善治”的礼物关系,它也不是一种纯粹市场式的用“税款”交换政府“服务”的关系,而是这二者的混合,关键在于政府运作所依赖的那个官僚体制。

美国的官僚体制并不从属于政府的政治中心,它的公务员不是通过政党或政治联系而获得职位的。公务员无须效忠某个政党或政权,只要尽职责就能确保自己的职位,升迁是基于履行指定职责中表现出来的能力。这些政府人员,大大小小的“公务员”,他们是靠税来养活的,而他们自己也是纳税人。

对纳税人来说, 部分税款是用来交换这些公务员的“服务”的。当然,如果公务员对纳税人在服务之外,还心存感激的话,服务和俸禄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礼物关系。交换关系和礼物关系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却有所不同。交换关系中无须感激之情,也不必有情感投入。礼物关系与交换关系不同,礼物关系的动力是人际关系的情感交流。礼物传递的不只是物品本身,而更是善意和感激,因而营造和维系了亲和、团结的共同群体关系。

在美国,公民可以定期解除与当下政府的关系。纳税的赠与、受礼和回赠主要是在平等公民之间落实的,政府起的是提供和保障礼物交换环境关系的作用。这种礼物关系中有一层市场关系所缺乏的礼物“潜在契约”关系。礼物的潜在契约关系可以用“无偿献血”为例。今天我献血,我并不知道我的血会救了谁的命,也并不指望在我需要用血的时候,那个受血者会为我输血。但我相信,由于我和别人生活在一个需要时有人相助的潜在契约关系中,我需要用血时,一定会有什么别人为我输血。这种潜在的社会契约为许多其他“赠与”行为提供了一种并非完全无私的模式。

公民在纳税中也形成类似的礼物关系。例如,在加州,社区大学(每户居民都必须纳此税项)的学费是每学分11元,比起私立大学的1,100元以上一个学分来,便宜到了几乎免费的程度。许多出身贫困家庭的学生,先在社区大学读两年,然后转入加州的公立大学(比私立大学便宜),学历是一样的,却可以省下很多学费。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并不把孩子送进社区大学,看起来他们纳了税却没有得到直接的服务。但是,这里有一个“潜在契约”:如果他们有一天沦入到贫困之中, 而子女却需要接受大学教育,那时候,仍然会有别人在为他们的子女支付费用。

其他,像“公交车”、“急救”等税收用项也是一样。作为一个纳税人,我不一定直接需要这些服务,但我知道,在我需要时,我可以得到这些服务。这个“潜在契约”的条件和环境是由政府来营造和保障的。纳税是一件绝大部分人都并不情愿的事情,除非由政府来运作,实际上无法做到“自愿赠与”。政府在这里起到的是一种营建、维持、调节社会礼物传递,而不是直接受礼回赠的作用。这是政府为纳税人提供的最基本的服务。纳税人有权定期审核政府的服务质量,并决定服务人今后的去留。

美国人懂得如何区分“社会服务”和“政府服务”。公民向政府缴纳税,除了像军费、国债这样的开支之外,换取的绝大部分是“社会服务”,而不是“政府服务”。例如,大学前教育(K-12)的公立学校是完全免费的,有特别需要的学生,课后功课和其他辅导活动也是全部免费的。绝大部分学生的午餐(标准是 2.75美元)是免费的。所有学生的基本学习用品(教科书、笔记本、考试时使用的铅笔和尺子等等)也都是免费的。居民在家里得了急病,呼叫紧急救援中心, 中心派救护车把病人送到医院,也是免费的。这种种“免费”的“好处”都不是政府对民众的直接服务,更不是政府施于民众的恩惠,而是民众用纳税的方式为自己支付的社会服务。

政府的权威层次越高,支配税款用项的权力就越大,滥用和误用这项权力的危险性也就越高。公民选错了政府, 尤其是最高政府,承担的首先就是被花冤枉钱的风险,美国在伊拉克的战争就是一个例子,因此也成为2008年大选的关键议题。好在美国的纳税人是公民,不是臣民。他们有选举各级政府,包括最高政府的权利。所以他们并不命中注定非要受哪一些人或哪种权力的统治不可。他们可以从新选择自己的政府,纠正自己犯下的错误。

来源:徐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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