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西抚州市获悉,17日晚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自焚事件中的8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立案调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职、立案调查。(新华网18日)

因为拆出人命而导致一个正处级县的人事“大地震”,多名官员被问责,这在国内不算头一次,也算是不多见。回头来看这两年不断升级的抗暴力拆迁事件,不但没有很少见到当事官员们事后被追究,因为拆迁得力而加官进爵或者异地复出者倒是不乏其人。今年4月,《南方周末》的一篇封面报道标题便直接道出了现实:拆出人命的地方官员,果然个个还在。

这种违背法律和公众正义感的现实状况,对拆迁中处在弱势一方来说,无疑是凄凉而绝望的;而对“拆死人”的官员不问责不罢免,甚至提抵抗暴力拔重用,无疑是对暴力拆迁的放纵和鼓励。这种恶性循环便导致了抵抗拆迁手段不断升级,而拆迁者的也越加“心狠手辣”,一种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权力就诞生了。被人民赋予权力的执法者面对被执法者“以死相胁”不但没有及时制止,而且对于眼前生命的消逝没有一丝怜悯之心,这已经突破了一切文明社会的底线。如此罪恶的渊薮便是法律不彰而导致制度乏力,行政违法的成本太小、甚至为零。

在“钉子户”击退“拆迁队”只存在网络游戏里的现实中,抚州市委对宜黄主要党政官员的“下马威”无疑给汹涌的民意一丝希望,稍稍抚平自焚死亡者家属心中之痛。但网友们的期待更多,人们在质问:何时才能铲除暴力拆迁的土壤?何时能给唯GDP、唯上级马首是瞻的地方官戴上“紧箍咒”?何时能给予私权给多的救济渠道,不再让拆迁现场沦为官民对立的“战场”?……

这些期待当然是值得执政者注意的,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反观这次对宜黄官员的处理,也是延续了执政党体制内的自我纠错传统:暴力拆迁被媒体曝光后,罕见地引起了中央机关报的“点名”,最后开始自上而下的追责;就算这样,当地官员还机场截访,差点把事情瞒住。因此,公民在看到希望的同时,也担心这种纠错本身会不会是“孤例”。

对宜黄官员的处理,似乎是给那些肆无忌惮的拆迁者敲了一个警钟:拆迁的鲜血也会摘去你的红顶子。只是这警钟能持续多久、能传多远,是个问题。

当然,惩处几个当事官员并不是权利被侵犯得普通公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如果有某种可能,他们也希望那些拆他们房子的人能够加官进爵,要的只是,他们的权利该如何保障?这个问题必须必须首先得到解答。

王石川:宜黄拆迁事件警钟为谁而鸣

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释放了积极信号,地方一把手直接受到问责或追究,与以往类似事件相比,更是一种进步。

9月17日晚,江西抚州市委对宜黄县“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对“9·10”拆迁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均被立案调查,宜黄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李敏军被免去职务,“9·10”拆迁事件的处理,正朝着良性方向发展。

及时处理相关责任人,释放了积极信号,地方一把手直接受到问责或追究,与以往类似事件相比,更是一种进步。

当然,无论是立案调查还是免职,都不是“9·10”拆迁事件的终点。当下最需关注的还是,何以还原真相?犹记得9月12日下午,当地政府发布通报称,9月 10日上午10时许,宜黄县城建部门工作人员到钟如奎家中开展政策法规解释和劝导工作,其间钟家以浇灌汽油等极端方式对工作人员进行威吓,却不慎误烧伤自家3人。打量“威吓”和“误烧伤”,倍感心寒。这一存在明显硬伤的通报甫出,舆论哗然。真相究竟是什么?公众急切想知道。

其实,此起拆迁事件本可避免。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此后不久,国土部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征地涉及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假如宜黄县委县政府相关官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哪怕有一点敬畏意识,也不会导致今日之后果。由是观之,敬畏法律,尊重民众基本权益是多么必要,惟有遵纪守法,才能避免拆迁惨剧。

自焚终归是一种无奈的极端之途,正如有人如此感叹:“别人抢夺你的房屋,你却要没收自己的生命,又是怎样的一种不幸!绝望无济于事,自杀式的维权表达,虽然能激起社会的注意,但对个体而言,终究是在给自己的生命做减法……”是的,拿自己的身体作抵押,试图测量强拆官员的正义指数,试图唤醒他们沉睡的良知,既没有必要,也显得有些天真。

那么,只能眼睁睁地看到房屋被拆吗?当然不是!有论者提出,拆迁房屋评估制度、听证制度等的完善,是在拆迁之前就应有的救济手段。除此之外,让法律的归法律,不失为一种解决之道。

“9·10”拆迁事件相关责任人被处理,是一记警钟,但愿能震醒那些陷入拆迁迷失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