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为保护公民法律安全,为公民安全进行“守夜”的地方政府又在干什么呢?“土地财政”和追求GDP增长的冲动,让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同穿一条裤子。他们要么在征地拆迁中直接冲锋上阵,充当开发商的打手,要么是暗地纵容开发商的暴力,要么就是对公民的上访治罪。公民在直接受害于开发商的暴力时,又腹背受敌,对于他们而言,何从有法律安全可言?

作者:杨涛

12月25日晚上,乐清市公安部门发布通稿称,乐清市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牌号为皖K5B323的工程车撞倒寨桥村村民钱云会,当民警赶到现场时,钱云会已经死亡。但一些网民却在全国多个知名论坛和微博发布与警方截然不同的内容,称12月25日上午,钱云会在虹南公路寨桥村路段,被5个人抓住按在地上,然后被一辆工程车碾压,工程车逆向行驶。后面跟帖的一些图片显示,确有一辆牌号为皖K5B323的工程车,从一个男子的头颈部位压过,男子横躺在车轮以及车底部,惨不忍睹。(温州网12月26日)

尽管并不排除钱云会的死亡确实是如官方所说,是死于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更多的疑点却指向是一起蓄意的谋杀,例如有网民所提出的,为何工程车会逆行、为何死者身体方向是横向、为何路口摄像头失效、为何工程车不刹车、肇事司机为何立刻就被带走。当然,这倒底是一场普通交通事故还是一场蓄意谋杀,还待官方给我们更为信服的证据和真相。

但这一事件本身揭示出的问题就令人不寒而栗。网民一边倒地倾向于认为钱云会是死于蓄意的谋杀,并且认为是有政府工作人员参与的谋杀,已然说明今天法律的秩序在崩塌,而公民的法律安全已经沦丧。对于一起上访公民的死亡,他们已经本能不会相信是普通的交通事故,普遍地不相信官方的结论,他们将所有的猜疑指向蓄意,指向政府工作人员,他们不再相信这个法律秩序在保护人,不再相信他们配享有法律安全。

这绝对不是什么精神病人所患有的“被害妄想症”,而是血淋淋的现实给他们的经验总结。馬克思说“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 20%的利润,资本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们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们敢于冒绞刑的危险”如今,开发土地延伸的利润给开发商带来的利润,远远超出了 300%,开发商早就敢于“冒绞刑的危险”。今年3月3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公民王翠云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铲土机扫进土沟活埋,不治身亡;3月2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黄川镇,公民陶氏父子为阻拦镇政府强拆自家的养猪场浇汽油自焚,儿子陶会西死亡,父亲陶兴尧被烧伤;10月30 日,,山西省太原市晋元区金胜镇古寨村,10余名手持木棒的男子闯入一待拆迁民房内发生入室行凶案,造成一死一伤。

而作为保护公民法律安全,为公民安全进行“守夜”的地方政府又在干什么呢?“土地财政”和追求GDP增长的冲动,让地方政府官员与开发商同穿一条裤子。他们要么在征地拆迁中直接冲锋上阵,充当开发商的打手,要么是暗地纵容开发商的暴力,要么就是对公民的上访治罪。公民在直接受害于开发商的暴力时,又腹背受敌,对于他们而言,何从有法律安全可言?

钱云会的先前遭遇就充当体现了法律安全的沦丧。他们村的土地被征收,补偿是天经地义,而据说一分钱补偿都没有,作为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村长为村民的利益奔波呼号,长年上访,本是合法权利体现。然而,他的六年奔走不但毫无结果,自己却多次被有关部门关押。可以说,在钱云会的生前,他的法律安全已经荡然无存,我们又怎么能相信他的死亡是死于一场偶然的交通事故,又怎么能相信有关部门在这场交通事故中会公正地处理呢?

钱云会死亡之迷,必须有上级机关进行獨立公正地调查,并且必须全程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真相才有可能浮出水面,才能可能服众。当然,更重要的问题是,今天,该如何来限制公权力,让公权力不再与民争利,而是回归为民众“守夜”的角色,保障我们的法律安全。

来源:经济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