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村民发帖维权被判数罪入狱5年_百姓记者_新浪博客 2011年2月18日 原文 “替公安机关抓获通缉犯一事,本应受到表彰的,但赵却被判寻衅滋事罪”,赵玉新的一审辩护律师郝臣之认为,赵玉新有些行为确实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是他的行为不构成判决书上的罪名。 二审代理律师张凯明确指出,这是典型的 因言获罪 案例。上网维权,这是公民 … 需翻墙软件请发电邮(最好用Gmail)到:fanqiangyakexi1ATgmail.com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言论自由 相关文章 【CDT周报】第251期:回归人,回到人,回到人之为人 【CDT关注】西郊密林|中国数字时代:我们是当下的“抵抗媒体” 【404文库】网易|亚洲周刊曝光徐莺伪造身份11年,篡改民国收藏史 【年终专题】“永远记住这自由之声的沉默与回响”……2025年度关注 码头水鬼|好家伙!郭德纲被约谈,以后还是看新闻联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