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毛泽东前儿媳妇刘思齐女士领衔、一干“乌有”之乡众襄助的50人“北京市人民群众公诉团”,在短短几天的时间里,又创造了一个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更加其乐无穷的人间奇迹——10余个省市的签名“散客”闻风而动,大有全国合围之势。这再一次证明了伟大领袖的至理名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个声势给我一个启示,我是北京人,以后我如果想生个代表北京市人民的什么事体,径直签上个名字,北京市就被搞掂了。我也就名正言顺地成了签名党。很便捷很省事很舒爽。这是旁话。
我看了看洋洋万言的《北京市人民公诉书》、《茅于轼其人其言》,既恍如隔世,又觉亲切新鲜。总体印象是公诉团不够冷静、不够自信,淡定也不够;智慧、策略都嫌不足。语言太大,太满,拾掇起的是名声并不太好的文革语言、文革句式,号召力有点声嘶力竭,有点肾虚,当次,效果自然要打折扣。并且,看着看着我就乐了——茅于轼先生竟然说了那么多很敢当很个性的话,多么有趣的老头!
胡适之先生是我的朋友,茅于轼先生不是,我不认识他。我只知道,1929年出生、现年82岁、慈眉善目、具有一颗菩萨心肠的茅于轼先生,现在是天则经济研究所常务理事,当代著名经济学家。他的父亲茅以新是铁路机械工程师,伯父茅以升是桥梁专家。
茅以升一生修了那么多桥梁,钱塘江大桥、武汉长江大桥等等,给中国人搭了多少辈子的方便,培养了那么多中国的建设人才,树立了那么高尚的中国知识者形象,足以称万世楷模了。谁能想象,他的侄子茅于轼,竟然这么坏!坏到十恶不赦!坏到足以千秋万代天天诅咒他都不解恨——这个82岁的耄耋要人,执意要全部拆掉他伯父的史诗般的桥梁,要破坏中国的国体国基,不让中国好好安生,不让13亿中国人走向富强、民主、自由,不让后世的中国人在地球上生存、存在!都82岁了,还帮助别国觊觎、窃夺、毁坏中国,还想获得什么利益金钱妄想下辈子再花,还亡我之心不死!这简直就是恶魔嘛!
如此,什么人能逃脱被“公诉”的命运?
但是,我还是有一丝疑问——我的疑问很质朴、很简单,我看到的茅于轼先生的照片,慈眉善目、柔情善良,心态平和,热情有为,且很像个家族上八辈子、下十六辈子都是厚道人的老爷爷——这样的中国人我不尊重、我不相信,难道我要相信那些獐头鼠目、良心被狗啃掉大半、斜眼瞎心、歪嘴猪头的人吗?我想这么做,可是我的直觉不答应。
尊重、相信与否,都只是个人感觉、感情层面上的。最终,还是需要靠道义人心、法律法规来解决问题。
开弓没有回头箭。既然事情已经闹到这么沸沸扬扬了,就不妨一条道走到黑,大家都勇敢地面对当今中国严峻、冷酷到令人不相信的现实——茅于轼先生必须被“公诉”,不“公诉”他,全国人民不答应。
有一点需要澄清的是,文革的那一套,在当今恐怕是行不通了。比如抹黑、抹花脸、吐吐沫、擤鼻涕、戴高帽、游街,直至批斗、打倒、专政、镇压。当今法治社会,网络时代,讲究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讲究个公开、公正、透明,讲究个全国为公、天下为公、全世界为公、网络为公。这个时代,民智已初启,愚民难奏效;曝光已寻常,遮掩造假难免要被人肉的。
“公诉”,一个是“公”,一个是“诉”,前面的那个字不能为“私”,不能家里人急了眼就是对错;后面的那个字不能没有法,不能跳着脚骂大街比谁更泼妇来看谁有理。总之,应该依法、依规,钉是钉铆是铆,摆事实,讲道理。最后,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违法者接受法律制裁,被冤枉者接受国家赔偿。此前不久李庄的案例、药家鑫的案例,是我们对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的法律不失逐步走向公正、公平信心的现实基础。
以往的政策措施,常常势若缩头乌龟。比如对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对内“团结一致向前看”、“不争论”云云。如此,其实是压制了好人行善、社会向善,鼓励的是恶人恶行的肆虐、爆发,且有恃无恐。往严重了说,这其实是变通的、犬儒的黑白混淆、是非颠倒,丝毫不讲究道义感、正义感,讲究常识、真理的刚性。此非常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健康发展,不利于民众具有基本的安全感以及对于国家、民族的归属感,对于过去、现实、未来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之全民大讨论,使当时止步不前的中国向前迈了一大步。遗憾的是,这样的进步适可而止、下不为例。而今,“公诉”茅于轼,实际上是历史提供给了中国、中国人民一个绝佳的机会——全世界的华人,都需要知道真相,都需要明白真相,都需要反观真相,都需要以这个真相支撑、鼓舞华人世界的生存努力。可以说,在“公诉”茅于轼的问题上,全世界的华人,都是急迫的真相爱好者——这个巨大的争议其实很简单,茅于轼究竟是说了真话,还是说了假话!他是个填海的精卫鸟、涅槃的凤凰、只身揭露皇帝新装的口无忌惮的孩童,还是中华民族罪大恶极、罪不可赦、注定要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妖怪孽种!
我相信,这一天迟早要来。早来比晚来好,来了比不来好。全世界的华人,对于这场事关国家前途、民众未来、华人种族正常繁衍、存在、生存的“公诉”,皆翘首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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