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引起社会关注的“2·18”盗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案日前由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判决。14名犯罪嫌疑人因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其中,给涉案企业通风报信的“保护伞”、时任三河市新闻出版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武学文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其余数名公职人员因失职渎职、通风报信和监管不力问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免职和行政撤职等处分。
2011年2月1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接到中共党史出版社举报,称三河市明辉印装厂正在盗印该社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经过15天连续作战,公安部门最终查清,王林萍、王学东等不法分子意识到盗版该书有利可图,便着手作案。
公安部门共破获两个盗版团伙,取缔关闭印装企业8家,查清盗版《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图书2万套,非法经营额达210多万元。
(责任编辑:吕阳)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