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给足阳光才能避免坏死
文/魏英杰
海口一家无软件企业资质证书、无缴纳社保资金记录、无缴纳营业税记录、无办公地点、无联系方式的“五无”公司,屡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蔡东海接受采访时称屡次中标为商业机密,当记者质疑时表示“要将记者关在会议室监控起来。”(据10月10日《人民日报》)
目前,这一事件仍在发酵。不难预料,由于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介入,相关公司将可能接受进一步调查,而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将受到查处。无论如何,当地肯定会给出一个说法。可话说回来,对这样一桩丑闻的迅速处置,并不足以遮住政府采购制度的重重漏洞。也因如此,如何完善相关制度更值得引起关注与反思。
今年5月,这家公司击败一批平均出价400万元左右的知名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如此咄咄怪事何以发生?不用说也明白,这家企业什么都缺,就是不缺关系。否则的话,这家公司连竞标的资格都没有。在一些地方,政府采购竞标比的不是价格、质量,而是关系。如一家企业负责人所说,“这些潜规则,大家心知肚明。”问题在于,这一现象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如何才能避免?
政府采购制度如今为何陷入尴尬,起不到制度设计的作用?其中关键,就在于目前国内的政府采购存在制度缺陷,徒有其名。别的不说,《政府采购法》实施至今已有8年时间,而相关实施条例却迟迟未出台。去年初,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可时至今日,这部配套法规仍在襁褓之中。在这背景下,政府采购难免被人钻漏洞,成为钱权交易的遮羞布。
无法可依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法不依也是政府采购问题频现的一大症结。例如,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应遵循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唱标、评标以及发布中标通知等多个环节。但在上述事件中,记者发现相关中标公告仅百余字,公开程序俨然成为“空架子”。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敢称中标为商业机密,这恐怕不是因为他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无知,而是他根本就不把相关法规放在眼里。
应当说,政府采购制度仍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有效手段。目前所需要做的,是给“好马”配上“好鞍”。也就是说,应当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法规,强化政府采购的过程监督,这样才能遏制潜规则和钱权交易的盛行。必须保证政府采购行为完全在阳光底下进行,这样各种腐败寻租行为才会“见光死”。
就此还应指出一点,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除了要鼓励公众参与,还应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机制,让专家敢于说话,敢于监督政府采购。这是因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复杂,相关招标文件相对专业,许多问题只有通过专业分析才可能“原形毕露”。如今,从中央到地方都建有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这些公告有没有人看是一回事,一般人能否看出底细,又是另外一回事。有些地方为什么敢把语句不通、错误百出的公告发布上网?说白了,这除了侥幸、马虎等心理作祟,恐怕还在于相关部门认为,外行人根本看不出其中问题所在。
总之,眼下政府采购患了软骨症,因此难以对相关部门行为产生有效约束。这就需要给足阳光,补充钙质,这样政府采购制度才能避免坏死,从而健康成长。
2011年10月10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