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大众伦理和道德习俗
徐 贲
旧金山地区的《奥克兰论坛报》有一个叫“询问艾米”的专栏,主持人是艾米·迪金森(Amy
Dickinson)。专栏中刊登的不是如何做饭、修车、购物、旅游,而是生活中的“伦理问题”,如人与人之间如何好好相处、怎么才算得体、懂道理、有教养等等。
10月17日的专栏中有这样两个例子。第一位询问者(一位大学一年级学生)问道:“亲爱的艾米:教我们讨论班的教授布置的笔记作业很繁重,我没有时间独立完成,所以就和几个同学把笔记分着做,然后再相互间交换。我后来把别人做的部分也都看了一遍,不想在心里觉得自己是个偷懒的人。
我们这样分摊作业,然后交上去得分数,道德上有问题吗?而且,由于这位教授每次布置的作业量都是其他教授的2倍,我该要求他减轻一些作业吗?”署名“过分用功者”。
艾米的回答是:“亲爱的过分用功者:你其实不能算是过分用功者,至少在我看来不是。尽管你很想学习,但你实际的行为是一个偷懒的人。
让我们设想,功课重的这门课不是讨论课,而是数学课。如果老师给每个学生12道题,而你和另外2个同学合起来做,每人做4题,然后把答案合到一起,分别当作自己的作业交给老师。
这种做法的道德性便不再模糊,你所做的肯定是一件错事。你把事实上没有做的工作冒充为自己的工作,你还失去了一部分你该受到的教育。如果你觉得功课太重,那就一定要跟教授说,‘请少布置一些’”。
第二位询问者问道:“亲爱的艾米:几个月前,我们阿拉巴马州有过大风暴,我们的朋友(一对夫妇)到我们家寄住了一个星期。我们很好地接待了他们,他们在寄住期间完全不用花钱。后来,他们并未向我们表示感谢。在劳工节的周末,他们又来拜访,晚上住在我们家。第二天我太太为他们准备了早餐,晚上我们一起去吃自助餐。账单送上来时,他们付了自己的那一半。我很生气,觉得他们应该把账全付了,也算是礼尚往来。
我应该对那丈夫说些什么吗?我想男人之间应该好谈一些吧。我太太觉得还是不提此事为好。”
署名“阿拉巴马读者”。
艾米的回答是:“我不知道男人是否一定比女人更‘懂事’一些。既然你觉得不痛快,就当然应该把话说出来。诚实而尊重对方地说出自己的感觉——不管是好是坏——是保护真正友谊的重要方法。不然的话,有些事在心里作祟,会伤害彼此的关系。你也许可以说,‘哥们,你们那里停电没处去的时候,住在我们这里,总该谢一声吧?’这样也能给你的朋友一个道歉和道谢的机会。”
艾米的伦理专栏里讨论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每一件小事都构成一个具体的“伦理情境”,成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故事”。这也是美国大众文化讨论伦理问题的特殊方式。这种大众伦理在学院式的伦理家眼里是根本算不得什么的,但却对维护美国社会的道理习俗起到重要的作用。
德国伦理学家莫里兹·石里克(Moritz
Schlick)说,伦理应该是一门科学,除了认知方面的作用,还有“人情”的用途。但是,这二者之间一定要有所区别,因为“再没有比一个伦理家变成一个道德说教者,从一个伦理研究者变成布道人更大的危险了。”
石里克是一个典型的德国学者,他也许会把像艾米这样的专栏主持人看成是“说教者”或“布道人”。
普通的美国人并不是什么学者,但他们却很在乎道德习俗,所以才会有像“过分用功者”和“阿拉巴马读者”这样的询问者。道德习俗是被社会认可的待人处事方式,如父母对子女负有责任,答应了的事情不做到,就要道歉;政治家以公共身份说话时不得撒谎;胜者对负者不要得意扬扬;不要吹嘘自己的才能;游手好闲地生活是不对的;凭良心是对的;不应虐待动物;不应以暴力解决分歧;一个人的意见再不受欢迎,也应当让他发表;诬蔑竞争对手是不对的;借东西先得征求别人同意;不应嘲笑有残疾者;善意的谎言是允许的;不应公开对敌人幸灾乐祸;故意残害是错的;对朋友应该忠诚;应保护别人的隐私等等。
一个社会只有在细小的地方经常在意道德习俗,才有希望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南方都市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