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 15:28:01

  

“汉奸”辨
 
   

  起意写这篇短文,与“北大醉侠”孔庆东有关也无关。2010年11月19日在接受“第一视频”网站采访的节目中,孔力挺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的“双起论”。节目中有“网友”说“王局长拍案而起,(应)先从南方(报系)开刀”。孔庆东说“我觉得全国人民应该起诉南方报系,天天在诬蔑我们革命先烈,诬蔑我们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诬蔑全体中国人民。像南方报系还有野鸡网(鄢:指与他有过结的凤凰网)这些媒体首先就应该遭到起诉。”接下来他又说:“所以重庆市的打黑工作得到了全国的一致欢呼,有这样的好局长,有这样的好的警察队伍,那些汉奸记者怎么能不猖狂攻击,所以要用法律武器打击汉奸记者。”
 
   这位北大教授的逻辑很有意味,重庆的打黑工作既然遭到南方报系的“猖狂攻击”,又怎称得上“全国的一致欢呼”?不过,这种“逻辑”我们这些从“文革”过来的人,非常熟悉:我代表全国人民,你不同意我的观点,你就是阶级敌人,当然不在“全国人民”之列,当然应该被打倒在地并踏上一只脚!
 
   虽然我在南方报系混饭吃,也写过质疑重庆打黑做法的文章,但我并不觉得孔庆东的攻击和威胁是针对我的。首先不能接受孔某“汉奸”罪名指控的,恐怕不是南方报系的领导人,而应该是广东省委宣传部和中宣部,它们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守土有责”嘛,若真长期纵容“汉奸”,岂不要交出领导监管权并接受“法律武器打击”?
 
   促使我写出这篇文章的内因是,我早就感觉“汉奸”这个词怪怪的,它的含义应该好好地辨析一下。
 
   骂人的“汉奸”无疑是一个贬义词,但是,它又分明有大汉族主义的意味。众所周知,汉满回蒙藏等等,我中华民族共有56个民族,为何没听说“满奸”“回奸”“藏奸”“蒙奸”——中华民族的好人不能只由汉人代表,卖国贼也不会只有汉族才有吧?
 
   最近读了《看历史》杂志2010年第11期的文章《三元里抗英斗争中鲜为人知的“汉奸”们》,恍然大悟:“汉奸”一词原是清廷的满族统治者创造并习用的,他们以少数民族统治多数民族,对汉人总是心怀戒备乃至敌意。第一次鸦片战争,琦善在连吃败仗的窘境中,上书道光皇帝,指出广东已不堪作战,原因就在于广东民众除已为汉奸者外,其余民众皆被英军诱惑以助敌势。在不少清廷官员看来,剿灭“汉奸”是比抗击英军更紧要的事。比如“靖逆将军”奕山在对道光皇帝上奏战果时,每次都把“杀死汉奸”放在斩杀英军官兵的前面。根据日本神户大学教授王柯的考证,“汉奸”一词始现于清朝:雍正年间,曾有汉人与“苗顽”联手对抗清廷在西南边疆的“改土归流”政策,这些人就被满清皇帝骂为“汉奸”,其意为汉人中损害满族统治的“奸细”。(《清史稿》卷307)
 
   满族统治者所谓的“汉奸”,大多数原本是与对外贸易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中国商人和苦力,朝廷禁止海外贸易断绝了他们的生计,他们自然愿意帮外夷打败朝廷;而官军滥杀良民谎报战功,诬之为“汉奸”,必然加重民众对官兵的恨意而愿意帮助外番。对此,试图消除“汉奸”却收效甚微的林则徐也慨叹:“本皆朝廷赤子,或为利诱,或为势逼,陷入夷党,情亦可悯。”这种事情只与利害有关而与民族大义无关。你看,清代谴责小说《官场现形记》里写到的官军滥杀良民以冒功,与民族大义有什么关系?我们知道,明代严禁片帆入海,断了沿海渔民与商人的生计,他们便“勾结”倭寇乃至假扮“倭寇”攻州掠县,这是“官逼民反”,与民族大义呀“卖国”呀何干?清末民初的蒋芷侪记过一部《都门识小录》,写八国联军打中国时的事,说是清军溃败而散兵游勇趁机大肆奸掳烧杀抢,老百姓只好求救于洋兵。你能说这些可怜的百姓是“汉奸”吗?他们奉行是儒家的政治哲学,即尚书里说的“抚我则后(王),虐我则仇”;《孟子》里说的“君视臣如土芥,臣视君如仇寇”——报应不爽是天道的公平。
 
   又说,“汉奸”一词出现于宋末:崖山之战终于以元灭宋而告终,元军统帅张弘范派人在崖山的石壁上刻了“镇国大将军张弘范灭宋于此”12个字,他想功垂千秋。但宋室遗民思念负主蹈海而殉难于此的南宋左丞相陆秀夫,在石壁上刻诗:“沧海有幸留忠骨,顽石无辜记汉奸。功罪昔年曾倒置,是非终究在人间。”这里有两个疑问:一,张弘范是汉人不假,但他公元1238年出生时,祖辈居住地(今河北省保定市清范附近)早在1125年(宋徽宗宣和七年)被金国攻占,距南宋签约割让给金国已有97年,而在张弘范出生前4年(1234年2月),金国已在新兴的蒙古汗国和南宋的联合进攻下灭亡,即张弘范根本就不是宋朝而是蒙古汗国的臣民。二,他是汉人,但“汉人”(指早就被国号“辽”的契丹人和国号“金”的女真人先后征服过的“中国人”)在蒙古统治者划分的种族等级中,低于蒙古人和色目人,却是比新亡国的“南人”包括新会崖山等地的人,高一个等级的;“南人”有什么资格骂他为“汉奸”?
 
   从“汉人”与“南人”的区分就可以看出,“汉人”(今之汉族)本身就是一个说不清的历史概念。按照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说法,炎黄部落曾是一些征服者,“窜三苗于三危”即把原住民撵到云南贵州等偏远地方去;但他们又被“胡人”征服,以致有晋室南渡、宋室南渡,成了最低等的“南人”。中原的炎黄子孙为什么叫“汉人”,他们建立的王朝又不止一个刘汉王朝?为什么只在海外,才叫他们“唐人”?为什么不叫炎黄子孙“宋人”、“明人”?我的解释是,这与汉代的匈奴人有关,在他们的眼里,“北庭”以南的人都是汉人。这种叫法被后来的“胡人”包括蒙古人所继承。这类似于俄罗斯与中国北方的辽国接壤,俄罗斯人与契丹人打交道,所以契丹人就成了中国的代表,CHINA的发音就是“契丹”;反之,蒙古人与俄罗斯人打交道,甚至统治了俄罗斯人240年,蒙古人受发音方式的限制,发音读“罗斯”时,前面要加一个“哦”的辅助音,于是我们也跟着蒙古人而把“罗斯”读成“俄罗斯”了,比俄语和英语的发音都多了一个“俄”。
 
   这说明什么?民族本来就是一个历史概念,是演变中的,民族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必要认死理,认死理你也说不清。你看,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鼓吹“排满”,所以康有为、梁启超这些“保皇党”(君主立宪派)都是“汉奸”。等到辛亥革命一成功,马上讲“汉满回蒙藏”五族共和了,“汉奸”云乎哉!
 
   “汉奸”成了一个欲加之罪的口实,这在抗战胜利后表现得很明显。老舍的话剧《茶馆》和电视连续剧《潜伏》里都有相关情节。想收编你,不管日伪宪特匪,“爱国不分先后”;想敲诈你,给你加一个“汉奸”的罪名就可以没收“逆产”让你家破人亡。
 
   这些年“民族主义”猖獗,“汉奸”成了一个特别方便加诸论敌的罪名。你看“文革”极左时期,也没有把沦陷区的人民都诬为“汉奸”,没有否定百姓在强寇入侵时求生的本能。江青树立的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沙家浜》、《平原作战》,还有放了又放的电影《地道战》,大背景都在沦陷区。李玉和唱道:“有多少苦同胞,怨声载道,铁蹄下苦挣扎仇恨难消;春雷爆发等待时机到,英勇的中国人民岂能够俯首对屠刀!”《平原作战》、《地道战》里都有“维持会”,白天应付鬼子,晚上暗通八路,并没觉得这有损于英雄人物形象,因为共产党八路军新四军坚持敌后抗战,就是靠这些百姓支持的。可是,在如今“爱国”愤青口里,这些人不是要被骂作“亡国奴”就是“卖国贼”,仿佛就他们有血性!
 
   有些人想用“汉奸”的罪名搅浑水,理所当然地受到抵制。前几年,曾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中大出风头的喻权域又想出风头了,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提出《惩治汉奸言论法》,其“汉奸”定义受到社会广泛质疑,提议无疾而终。现在孔庆东又欲拿“汉奸”的恶名“起诉”他看不惯的媒体和记者,虽然也不会得逞,但也不是没有附和者,这个“醉侠”的粉丝还是挺多的。所以,我们要辨析一下“汉奸”这个概念,不要轻易就被这种言论蛊惑了。
 
   补充一下,我觉得要描述出卖中华民族利益的败类,不要用“汉奸”一词,而应叫“华奸”——中华民族里的奸人、罪人。
   
   2010/12/28
   2011/ 01/21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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