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员工被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05/05/2011 原文 为苹果生产iPhone和iPad的中国富士康工厂的员工,曾被强迫签署不自杀协议。 富士康在出现十余名员工接连自杀的状况之后,要求员工签署不自杀协议。据报道,富士康员工每周需要工作6天12小时,每月工作时间总计为98小时,而住宿条件就像监狱一样。员工的工作时间比苹果规定的每周最大工作时间超出12个小时。不自杀协议规定,如果员工违反承诺而自杀,他们的家庭将只能获得法定的最低赔偿金。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富士康,自杀 相关文章 每日人物|在富士康熬社保的女工们 谷雨实验室|被放弃的女孩的一生 基本常识|百万打工人衣食所系的富士康,悬了 【CDT报告汇】台湾民主实验室:中共大外宣“洗脑”海外华人 (外二篇) 【404文库】“如果不能看到具体的人,反思隐藏的结构性问题就无从谈起”(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