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9月01日 11:11:37

  受广州媒体人、时事评论员周筱赟先生委托,谨发表律师声明如下:     一.据媒体报道http://t.cn/a3U928?u=1233488674&m=3352603001948934:世界杰出华商协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特别律师团副团长张勇指责周筱赟先生“此人无疑是哗众取宠,完全想炒作自己”,侵害了周筱赟先生的名誉权。对此,周筱赟先生要求张勇律师公开道歉,并视情况采取其他依法维权的方式。
   二.鉴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的官网上已经告知社会其聘请了“强大”的律师团队,并投入巨资“维权”,追查“幕后黑手”。周筱赟先生作为关注该协会中非希望工程和中国慈善事业的公众知识份子,已经公开承认系这次质疑该协会行为的“幕后黑手”,为维护自身之合法权益,谨聘请王才亮律师作为律师团团长,安排律师作为有关周筱赟先生的可能发生的所有案件的代理人、辩护人。
   三.周筱赟先生系一介穷书生,实不敢与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及卢俊卿主席财力雄厚攀比,实无力按照现行律师收费标准支付费用,故本律师团所有律师均为之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四.本律师团由国内热心公益的非著名律师组成,人数尚无限制,欢迎所有品行良好的律师同仁加入。法律事务原则上就近安排律师承担。
   五.受周筱赟先生邀请,于建嵘先生等无偿担任本律师团顾问。
   六.受有关媒体聘请,本律师团所有律师均为其涉及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及卢俊卿主席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七.加入本律师团的有关事宜请与本律师团秘书朱孝顶律师联系,也可直接与本律师联系。
   联系方式为:电话  010-59361446-828,59361449,手机 18611831657
   电邮  xiaodingzhu@sohu.comcailiang329@sina.com
   谢谢阅读!谢谢您对于中国慈善事业的关心!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才亮
   2011年9月1日
 
 
 

上一篇: 云南一绝症患者连杀八名村官事件…   下一篇: 没有了

阅读数(60) 评论数(0)

0

本博文相关点评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