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这样的国家是很丢脸的
9月5日,外交部举行例行发布会。有媒体问“今年7月,利比亚代表团曾来华与中国公司接触,并签订了购买武器的合同,请证实”。发言人姜瑜否认该消息,称中方公司没有同利方签署军贸合同,更没有向利方出口军品,也不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利比亚提供军品。
9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主持例行记者会。有媒体提问“利比亚过渡委员会就中方人员与卡扎菲政权代表接触发表了一些言论,中方如何回应”。姜瑜表示,这是一起中国公司个别人员的行为,这种接触未导致实际的武器出口行为,并称承认利比亚“过渡委”需水到渠成。
仅仅一天时间,外交部在事实面前就露出了驴唇和马脚。将国家行为狡辩为中国公司个别人员的行为简直就是国内责任永远是临时工的国际山寨版。跟整个世界做对,几乎所有中国人民的老朋友都是声名狼藉的独裁分子和专制暴君,当几乎整个世界都在跟卡扎菲切割撇清关系的时候,中国政府还在跟卡扎菲勾肩搭背玩断背,这样的行为绝不是仗义,用倒行逆施来形容,简直是恰如其分。
一面是火焰一面是海水,当中国的利益集团继续跟利比亚卡扎菲们进行同流合污和同病相怜的交易和交媾的时候,丢脸的已经不仅仅是强词夺理、信口雌黄、背着牛头不认账的发言人,还有我们这些无辜的人民!
“个别人员”怎么就这么牛?
2011-09-07
9月6日,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再次主持例行记者会,就有媒体报道“今年7月中方向卡扎菲政权提供武器违反了联合国决议”回应说,这是一起中国公司个别人员的行为,这种接触未导致实际的武器出口行为。
姜瑜的这个举报行为,一下子把中国新兴进出口公司、北方工业公司和中国精密进出口公司这三家军火商推上了前台。这些军火商中的“个别人员”,居然在党和政府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摇摇欲坠的卡扎菲政权讨论提供武器,有悖于中国政府完全支持的联合国制裁决议,实在是胆大包天。
一个国家对外的任何武器交易,都绕不开政府高层的授权,无论他是公营还是私营。中国国情之一,军火属于重器,导弹之类更是大杀器,一向在严格管制之列。老百姓买把菜刀都要实名制,遑论2亿美元的大杀器!中国的国情之二,武器制造公司和出口公司都是完全国有的,叫做央企,没有一家私人公司敢于染指此类行当。众所周知,带“中”字头的企业注册,是要国务院秘书长亲自批准的,尤其是带“中”字头的军火商。他们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都是有级别的。至少应该是副部长.这样牛皮哄哄的央企军火商“个别人员”背着政府大规模走私武器,绝对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
其实稍加分析,“个别人员”背不起这口黑锅。
其一、中国政府在联合国关于对利比亚卡扎非政权实行制裁(包括武器禁运)的表决中,代表中国人民庄严地投下了赞成票。然而央企的军火公司“个别人员”向卡扎非政权出售武器,让世人指责中国背信弃义,陷中央政府于不义,还连累了国务院秘书长、国资委、发改委一起背黑锅。纵使姜瑜大义灭亲,举报央企军火公司“个别人员”,他背得起这口黑锅吗?把这么些个响当当的上级主管拉下水,显然“个别人员”想背也背不起。姜瑜说过法律不是挡箭牌,军火商是不是挡箭牌呢?
其二、卡扎菲政权代表当时来中国想必拿的是公务签证,公务签证想必需要公务邀请函才能办理。“个别人员”能瞒过公司领导使用公司大印给对方发出公务邀请函,成功骗过中国驻利比亚大使馆签证官的火眼金睛,瞒过相关政府部门接待对方并谈判,直到加拿大的环球邮报报道出来之后,政府部门才知情。这一下子把外交部也给绕进去了,姜瑜之流显然也脱不了干系。不仅如此,公安部、安全部,个个都要切腹自杀。这这这,情何以堪?
“个别人员”实在太牛了,比奥特曼还牛。
虽然诚信问题在国内不值一文钱,但放到国际上就未必了,还是要拿来装潢门面,否则就要付出巨大代价。作为联合国领导成员国之一,举手赞成了对利比亚卡扎菲政权的制裁决议通过,偏偏让“个别人员”拆了西洋镜,闹了个不执行,这种国际形象真的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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