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10:05:56

      讲一个故事。原来,在咱这中原大地上住着一位朱大哥,挺阔气。后来,打边陲来了一位赵大哥,“入赘”了,带来了大片的土地,北边的、西边的。这一下咱们更阔啦。后来老朱不行了,老赵当家。久而久之,老赵也衰败了(儿子都生不出来)。卖了不少地。可是他卖的,都是他们赵家带来的,没有老朱家的。那都是极为边远之地,也是得失较量之中的应有之事。而且他还剩了许多,特别是在北方。
       等到老赵以后,“民主”了,各路的“草头王”,包括不该当家的“当家人”轮着来,慷他人之慨,卖的,可都是人家的地。大片大片的,没有一块自己的。各位,如果说以前的还算不上,这可就是“卖国”了吧。
       有的是因为邻居趁火打劫,强抢了去的,咱惹不起。有的呢,是人家没怎么着(邻居也有弱势那一天),倒是自己,怕不能“结与国之欢心”,送上门去的,还是偷偷摸摸的(其中那老而不死的,用韦小宝的话来说,就是死有什么什么吧)。
       我认为,这才是卖国。
       老赵临走时,连他老家那点的地,都没有要。要我说,也够“仁义”的了,——最后只剩下孤儿寡母,身边那几个纨绔,平日只会说坚持八旗领导、没有它谁也领导不了这国家的高干子弟,到时候都没辙了,——否则岂不可回到家乡,守着那块地,仍不失“封王封爵”(当然是打引号的),也是种选择吧。
       当然,这只能算是一种“假设”,拿它只是说个理儿,不是说历史真要写成如何如何。
       是为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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