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政府做的两件事颇值得关注。一件是打击网络谣言,强力对付微博传谣、造谣;第二件是加大反腐力度,高调介入网络反腐。中纪委监察部开通网站,接受网民反腐意见与举报,王岐山亲临现场调研。这两件在很多网友眼中互相矛盾的措施,其实是相互关联的。

 

自从有了互联网,网络很快就变成了中国反腐的主战场。虽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但从新闻可知,过去五年落马的贪官,可能高达80%以上是由网络曝光引发的。网络反腐的主力虽然是普通网友尤其是遭受贪官欺负的一些底层民众,但在传播过程中,网络意见领袖与微博大V 、公知等起了不可取代的作用。

 

这次全国范围内展开的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如果严格依法办事,其实是与网民利用网络反腐并不冲突的。那些对依法管理网络、打击造谣者不太能理解的网友必须明白,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些急于出名、要赚快钱的人和少数不法分子,利用中国民众中普遍弥漫的仇官仇富的民粹情绪来散布谣言、打击政敌与竞争对手,谋财图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受损的是整个网络的诚信,受害的是大量被蒙骗的网友。只有依法管理网络,打击造谣传谣,营造一个真实、和谐的网络环境,网络才能更好地造福社会,有利商业,也便于公民利用网络反腐,并享有自己的言论自由。

 

然而,现在的问题是,由于一些地方执法官员扩大了打击对象,甚至出现了有些官员憋足了劲头,试图利用中央下决心打击造谣、传谣的指示精神,来对付网络反腐与网民的基本自由言论权的势头,这就让人不解、担忧甚至愤怒了。

 

不得不承认,现实中耀武扬威的官员们这些年确实在网络上受够了“罪”。网络反腐从网民爆料到全民盯住官员手腕上的手表、西装的牌子、车里的小秘和散布各地的房产,以及分析官员们嘴里吐出的每一句话,弄得官员们紧张兮兮,吃饭约会都得偷偷摸摸,像贼一样,最后连话都不敢说了。难怪一些官员情不自禁地怀念起“没有网络的旧日好时光”。但鉴于中国几代领导人都一直比较支持网络反腐与网络上相对宽松的言论自由,那些贪腐的官员是敢怒而不敢言。这次能逮到一个机会,乘机报复网民,让他们再也不敢放肆,自然不会放过。

 

实事求是地说,网络反腐的“受害人”并不只是遭到举报和“骚扰”的官员们(有罪或者无罪),更多的是那些举报官员的网民——在没有完善的制度保护下,每一个在网上站出来反腐的个体,都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冒着被打击报复、半夜敲门与跨省追捕的危险挺身而出。我经常收到一些希望通过我来爆料的网友的泣血诉求,他们对通过网络反腐心有余悸却以身犯险。我不知道有人统计过没有,但我相信,因为举报贪污腐败的官员而遭到打击报复甚至被拘留、逮捕的,应该远远超过被网络举报而落马的官员。

 

这样的网络反腐,真是不要也罢!网络反腐确实是中国独特的现象。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国家的网络比中国发达,普及率也更高,但我几乎没看到有国外民众有靠网络反腐的。原因很简单,人家的反腐机制比较健全,爆料途径多样,举报不法官员不但有法院、政府投诉机构,还有各大平面媒体与电视台,当然也包括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举报不法官员,加上政府部门权力制衡与强力的反腐措施,公务员又都实行了阳光法案。自然不会用网络上的公共平台“爆料”。

 

强大的公权力的腐败,本来就不应该是由势单力薄的个体去挑战的。在任何国家与制度下,个体几乎都没有这个能力。反腐倡廉,应该是制度的功能与政府领导人的责任。就拿网络反腐来说,如果政府能够设立多个举报中心,并切实负责任地处理网民提供的线索与意见,不隐瞒事实,不打击报复,不但掌握了网络反腐的主动权,甚至也掌握了网络上的话语权。有了这样的政府与法律平台,网民还用得着利用网络公共平台去“散布谣言”?用得着利用网络大V的影响力故作惊人之语,引起重视?

 

对于网民来说,有一个简单的法律常识:公民向相关部门举报官员,即便材料有误,甚至是“谣言”,由于不造成社会影响,也几乎不构成任何犯罪,可如果他们通过公众平台“爆料”,哪怕材料稍有差异,都有可能犯下“诬陷”罪。所以,在法治社会,对官员个人的举报、揭露和爆料,通过公众平台的例子并不多。法治社会前提是有一个公正的政府或者法律部门能够接纳民众的举报。有了合法、公正、有效的途径,还去网络上高调反腐,那就有些哗众取宠甚至别有用心了。

 

现在的问题是,现实中的反腐途径屡次受阻,绝大部分一开始被官方否认的“网络谣言”后来几乎都被证实是真实的,甚至有时连一些谣言也最终导致了真贪官的落马。如果我们相关部门从一开始就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网络流言与各种“谣言”,而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腐败事件都会很快被处理,也不会出现多严重的社会影响,更不会损害执政党与政府的形象。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网络谣言与网络反腐,一定不能混为一谈。而且要分清传播谣言与言论自由的边界。要尽快完善网络立法,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但也不能把法治社会已经抛弃的“严打”搬进网络,更不能把现实中早就允许说的话,在网络“严打”之时上纲上线,界定为谣言,制造网络恐怖。网络立法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依法打击网络造谣者与违法者,二是依法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保护网民利用网络反腐与发表政见的宪法权利。这两者同样重要,不可偏废。

 

对中国新一届领导人来说,反腐与维稳同样重要。为此,必须两手抓:一手是打击有损社会和谐与稳定的网络造谣者,一手必须强力介入网络反腐,不是压制网络反腐而是更加发挥网民反腐的威力,掌握网络反腐的主动权与话语权。维稳与反腐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为了维稳而维稳,剥夺民众监督政府与举报贪官的权力,腐败一定会变本加厉,从而引发更大的不稳甚至社会动荡。只有强力反腐,社会才会更趋稳定与和谐。

 

网民们欣慰地看到,十八大后,反腐落马的官员越来越多,级别越来越高,目前已有9名高官被查,日前落马的中石油前董事长蒋洁敏为正部级中央委员,估计反腐的目标还不会就止于这个级别的大老虎。我们还看到,中央在打击网络谣言的同时,也正式开通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王岐山亲自调研。我希望这个网站的开通,标志着网络反腐出现了一个新的平台,预示着网络反腐将出现一个新的高潮。

 

我在这里善意提醒一些官员,千万别错误估计形势,曲解中央精神,利用打击谣言来对付网络反腐,甚至制造网络恐怖,如果那样的话,估计下一个该感到恐惧的,就是你了!

 

杨恒均 20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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