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而被迫进行长征,传统的党史归因于王明、博古的临时中央在政治和军事指挥方面犯了左倾错误。自延安时期到今天,尽管细节有所变化,但这一解释的基调却一以贯之。国外学者的话语形式和立场不同,但基本上沿袭了这一说法。这种解释的核心,把失败的原因定位在军事战略战术的错误和领导人的教条主义倾向。就中共而言,这种说法所隐含的逻辑是,左倾错误来自苏联和共产国际,只有中共的独立自主,才能取得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有毛泽东才代表了中共的自主力量,才能挽救中国革命。显然,这种说法,实际上构成了延安整风以来中共党史解释学的核心部分,是毛泽东及其思想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内部合法性的主要来源。然而,近年的相关研究已经证实,中共党内其实并不存在着一个以王明为首的左倾集团;所谓左倾错误的某些基本做法,在毛泽东主政江西苏区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其中的肃反错误,所谓左倾领导人并不比毛泽东走得更远[1]。事实上,这一时期红军之所以相继从主要的根据地撤出,进行逃跑式的“战略转移”,标志着中国苏维埃运动的失败。这个失败,实际上是中共这一时期革命与动员模式选择的必然结果,而其政治和军事策略的失误,在正宗的中共党史解释学里,被过份夸大了。

   一 革命动员与土地革命模式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人上山做“山大王”,本是城市暴动和武装冒险失败之后无奈的选择。然而,中国当时前现代的经济、交通与通讯状况以及军阀割据的形势,给这种“农村道路”提供了空间。即便如此,在没有“革命形势”的情形下,要想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投入造反,依然是个难题,非有非常手段不能奏效。

   在动员手段和形式的选择上,进入农村的共产党人,最初选择的是“烧杀政策”,即把所到之处的富人杀光,所有的房屋烧光,先将农民这种小生产者变成赤贫,然后再驱使他们革命。在中共党史上,这种政策记在瞿秋白的账上,其实它带有非常明显的苏俄内战时期轻视农民的印记。这种做法迅速激起了农民对共产党人的反抗,所以,很快就被废置不用了。

   以土地革命的方式进行革命动员,不仅具有历史上的延续性(跟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衔接),而且在“均田”的表达上,也有国民党政府所无法全然否认的合理性(孙中山的“耕者有其田”)。但是,土地革命的实质,绝非共产党和农民之间在土地上出现给予和支持的交换。首先,农村的危机,未必在于土地占有的不均衡;其次,共产党给予土地,在农民看来,未必有合法性;其三,给予土地的好处,能否抵得上“造反”的危险,在农民看来肯定是个问题。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其他的手段,即使分给了农民土地,农民也未必会跟着共产党走。所以,所谓土地革命,在运作过程中,必然是“均贫富”的过程,或者说,对富人的剥夺过程,而这个过程,必然伴随过度的暴力。平分土地,往往变成了一种由头或借口。实际上,共产党人首要的目标是要动员农民起来跟他们革命,而非借革命来解决农村的土地问题,所以,动员才是土地革命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对于动员而言,均贫富式的剥夺和暴力的气氛,是绝对必要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在苏区土地革命的政策上,基本上不存在左右之分。各个红色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基本上都执行对地主(实际上是所有的富人)不给出路甚至肉体消灭的政策。在“分田地”的问题上,较早的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根本就没有提富人分地这回事,1930年的《土地法》提到,如果苏维埃审查批准,“豪绅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得酌量分与田地”[2],但同一时期闽西特委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依然规定,反革命者及家属不分田[3]。次年,这个土地法受到苏区中央局的批判,1931年底成为苏区正式法令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则明确规定,“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富农在被没收土地后,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动份地』”[4]。实际上,所谓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政策,是苏区一以贯之的政策,即使个别地区不那么过份,也会在随后到来的纠正“右倾路线”的斗争中被“纠正”。

   对于能够享有分配土地权利的农民,中共在具体做法上,也有文章可做,当时有两种分配意见,一种是按劳动力分配,一种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前一种意见主要考虑如果不按劳动力分配,在苏区就会造成“有力者无田耕,有田者无力耕”的现象,造成“经济恐慌”。而后一种意见则认为平分对动员有利。毛泽东主张后者,他认为,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平分,才能“夺取整个群众”,而“初起来的区域”尤其应该按人口平均分配[5]。赣西南特委书记刘士奇也认为,虽然按劳动力分地可以增加生产,但目前“争取群众”“发动斗争是第一位”[6]。显然,分配土地仅仅是动员的手段。因此,在中共控制下不长的几年里,“土地分配了无数次”[7],地权频繁变动,其意不在给农民土地,而是为了动员之便。每分一次土地,都会打倒新的富农,还会增加农民对红军和苏维埃政权的依附感。

   当然,仅仅分地达不到动员应有的深度,必须有暴力和暴力气氛。所以,对富人的肉体消灭,尤其是现场的流血,是必要的。海陆丰苏区刚一开辟,十几天功夫,海丰一个县就有豪绅和其他反革命份子1,686人被杀,没有死的纷纷外逃。一时间,海丰、陆丰两县,逃到汕头和香港的达万人以上[8]。红四军南下,开辟新区,闽西地方党组织暴动响应,“开宗明义的工作便是缴枪杀土豪烧契三种”,“土白暴动三四天内杀了四五十人,而(龙)岩永(定)两县革委成立后,日日都有几十土豪反动份子被农民捆送到前来,致县政府临时监守所常有人满之患。统计(龙)岩、永(定)三县赤色区域中自斗争后到现在所杀土豪总在四五百人以上。现在赤色乡村中的土豪杀的杀,跑的跑,虽然不敢说完全肃清,然大部肃清是可以说的。”[9]海陆丰根据地有“七杀令”,所有富人,都不能幸免[10]。湘赣苏区土地革命,将“十六岁以上卅岁以下豪绅家属的壮丁无论男女都杀掉了。”说是要把“有能力反革命的”预先除掉[11]。赣西南苏区,土地革命的时候,“农村的豪绅地主,简直没有生存的地步,捉的捉,杀的杀,逃跑的逃跑”[12]。

   没有被当场杀掉的富人家属,如果没有逃走的话,活命的可能也是没有的。川陕根据地的文件《粮食问题回答》中,就有这样的内容[13]:

   问:地主豪绅的家属是否留点生活给他?

   答:地主豪绅整穷人,不管穷人死活,现在苏维埃只是要穷人个个有吃有穿,地主豪绅家属集中起来在苏维埃监视之下做工开荒都行,不留一寸土地一口粮食给他们。

   不仅如此,杀人的时候,往往要造成某种血腥恐怖的气氛,开大会公审,当众处决。海陆丰的行刑大会,不仅喊口号,还吹着冲锋号,行刑者挥舞着钢刀,“一刀一个,排头砍去,很爽利的头颅滚地”。甚至还有妇女组织的“粉枪团”,在几千人的大会上,用红缨枪“刺进宣布了死刑的反革命份子的咽喉、胸膛,鲜血四溅。”[14]显然,血腥可以唤起革命热情,只要杀戒一开,参加的人就都跟反革命有了血海深仇。起初,“苏维埃政府要拨给两块大洋赏给施刑的赤卫队员,半个月后,不须要赏金,赤卫队员要杀一两个反革命份子雪恨。”[15]仇恨和仇杀就这样被点燃,然后升级扩散。选择了“立场”的农民,跟另一部分人誓不两立,到了这般田地,动员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当然,很难估量跟着红军走的农民的真实想法。即使据中共自己人当时的考查,有的地方也有相当多的农民实际上是害怕红军,赣东北地区流行一句话:“莫惹红军,惹了遭瘟。”[16]

   诚然,中共能够在农村发动革命,前提是近代以来,农村社会与经济的衰败与战乱和变革造成的乡村秩序紊乱。然而,即使存在这样的社会条件,想要在农村发动一场在一般农民看来属于造反的农民革命,并非易事。对于那些真正的庄稼汉来说,分财主的土地粮食和财物,虽然有一定的诱惑力,但顾虑依然很大。所以,这里就用得着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说的“革命先锋”了,那些在乡里“踏烂皮鞋的,挟烂伞子的,打闲的,穿丝褂子的,赌钱打牌四业不居的”流氓无产者,很快在革命中起了冲锋陷阵的作用[17]。当时苏区的共产党人也承认,“在红军初到来时,一切情形不熟悉,最初起来的大部分是些富农流氓份子,真正的下层工农群众最初不敢起来,所以在过去的政权机关完全是被富农流氓把持”[18]。其实,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富农流氓这种“阶级成分”,之所以这么说,一是要强调“阶级观点”,二则很可能是那些流氓无产者通过革命,变成了富农(浮财捞得比较多)。由于土地革命本身并非意在土地,流氓无产者的先锋作用,使得运动在财产(主要是浮财)的剥夺和分配上的色彩更加浓厚。以至于动员起来的农民,参加革命的动机,往往更在意财产的掠夺和再分配,导致苏区对外的“打土豪”一波接一波,内部反富农的斗争一浪接一浪。每当红军攻城拔寨之际,总有大批的农民挑着空担子,准备一旦城破,就进去发财[19]。

   二 “打土豪”经济及其局限

   这种急功近利的动员模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产生了苏区的“打土豪”经济。由于土地革命的首要目的在于动员,甚至为了动员而牺牲经济,而苏区为了生存,养活军队和政府,又必须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因此,一种畸形的经济模式应运而生,这就是“打土豪”经济,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二:对内是均贫富,采取不断革命的方式,削平苏区内部的冒尖者以取得资金财物;对外则通过不断扩张,或其他方式掠夺白区(国民党统治区)的富裕者(包括商户)。在整个苏维埃革命时期,后一种形式是主导性的;前者的发展,往往受到后者的影响和刺激。井冈山根据地创始人之一的红军叛将龚楚,回忆说红四军之所以南下赣南闽西,是由于“井冈山的附近地区已民穷财尽”,要想维持下去,必须占领较大的城市,解决补给问题[20]。当时的湘赣边区给中共中央的报告里,说得更明白,井冈山地区的残破,主要原因是红军的政策[21]:

   因为红军经济的唯一来源,全靠打土豪,又因对土地革命政策的错误,连小资产阶级富农小商也在被打倒之列,又以大破坏之后,没有注意到建设问题,没有注意到经济恐慌的危机,以致造成乡村全部的破产,日益的崩溃。

   然而红四军南下,开辟了大片新区之后,打土豪的方式依旧,形成了方法上的路径依赖,到红军和根据地发展到相当规模时依然如此。派驻中国的共产国际代表1930年在给执委会的报告里说到:

   (红军)军队的粮食和服装供给问题直到现在还都十分混乱。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在最好的部队里基本上是通过向城市资产阶级征收服装料、缝制费和资金及征用地主豪绅和高利贷者财产的办法来解决的。

   报告人忧心忡忡地指出[22]:

   随着红军数量的增加和在固定的地区建立根据地,这个问题就要求有新的解决办法(显然需要某种征税方法),同时它将成为军队和苏区农民相互关系中的一个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显然,只要红军的扩张势头尚好,在根据地内部发展正常的经济模式来解决红军的补给问题,就不可能得到认真的对待。

   不仅红军补给依赖打土豪,就是各级苏维埃政府的经费,也要靠打土豪。1931年9月,欧阳钦关于江西苏维埃的报告中,承认“各级政府的经费仍然是过去所谓打土豪来的。”[23]中共江西省委在1932年头四个月的工作总结中指出,江西苏区“财政的主要或者说唯一的来源是『打土豪』,而对于土地税商业税的征收,及发展苏区的经济政策是没有的”[24]。1932年红军攻下福建漳州,打土豪的战果达到了顶点,几乎所有店铺,包括著名华侨资本家陈嘉庚的店铺,其货物都被无偿征收[25]。左右江根据地,为了打开交通线,利于通商,

红七军第三营营长雷祝平以私人关系,电邀南宁、那坡打商人黄祖武(黄恒栈的老闾,(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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