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是研究中国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因此,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必须科学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道路,用理论和实践的双重逻辑客观描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未来。

  

   一、科学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经济制度

  

   邓小平曾经说过:“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只有走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政治才能稳固,社会才能和谐,发展才能包容,民族才能复兴。

   当前,贫富分化正由量变接近于质变的临界点,要求公平的呼声弥漫于社会各个阶层;发展失衡,转型受制,危及中国经济的未来,引发增长不可持续的担忧,内有“倒退说”,外有“崩溃论”;社会矛盾纵横交错,未来有可能陷入最坏的境地,已有模式效率衰减,新的模式建构不充分,宏观决策能力面临严峻考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实现了GDP的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公共资源在市场化过程中形公实私,地租级差被少部分人独享,自然资源的社会溢价与大部分人无关,更凸显了经济模式的跛足。

   要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机制进行富有成果的探索,必须具有突破既有观念的理论勇气,因为理论一旦与现实相悖,我们就不能从理论的原则去寻找原因,而应从理论的逻辑前提中,也就是观念中去寻找。不如此,就不能构成思想上的自觉和行动上的自信。

   事实证明,一个少数人对多数人实行剥削,社会总财富不断增长却不能使多数人受益的社会体制,无法长久存在。现实需要坚定的改革,转换发展逻辑,顺应生态文明模式兴起的历史趋势,实现利益分配结构的合理调整。任玉岭指出,目前我国收入差距的具体表现为:

  

   (1)居民收入差距十分明显

   据财政部2009年的调查,我国10%的富裕家庭占有城市居民财产的45%,而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其财富仅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据王小鲁的研究,城镇本身的收入差距为26倍,全国的收入差距为65倍。在世界183个国家中,最富10%的家庭占社会财富超过45%的国家仅有4个,最穷的10%的家庭其财富占比低于1.4%的国家仅有17个。又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1%的家庭掌握全国41.4%的财富,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美国。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510万美元,远高于亚太地区340万美元的平均值。2010年胡润财富报告指出,中国已有1900位十亿富豪和140位百亿富豪。与此相对,全国贫困人口的数量仍有1.28亿,约占全国总人口1/10。

   基尼系数是衡量贫富差距的重要指标。我国基尼系数1988年为0.314,1995年为0.389,从2000年开始超过0.4的警戒线,2007年升至0.48,联合国估测的2011年中国基尼系数突破0.5。另有报道指出,中国内地富豪的财富总额同2005年相比又增长70倍。由此可见,我国居民贫富差距已非常悬殊,两极分化已十分明显。

  

   (2)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虽有大幅度提高,但同城市相比,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我国的城乡收入差距1983年为1.8倍,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2.5倍,现在为3.3倍。如果城镇居民收入加上各项福利,农村居民收入减去其农业生产资料支出,则城镇居民收入为农村居民的5-6倍。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城乡差距在1.5倍以下,只有极个别国家达到2倍左右。据余斌等的研究,城镇10%的富裕家庭与农民家庭收入之比,2005年为26.96倍,2009年达到30.22倍。

  

   (3)地区收入差距逐渐明显

   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2002年我国31个省市的人均GDP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为1:13,而同时期的美国50个州为1:2,英国12个郡是1:1.68。实行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之后,中西部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但中西部同东部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还在扩大。2000年东部、中部、西部城镇居民收入比为1.49:1.06:1,到2009年时变为1.49:1:1,东部与西部的差距没有缩小,中部与东部的差距有所拉大。同是东部,一个县的不同乡镇间也有很大差距,如江苏省兴化县的戴南镇,同该县周益乡的财政收入相差42倍。

  

   (4)行业收入差距逐渐扩大

   根据2009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的差距达11倍。人社部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行业收入差距为16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业的职工收入是建筑业、餐饮业、编织业的20-40倍,甚至还要多。少数金融机构高管年薪是社会平均工资的上百倍,极个别的高出上千倍。而日本、英国、法国的行业收入差距为1.6-2倍左右,德国、美国、韩国在2.3-3倍之间,中国的行业收入差距远远高出世界平均值。

   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仅有可能导致社会秩序失范,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有可能影响广大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和内需的提升,干扰和抑制经济的正常发展。现实是,我们并没有建立起一个能够在不同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中实现整体协同的有机社会,要想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与“缩差共富”相关的“源头”,就是以所有制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因此,从当前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的现实来看,继续完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制度刻不容缓。

   此外,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应该让各种创富力量竞相迸发。但是,社会上对“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片面理解,严重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理论界有人认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公有资产在量上应该占据多数,非公有制经济现在占比超过60%,已经违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规定,应该控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领域和规模。有人片面地将公有制等同于国有企业,提出既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就应该是从属性的、依附性的,也就是应当大力发展国有企业,使国企在各行业包括一般性竞争领域都做老大,民营企业只能当配角,至多是资源整合的分享者与行业竞争的参与方。这些观念表现在实践中,导致部分国有企业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的无序竞争和过度扩张。有人对公有制实现形式的认识存在局限性,将一些具有公共属性的经济形态排除在公有制经济的范畴之外。有的民营企业家缺乏继续做强做大企业的信心,对未来感到迷茫,失去了发展方向。有的看到一般性竞争行业过度竞争,垄断行业进入门槛过高,不知将资本投向何处,以致离开实体经济领域。有的对财产安全产生顾虑,开始转移财富,外迁产业,移居海外。据2011年招商银行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保障财富安全是内地富人投资移民的主要原因,受访的亿万富翁中约27%已经完成了投资移民;千万富翁的移民意愿也很强烈,近60%的被调查者已经移民或有移民意向。如果这些现象任其发展,不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共有制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经济制度选择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有力地证明,所有制理论的创新,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源泉。改革开放前,我国单一公有制的所有制结构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纪元。之后的30多年,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所有制理论,从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到“鼓励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发展,保护它们的合法权益”,再到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平等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格局”。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我国就所有制理论不断作出与时俱进的新探索。正是由于所有制理论的不断创新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我国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转变,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长期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已步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基本经济制度是激发人民群众创造活力、大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动力的制度。为了充分释放广大群众的创业激情,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就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随着各种混合经济的产生和各种新经济组织的出现,过去人们理解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以“公”与“私”来区分企业的经济属性既不符合现实,也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树立全新的所有制观念已经成为丰富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

  

   (一)共有制的发端、特征及定义

   “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要性和外在目的规定要作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1]“这个领域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开启通往自由王国的门户,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人类本性的条件下”对人类自身进行最本质的认知,才能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全面复兴。

   人有三个基本属性:物质性、社会性和知识性。知识性也是人的本质属性(本性),是人的存在方式。就社会发展而言,物质性的生产资料不再统治着人的意志,知识性的生产资料愈来愈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力量。物质性资源越使用越少,知识性资源越使用越多。我们必须对人的本质属性,对占有和生存进行新的诠释,对所有制的形式进行革命性的、现实的思考。

所有制的本质是“占有”。“占有”表现为物质性生产资料和知识性生产资料占有的对立统一。物质性占有具有显而易见的排他性,“在这一生存方式中,唯一有理的就是把物据为己有和可以将所获得的东西保存下去的无限权利”[3]。而知识性占有表现为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的占有,并不遵循排他性原则。一个人对知识的占有既不排斥别人的占有,也不因为别人占有而造成知识耗散。知识既不能遗传,也不能馈赠,只有在共同享有的情况下才能实现知识个人占有的继承和丰富。知识占有的本质是信息的占有,而信息难以独占,可以共享。知识性生产资料是人类共有的,个人的占有只有在人类知识社会化共有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共享知识能够创造知识盈余,创造增量知识,当知识共享主体足够多时,知识的力量就会以崭新的形式表现出来,不可预知的事物就会变得清晰可知,曾经不可能的事情就变得可能。(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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