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流的民主理论主要是关于观念和正式制度方面的。但是,考虑到民主是关于自由和平等选举权两大要素,关于东亚—东南亚民主化的实证研究表明,很多国家即使不存在正式制度上的民主化,都先于选举制度诞生之前发生了地方固有的自由化,自由的表达和自发性组织都是民主实实在在的因素。有了自由要素的国家,即使称不上所谓的自由民主国家,也至少是“原发性民主”或“准人民主权”,事实上西方国家的“人民主权”也是“准”类型。

   大多数西方人认为他们知道民主政治是什么。他们认识到,民主是以不同的宪法形式呈现出来的(联邦制或中央集权制,国会制或分权制,固定任期或变动的任期限制),竞争性选举与民主制是密不可分的。然而,鲜有自由主义者深入思考过“部分自由”的政治意义,大型国家快速变革的政治经济之中的地方制度孕育了部分自由,甚至在正式政府尚为专制主义的时候它就已经产生了。许多民主分子察觉到来自精英阶层的金钱和压力对选举的影响,而没有考虑到在平均收入较低但增长较快的国家,民主化或潜在民主化的隐含意义。在专制国家,民主分子很容易轻视政治变革,忽略了这种形式可能是非常原发性民主(protodemocracy)的,也不考虑建立一个对“人民”更负责任或让民众拥有更多自治权的政体。大多数民主分子知道,政党的组织者——这些人在自由主义国家拥有超越宪法的能力——在挑选候选人(选举性的国家或地方领导人)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权力,不过,他们很少去思考这种权力对“民治”含义的束缚程度。

   我的学生关于东亚—东南亚民主化的研究生动地展示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现行的选举性民主政治,这些国家和地区包括韩国、泰国、中国台湾地区,它们之间彼此差异巨大,并且在许多方面也与传统概念当中民主“应该的模式”有很多不同。有一项研究以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交会处的婆罗洲东北部为观察对象,说明了当地的政治实践与关于民主政治(或专制主义)的观念毫无关系——即使这三个国家现在都已经拥有了竞争性选举,并且这个地区的行动者们都享有广泛的自由。有的研究则以中国为观察对象,展示了律师、上访者、艺术家、企业家、当地抗议者、记者和多种多样的爱国者正在影响着政治实践。精英们很容易忽略地方制度对国家政体进行变革的机制,而许多社会科学学者也忽视了这一点。这些长期影响需要经过日积月累才能发挥出来,然而最终社会和经济的变化会在政治体制当中体现出来。在亚洲的许多地区,非体制内人士已经并且继续进行着快速的改变。那么不同的政体类型所带来的结果又是什么呢?

   民主化机制:关于“半人民主权”(popular semi-sovereignty)的研究

   在东亚,社会经济学多元主义促使中等规模的网络产生,并改变了许多个体的利益。这种转变要求对“民主”发生的路径或“公民”获得更多权利的概念加以反思。民主政治有两个主要的方面:平等和自由。毫无疑问,民主政治对这两个方面的要求都是不可动摇的。通过对新实行民主政治或民主政治潜在发生的地方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民主化是以始料未及的多样化形式进行的。民主政治对“平等”的偏好导致了选举至上主义,意味着投票——仅以平等的单个人的人头计数——是一种赋予领导人统治以合法性的行之有效的现代途径。然而,为了使投票活动能准确进行利益代言,民主也对在选举前公开自由地发表多种观点抱有偏好,如此,投票者可以获得多方面的信息,更有效地作出选择——这就是民主的另一面,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面,即自由主义。

   这一方面比选举的方面更为重要。自由主义强调公民表达个人观点的法定自由,尤其是当公民拥有便于传达信息、利于在某个特定领域内采取行动的工具性技能时,这一点的重要性才凸现出来。在当代民主政治中,企业家、互联网经营者、检察官或辩护律师、新闻记者、职员、会计师、艺术家和学者都扮演着这种角色,拥有这种便利条件和技能。这些专业人士通常是非体制内人士——但是,自由主义思想也和国家内部功能性机构之间合法权力的均等划分息息相关,因此,行政人员、立法者、法官、军人、巡视官、中央银行家、行政检察官、腐败监管者或其他官员之间才不会发生冲突,才能够有效地在他们各自的领域内扮演他们的职业角色。

   这种政体仅仅是一种理想类型,与当代政治的理性概念(比如前面提到过的,马克斯·韦伯的“合法性”政体的思想)有关。相比其他类型的组织形式,它是因其在政治上多次的成功而被赋予了合法性,这其中也有领导人的功劳——这些领导者为推广一套使得他们自己能够赢得选举的体系,甚至以用法律约束他们为代价也在所不惜。这个概念很容易赢得理解和支持。不过在实践当中,精英阶层往往弃之于不顾,他们并不希望与专家们或投票选出的领导人分权。

   当代经济增长依赖于“社会”,它是由建立在民众(或在民众网络)之间的互补性基础之上的“技术组织”组成,而不是由以人们的共同认同为基础的“族群组织”组成的。来自互补的利益可以解释社会行为,正如在竞争性市场中高效率的贸易一样,同样能够解释社会行为的还有来自共同工作和全力协作的利益。“社会”能够表示这两种事物中的任何一种,它的现代形式也比传统形式更为多样。政治活动是受多方面影响的结果,因此,社会利益中迅速的经济多元化能够引起地方和国家政权的变革。

   一个标准的关于民主化的社会科学报告以对当代社会从行动者之间互补性中获利的观察为依据,尽管有些微小的分歧,在此报告当中,比较政治学者之间在很大程度上达成了共识。现在,政治科学研究者们达成了高度一致,认为精英的决策对于建立任何一种新的政体形式(比如民主制,遵循了丹科沃特·罗斯托的描述)都至关重要。问题随之而来:究竟是何种社会变革或经济变革迫使精英们做出实行民主政治的决定?

   人口稠密且人均收入较高的国家都实行自由民主政治——这是一个已经久为人注意到的现象(李普赛特数十年前就对此有过论述)。没有一个人口超过千万、个人收入高于一个特定水平的国家是非自由主义或非民主政治的政体类型。尽管形式各异,为什么大型发达国家都无一例外地实行民主政治呢?

   普沃思基用数据表明,单一的经济增长并不能产生民主。民主政治在低收入国家经常被军事政变推翻。但是在达到一个较高收入的阈值之后,军人们就不再造反,而民主政治(如果精英们已经建立了民主政治)就会存活下来。Boix和Stokes用其他数据反击,认为至少这个阈值是一个软性的因素,并且经济增长也确实驱使握有统治权的精英阶层允许民主政治中反对派的存在。无论如何,亨廷顿通过说明精英的民主化决策是以浪潮的形式到来而强调了一个变动的矢量: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发生了许多这样的变革,而其他的年代如20年代和30年代则发生了相反的潮流。Boix运用长期的历史数据表明,许多国家趋于复制主要霸权国家的体制;因此,全球的政体类型的风尚是不断变化的。

   另一个比较政治学者之间的共识,是强调如果“自由”的方面优先于“选举”的方面,那么民主化就基本上可以确定了。如果精英之间的合法竞争和不同观点的公开表达这两者在历史上曾发生过,那么民主化的道路就会平顺许多,而如果在普选之后才发生则不能如此顺利。因此,精英所作的最重要的民主化决定是允许自由多样性,而不是在这之前先允许全民参与。以中国为例,领导人并没有采取这些决策中的任何一个。但是现在,与20世纪70年代相比,公共领域中的信息量极大扩充。在党内,关于选举的论述也更多了。这些变革与民主化的标准模型有关,即便它们没有直接对它产生诉求。

   没有一种政体(无论大小,是民主政治、专制制度,还是其他制度)当中的成员是完全平等的。在每一个现代国家,专家们都是他们领域内问题的决策者——而且“技术组织”允许他们从专业中获益——尽管他们经常被政治家监控。政治家通常对基于共识或宗派信任的“族群组织”有着普遍的操纵。民主政治的这两个部分,建立在两种社会联盟(契约)之上,它们彼此之间保持着一种张力。所有大众民主政治都是“半主权”的。

   到了21世纪,Boix和他的同事们指出,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数量超过了非民主制度的国家,这似乎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但是,这种分析把民主看做一个电灯开关,非开即关,非白即黑;而事实上,民主更像一个变阻调光器,有不同的“亮度”,程度是有变化的。很多这类的研究都把来自瑙鲁和安道尔的数据和来自中国、印度的数据放在一起,他们把每个国家都看做同一类别,而不去考虑国家内部的中央或地方政体类型——无论是团体的规模还是特定的地区——可能也是不同的。民主化确实是近代发展的趋势,可是,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民主浪潮把全部的权力都给了“人民”,也没有一个国家有着完全相同的地方政治。

   地方制度和政体类型评价

   无论是在国家统治的机器内部还是外部,所有社会的地方权力网络几乎都是科层制、非民主的。企业、学校、社团、俱乐部、商业协会、宗教组织,以及家庭都运行权力(当一个领导命令一个下属去做一些事情而下属不得不做的时候,就是权力在行为上的体现)。正如众议院议长奥·尼尔所说:“所有的政治都是地区性的。”关于民主化的机制,如果不考虑国家结构和地方制度结构形态之间的相互影响,比较政治学者之间的共识当中最明显的漏洞就是它的利益存在于国家政权的结构当中(人们普遍关注这个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和国际组织发布了有助于国别比较的数据回归分析的数字;不过这是个偶然事件,并且只是有效的方法论中的一种,不需要进行真正的思考)。在人均收入较低的国家,地方权力网络内部的形态和形式也许比人均收入高的国家更趋向于卡里斯玛型和传统型。因为地方制度影响国家形式,这种差异也许是低收入国家的国家政体类型多样化的原因。我的学生关于东亚—东南亚的民主化研究旨在通过结合来自亚洲地方政治的实例,来扩充关于民主化机制的理论。

   “民权”通过很多形式表现出来,如果大多数西方人认为它在上升,那么这个看法可能会产生误导效果。比如在韩国就是如此。韩国的每一个竞争性政党都是极端寡头统治的。从任何一个公允的定义上来看,韩国的民主政治都是真正的民主政治,但是研究告诉我们,它和大多数西方人心目中的民主政治(也和亚洲的其他地区比如中国台湾的民主形式不同)相差甚远。很多研究都认为它拓宽了民主政治的一般概念。当大多数外部分析人士怀疑民主化真的正在发生时(正如在中国),虽然面对怀疑,大量的证据表明民主可能真的已经开始了。美国人和欧洲人常常认为民主必须在别处也生根发芽,并且必须通过一个当今“第一世界”国家里已经熟练上演过的过程,首先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扎根。如果西方人能从对其他政体的研究中认识到不同政体的特别之处的话,他们将会对这个世界,包括对他们自己的制度获得更多的了解。

   最特别的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比较政治学者们所强调的那样:大多数人经常想在多种价值和观念之间,而不是从制度和现代过程之中探寻民主政治的根源。通过科学化的方式对于亚洲的民主价值的程度、形式、前景进行测量是值得称道的,如今已开展许多相关研究。例如,亚洲晴雨表项目恰当地把自己形容为对亚洲国家的“针对政治态度和评估,最大的、最严谨和体系化的比较调查”(它通过合计国家层面上的数据来帮助分析项目所覆盖的17个国家之间的比较)。这项研究的领头人——拉里·戴尔蒙得认为,未来的东亚民主政治很有可能是扩张和上升的。他的希望是建立在对“民主……确实可能成为一种普世价值”的发现之上的。

观念调查是必要的,但是民主化研究中的诀窍是去寻找具有因果关系的机制,是它把这些态度化的价值——或者,历史上塑造观念的制度和行为习惯——与国家演进和地方政府联系起来。(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本文责编: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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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比较政治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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