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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醉斋

经常有一种很疲惫的感觉。这种疲惫不是身体上的,天天守店,当然也不算轻松,但毕竟没有消耗太多的体力,再累也累不到哪里去。

我累的是心。

张六毛2
张六毛之死漫画 作者巴丢草

象广州张六毛这样的死法,在中国,不是第一例,在之前就出现过躲猫猫死,作梦死,洗脸死等等等等,各种死法,不一而足,种种神奇,超乎想象。但他们的死,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看守所死。

这次张六毛,也是死在看守所。

首先,我们得明白一个法律程序,在今天的中国,必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当一个人犯,被公安机关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并对之进行侦破和抓捕之后,得先将这名犯罪嫌疑人送进看守所。注意,是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因为公安机关不具备审判权。哪怕他们手上掌握了这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铁证,他们也只有抓捕的权力,绝没有审判宣判的权力。

而将犯罪嫌疑人送进看守所进行羁押的时间段,他的身份依然是公民,各项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特别是生命权。只有公安机关将此人的犯罪证据进行收集整理之后,送交法院,并同法院对其提起公诉(或由被害人提起诉讼)之后,由法院对此进行审判(审判期间,犯罪嫌疑人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聘请律师为其维权,这都是法律许可,并且受法律保护的)。只有当审理结束,确定犯罪嫌疑人确实违反了法律的某条某款,验证无误,本人也对事实与引用相关法律无异议,最终由庭长宣布审判结果,到了此时,犯罪嫌疑人的罪人身份方得以确立,而且,自此之后,他也不是被关在看守所了,而是转到了监狱。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所采用的证据与法律依据不正确,他还要上诉,那么,在上诉与应诉没有终结之前,他还不是被确定的罪犯。

这样的法律程序,其实大多数中国人都掌握得比较清楚了,我在这里依然不惮其烦地重述一遍,就是想指出,张六毛,在看守所的身份,还不是罪犯,他依然是一名公民,他的合法权益,依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

但张六毛居然死了,而且就死在看守所。

我们要不要追问其死因,我们要不要质问,司法机关是否对此立案侦查,是否要对张六毛的家人亲属,给出一个令人信服,可以接受的说法?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我们会拭目以待。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我就想跑遍全中国,将所有的“依法治国”的宣传标语一把火烧个精光。道理太简单了,不打算兑现的话,你们这帮禽兽,瞎嚷嚷个鸡巴呀?忽悠你家大爷呀?

爷不信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