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官媒质问:房地产王振华案文章被删,到底谁在背后操纵

大邺官媒2019/7/410:56

3日下午,上海知名媒体——新民晚报曝出了一则朝野震动的新闻:身价千亿的房地产巨头,对一位9岁女童实施了猥亵(或性侵)。

后经证实,犯罪嫌疑人是集众多荣誉为一身的上市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

接着,上海的另一家媒体新锐——界面新闻通过警方证实了该消息,并确认犯罪嫌疑人王振华已被控制。

然而诡异的是,短短几个小时后,新民晚报与界面新闻的稿子被迅速删除。

一时坊间传言不断。

最先注意到并质问的是《光明日报》。

当天下午,《光明日报》旗下的光明时评刊发评论文章《没啥好说的,从重从严吧丨光明时评》指出,《新民晚报》披露此事件;界面新闻向上海警方确认了此事属实;人们注意到几家媒体已经转载相关消息,被迅速删文,不知道何方所为的结果。

评论若有所指地说:涉案人王某的身份不凡,是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的董事长,目前对外公布总资产达3000多亿元人民币,同时还拥有一家港股上市公司,以及还有大量社会兼职。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谁凭借自己的金钱、权势、地位,就能拥有游离于法律之外的特权。一旦犯罪事实查证确凿,无论是谁,只要是构成违法犯罪,都应当接受法律的惩罚。

昨晚接近22点时,《人民日报》官微发表微评,对涉嫌猥亵女童案提出了三问。除质问到底是猥亵还是强奸?是偶然事件还是存在输送利益链外,最值得玩味的一句是守卫儿童权益安全,不容丝毫妥协和打折。让司法正义昭告天下: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

长期关注时政新闻的人都知道,人民日报深夜提出这三个问题,或说明媒体已隐约感到有种邪恶的外力,试图阻挡调查。

这让人想起云南孙小果案的一个细节:警方在调查孙小果案时,受到了某种强大的阻力。为能继续调查孙小果案,办案警方只能将案情透露给媒体,希望能借助舆论让邪恶的阻挡着退却,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回到此次事件,很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界面新闻通过警方证实了该消息,并确认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时,特别是涉及性侵案、未成年犯罪或被伤害案或涉上市企业的重大案件,很少主动或突然向媒体确认未经官方统一口径发布的消息。这也是为适当保护犯罪嫌疑人(未经法院判决)的应有权益。

但此案不仅是未成人遭性侵,还案涉上市公司,警方为何非常规地向媒体确认了该消息呢?知名媒体人褚朝新撰文说了一句话,也是标题:给上海警察点个赞。

是的,我们必须给上海警方点赞。我们大胆揣测:是不是我们的警方在办案时,遇到了某种无法逾越的阻力,不得借助舆论?

今天,法制日报旗下新媒体《法治长三角》直接点破了。这家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直言:新城控股57岁董事长涉嫌猥亵9岁女童,岂能删帖了事!

文章开篇指出:正当舆情四起,矛头直指新城控股57岁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9岁女童时,所有帖子瞬间被删。

文章说:如此恶劣、泯灭人性的事件,早已超出常人所能忍受的范围,不论出于何种因由,皆不可删帖,更不能删帖。如果7月3日的删帖,确实是有人背后操纵,想遮天蔽日,维护王振华的社会形象。督君不禁不寒而栗,当社会话语权任由少数个体操纵,公平正义何以伸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文章表示:为此,督君要为上海警方喝彩,因为你们有骨气、有担当、有法治,不甘为富豪贵人的卑鄙无耻“背书”。督君相信,在严厉的舆论审视和公正的法律制度面前,任何想要动用私权遮盖的恶劣行径,终将会受到应有的制裁。哪怕犯罪者是身家数千亿、拥有众多社会头衔的富豪贵人,也绝不能操纵舆论、颠倒黑白、混淆视听!

值得一的是,法制日报的上述文章还说:涉案的周某某是否还给其他富人提供这样的不正当交易,是否存在一个完整的地下链条?如果有的话,还有多少女孩落入魔窟,多少衣冠禽兽参与此类勾当?

这个质问与人民日报不谋而合,事实上,坊间传言更为惊人:

声明:上述两张截图来自网络,内容未经证实,真相到底是什么,还等警方权威发布。之所以将选择上两条网传截图放上去,只是想表达一点:当真相被掩盖后,谣言必将四起。

击溃谣言的最有力的方式就是向公众披露真相,及时通报权威消息。

因为道理很简单:堵如不疏。

最后,诅咒试图通过删稿掩盖此案真相的人:助纣为虐,必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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