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虞夫

朱虞夫本人否认对他的指控,并说他的诗并不是传给公众的(博讯图片)

新春伊始,迎接庆祝农历龙年的热烈气氛,前所未见。官方组织的活动固然处处开花,都市乡村里,家庭团聚和民间节庆的规格也升级翻番。看来,盛世真的降临中国了。但这只是虚浮的世象。盛世焰火中,几家欢乐几家愁。而在中国的主流言说看来,愁者永远只是分散的个体,可以作为慈善施舍的对象,为欢乐增添一些祥和因素。至于说那些“不和谐”者,则被严厉隔绝在灿烂的烟幕之后,承受着国家专政机器的沉重压力。

假若“心底的歌曲”是“红歌”

那些被刻意排除于节庆之外的“不和谐”者当中,包括长期致力于推动中国民主化却屡遭监禁的各地人士。浙江诗人朱虞夫和他的家人,春节前不久得知,法院将于节后开庭审理朱虞夫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节日的喜庆不属于他们。

目前所知,指控朱虞夫的罪证,只是一首仅仅十二行的诗作: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广场是大家的

脚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歌曲是大家的

喉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

是时候了,中国人!是时候了

中国是大家的

选择是自己的

是时候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

——为中国“茉莉花革命”特赋诗一首:《是时候了》

这些热情、简洁、直率的诗句,直接诉诸于“中国人”,将“未来的中国”视为理想选择的结果,不妨说是情感上的爱国主义召唤;同时,经由“大家的”、“自己的”建立起领属关系,又点明每个人在“中国”的主体身份,将爱国主义落实到个体的自觉、自主、自尊。且不说,如今举国上下都要发展文化软实力,文艺作品本不应作为入罪证据。即使从诗的内容来看,也完全谈不上任何违法违宪之处。过去几年到处宣扬的唱“红歌”,据说也是群众自发自愿的,而且很多都是在大小城镇的中心广场举行,按理说,也不过就是“大家”“用脚去广场作出选择”,“用喉唱出心底的歌曲”而已。怎么一入诗,就成为罪状了?

以词汇治罪?

有人说,朱虞夫诗作的关键不在内容,而在他的副标题,明显是在号召中国的“茉莉花革命”,既然是“革命”当然可以理解为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嫌疑。这等于是说,无论诗句意涵何在,“中国‘茉莉花革命’”这个复合词本身就足以治罪。这就不是以言治罪,而是更上层楼,直接以词汇治罪了。

阿拉伯世界从2011年一开始,就进入了一系列社会抗议引起的政治动荡,至今仍未平息。“茉莉花革命”主要来源于一年前的突尼斯民众抗议,也曾沿用于其他阿拉伯国家的抗议风潮。但这只是一种统称,并没有具体分辨和定义,每个人使用时,都可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至于说“中国‘茉莉花革命’”,因为并没有可以指证的组织或组织者,没有能够在网络上进行的讨论或争辩,甚至在朱虞夫和其他省市长期活跃的民间民主人士之间,都没有就此展开的联络和沟通,每个人的理解,更为多种多样。

因此,在朱虞夫此案中,必须通过他诗作的内容,才能确定他是如何理解“中国‘茉莉花革命’”这个复合词,并确认在他的理解中,是否存在违法并造成涉嫌“煽动颠覆”的效果。全诗最直接指涉政治的是第三段,却并没有任何超出宪法或超出官方表述的地方。不少“红歌”唱的正是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宪法也在总纲里明确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由每一个公民个体组成——“中国是大家的”,大家本来就有宪法赋予的选择权利。而且,朱虞夫的诗作并没有将任何特定的选择结果强加给他的读者,他只是强调要“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言外之意无非是不必盲目听命于他人。

历史债务与包袱

在朱虞夫和家人接到即将开庭的通知之前,四川、贵州在去年年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严判政治异见人士陈卫九年、陈西十年徒刑。查看独立中文笔会收录的文章,可以清楚看到,陈西至少从2006年起就反复强调要以合法方式促进中国政治体制的变革。陈卫的写作,则集中在回忆、纪念“六四”。他们两人都是去年春天因“中国‘茉莉花革命’”被羁押,他们的文章并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直接证据,可想而知,判刑和他们持续不断地纪念“六四”、要求民主,有密切的关系,也和指控他们煽动中国“茉莉花革命”有关。

二十多年来,中共领导几度换届,继任者总想多方削弱“六四”的影响。很显然,只要陈卫、陈西这样的严判持续不变,朱虞夫这样莫须有的指控继续维持,“六四”与今日中国的联想就不会消减。“选择是自己的”——大部分民众也许今天会选择忽略这些政治迫害案,大部分中共领导干部可能会选择因循,不思变革。但他们也是在“用自己选择未来的中国”,一个永远承载着“六四”历史债务和其他政治镇压债务的未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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