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缕述入狱经过和狱中心路历程的新书《千日无悔 – 我的心路历程》中,失去人身自由1020天的程翔引述说,有人在扣押期间对他说﹕「真正被捕的原因,你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而他亦没有在书中明言,只是说涉及中共最高层的斗争,与传闻因为他拿了前总书记赵紫阳的谈话内容无关,亦不是泄露了什么国家机密,因为在整个审讯过程中,从没有人向他查问「盗窃」或「泄露」了哪些国家机密。
他向本台承认,事件可能与江泽民和胡锦涛的权斗有关,并披露在监禁期间,戮力营救他的「程翔关注组」出版其作品集《漫漫爱国路》,在几经争取才能获得的书本目录复印本中,两篇2004年批评江泽民的报章标题被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审查时涂掉。据了解,该两篇以笔名撰写的文章,一篇是题为《江泽民要向中国人民交代的一件事》,另一篇则是《江泽民的明智选择》。前者是批评江泽民1999年12月9日先斩后奏地、未经人大批准便与俄罗斯签订议定书,把东北相当于40个台湾即1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让予俄国,要求江交代;后者是赞扬江泽民没有以全退来换取副国家主席曾庆红进入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明智之举,但当中提及一些事例显示江泽民恋栈权位「他赖不走,本身就足以把火引到自己身上来。」程翔认为,这是江派不打自招之作。
至于程翔协助在港与不同政界人士接触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陆建华,亦在2006年程翔罪成时被指「泄漏国家机密」,判监二十年。
程翔在书中谈得较多的是当年狱中的心路历程,包括遭单独囚禁等违法手段取证,以致他在暗无天日、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囚禁一个月左右开始失去正常思考能力的情况下,承认「假若欧亚基金会是间谍机构,他为基金会写文章,可能构成间谍罪」便成为他的认罪书和判决依据。事实上,在「监视居住」的105天中,他曾萌生自杀的念头。
程翔在348页的书中更透露,中国公安打从拘捕一刻起,已假定他有罪,办案人员甚至要求他从《国家安全法》第4条的五项罪名中自选一项认罪,包括颠覆、窃取国家秘密、间谍等。
他期望藉详细比对中港法制差异,让港人更好珍惜及捍卫自由、民主及法治价值;他指出,香港现时毋须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国家安全立法,日后若真的要以本地立法,亦要以其案例为鉴,落实无罪推定的程序公义,更不可以由中国为国家机密下定义,否则便会把中国内地的政治检控输出香港。
程翔香港大学毕业后于1974年加入《文汇报》,1980年长驻北京,1989年六四事件后离开《文汇报》,创办《当代》杂志,其后转任新加坡《海峡时报》驻台湾和中国记者,被视为爱国人士,但却在2005年被中国当局被捕,2006年因间谍罪判刑五年,08年获得假释,去年假释期满,今天才可较低风险地出书,其著作书名《千日不悔》表明,他无悔自己的人生路 – 知识分子的爱国道路,仍会继续对国家尽国民责任。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Loading…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