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常按:本文是《制度的选择》第一章《经济学的缺环》的第四节。


我今天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不幸发展,源于一九六八年我在芝加哥大学推敲合约的选择时,举棋不定,引进了「卸责」(或偷懒),一个无从观察的变量。后来一九六九年发表的关于合约选择的文章,其中有两段话写来大费思量:

任何合约组合着不同物主,牵涉到洽商费用之外,还有监管投入与分配收入的费用。这些费用加起来是交易费用,分成合约的交易费用看来要比固定租金合约或工资合约的为高。佃农分成,除了分成率的议定及履行的监管,还有土地与非土地的投入比率需要决定,种植的选择需要洽商。……固定租金或工资合约呢?租金或工资决定了,只需合约的其中一方就可以决定土地或非土地的投入与种植的选择。还有,佃农分成是基于产出的真实的量,地主必须监察实际的产量为何。这样,议订合约条款与监管行为,分成合约的交易费用会比固定租金或工资合约的为高。

固定租金与工资合约的交易费用排列则显得不明确。土地或大或小的监管费用应该比劳动力的监管费用为低。这是说,卸责(shirking)或偷懒的行为,在工资合约及分成合约均存在,监管费用不菲。另一方面,虽然卸责的行为在固定租金合约下不严重,土地与其他土地附带着的资产的维护,地主的监察费用会比分成或工资合约为高。这样衡量,为了节省交易费用,分成合约永远不会被采用。为什么会有分成合约呢?

据我所知,卸责或偷懒等话题,这是第一次在经济文章中出现,而我在该文补加了一个长注脚,把shirking带到件工合约、餐馆付小费等合约去。后来这篇文章被认为是触发了委托/代理理论(principal-agent theory)的发展。

一九六八年阿尔钦造访芝大,师徒蓦地相逢,倾谈的时间当然多了。午餐时我跟阿师研讨卸责这个问题,举出当时困扰着我的抬石下山的例子:两个人抬石下山,合作一起抬每次的量大于两个人分开抬加起来的量。但合作抬石,甲会把重量推到乙那边去,乙亦会把重量推到甲那边,结果是每次二人合作抬得的总量会高于二人分开抬的总量(因为不这样他们不会合作),但会低于二人合作不卸责的总量。有卸责行为,二人合作的总量从何而定呢?

广西纤夫惹来麻烦

一九七○年,多伦多大学的John Mc Manus到我西雅图的家小住。他正在用我的卸责思维写公司理论,我向他举出二战逃难时在广西见到的纤夫在岸上拉船,有人持着鞭子监管纤夫的例子。当时母亲对我说,持着鞭子的人是纤夫们雇用的。一九七一年,我的想法改变了,认为卸责无从观察,以之推出的假说无从验证。跟着科斯问我对卸责怎样看。我说想法改变了,认为这概念不管用。我可不知道,Mc Manus的公司文章寄到科斯主篇的学报。后来该文延迟到一九七五年才在《加拿大经济学报》发表。其实不管作者是谁,我不会反对发表该文。

广西纤夫的例子后来在新制度经济学大行其道。Mc Manus说是我的,M. JensenW. Meckling一九七六年发表的公司理论说是Mc Manus的,再后来一位澳洲教授竟然用我的名字为题,批评纤夫雇用持鞭者之说不对。其实麻烦的地方不是错,而是不可能错,于是无从验证,没有解释用场:卸责或偷懒无从观察,而法律的定义不论,究竟是谁雇用谁只有天晓得。当年香港大学要聘请新校长,同事问我意见,我说希望新来的知道是我们雇用他,不是他雇用我们。是说笑,但有谁可以证实我说的不对呢?

卸责、敲诈、机会主义

一九七二年,阿尔钦与德姆塞茨合作,以卸责为主题发表的一篇关于经济组织或公司为何出现的文章,说合作大家有利,但卸责的行为需要监管,有监管功能的公司组织于是出现。该文是最大名的《美国经济学报》发表过的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文章。我不同意他们的分析,认为卸责无从观察,以之作为基础的假说因而无从验证。一九七八年,B. KleinR. G. Crawford和阿尔钦三位合作发表了一篇也是大红大紫的关于公司合并(vertical integration,中译纵向一体化)的文章,卸责之外加进了勒索、敲诈等理念,我认为也是无从观察,于是无从验证。

威廉姆逊一九七五年出版的《市场与等级》也红极一时,在卸责等行为上提出了机会主义(opportunism)等多项术语。以「机会主义」为首的术语其实是说每个人在局限下争取利益极大化,但他把大家知道的基础假设有趣地分类组合,可惜无从观察,推不出可以验证的假说。不是说威廉姆逊的分析没有道理,而是我想不出怎样验证,也没有见过有说服力的实证研究。同样,我不否认人会卸责、勒索、恐吓或敲诈,但我们可以怎样在观察上鉴定呢?这些理念促使六十年代变得式微的博弈理论八十年代初期卷土重来,其普及兴趣远超早一浪的五十年代。也同样,我们不能否认人会博弈——我不否认自己也博弈——但怎样用观察到的行为或现象来验证博弈假说是一个我解不开的难题。我们读到的无数博弈例子只是说故事,不是可以被事实推翻的假说。

石油运输推理与事实不符

让我回头说上文提到的Klein-Crawford-Alchian合着的关于纵向一体化的文章。该文的主旨是在一家机构之内,如果用以产出的资产对该机构有特殊的、不可分割的用途,不把这种资产合并使该机构一体化会遇到卸责、勒索、敲诈等干扰,使机构拥有的投资租值(即我说的上头成本)被榨取了。在初稿中他们举出两个有说服力的例子:石油企业倾向于建造自己的输油管,但租用运载石油的船。理由是运油船不同的企业皆可以用,租用因而普及,但输油管是专为石油出处与炼油厂之间的运输而设,企业不自己建造,靠租用输油管,岂不会容易地被油管的拥有者勒索或敲诈了?是可信的故事,也是以物为本的推理,比威廉姆逊及博弈理论等以人为本的推理高明多了。

我当时作加州标准石油的顾问,对石油运输的实情是专家,知道事实不对,于是去信阿尔钦,说:所有有规模的石油企业都各自拥有他们的运油船队。三位作者因而把运油船倾向于租用的例子删除。当时我被雇用为换油合约的反托拉斯顾问(见《受价与觅价》第五章第三节),知道一家石油机构可以容易地通过石油交换合约而用另一家的输油管,可以容易地租用油管,也有不采油不炼油、只建造输油管租给石油企业的机构。可惜当时作为反托拉斯顾问,合约指明我不能跟外人谈换油这个话题。推理逻辑对,但事实错得一团糟,发生了些什么事呢?

两方面的困难

我认为困难起于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卸责或勒索等行为虽然不能说没有,但在观察上我们无从肯定是些什么。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观察上排列某些费用的增加或减少,例如我们可以从排队轮购的人数增加而说购买的时间费用会增加,从而以这样的局限转变解释行为。但勒索无从观察:某甲对我笑得有点怪,甚或直说要勒索我,我怎可以知道他的真实意图呢?我们要从可以观察到的局限转变来解释合约安排的转变,然后再以之解释行为。

第二方面,不管是卸责还是敲诈、勒索,交易费用的局限千变万化,我们不容易甚至不可能猜测这些局限转变带来的合约安排会是怎么样的。一个上佳的例子是上文提到的石油交换合约。一九七六年加州标准石油聘请我作顾问,因为石油交换惹来反托拉斯官司,要求我解释是发生着些什么事。我很快就意识到,石油工业的专家们根本不知细节,不清楚石油交换是怎么一回事。甲公司问乙公司:我有油,可以在某地交给你,你可否从某地还给我呢?大家同意,换油合约就签订了。因为换油往往要换几次才得到自己需要的,我要花两年时间才能清楚地以理论及事实证明石油交换是为了节省运输费用。简单吗?有关的反托拉斯官司打了不止二十年!

这里的问题是上文提到的写纵向一体化的三君子,说输油管不租用,要自己建造,因为有勒索、敲诈等行为,但事实是当时石油公司之间以换油合约处理了不止半个世纪,而这些交换是输油管租用的替代,也可以看为是一种富于想象力的输油管租用安排。不作实地考查打死你也想不到!经济学者不应该坐在办公室猜测外面的世界。他们要从考查真实世界出发,然后从观察到的局限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作解释。

普鲁纳的影响

今天回顾,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洛杉矶加大的经济系非常强劲。一九六七年我到了芝加哥大学,被认为经济学少林寺的,我的感受是跟洛杉矶加大互有长短,差不多。六十年代初期加大有一个普鲁纳(Karl Brunner)。我可以容易地推出加大的阿尔钦与芝大的弗里德曼抗衡,但芝大可没有一个普鲁纳。

普老师跟我合不来。我喜欢先以预感魂游四方的思考方法,他不接受,而我凭想象语惊四座的行为,在普老师的课上我不敢开口。普鲁纳是我知道的最重视逻辑规格的经济学者,每一个关系他要拆到尽来看,每一个字的意思他不放过。初时我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但过了不久我意识到,任何问题推理推到尽头,答案一定要通得过普鲁纳划定下来的逻辑规格那一关。

一九六二年的秋天我开始上普鲁纳的课,学宏观。来得震撼是他指出凯恩斯提出的投资等于储蓄的均衡点,可不是传统说的意图不意图,也不是事前或事后等胡说八道,而是有可以观察及无从观察的分别。可以观察到的投资与储蓄永远一样,但意图的投资与意图的储蓄则无从观察,不是真有其物。这就带到凯恩斯说的投资等于储蓄的均衡,只可能是思想上的推论,不是真有其事,跟物理学说的真有其事的均衡是两回事。若干年后,我认为凯恩斯学派的均衡分析全盘错了:投资与储蓄永远相等,只是在好些情况下市民偏向投资于不事产出的项目,导致经济不景,不是因为市民增加了储蓄的意图(见《收入与成本》第三章第一节)。

无从观察可免则免

跟物理学不同,经济学的均衡是一个概念,不是事实。一九六九年的春天,我驾车和科斯从温哥华到西雅图,途中他说「均衡」没有用处,应该取缔。我回应说经济学的均衡跟物理学不同,前者不是事实,但应该保留,因为经济学的均衡是指有足够局限条件的指定,逻辑上可以推出有机会被事实推翻的验证假说,而不均衡是指局限指定不足,于是无从验证。科斯的回应,是我可能成为另一个马歇尔。他可不知道,我对经济学的均衡阐释源自普鲁纳,也跟阿尔钦研讨过。从来不否认我的思想全部是偷来的——我的本领只不过是搞出变化。

这就带到一个远为严重的问题。需求曲线与供应曲线交叉那个均衡点也是空中楼阁,在真实世界不存在。需求量与供应量其实是同类的量,因为供应是为了需求(见《受价与觅价》第二章第四节)。这里的麻烦,是经济学不可或缺的需求定律,说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但需求量是指意图之量,不是真有其物,需求定律的本身于是无从验证。

一个可以验证的假说,说如果甲的出现会导致乙的出现,甲与乙必须可以在真实世界观察到才可以验证。现在需求定律中的需求量不是真有其物,而这定律不可或缺,我们要怎样凭这定律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是大费思量的难题。单是处理一个无从观察的「需求量」变量,我们要把这个意图变量转到一个事实变量那边去,为此我想了很长时日(见《科学说需求》第六章),而今天新制度经济学及博弈理论的发展,惹来无数无从观察的术语或变量,不可能不是一个非常不幸的发展。

在《科学说需求》第四章写《功用的理念》时,我说「功用」是边沁想出来的,在真实世界不存在,为恐搞出套套逻辑,我不用。贝克尔及不少大师喜欢用,是他们的取向。但他们应该知道,要以功用理论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一定要推出有两个或以上的可以观察到的变量的联系才可以验证。他们怎样处理是他们的选择,但我可以完全不用「功用」这个理念而推出可以验证的假说,老实说,简单得多,强力得多,准确得多。

我不怀疑自己的经济解释可以来去纵横,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每一步我避开了无从观察的变量。在经济学上,我不能不接受因而要悉心处理的无从观察的变量只是需求量,其他无从观察的变量我避如蛇蝎也。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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