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查理十三
今天打开网页就看到的第一条新闻就是《家乡拟种万亩红高粱 斥6.7亿打造旅游带》,又是一出文化搭的台,经济唱的戏。可是细一想又替莫言着急,也替高密市着急,多好的一个项目,搞不好就毁他们手里了。
中国一百年就出了两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而且莫言还是体制内作家,属于官方大力宣传的对象,对于高密市和莫言本人来说都是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赚钱机会。可是就目前来看,对于莫言的商业价值的开发完全是毫无章法,不外乎卖卖书,走走穴,种种高粱地,搞搞旅游业,一群人围着莫言这块牌子,想捞点现钱,鼠目寸光,一点都不魔幻现实主义,too young, too simple!
要充分挖掘莫言身上的商业价值,就必须有个整体规划,然后一步一步的实施,稳扎稳打,决不能搞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当前对于莫言来说最重要的是三件事:1、找个靠谱的经纪人,最好是大的国际经纪公司的。2、建立一个律师顾问团,主要负责解决知识产权等商业纠纷。3、赶紧抢注各种和莫言、莫言作品、乃至和告密相关的商标,要不然就只能像乔丹一样做冤大头。对于莫言商业价值的开发要充分,但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杀鸡取蛋。再完成前面提到的三件事后,应该考虑的是莫言的热度到底能保持多久,能在多长时间内吸引大家的注意,应当主打哪些市场,可以通过那些渠道获利?在这个资讯发达的时代平均每一到两个月就会有一个轰动全社会的大新闻发生,再大的新闻过几个月也没人理,我相信莫言得诺贝尔奖也是这样,但是莫言的优势是他是一个作家,他的作品可以反复被推向大众,但是我们又必须明白,今天讨论莫言的人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没有读过他的作品,很多人买了他的书也不会读,莫言的书也不属于受大众喜爱的类型,靠买书保持热度根本不可能。真正的王道在于影视改编,但是影视改编也可能出现买下改编权后几年都不拍的局面。所以莫言在出售作品改编权的时候就应该在合同中注明,改编者需在什么时间内完成拍摄并上映。在改编问题上需要电影和电视剧两手抓,同时又不能多个项目同时上手。电影改编一定要找靠谱的导演,最好是国外各大影展的常客,这样一部小说从宣布改编到拍摄、送审、国外参展、商业,一直都会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能在国外得个奖无疑是非常加分的事情,至于上映之后的票房如何已经不是特别重要,重要的从电影的制作到上映这一整个周期莫言的名字都能活跃在媒体上,电影改编不宜过于密集,最好能维持在两年一部的样子。而电视剧则可以保持一年一部的速度,张艺谋曾经改编过莫言的《红高粱家族》和《师傅越来越幽默》,这两部作品也比较适合改编成电视剧,为了能够顺利通过审查,同时也争取到更多的播出时间,红高粱的改编可以朝抗日爱国方向改编,《师傅越来越幽默》则可以主要从温馨励志方向改编,莫言电影主要活跃在媒体,而莫言电视则应该活跃在观众眼前,改编过程必须严格把关,保证改编质量,尽量使电视剧成为各大电视台反复播放的剧集。如果能保证两年一部莫言电影,一年一部剧,这样可以保证莫言在五到十年内保持一定热度。
影视改编除了吸引眼球外,最重要的功能就是配合旅游和相关产品的开发,莫言影视剧的拍摄应该尽量多到高密当地取景,而高密当地也可以尽量复制影视剧中的场景,这方面可以像宁夏的镇北堡学习,当年张艺谋在那儿拍摄了红高粱,使人们对于莫言作品最深刻的视觉印象。加强高密当地影视拍摄的相关设施的建设,这样除了莫言戏还可以吸引其他戏到这儿取景,莫言可以和当地政府达成协议,共同合作,莫言以自己的作品和影响力吸引摄制组到当地拍摄,也可以吸引部分投资,当地政府投入人力物力及负责日常管理,等一切上了轨道之后,共同成立一个影视拍摄基地管理机构,如果经营得当变成一个新的影视拍摄基地也不是不可能。景区内的商铺入驻应该得到认真规划,以保证景区质量。对于相关产品的开发必须得到严格限制,否则很容易就会把牌子搞砸,产品不宜直接以莫言的名字或者形象为商标,这样会对莫言的形象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不利于长期发展,可以以莫言作品为商标,比方说以红高粱为商标的酒和以透明红萝卜为商标的食品。周边产品的开发可以自己创立独立品牌还是授权生产,品质都必须得到严格管控,生产商和供应商的资质也必须严格管控,尽量做到中国产品出口的水准。根据莫言作品的特性,食品饮料是最适合的周边产品,而这两种产品确实高危产品,时不时就会爆出各种丑闻。莫言这碗饭吃的就是声誉,一个丑闻就可能毁掉整块牌子,声誉没了也就等于什么都没了,如果某项周边产品无法保证其质量,那宁肯放弃这项产品。有莫言这块牌子,过硬的产品质量,加上一系列影视剧的宣传作用,这些产品要在国内市场占领一定市场份额也绝非难事。
当然羊毛不能老在同一只羊身上薅,在开发莫言的商业价值的同时,莫言这个品牌和高密地区都会逐渐积累一定的资本、经验以及渠道关系,利用这些元素又可以寻找其他的平拍和增长点。比方说可以成立一家公司利用手头的资源替其他有商业开发价值的作家做类似的开发,最终受益双方按一定比例提成。这样就可以从幻想类作家身上开发出玩具游戏等周边,从市场流行小说开发出各种日用品,从儿童文学开发出服装文具等产品,更多的周边产品也可以更加多元,经济增长点也会更多,当然风险也会更大。众所周知,中国产业周边产品开发能力差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很差。美国有飞人乔丹,咱们就有乔丹体育,你有康师傅,我有康帅傅香港有歌手谢霆锋,咱们就有谢霆锋胶囊,这家企业刚画了大价钱买了喜羊羊的服装生产权,隔两条街的服装厂已经在生产喜羊羊t恤衫了。所以莫言必须赶紧多抢注和自己以及自己作品相关的商标,并且有一个随时可以帮自己起诉侵权的律师团队。当然莫言目前属于国师级别人物,官方大力热捧的对象,针对他的侵权官司好打,但是如果要帮别的作家做同类开发,遇到侵权时这个官司怎么打就难说了。另一方面,在前期得到官方太多的支持,走得太顺,会影响到自身的创新、提高效率、处理危机的能力,当你达到一定的程度,想走得更更远的时候,这些先天不足又会让人举步维艰。
2001年的时候冯小刚的《大碗》在国内卖出了四千万的票房,而次年张艺谋的《英雄》则买出了2.5个亿,并最终轰下两亿美元的全球票房,从此开启了中国电影市场的火红年代,但是国产片在国内可以轻松票房过亿,但是在海外的市场却从当年一个多亿美元变成了今天几千万人民币,音响制品也基本卖不动,影片质量持续下降。我们完全可以去推断莫言的商业价值前景,也可以意淫出一个大文化产业,朝这个方向走也可以取得一些成就,但是现实政治和商业环境一定会让这一切变成魔幻现实主义的!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