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人类并非万物之灵,这表现在:很多时候,我们面临的选择不是在好与更好中进行,而是在坏与更坏之间进行。当然,人类的伟大和理性也正在于此:在如此艰难的选择中,人类并不因为坏与更坏都是坏就毫无选择或胡乱选择,他总是能在坏与更坏这两个坏苹果中选择不那么坏得完全彻底毫无指望的“更坏”,而是选择虽然坏,但不失为可选择对象中较可接受,也还有希望逐步变好的“坏“——人类的局限在于此,人类的伟大也在于此。

譬如吧,中国现在的情形的确让人揪心皱眉:经过了三十多年成绩斐然的改革开放之后,因为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法律的不健全甚至恶法不断,中国人的窘境似乎不是小了,而是令人费解地变得更大了,并且成了“中国崩溃论”的一个重要依据。最近几年里,社会上充斥着以死抗争、泄愤杀人、哄变骚乱、恐怖袭击、绝望自杀、交通事故等等。“杀童”不为越货、“杀官”只为愤恨、自杀不惜“连跳”、“自焚”不顾一切,加上大量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造成的社会怨气,中国经济大发展的背后,竟显示出中国的学者们所说的“溃败”和“溃散”迹象。究其原因,则不外是:贫富差距扩大、贪污腐化加剧、社会正义匮乏、个人道德沦丧、体信仰迷失五个方面。对此窘境,有人激愤之余,提出彻底摧毁现政权、摧毁现行法治,“从头再来”的主张。于是,我们又面临着坏政府与无政府、恶法与无法之间的艰难选择:我们究竟是该彻底摧毁一个坏政府抛弃现在的法治体系,“好白纸一张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还是应该承认“最坏的政府也比无政府好”、“恶法亦法胜过无法”,在现有社会框架内推进改革,为民族谋生路?这考验着我们民族的理性与智慧。

就“坏政府与无政府”之间选择而言,恐怕还是坏政府好过无政府。这点,英国政治家、哲学家霍布斯有明晰的论证。霍布斯认为,自然的状态是一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因为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们具有同等的自然权利,每个人都是平等并且自由,而且能力相当的,但是每个人同时又都是天生利己,人们在趋利避害的利己本能的驱使下,相互之间处于一种绝对的战争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之间的互相猜忌和对随时会死于暴力的恐惧感,使人跟人之间,像狼群之间的对决一样。在霍布斯看来,人们认识到了自然状态下的混乱和暴力的威胁,为了能更好的保存自己,所以必须迅速摆脱自然状态

,霍布斯也承认人的自然权力,认为自然权力是可以任意的选择保全自己的方式的权力,

每个人都具有这种权力,因此人们在意识到自然状态的危险后,便主动把自己的权力让出来,建议一个共同体,进入政治社会,进入一个有着绝对权威的政治社会。因此他认为,即便是最坏的政府也好过无政府状态。虽然专制政府的专断和权威,会侵占到人们的权利,但是它能保障人的基本生存的权利,这显然是好于自然状态下人人自危的混乱暴力时代。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一个最坏的政府也胜于没有政府”这样一个理性的选择性命题。

就中国历史而言,这个命题也曾被证明过。中国晚清到民国这段历史,本来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当时慈禧主持的晚清政府已经开始的宪政改革。比如废科举,就是不得了的事情,谁也不敢做,她做了。废科举,斩断了知识分子千百年来的传统道路,等于斩断了当时皇权制度的基础。她能够做出这等大事,还有什么不可设想的呢?所以,只要给这个“坏政府”充足的时间,中国的转型会慢慢实现——也就是有鉴于此,梁启超提出“开明专制”,强调在改革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政府的稳定,在“坏政府”和“无政府”中选择前者。可惜,慈禧死后,一帮子蠢材搞“皇族内阁”,集中权力,排斥汉人,引起普遍不满,让革命党钻了空子。如果慈禧在世,不会推出“皇族内阁”之类的愚事,她的继任者权威递减,慢慢的权力就可以更快地和平让出来,中国可能走上和平宪政的道路。可惜革命党虑不及此,在“坏政府”与“无政府”之间做了“无政府”选择,大肆起义革命,杀人无算,整个社会沦入任何人可以杀任何人的无政府状态,直接导致袁世凯去世后中国长期的军阀混战,中国现代化进程因而中断。

 

再说“恶法与无法”之间的选择。这在西方也是一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被雅典城邦以“渎神或慢神和蛊惑败坏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之后,在原本可以逃脱所谓的法律制裁的情况下,苏格拉底确信无论法律是多么的不公正,多么的不正义,多么的邪恶,法律都必须被尊重、必须被捍卫、必须被执行!而其共同指向一点:苏格拉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苟且偷生,即使冤死在法律之下也不怨不尤。正是苏格拉底这一振聋发聩的壮举,昭示了后世法学当中恶法亦法理论的萌芽破土!继苏格拉底之后,西方又一大思想家奥斯丁对于恶法亦法曾说过:“法的存在是一个问题,法的优劣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法是否存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法是否符合一个假定的标准,则是另外一种需要研究的问题。”他还说过,普遍地公开宣布所有法律是有害的,与上帝的意志相互矛盾,从而是无效的并且也是不可忍受的,其本身便是怂恿无政府主义,其对明智良好的规则所造成的敌意,以及损害,远远超过了对愚蠢恶劣的规则所造成的敌意,以及损害。这方面,中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慎子也有明晰的判断:——“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这道理其实很简单,恶法虽恶,但它起码提供了一个行为标准,可以让老百姓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因而可以大致保持一个社会的稳定秩序。有了稳定秩序,恶法可以在各方势力博弈中逐渐改善。相反,一个无法无天的社会,在上的统治者也好,在下的老百姓也好,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则整个社会的维系都成问题,一切自然无从谈起。这方面,中国也是有惨痛教训的,比如文革。

文革的发动者毛泽东号称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文革的最大特点也是抛弃法律,为所欲为:国家主席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被罢免被批斗乃至迫害致死。血脉贲张的“群众”一二人,十余人,即可自行成立组织,镇日叫嚣;百千之数的组织可就悍然动武,举国上下都成权力斗争主战场,弄堂街道,小城穷乡,则是无数次战场。那些年全国张贴的通缉令,大抵是机关单位轰然揪斗的对象,日常生活小角落,却也天天有一大群人对一个人咒骂、踢打、吐口水、围追几条街、折磨几个月:被追者,并非当时的“阶级敌人”或“走资派”,不过是邻里悍妇、不讨人喜的老头、涉嫌招摇的姑娘、趁乱偷窃的盲流、无事路过的外地人,甚至沿街瘫倒的疯汉与疯婆……亿万人里谁都有泄愤之心、凌弱之力,一旦撤除底线,对人民说:上啊,闹革命!八亿人民,就此乱套。文革这种无法无天的后果是十分惨重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到了崩溃边沿——这十年间,按照正常年份百元投资的应增效益推算,国民收入损失达五千亿元。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中国不仅没能缩小与发达国家已有的差距,反而拉大了相互之间的差距,从而失去了一次发展机遇。文革对教育、科学、文化的破坏尤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很多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学校停课,文化园地荒芜,许多科研机构被撤销,在一个时期内造成了“文化断层”、“科技断层”、“人才断层”。据1982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文盲和半文盲达二亿三千多万,占全国总人口数的近四分之一,严重影响到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文化大革命”造成全民族空前的思想混乱,党的建设和社会风气受到严重破坏。如果不是毛泽东早死和邓小平改弦更张,中国恐怕又走上另一段军阀混战血雨腥风的苦难历程。

 

还必须指出的是:中国一旦出现无政府无法治状态,则其严重后果不仅美国,就是整个世界都难以承受。中国如此大的一个国家,十三亿人口,一旦陷入无政府无法治状态,不单指亚洲,整个世界都将陷入混乱——不但美国承受不了中国“走向动乱、衰败、崩溃与灭亡”的世界性特大灾难,就是全世界也承受不了这个绝对世界性的特大灾难——数以十亿计如同潮水一般的难民,庞大的核武库……中国如果真的“走向动乱、衰败、崩溃与灭亡”,必将导致世界毁灭性的灾难!别的不说,就是维和部队的费用,都不是现在这个世界体系所能承受的。

   

要之,就现实层面的理性选择而言,中国恐怕也只能选择在现有国家框架之内进行全方位改革——当然,也要让统治者明白:革命作为一种选择始终存在,它的作用就在于推动统治者进行也许是他不愿意的改革,从而避免河决鱼烂同归于尽的更糟结果。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