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自诞生之日起就居于革命型政党与宪政型政党之间,社会基础虽然以阶级和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但与中国共产党相比较而言,存在社会基础先天不足的问题。全国解放后,民主党派由社会性存在转变为制度性存在,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建设要在国家制度框架下实现两个契合:一是与执政党建设及其执政党的社会基础相契合,二是要与执政党所领导的国家中心工作相契合。两个契合推动了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转型与发展。

  【关 键 词】民主党派/社会基础/契合/转型

  在现代政党政治中,任何现代政党都拥有自己相应的社会基础,并在谋求政党发展过程中试图不断扩大自己的社会基础。但是不同政党社会基础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并不一致,这就形成了政党社会基础的多样性。此外,由于政党最终的根基在社会,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政党要生存发展就需要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从而推动政党的社会基础也发生相应的变化。民主党派作为我国政治体系中的特殊的政党,具有其自身特殊的社会基础。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也要面临和经历契合与转型的嬗变问题。

  一、政党的社会基础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

  国家与社会二元分化所形成的社会自主性与社会利益分化所形成的社会多元化,必然催生了现代政党。但是现代政党最初诞生的场所却不是直接在社会中,而是在议会之中,因为政党是在国家政权向社会开放的条件下,社会利益集团借以表达自身利益并参与或掌握国家政权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政治组织。政党的政治指向非常明确,就是国家政权。在现代政治中,国家政权通过代议制向社会开放的重要政治场所就是议会。在议会中,不同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身的利益而结合组成的政治组织,就成为了现代政党,所以现代政党的直接诞生地是议会。早期政党产生于议会之后,就以议会为政党活动中心,政党的存在只是服务于议会中的政党利益。所以早期的政党没有走出议会,而是属于以议会为基础的骨干党。[1]89因此,早期政党的影响也只限于议会,并没有扩散到社会中去,即使一些政党诞生于议会之外,诞生之后为了参与或掌握国家政权也要进入议会,成为议会中的骨干党,如英国的工党就是这样的典型政党。

  从19世纪以来,社会大众经过长期的抗争,推动了从精英民主向大众民主的转型,其重要标志就是公民选举权的扩大和群众选民的发展。普选推动成年公民成为选民之后,政党要掌握国家政权,就要赢得选民的支持。因此,“现代的政党发展起来,以迎合组织、教育和动员全国广大的选民的需要”。[2]38于是为争取尽可能多的选票,为了赢得选举以掌握国家政权的内在需要,推动了政党走向社会。所以“选举市场对政党组织产生的影响极其重大”,[3]92“选举权的扩展给政党造成很多压力,特别是面临要进行选举动员的压力,政党便须建立一种正式的全国性政党组织。”[3]82这就推动政党为追求选票而走出议会,走向社会,并在社会中成长壮大为全国性政党,由议会中的骨干党转型成为社会中的群众党。政党走向社会之后,为了赢得选民的固定支持从而赢得选举,就开始代表特定阶层和社会群体的利益,并通过意识形态和相关公共政策进行政治表达,供选举人在选举中进行有效的政治选择。这样,在选举中基于特定的阶层、利益、公共政策和意识形态表达而形成的固定支持某一政党的选民就成为了政党的社会基础。政党培育社会基础的目标,都是为了在选举市场中获胜,因为“最终在一个民主国家决定政党组织未来的主要因素是选举竞争逻辑,这一逻辑推动政党调整组织结构,以尽可能增强自身的竞争力。”[3]84而与选举市场相配套,在这种的政党政治国家中都具有议会政治结构和宪政基础,缺乏这二者就难以进行公平有效的选举,因而这种政党也可以称为宪政型政党。这种政党的特点是,诞生于议会内,成长壮大于议会外,而且社会基础的主体是选民,核心是选举,表现方式是竞争。这是政党社会基础的一种类型。承认现有政治制度是这种类型政党存在的基础,并在现有政治制度制约下开展选举竞争,是这类型政党存在的前提。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自身的对立面,即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以推翻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实现人类的全面解放为己任。“共产党人到处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4]307“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4]307因此,无产阶级政党是以推翻现有政治制度即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为存在基础的政党,也就是与宪政型政党相反的革命型政党。由于革命型政党以推翻资产阶级的议会、宪政制度为目标,而资产阶级也决不会允许在议会中存在反对自身的力量,因而这样的政党就不可能产生于议会,而是只能直接产生于社会。这样的政党就没有像早期政党那样,有一个由议会走向社会的历程,也不可能以选举、选民和竞争来实现自身的社会基础。这样的政党也只能以意识形态为基础进行阶级动员和阶级斗争,因而基于阶级和意识形态表达而形成的固定支持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成员,就成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基础。无产阶级政党通过代表一定阶级的利益来进行社会和政治动员,组织自身的阶级力量进行社会革命,推翻现存政治制度,因而其社会基础的主体是阶级和意识形态。所以我们通常把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基础与阶级基础并列。综合上述两个方面,我们认为政党的社会基础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革命型政党的社会基础,其核心是阶级和意识形态,表现方式是基于社会和政治动员而形成的社会革命。另一类是宪政型政党的社会基础,其核心是阶层和公共政策,表现方式是选举竞争。从这两类政党与社会的关系来看,政党的社会基础越强,政党渗透社会的程度就越高,组织社会的能力就越强,反之则越弱。从两者比较而言,革命型政党渗透社会的程度要高于选举型政党,因而对于革命型政党而言,不能渗透社会、适应社会即意味着灭亡。而宪政型政党还有国家制度为依托,可以继续求生存。但从发展的趋势来看,西方宪政型政党存在着一种越来越依附于国家制度而逐渐疏离社会的卡特尔政党化倾向,这是西方宪政型政党及其社会基础衰弱的表征。

  以此视角来审视20世纪上半叶的我国政党,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党存在的特定社会基础。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的社会政治环境中,由于并不存在宪政传统和议会政治制度,因而缺乏产生宪政型政党的制度基础。当时的主要政党是国民党和共产党,两者都是革命型政党,其社会基础主要是阶级和意识形态。国民党主要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其意识形态是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主要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其意识形态是共产主义。

  而民主党派的诞生,一方面是基于阶级利益代表方面的需要,即代表国共两党之外的中间阶级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基于一定的宪政预期,使民主党派诞生和生存于国共两党之外的中间地带。民主党派产生之后,作为中间性政党,政治上基于国共左右两极之间,在社会基础上也基于国共左右两极之间。从政治的走向来看,如果民主党派往“左”走,就会成为与共产党类似的革命党。在民主党派中往“左”走得最远、最有可能成长为革命党的是中国农工民主党。它长期以平民大众为发展对象,在政党纲领和意识形态方面类似于中国共产党。但是从总体而言,由于民主党派所代表的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存在自身的先天不足,自身力量并不强大,因而难以发展成为真正的拥有革命武装和强大意识形态的革命党。如果民主党派往“右”走,就是宪政型政党,即通常所谓的选举党。在抗日战争结束之后的国内和平运动中,如果政治协商会议能够最终促使国内走上民主宪政道路,那么民主党派就能够发展成为议会中的宪政型政党,其社会基础是代表知识分子和中小企业主的选民,并在议会斗争中成长为选举党。但是这条道路由于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内战而夭折。正如周恩来所指出,各个民主党派,不论名称叫什么,仍然是政党,都有一定的代表性。但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

  民主党派产生之后,由于自身代表的阶级和社会力量的薄弱,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不但不能左右逢源,反而在左右分裂中被逼到做出选择的十字路口。最终,1947年之后,民主党派在国民党的高压下转而全力支持中国共产党,自身也具有一定的革命性。虽然其革命性自然无法与中国共产党相匹敌,但民主党派由于偏向革命型政党从而决定了以阶级和意识形态为自身的社会基础。在阶级的社会基础上,民主党派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在意识形态的社会基础上,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主张中国走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但是从革命型政党的角度来看,它由于革命性不足而存在“政党化”程度不足的问题,由此存在社会基础不足的问题。从政党渗透社会的程度来看,它也由于革命性不足而存在渗透社会程度不高的问题。所以从总体上说,与中国共产党相比,由于民主党派在社会基础上存在先天的不足之处,使其社会基础并不十分巩固。所以李维汉指出,民主党派不可能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政党,而只能成为干部性的集团。

  二、从自发性存在转向制度性存在:民主党派社会基础的转型

  在全国解放前,民主党派基于社会的代表性需求而自发成为代表社会中间阶级利益的政党,其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这些社会基础都是基于社会需求而自发产生的,并不是由国家制度配置的。在全国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政党关系发生了变化,中国共产党成为了兼具领导党和执政党双重属性的政党,而民主党派也成为了参与国家政权并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的参政党。从而使民主党派的代表性也发生了变化,它的立足之处不再是基于自身的独特社会代表性,而是基于自身的政策能力和治理能力,它的存在基础依靠制度运作而不是靠鲜明的社会代表性。民主党派从自发性存在转变为制度性存在之后,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建设也由两个方面所决定,一个方面需要在全国整体性政治的视野下通过与中国共产党社会基础的相互契合来构建和培育自身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要根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变化而对自身社会基础进行相应的调整。也就是说,民主党派要从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和执政党所领导的伟大事业的视角来审视自身的社会基础,使其社会基础能与中国共产党的社会基础契合,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政治契合。这两个契合是新中国建立后民主党派社会基础转型与重构的政治维度。

  新中国建立初期,民主党派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度相契合并且最终达到互相适应的过程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之中。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是生产关系上的所有制变革的过程,也是国家制度建设的过程,社会转型是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根据这一变化,民主党派也进行了相应的转型。从1949年到1956年这七年间,中国共产党领导了社会主义革命,确定了以“一化三改造”为核心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社会主义革命也就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之后无产阶级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的革命,并通过社会主义革命最终消灭民族资产阶级。从这一宏观社会政治背景下来审视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我们发现民主党派原有社会基础中的重要部分,即民族资产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需要消灭的对象。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冲突,决定了中国共产党要通过对民主党派社会基础进行政治调整来实现政党之间的互相契合,民主党派也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度的需要进行社会基础转型,来完成民主党派由自发性存在转变为制度性存在。这一过程主要体现在以下的三个方面。

  一是规范了民主党派的社会发展范围和对象。解放之初,中国共产党指出各民主党派应长期存在,故在政治上各民主党派皆不发生存废问题,但各党派在社会上应有适当的分工。此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了各党派的发展范围。二是规范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层次,民主党派的发展对象经历了从社会的中下层向中上层的转型。三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确立的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对知识分子进行思想改造,把知识分子改造成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与工农建立了坚固的联盟;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了阶级消灭、个人解放,让民族资产阶级成员进入公私合营企业,进行劳动生产成为劳动者,虽然还拿着定息,但是整体上作为阶级已经消灭。这样民主党派原有社会基础中的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小资产阶级都已经消灭,知识分子经过思想改造之后也转变成为了社会主义劳动者,(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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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岭南学刊》201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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