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政治是每个人的副业》(东方出版社,2013年5月)出版后,有人批评说是“公知”写的东西。书中《民主不需要完美主义》一文提到了政治学者王绍光的《民主四讲》(三联书店,2008年8月),批评者认为,“王绍光这部书至少还是大学里严肃的政治学讲义,而徐贲不过是一个英文专业的博士在谈论美国政治。在当下的中国语境中,所谓的公知就是那些越界、不守专业操守的知识分子。”
按照这种说法,如果你拿的不是政治学的博士学位,那么你就对政治学博士的政治见解无权发表意见,不然就是“越界”和“不守专业操守”。那没有高学位的普通人怎么办呢?难道只能让那些有博士头衔的人在被垄断的“专业话题”和被专有的公共问题上发表评论吗?
“有牙齿的嘴巴”
用专业主义、恪守专业界限或维护专业操守为名,来否定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作用,在今天是相当普遍的。这种否定不是常见的“反智主义”(anti-intel-lectualism),而是“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在中国的特殊语境里,这二者有所区别,但也相互联系。
反智主义又叫反智识主义,有两种:一种是对智性(intellect)、知识的反对或怀疑,认为智性或知识对于人有害而无益,如“文革”时期的“知识越多越反动”,另一种则是对知识分子的怀疑和鄙视,如“文革”时期的骂语“臭老九”。“专业主义”则不同,它看起来不仅不反对,而且还很尊崇智性或知识。但是,它反对的是那些不能用学科来设定界限,不能用专业来体制化的知识。
我这里要讨论的是“公知”所受到的来自专业主义的排斥。有人总结道,这种排斥的根源在于公共知识分子的在识结构和思维方法上的缺陷:知识结构上缺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哲学/法学等分析框架,同时社会实践不足;思维方法上逻辑缺失、煽情泛滥;专家与“求真”力量持续崛起。这三点可以归结为基本的一条——那就是公共知识分子的知识够不上专业水准的知识标准。
那么,什么是“专业水准”的知识呢?一般认为是能掌握某一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有相关“学科训练”。它有较为严格的专门化研究领域和专业界限,往往用同一套语汇、方法、文献、权威和规范,并可以用这些话语记号来进行学科的自我辨认。专业主义的问题不在于专业,而在于用专业垄断话语权,你不是政治学博士,所以你就没有资格谈论政治问题。
在今天的中国,“公知”并不完美,但社会非常需要公知,不为别的,就因为他们是越界的人。他们虽然未必个个都算得上是苏格拉底说的那种社会的“牛虻”,但都能算是哲学家理查德·罗蒂所说的那种爱多嘴、管闲事的kibitzers,在罗蒂看来,这本来就是知识分子应该扮演的社会角色。
罗蒂认为,最好把哲学家看成是些kibitzers,知识分子也是一样。什么是kibitzers呢?简单地说,就是多嘴的人,打乱别人自以为是、自鸣得意的好心情的人。Kibitzers的多嘴不是甜言蜜语、歌功颂德,说好听的话,而是说些未必中听,却不能不说的真话,用尼采的话来说,是从有牙齿的嘴里说出来的话。尼采在《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里说,“一张没有牙齿的嘴,不再具有说出真理的权利”。我们有很多教授,他们都有专业知识,都是有嘴的人,但不少都是没有牙齿的嘴。
公知(public intellectuals)与之相区别的其实不是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而是专业人士(professionals),如医生、律师、会计师、编辑、工程师等。专业知识只能在与职业相关的或学院的小圈子里内部流通。公共知识分子运用的是与专业主义不同的知识,知识取向也不同。他们的知识取向不是与专业主义对着干的“反专业主义”,而是把专业主义搁到一边的“业余作为”,这种业余性成为公共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特征。
今天我想就四个问题(公共知识分子不是专业主义的知识分子;对业余性的误解;怎么看待一些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不够专业主义;公共知识分子谈何种“常识”,做何种“启蒙”)来谈谈以业余性为特征的公共知识分子,希望有助于厘请一些关于公共知识分子的误解。
公共知识分子不是专业主义的知识分子
业余是公共知识分子与学院体制中的专业主义保持距离的一种批判姿态。在公共知识分子看来,专业主义指的是知识分子在知识活动中画地为牢、自我孤立、逃避社会责任、丧失了对现实的批判意愿与能力。专业主义使知识和学术脱离现实,变得狭隘、琐屑、僵死,成为一种小圈子内的自娱自乐。专业主义已经成为一些知识分子用来与体制合作,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形态。
其实,知识分子最初把“专业”确立为学术自身的价值,是为了用专业诉求来争取自主独立,不受政治的威胁、控制或金钱的收买、利诱。专业主义最初强调的是学术归学术,知识与政治分家,知识要客观真实。专业主义要求尊重真实,真实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学术之外的政治、金钱势力对知识的产生和传播横加干预。这本来具有争取知识民主的意义。
一旦他们的自我利益受到所谓专业化体制的保护,就不会想改变现有体制,相反,他们会积极维护这个体制。
今天已经成为公共知识分子典范人物的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Said)一开始也是一个专业知识分子,也不敢公然宣告他的业余性,至少是没有这么做。他的第一本书是论英国作家康拉德的,第二本书《开始:意图与方法》仍然是一本标准的关于文学研究的专著。一直等到他出版了《东方主义》(1978)、《巴勒斯坦问题》(1980)和《报道伊斯兰》(1981)后,他才从文学专业中把自己解放出来。在《世界、文本和批评者》(1983)中,他正式把批评者定义为持异见的知识分子。他批判专业主义,亮出“业余者”这个异议身份,是因为他有两个本钱:第一,他是文学研究和文学批评的专家,有内行的认可;第二,他有社会、政治批评的著作,有社会的认可。少了其中的任何一种本钱,他都不能理直气壮地以“业余者”自居。
对业余性的误解
如今“专业”与“业余”的问题,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公众所感知到,微博上也开始有相关讨论。这是知识向下流动、扩散的必然过程,还是和中国社会某些结构性的变化相关?我觉得人们对“业余”有误解,以为业余就是“玩玩”和不专业,所以才会向下流动、扩散,成为一般民众的普通知识。其实不是这样。
这里说的业余,是很有实力的那种业余。小提琴大师梅纽因说,他希望自己能像一个业余提琴手那样演奏。麻省理工学院的莱特曼(Alan Lightman)是一位物理学教授,作为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他业余写了一本叫《爱因斯坦的梦》(Einstein,s Dreams)的小说,在全世界畅销。
莱特曼要探索的是何种灵感让爱因斯坦提出相对论,改变了当时世人的时空观念。这种对人与时间关系的思考,是很有思想和艺术成就的“业余”。
业余性不是不要专业主义,反对专业主义,而是要在专业主义之外另有作为。许多信奉专业主义的人,自以为是“专家”、“学者”的,其实许多不过是有专业无智慧、有知识无见解的庸人,或者根本就是小心眼的知识小贩,他们的全部本钱就是那一点点专业知识。
怎么看待一些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不够专业
人们对公共知识分子的一个重要批评就是他们不够“专业”,有的在谈论社会问题时有“模式化”的问题,有的是跨界太远导致发言质量下降。
在我看来,中国一些公共知识分子不够“专业”是个事实,但不一定是一个缺陷,当然能够专业一些会更好。其实,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不一定非要是像西方著名公共知识分子那样的人物,如爱因斯坦、加缪、萨特、亚瑟·凯斯特勒、乔姆斯基、桑塔格、卡尔·萨根(Carl Sagan)、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萨义德……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国情,公共知识分子的专业造诣、职业特征和公共活动方式也会有很大的不同。不同的国家里,“公共”的含义也并不相同,这与公众关心怎样的“公共问题”有关。不同的公共问题有不同的具体内容。一般中国民众对“公共问题”的理解比美国人狭窄和专一,主要是像民主、公民权利和法治这样的话题。许多社会权利的问题,如农民工的工作条件、他们子女的教育机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条件、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等,也都是因为缺乏公民权利的争取才造成的。
讨论和批评这些问题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扮演的角色与其说是波兹纳或其他研究者所说的那种有专业造诣的“公共知识分子”,还不如说是正直、勇敢、富有正义感的“公民”,独立公民,自由公民。
美国革命之前,伟大的平民思想者托马斯·潘恩担当的就是这样一个公民角色。他是一个鞋匠,虽然写过许多脍炙人口的小册子,美国人仍然称他是“公民潘恩”,而不是“公共知识分子潘恩”。这是一个不平凡的公民,他先于美国共和而出现,是一个呼唤和帮助这个共和诞生的思想者,一个美国革命的助产婆,一个在精神、人格和心灵上自由的人。潘恩撰写的《人的权利》、《理性时代》、《常识》都是一个自由人的作品,这些作品的意义和价值不能也无需用知识分子或知识产品的标准来衡量。
专业知识有助于参与公共事务的质量。专业知识分子能够就社会事务发表意见,对不良现象提出批评,那当然是最好不过了。问题在于很多有专门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哲学、法学学识的学者并不愿意出来说话。那怎么办呢?总得要有人站出来说话吧,否则岂不是连一点异议的声音都没有了。
波兹纳的《公共知识分子:衰落研究》给公共知识分子的定义是:“以公众为对象、就政治和意识形态性质的公共问题发表意见的知识分子。公共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牛虻”,要像苏格拉底一样对现状发问,虽然不一定都要振聋发聩,但也能挑战常规,启发思路,冲击思想的麻木。根据赛义德的说法,他们应该能“公开提出令人窘迫的问题,对抗正统和教条(而不是制造它们),不能轻易被纳入政府和企业”;波兹纳补充道,“也不能轻易被纳入其他宗教、社会、学术的教条。”
公民常识与公民启蒙
有的公共知识分子认为,公共事务大致分成两类,一类是不需要专业知识背景,就可通过常识来判断对错;一类是需要专业知识背景的,比如转基因、PM2.5问题等。
我认为,就公共启蒙而言,应该对“常识”做一个界定,公共知识分子谈的应该是公民常识。
公民常识指的是与民主和法治有关的普通知识,这种常识在中国还不能称为常识,因为许多民众还不知道。不断地介绍这样的常识,是为了使它在中国民众那里深入人心。在中国,把这种常识称为“公民知识”似乎更合适一些。传播这类知识的知识分子,与其叫他们“公共知识分子”,不如称之为“公民知识分子”更为恰当。他们的写作是从一个普通公民的角度,就生活中与人们普遍而基本的生存权利相关的公共话题展开讨论。
专栏文字很自然地成为公民知识分子传播此类知识的写作方式,以专栏文字的形式介绍一些政治或政治伦理概念形成的小知识,这是普及常识的一部分。例如,什么是公民的“知情权”?“行政保密”又是怎么一回事?“权力”会有怎样的“秘密”结合?“参与”是什么意思?公共生活中的“粗鄙”和“粗俗”有什么不同?……专栏文字可以这种方式向人们提供一些新的联想和思考线索,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感兴趣,可以按图索骥,寻找新知识点,触类旁通、由此及彼、由远而近地思考一些身边发生的事情。这种联想式的思考没有固定的规则,也不可能预计一定的结果,这是一种非常日常化的解读,一种常识化的理解。
所谓常识,按照人们一般的理解,应该是指那些能够不证自明,可以不言而喻,直至众所周知,最终心领神会的日常观念。观念是一个学习与接受的过程,观念无法自动进入人的头脑和想法中去,需要通过经验或教育来逐渐形成。如果某些观念不能从日常生活的直接经验中习得,那就不妨从他人那里介绍过来,其中的知识越普及,观念就越可能以“看法”的形式变成常识。
在常识里,这样的观念未必就是言之成文的“知识”(知识分子可能有这样的知识),而只是一些“看法”。这样的看法是正确的,因为事实证明,有这些自由和权利比没有要好,更有利于个人和社会。柏拉图的《美诺》(Meno)篇中,苏格拉底称赞“正确看法”(correct opinion)的作用。他说,“正确的看法并不比知识逊色,看法能帮助指导人的行动,并不次于知识。有看法的人一点也不比有知识的人差。”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就是普通民众和知识分子的智识平等。(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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