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1月25日电】关于日本那霸地方检察厅对2012年8月登上尖阁诸岛鱼钓岛(中国称钓鱼岛)的香港“保钓”人士等14人不予起诉一事,那霸检察审查会本月10日作出决定,认为检方不予起诉的处分不当。

  上述14人被冲绳县警方和第11管区海上保安总部(那霸)以违反《出入国管理及难民认定法》(非法入境和非法登陆)的嫌疑当场逮捕,但并未被移送检方,而是强制遣返。此后,那霸地检虽曾接到检举,但于去年7月26日决定不予起诉。

  那霸地检以过去强制遣返的事例未被刑事处分为由不予起诉。

  但检察审查会认为,从有电视台摄影师同行来看,登岛是有计划和出于信仰的犯罪型行为。审查会认为“这与以非法工作等为目的的非法居留和非法入境形态不同,不能和过去的类似事例一同考虑”,并指出再犯的可能性也很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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