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事件中一个最让人疑惑不解的问题是,以中共精锐强悍的“8341”警卫部队竟然未能阻止林彪一家的外逃出走,而作为林彪贴身保镖的警卫处副处长李文普不仅没有善尽职守,反而临阵逃脱。这里蕴藏着一个未被人们深入揭示的巨大问号?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其背后又是什么因素在起作用?以前曾有人对这个问题作过论述,但是本人一直未见令人满意的答案。笔者试图根据已披露的有关资料,对这一事件,特别是李文普的角色作一深入的分析。
一、李文普回忆中的疑点
李文普在“9.13”事件中扮演的角色极其复杂。一个最根本的矛盾就是,如果不是林彪的死党,他却一手促成了林彪的逃跑;如果是林彪的死党,他却半途跳车,还被林彪儿子林立果“击伤”。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如不是他当机立断、果断跳车,几个小时后就会变成游荡在异国他乡的孤魂野鬼。纵观其在“9.13”中的行为表现,可谓深沉诡秘、高深莫测。
作为警卫处长,李文普的职责就是保卫林彪的安全。“9.13”事件发生之前林彪的女儿林立衡已经预感山雨欲来,对李文普千叮咛万嘱咐,寄予了极大的希望。李文普在林家工作了近20年,林立衡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李的立场和能力。最后林彪的逃跑行动以机毁人亡而告终、以叛国投敌为定论。对此,林彪办公室的秘书们以及其家人亲友对李文普的言行颇不谅解。李文普针对张宁女士《尘劫》一书的描述,事后也写了一些回忆自辩:《林彪事件与我》,这应该是他自己亲笔所作。稍作分析便可发现其中有不少言不由衷、语焉不详和故意编造的情节,文章不足采信,无法还原事实真相。
首先关于林彪的座车从北戴河96楼出发后有没有受到阻拦,双方各执一词。现在已经弄清楚的事实是,林彪的座车不仅受到了阻拦,而且还被8341部队2大队6中队的中队长肖奇明打了两枪。这个细节有当时在场的吕学文提供证明。吕为六中队一分队队长,著有回忆文章《我所亲历的林彪出逃》。据吕学文回忆,轿车受到阻拦,先减速后加速,冲过了第一道人墙,在通过第二道人墙被肖队长打了两枪。李文普却说:“那时,我在林彪乘坐的车上,从96楼下来,经过56楼、57楼到58楼,根本没有看到‘黑压压堵满武装士兵’的‘人墙’。天那样黑,车速那样快,路边的人能看清紧闭车窗的车里面坐的是林彪‘行注目礼让它过去’吗?”完全否认了林彪座车冲击人墙和被枪击两项事实。汽车夜间行驶是要开车灯的。不管天怎么黑,李文普当时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在汽车大灯光柱强烈地照射下,前方几十个人排成的人墙是绝不可能看错的。而且林彪等人遗留在山海关机场的红旗轿车上的有明显弹痕,表明肖奇明射出的子弹都打到了汽车后挡风玻璃上。轿车是防弹的,车里面的人不会受伤,但子弹打在玻璃上的巨大的声音他们不可能听不见。李文普描绘出一幅汽车在宁静祥和的夜色中快速行驶的景象,对这两项事实全部否认,分明是撒谎。
这个谎言拙劣无比,因为现场有几十号人,未来得及统一口径,事实早就扩散到不可控的地步了。但此事李文普非撒谎不可,因为他如果承认林彪座车被阻拦、被枪击的事实,就等于承认了自己的失职。作为负责林彪安全的警卫处长,李文普应在出发前做好一切调度和协调工作,确保安全后才能行动。实际上此程序按部就班,各单位已经是滚瓜烂熟,只要一声号令就会自行行动起来。据林立衡“9.13”后写给中央的材料,当时8341部队二大队副队长姜作寿已经坐在先行车上,只等一声命令就可以出发。结果命令没来,林彪的车先上来了,他们只好把路让开让红旗车通过。问题很清楚,并不是8341部队和所有的工作人员不愿意服从指挥护卫林彪出行,而是负责指挥的张宏、李文普违反条例,未采取必要的行动,从而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人身安全置于巨大的危险之下。李文普为何放弃职守、一反常态,这是他无论如何也解释不清、而且一直竭力回避的问题。如果是他的工作受到干扰,无法履行职责,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他可以拒绝发车;如果拒绝发车做不到,他至少可以做到自己不要主动上车。实际情况表明,李文普当晚的行动完全是积极的、主动的。林彪座车发生被阻拦、被枪击这种意外,完全是李文普的责任。如果林彪当晚不出意外,李文普至少是擅离职守,乃渎职是也。问题是发车之前,按李文普的说法,他并不知道林彪这一走一定会发生意外,那么谁借给他这么大胆子敢冒天下之大不韪?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搞清楚另外一个问题:李文普何时得知林彪一家逃亡的消息的?
二、李文普何时知悉林家逃亡之计划?
李文普在自己的回忆文章中说,他是于9月12日下午才得知这一情况的:“就在这天下午,我在平台上乘凉,林立衡突然对我说,‘林立果尽干坏事,要害毛主席,他们还要去广州。万一不行就让首长去香港,你不能让首长上飞机走。’”林立衡在“9.13”事件后写给中央的材料中说:“我从9月7日便分别找林彪的警卫参谋刘吉纯、李文普及林彪身边的两个卫生员陈占照、张恒昌谈话,其中和李文普谈的最多……”林立衡说的时间是9月7日,比李文普的说法提前了5天。到底谁在撒谎,必须调查清楚。因为这个时间实际是破解“9.13”之谜的关键。“9.13”事件到底是一个突发事件,还是早就在有关部门的控制和掌握中,这个时间是一个重要判定依据。
林立衡材料中提到的刘吉纯是8341部队警卫副科长,事后出版过回忆文章,证明林立衡的说法是正确的。刘吉纯在《难忘的“9.13”前夜——一个警卫人员的回忆》里回忆说:“晚上(9月7日,笔者著),林立衡要我到她那里去,问我,他们(张、杨,张:张清霖,林立衡的未婚夫;杨:杨森,空军保卫部副处长)对你说了些什么?我把张、杨讲的情况告诉了她。她问,你和别人说了没有?我没敢说和李文普讲过。我问,到底出了什么事?”除了刘吉纯的回忆,林办秘书宋德金在《“9.13”事件亲历记》中也提到了此事:“大约9月10日,8341部队警卫副科长刘××把我拉到僻静处,悄悄地对我说:‘豆豆(林立衡)说,主任(叶群)与林立果要挟持首长(林彪)外逃,怎么办?’我听了之后,大吃一惊……”
可见,林立衡的说法有多个证人支持,撒谎的还是李文普。
李文普知道林立果外逃阴谋的时间应该是9月7日。熟悉国内保卫制度的人都知道,李文普这类保卫干部接受的是双重领导。除了直接服务的首长之外,他们还必须接受另外一套体制的领导,定期、不定期地汇报工作、接受检查。这套制度可以防止警卫部队蜕变成私人武装,防止军队首长拥兵自固,成为不受监督、不受约束的军阀。此制度是人民军队不同于旧军队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李文普是党的干部,受党的派遣为林彪服务,不是林彪的家臣。在利益发生冲突时,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在大是大非的问题面前李文普不会为首长保守什么秘密,即使他想保,别人也会报告,上面迟早会知道。所以晚报不如早报、别人报不如自己报。从林立衡的材料中透露的情况看,刘吉纯从林立衡那儿得到消息后,马上就向上汇报了。林立衡12日晚去找张宏的时候,跟张宏说:“我是提著脑袋来找你们的,我讲的情况你相信不相信?要是不信,你就问问他(指刘吉纯)和李文普。”张宏点头说:“我们相信,刘科长已经对我说了……”张宏对林立衡汇报的情况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刘科长”早就跟他说过了。李文普不是傻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林办的保卫干部不止他一个,知道消息的也不止他一个,不管他个人意愿如何,要说他守口如瓶、没有向上报告恐怕难以令人信服。
所以,中央接获林彪一家意图外逃的时间不可能晚于9月7日。包括李文普在内的不同来源、不同渠道的情报都证实了同一件事情,此事不可能不引起最高领导的关注,毛泽东在南方的行止由此变得更加诡秘。从此以后,林办表面上虽看不出什么变化,还是那些人、还是那些面孔,但一只看不见的手已经悄悄地控制了局面,必要的时候会让一些人做出身不由己的举动,也令不明真相的的人们事后百思不得其解。这也难怪,因为这只看不见的手将自己隐藏得非常完美,只在不经意间露出一点蛛丝马迹。张宏是中央警卫团副团长,是当时8341部队在北戴河地区的最高领导。9月12晚,林立衡多次央求李文普未果,不得已去找她并不认识的张宏,希望张采取措施保障林彪安全。张宏先是满口答应,林立衡才放心地离开。在叶群通知林立衡拿行李准备马上出发飞广州时,林立衡赶紧跑到大队部找张宏。张宏此时态度大变,对林立衡的央求置若罔闻,反倒叫林立衡“中央指示你们跟著上飞机,跟著走”。这只看不见的手显然没有料到林立衡会直接到8341部队告发林立果和叶群,所以有点应对失措,张宏前后判若两人。其态度的明显变化和那句 “中央让你也上飞机”的命令,几乎是“9.13”事件中唯一的破绽。唯在此处,这只看不见的手一闪即逝、羞涩地现出一点点行迹。
所以,“有关部门”绝不是9月12日才恍然大悟“林彪要跑”,放弃对林彪的保卫也不是李文普一时心血来潮。谎言之所以是谎言,因为它总是需要更多的谎言来掩盖。李文普为了掩饰自己的双重身份、否认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存在,不得已编造了很多谎言。有的捏造的痕迹是如此之明显,简直到了荒诞可笑的地步。
三、李文普为何中途跳车?
李文普为什么中途跳车?按照李文普的说法,他听见林彪问“伊尔库茨克有多远?”之后,“脑子里第一个反映就是叛逃,所以,在这一瞬间,我思想上产生了激烈的斗争。跟着跑,这不是当叛徒了吗?自己的老婆、孩子不成了叛徒的家属了吗?便决心下车。”保卫干部最基本的信念是以国家利益、首长安全为重,自己的生命尚在其次,老婆孩子就更不用说了。李文普在林办当了近20年警卫处长,恐怕没少背诵这个教条教育别人;可到了关键时刻,别的没想起来、先想起自己的老婆孩子,这个情节编造得实在是滑稽可笑。何况当时有很多办法可以阻止林彪叛逃。李文普跳车时,林彪的座车还没出大门,后面就是荷枪实弹的8341部队官兵,李文普只要使个眼色叫司机大杨一同跳车,林、叶等人来不及应变,唯有束手就擒,叛逃计划立刻成为泡影,叛徒一说从何谈起。
就算李文普一时糊涂,关键时刻只想起了老婆孩子,跳车以后为什么没有及时向中央报告?在此之前,所有的人都以为林彪一伙准备逃往广州、香港。林彪突然泄露逃亡的目的地为伊尔库茨克,这是敌情的重大变化,有关部门还无从知晓。如果不及时报告中央,采取有效措施,林彪一伙可能侥幸逃脱,党和国家将面临严重的危机。作为保卫干部,李文普应该非常清楚这个情报的重要性和不采取措施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这时的李文普已经完全脱离了林彪的控制,安全保障没有问题,可以从从容容向北京最高当局报告。可是李文普自己的回忆却说:“我提着枪流着血走回到58楼2大队队部,卢医生马上找了一个急救包给我包扎,十几分钟后就送我去军区疗养院作检查治疗。”报告了没有?没有,连报告的念头都没有!岂不是怪哉?李文普难道有未卜先知的功能,提前知道毛泽东准备放林彪一马,所以把这个重要情报烂在肚子里?
李文普跳车后,左臂受伤。医生问他受伤的原因,他当时说是“枪走火”。大约半年以后,在审查中他改变说法,称是被林立果从车里开枪击中的;当时林立果已变成温都尔汗的一撮黄土,无法提供证明。自伤、他伤都是李文普自己说了算。但他伤之说,推敲之下实在是漏洞百出。首先,李文普出尔反尔,可信度就是个问号。其次,依常理推测,李文普并没有参与林、叶等人的逃亡计划。作为中央派到林彪身边的保卫干部,李文普不仅随身配备枪支,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调动部队。他恰恰是林彪、叶群一伙叛逃路上最大的障碍、最直接的威胁。林、叶等人如果事先有预谋地叛逃苏联,(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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