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戚本盛

班師比,即一班學生與教師人數的比例,其最重要的意義,是指出了教師有多少時間進行課堂以外的工作,包括備課、輔導學生、帶領課外活動、批改作業、為考試擬題和評改,以及其他行政工作等等。

假如「班師比」設定為1:1,無論班中人數多少,每一班學生就有一名教師,只要學生在上課,便需要這六名教師施教,直到學生下課。學生上課時老師全進入課室教學了,那麼上述各種課堂外的工作又該在甚麼時間完成呢?

對這問題,只有一個可能的答案:以上種種工作,都得在學生無須上課的日子做妥,至於上課日,則務須在學生下課後、教師下班前完成,如果完成不了怎麼辦?不少教師的解決辦法是把工作帶回家,也顧不得影響教師身心健康與否,加速教師怠倦與否。

假如「班師比」設定為1:2呢?則每一班學生便有兩位教師,一位向正上課的學生施教,其他一位便有「空堂」做上述各種課堂外的工作,假如這些工作可以在「空堂」完成而無須動用教師下班後的時間,則可以推算,每一教師課堂內外的工作所需時間,正是其任教課節的一倍。

換句話說,合理的班師比,正指出教師上課教節與課堂外工作時間的比例。衡量班師比是否合理,也可從這個角度看。目前資助學校的班師比,是按學校類別由《資助則例》規定的:

規定是這樣規定了,但當中有甚麼理據,是否基於甚麼教師課堂外工作的統計,卻從來沒人說出個道理來。按這個規定,全日制小學教師的課外工作時間為上課時間的0.4倍,以每天上課七個教節為例,0.4倍是2.8個教節,2.8個教節的時間又足以為七節課堂完成種種課堂外的備課、批改嗎(暫且不計輔導學生、課外活動和行政工作)?

下表是按現行班師比推論出的課堂外工作時間與課堂內工作時間的比例:

換言之,現行班師比假設了全日制小學的教師每上一課,即可用0.4課的時間完成課堂外的工作,初中教師用0.7課,高中教師用1課,特殊學校的小學及初中教師用0.7課,特殊學校的高中教師則用0.9課,可以斷言,這樣的假設並不符合學校裡的現實,長期以來教師工作壓力過大,是否與此失算有關,實在值得深究。

課堂外工作所需時間當然受很多因素影響,以備課和批改所需的時間為例,不同科目即或有不同、課程屬新或舊、學習活動要不要重新設計、課程程度的高低、教科書以外是否要補充甚麼資料、教師是新手還是專家級數等等。

且以實戰經驗為例。一間學校的高中通識科選定了以「財政預算案和社會政治參與」為題,特別是2011年3月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作戲劇化的修訂的那一次事例,藉此說明不同的參與對政策的影響。教師並非新手,起碼應屬進階級別,課程也是舊的,對財政預算案的背景知識相當熟悉,教科書則是沒有太多合用資料的了,教師在網上、WISENEWS等找來了相關的視頻、報道,整理、簡化成為學生可參考的資料,加上原來已有的社會政治參與的一些模型或框架,預備好之後再與同事分享,聽取同事的意見再修訂,四、五節的課共需約起碼四、五小時的預備工夫。如果再嚴謹一點,教師施教前,再充當學生的角色,循序漸進地快學一次、實際回答問題或練習,以便及早找出任何可能的紕漏。再加上課後廿多卅份課業的批改和回饋,所需時間也在三、四小時左右。換言之,針對這四、五個教節(每節40分鐘計,即共約三小時多)的課堂外工作,共需八、九小時,以「班師比」來說,那已可達1:4了。

換言之,對一位進階教師而言,在舊的課程中預備一個新的議題,且不對學習活動有太特別的安排,連同回饋,所需的時間約是上課時間的三倍。明年再教相同的議題,如果沒有太多的更新,可以預計這課堂外的工作時間是可以驟減的。即便是今年,對專家教師來說,時間也或可略減,但如果是新手教師呢,其所需時間則會更多而不會更少。

教育界實在需要從這個專業工作規劃的角度來檢討「班師比」,這樣的檢討可以是大型的調查,按上述各項因素(或者更多)提供現實的數據,從而分析目前的「班師比」短缺了多少,理性、專業的政策分析,也決不應在現行基礎上隨意增減的,如現在的數字是1:2,便說要爭取1:3,來回講價拉鋸後便以1:2.5之類妥協下來,這不是持平理性,這只是和稀泥,更只是服從於教育局毫不專業的思考範式中。

簡言之,教師實在需要知道,不同科目的新手、進階、專家教師,在為新課題、舊課題備課和回饋時所需的時間,連同其他工作的時間也須一併計算,以便規劃人手,即使一時間未能得出精確的數字,但粗略規劃還是重要的起點。沒有這方面的人手規劃,實質的工作卻如泰山壓頂,最先被吃掉的便是教師的思考空間,教師課堂外的工作做得不好,最後吃虧的始終也是學生。

近十多年,教師整體工作壓力過大,已成為教師怠倦增加、教學失去滿足感、優秀人才相繼離開的主因。香港教育界長期以來爭取的是小班教學,就提供較佳的師生比例、讓老師有較多機會照顧學生(特別是學生的學習差異)來說,自然有其需要;不過,只看到課上的教學,看不到課堂外的工作,則是一大盲點。重訂公營學校的「班師比」,就可填補這個漏洞。

過去教育界一些朋友顯然沒有從規劃專業工作的角度來理解「班師比」的意義,以致於搞一些與其他地區的比較,可謂捉錯用神。即使是香港常與之比較的城市如上海、台北、新加坡等,教師的工作(特別是課堂外的工作)其實差異極大,以各地教師的「班師比」比較來向教育局爭取改善,會否因可比性低而削弱說服力呢?更重要的是,焦點又會否沒有對準本地教師課堂外工作時間失算的困境?

每一學年末或新學年初,教師的工作安排,也即所謂「教擔」(Teaching Load),都是教師的關注點,這樣的「教擔」明顯說明了上課的時間,但其隱含的課堂外工作,卻是不能不有所預計及規劃的。(2014.02.18)

戚本盛,教學專業發展人員,進步教師同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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