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注:微信原文已被删除

第一次在公众号转发一篇文章,不是我写的,只是希望能利用一己之力为此在历史上留下一些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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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的雾霾,你们还在说段子吗?好吧,我准备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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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6日,4名参加北京奥运会的美国自行车运动员向北京奥组委提交了一份道歉信——因为他们戴了口罩。一位体育官员表示:“运动员们已经意识到他们的行为是对东道主国家和奥运会组织者的侮辱。”

另一位体育官员说:“刚走出飞机时,许多运动员抱怨北京的空气质量。但现在,他们中的大部分已经适应了。”

这句话能够解释为什么东道主会感到受了侮辱,因为,如果说运动员们只花了几天时间就“适应了”,猜猜那些在当地生活了几十年的人会怎么样?

“这不没事儿嘛?没事儿你丫戴什么口罩?给中国人民添堵是不是?”

记不清道歉的具体内容了,大致应该是“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之类。如果这几个傻乎乎的美国哥们儿现在重游故地,一定会发现他们无意中当了一把时尚先行者,由他们带入中国的口罩样式正在成亿人中风行,如果所有戴口罩的中国人都到美国去,立马会让没戴口罩的都变成少数民族。

如果他们要追问当初为啥让他们道歉,我就会教他们理解一句我家乡的俏皮话:

“月母子遇到老情人,宁伤身体,不伤感情。”

2012年6月5日,中国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发表声明,要求外国驻华使馆停止发布北京空气PM2.5监测数据,称这种做法是非法的,违反了国际公约。

被批评的美国大使馆辩解说:我们只是公布了我们使馆区空气的数据。

这辩解真是狡辩,使馆区的空气不是和别的区的空气一体的吗?你们这么一说,不是就让中国人知道了他们呼吸的空气中还有PM2.5这种东西吗?我们办公区的空气里不是也有PM2.5吗?可我们说了吗?破坏了中国人民的幸福感,你们要负责任的!

不过这次吴副部长好像没说“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如果说了,估计会伤害中国人民的智商。

前述那位体育官员当时还说过这句话:“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的身体因此受到伤害。”

然后再到目前为止,即使是心理无比强大的中国官员,估计也没有谁敢公开说这种话,因为说完走到大街上被人认出来,他的身体就很可能会受到严重伤害。

中国人民继感情被伤害、智商被伤害之后,身体终于也“适应”不下去了。

2

在奥运那年,我们还没听说过PM2.5,但已经知道,如果在我们居住的成都市的上风处有一座巨型化工厂开工,会毁掉我们呼吸的 空气。我们反对,但除了在网络上发一些会马上被删除的文章之外,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到锦江边散步。印象中那天散步的人并不算太多,其中一些人戴着口罩——是那种医院里常见的普通口罩,不是后来的中国时尚标志,在当时,外国人戴口罩被视为伤害中国各族人民的感情,中国人戴口罩被视为伤害中国各级领导的感情。对前者抗议抗议要个道歉也就算了,对后者就没必要那么客气了。

在我们散步的时候,路边停了一些顶着大喇叭的警车,一些警察拿着话筒对我们喊“散了!散了!”这喊话和散步行为如此契合,乃至于我一时间以为警察同志在为我们开道。当然,我很快就知道我错了。一个面相成熟的警察走在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散了嘛散了嘛!你们这样子有啥子用嘛?”然后,喇叭里开始要求我们“配合”。

这个词特别适合以四川方言理解,因为在我家乡话中“合”与“活”同音。也就是说,如果“不配合”,很可能就“不配活”。不久前一个叫雷洋的中国人就以生命做出过阐释。

我们散步的地方就在四川头号高等学府旁,散步者大多是知识分子,熟读鲁迅,深谙阿Q人生,内心深藏对“拖拉机上街”之文治武功的久远记忆。Q哥还要等赵家的哭丧棒举起来才准备配合,我们则配合到一听见“配合”二字就已不自觉地微微耸肩的地步了。

结果就是,那年的散步就那么“散了”,而今年的雾霾终日不散。

3

现在,警察同志们应该满意了吧?就是逼我们散步,我们都不去了。

雾霾的街头只见警察同志们的身影,脸上戴着曾经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的口罩。

我一直在等着@成都发布、@美好天府之类的博主发出“感动!80后交警推迟婚期浓雾中坚守岗位”之类的博文,想看看下面会不会有“穿警服帅哭”之类的评论。我疑惑,会不会真地有人认为戴口罩很帅?要知道蝙蝠侠遮的是上半脸,遮下半脸的是黑暗骑士;戴眼罩的是佐罗,戴口罩的可能是等待他解救的苦逼。

我很想找一个在雾霾中执勤的警察,跟他推心置腹:“兄弟,你看,我们当年可以选择散步,现在可以选择不散步;而你们当年可以选择不让我们散步,现在却无法选择不让你自己散步。”

这段话有点像绕口令,所以我也可以说得直接一点:“兄弟,当初你们觉得我们是SB的时候,有没有想到现在你成了整条大街上最大的SB?”

或者我还可以问得更直接:“现在晓不晓得我们那样子有啥子用了?”

我承认,这种问话充满恶意,可是老爷们,你们要带走的带走了,要放翻的放翻了,剩下这些万事“配合”的人,你总不能要求我们在配合了几十年之后,还不能在心底存有一点恶意。

4

不出所料,网上出现了“从我做起,当防霾卫士”之类的倡议。大意是:让我们少开一天车,减少一点排放……这当然是很“配合”的,但有个问题:我们早就每周少开一天车了,为此成都市交管局不知道罚了多少个3分、收了多少个200,而雾霾愈见严重。那么我们再少开一天,雾霾更严重了,怎么办?如果我们每周少开7天车,雾霾依然严重,怎么办?

而且据我所见,响应上述倡议的多是没买车的,所以配合得还不够全面。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 你必须买车,交购置税,然后再买车位买保险再交税,因为不这样,经济怎么发展?

2、 你买了车买了车位买了保险交了税,但是不要开。因为不这样,环境怎么保护?

3、 但是车船税、五路一桥费等等等等,一分都不要少交,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因为什么呢?

不管怎么说,这才是全面的配合,这才是一个想政府所想、急政府所急、全面替政府排忧解难的好公民。
只有一个问题,这样真的好吗?

4

记得开车每周限行一天,始于一位叫挖挖的同志。

成都据说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城市之一,在其漫长历程中,有很多人使它发生过重大改变。这些人有的叫大王,比如张献忠;有的叫大帅,比如赵尔丰;他们都险些毁掉这座城市。另外还有一些叫同志的,比如挖挖同志,比如拆城同志,还比如面条同志。

拆城同志把地面上能拆的基本都拆了,当时成都的流行语是“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这句话很好理解:把一个装满家私的房间交给一个熊孩子,告诉他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你看他想不想走?除非有了更大的房间供他折腾。

由于地面已经无物可拆,挖挖同志来了以后就开始挖路。当时成都的流行语是“挖你的路,让下任无路可挖”。那阵子成都人每次出门都要重新找路,暂时没被挖开的路面上挤满了无路可走的汽车。挖挖同志一定很不满意:这些车有事没事出来瞎跑什么?很影响挖路嘛!于是,每周限行一天的规定应运而生。

至于已经交了的、成都市特有的道路使用费呢?当然不退!那么以后能不能少交一点呢?当然不能!那么原来说限行一段时间,期限满了怎么办呢?当然继续!那么有没有解释呢?当然没有!

那么我们能不能上街散个步?当然不能!

事实上也没人上街散步。

当然,免不了有一群专家“拍案而起”,出来论证限行之必要,诸如“今天的不方便,是为了明天更方便”之类。

拍案而起的专家太多,而拍案而起的平民太少,这是中国特色,更是成都特色。

当然,挖挖同志想必没有不方便,只有更方便。我想他是没有去挤公交或者踩单车的,因为按惯例,凡是到了“同志”级别的同志,一旦挤公交或踩单车,总会巧遇一些随身携带专业高清设备的热心市民,偷拍下角度与构图俱佳的影像作品的。如果挖挖同志挤了公交踩了单车而没有巧遇热心市民,那就未免太巧了。

现在挖挖同志离开了,别的同志还在,他们依然在方便地排放,因此贡献了更多的排放,然后让我们这些本来就受限制的人自觉地进一步限制自己?即使对中国人来讲,这逻辑也未免太不成立了!

拆城是他们要拆的,挖路是他们要挖的,挖路的钱是我们给的,然后他们说我们的车妨碍了挖路让我们少开,然后他们说少开车但是该给的钱一分不能少,然后他们说明天就好了,然后明天到了,他们坐在我们的钱买的车里,走在我们的钱修的路上,开着我们的钱买的空气净化器,对我们说拆城、挖路、开车污染了空气,对我们说健康呼吸人人有责,叫我们少开车,最好一天都别开,最好到雾霾中去跑步,尽量多吸一点PM2.5到我们肺里,以便他们少吸一点。

我想了又想,最后决定借用一句革命先烈的名言来评价:逻辑是竹子做的,而他们的意志是钢铁。

我不是找不到更富于感情色彩的言辞,其实在我说出这句话时,胸中一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

5

怎么能忘掉面条同志呢?他是比前两位同志更大的同志,不屑于干拆城挖路这样的小买卖,就干了一票大的:在成都的上风口建了巨型石化厂。

我有个朋友是学地质的,经常以专业人士的立场批判“环保小清新”。有一次谈到这个石化厂,他说:“实事求是地说……面条这是干了件断子绝孙的事情。”

我经常怀疑这位朋友的专业水准,但却佩服他的预言能力。他说那话的时候面条还如日中天,但没过多久,就算没有断子绝孙,也差不多了。

然而,石化厂还在那里。那么,就算面条断子绝孙了,成都人就该陪着他断子绝孙吗?如果面条不断子绝孙,成都人还是该断子绝孙吗?仅仅因为他曾经如日中天?

上次见到面条同志,是他受审的画面,满头白发,想来在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同时,也被剥夺了染发权利。但是他的文治武功,依然在这座城市上空堆积。

拆城同志也倒了,挖挖同志也走了,另外还倒了和走了很多同志,但是他们的文治武功,也都依然在这座城市堆积。

所以,谁倒,谁走,跟你有关系吗?连你呼吸的空气都跟你没关系。他们愿意拿什么空气给你呼吸,你就得呼吸什么空气。他们之中的面孔可以变成这个,可以变成那个,而你呼吸的空气只会变得更糟。

就连有没有关系这事儿,都跟你没关系:他们说跟你有关系,你就必须去发生关系。他们让你唱某些歌,你就得整天唱;他们让你念叨某些字,你就必须整天念叨那些字。

在我念叨得很不顺的时候,想了个办法:在前面加上“他们”二字,一下就顺了。

他们富强、他们文明、他们和谐、他们自由、他们法治、他们爱国……

留给我们的,就只有两个字:配合。

如果这两个字你念叨起来还别扭,那就想想被处死的同胞聂树斌先生。当律师问他为什么明明没杀人却要承认杀人的时候,他回答了两个字:“打呐!”

这两个字足以解释一切。你的生活并不是你的生活,只是他们在让你成为雷洋或者聂树斌之前暂时拥有的东西,如果你碰巧住在天津港周边被一场爆炸炸飞,或者你碰巧住在深圳的一个土堆旁被一次滑坡埋掉,或者你碰巧给你儿子打了导致大头病的疫苗,或者你碰巧在一座巨型石化厂的下风,或者碰巧你的名字叫呼格吉勒图……

那么,把你的生活拿走就是了,本来就不是你的。你的地盘由他们做主,或者准确地说,你根本就没有地盘,你只是他们地盘上的经济作物。让你买房你就买房,不让你买你就别买;让你买车你就买车,不让你开你就别开;让你先富起来你就先富起来,让你缴公你就缴公;让你只生一胎你就只生一胎,敢生二胎可能扒你们家房;让你生二胎你就生二胎,不生可能就没社保……

你以为你有生活?你连空气都没有!

配合吧!不想?打呐!

6

事物总是辩证的。灾难发生的时候可能就是拍案而起的专家们丰收的时候。

比如在成都的雾霾天中专家们迎来了业务旺季。他们说那个石化厂的大烟囱冒的是水蒸气,他们说石化厂所在地的空气质量排成都市前列,他们说雾霾主要是汽车尾气造成的,工业污染只占6%……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说法来自《成都日报》:这个石化厂“为成都空气质量的改善作了一定贡献”。

另外还有石化厂的一大堆好处,例如解决了四川地区的缺油问题,例如提升了四川地区的油料品质。

好吧,我就不问为什么解决了缺油问题之后的油价一点不比缺油的时候便宜,我也不问为什么油料品质提升后汽车尾气造成的雾霾还是越来越严重;我只有两个问题:

问题1:你们为什么要删帖?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这么有道理,为什么不让别人发言?你们不知道这样显得很心虚吗?

你们是不是觉得屏蔽不同意见能使人信任你们?“你们不信吗?那我把不信的文章删掉。还不信?我再删,把所有不信的文章删完,这下你们该信了吧?”

你们是这样想的吗?

我仿佛看见赵高在说:“你们不信这是马吗?那我把不信的人杀掉。还不信?我再杀。现在你们信了吧?大家都是成年人,说话算话哦!要真信哦!”

你们是这样想的吗?你们真是这样想的吗?

我只想说,脑子是个坏东西,很不幸,我还有。

所以,只要你们还在屏蔽不同的声音,你们说什么我都不信。

问题2:既然石化厂这么好,原来说好在厦门建的,为什么要搬到成都来?因为厦门人民是SB吗?

这个问题专家们不会回答的:因为厦门人民散步了。他们坚持地、成功地散步了。

在包括老人和孩子的散步者们长达十多个小时的行进中,也不断有警察要他们“散了”、要他们“配合”,但是没有成功。

所以,成都的雾霾比厦门的大,是因为成都的警察比厦门的成功。

现在成都的警察,不管是不是当初阻止我们散步的那些,总之是在为他们的成功而自食其霾了,愿他们身体健康。

而我们,当初散着散着步就“散了”的我们,也是在自食其霾了。

而我们的孩子呢?那些像我儿子一样一米八二满脸稚气的小伙子,和那些俏靥如花的姑娘们呢?我只能说,对不起。

我们把我们应该承担的推给了你们。

7

那么,现在来想想,我们能做点什么吧!

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地表达诉求。也就是说,很配合地做点什么。

我小心翼翼地思考着我在法律框架内有些什么权力:

1、无论如何,我不喜欢生活在巨型化工厂的下风,我认为这是在法律框架内的事情。

2、我希望我所在城市的市长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生活在巨型化工厂的下风,我认为这也是法律框架内的事情。

3、鉴于我所在城市的现任市长从来没有表示过他不喜欢生活在巨型化工厂的下风,因此我不喜欢他。我认为这是合法的,没有法律规定我们必须喜欢市长。

4、因此我不希望现任市长继续任职,我认为这是我的合法权力。

5、但是我没有权力决定由谁来担任我所在城市的市长,这也是合法的,而且是所有的合法中最合法的。

6、我不喜欢的那位市长是由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因此我不喜欢我所在城市的人大代表,并且不希望他们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这是我的合理诉求。

7、但是我也无法决定由谁来担任我所在城市的人大代表,这一条的合法性同第5条。

8、我不喜欢的那些人大代表是从区人大代表中产生的,因此我也不喜欢那些区人大代表,并且不希望他们继续担任区人大代表,这也是合理诉求。

9、谢天谢地,我拥有对区人大代表的选举权。通过这么简单直接的过程我就和市长发生了关系,请允许我表示对法律框架的敬意!

10、在满城雾霾的季节,我就要作为一个人民参加我所在城市所在区的人民代表选举,在雾霾中依稀可见的“投下庄严神圣一票”的大字标语给了我满满的正能量。因此我宣布:由于我所在区的人大代表候选人从来没有表示过他们不喜欢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选举出的市长,所以我也不喜欢他们,所以我不希望他们担任区人大代表,所以我将在法律框架内,合理地,并且配合地,投下我庄严的反对票。

这时我又想起那位在我们散步时跟在我身边的面相成熟的警察的话:“这样子有啥子用嘛!”

可能没用。

但我还是反对!不管反对是否有效,我反对!

据说PM2.5会在3年内堵塞我们1/3的肺泡,那么我还可以有9年的时间用于呼喊:

我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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