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柏林邵宾纳剧团演出的《人民公敌》,在中国 “因舞台技术原因”停演。时评人长平认为,用强制的奴化教育替代自由的公共空间,天生的公民长成了任人收割的“韭菜”。
(德国之声中文网)知名学者余英时先生最近在香港学术刊物《二十一世纪》发表了几篇回忆录,被转发到中国的社交媒体,其中对中共政权的评价尤其受到关注。他回忆上世纪四十年代的社会状况时说:
“知识青年和民主党派人士反对国民党的另一重大理由即是它的’一党专政’,他们之所以要推翻国民党政权,决不可能是希望找一个有效的’一党专政’来代替一个无效的’一党专政’。推翻一个政权并不足惜,但是天翻地覆的结果竟断送了民国以来缓缓出现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雏型,则是当时知识阶层完全没有想到的。”
这个观点本身并非新论。余先生说对他影响最大的时政刊物是《观察》周刊,每期必读。该刊主编储安平当时观察中国政局时说过:”老实说,我们现在争取自由,在国民党统治下,这个’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这个’自由’就变成了一个’有”无’的问题了。”
挪威剧作家易卜生写于130多年前的剧作《人民公敌》,最近由德国柏林邵宾纳剧团(Schaubühne Berlin)在北京国家大剧院演出时,被要求删除了部分剧情。接下来,早已排好档期的南京江苏大剧,”因舞台技术原因”停演,通知观众退票。有人说,这个剧讨论的是民主的好坏问题。不,在中国它变成了民主的有无问题,也就是让不让你讨论的问题。
因此,我想为上一期”长平观察”《从”屁民“到”韭菜”》写一篇”前传”。从遭人鄙弃的”屁民“,到被反复收割的”韭菜”,中国民众发现了自己更准确的政治身份,这是我在那篇文章中讨论的主题。作为”前传”,文本讨论”屁民“从哪里来。
网络研究者、人权活动家萧强演讲《从屁民到公民》
在沦为”屁民“之前,我们本来就是公民
我的文章参考了一则TED演讲,演讲者是我的朋友、网络研究者和人权活动家萧强先生,演讲题目叫”从屁民到公民”。在那场精彩的演讲中,萧强清晰地描述了中国网民对”屁民“身份的发现、确认、自嘲和反抗,以及对公民身份的认同、渴望、抗争和坚守。当时,新公民运动的领导者许志永刚刚被拘捕一个月。如今,他已经服满四年刑期出狱一年多了。在一个月前发表的《远方的四年–写在出狱一周年》中,许志永写道:
“我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不是理念有变。只是之前一直对人抱有幻想,不是相信谁,是自己被生活诱惑,不想肩负起这古老的民族。看了三年新闻联播之后,一个声音说,别再逃避了,你的天命。”
我这篇文章的标题看似和萧强的演讲主题相反:从”公民”到”屁民“。但是,二者的内容并不矛盾。他讲沦为”屁民“的中国人如何争取做”新公民”,而我要说,在沦为”屁民“之前,我们本来就是公民;在做了”新公民”之后,还有可能沦为”屁民“。
许志永先生领导的新公民运动,据称有两大诉求:其一是政治的,即推动整个国家以和平方式朝向宪政转型;其二是社会的,即推动整个社会从臣民社会朝向公民社会转型。这让我想起来,199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50周年之际,《南方周末》发表了杂文家鄢烈山的文章《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当下中国的应然是”公民社会”,实然却还是”臣民社会”,这个判断和倡导都是非常正确的。不过流行的另一种解释是:社会应该先自己修炼成公民社会,然后才能要求政治上的宪政民主,否则就会造成混乱。这种理论可以追溯到鲁迅先生的”国民性改造”。鲁迅在中国是易卜生作品的最早引荐者,赞赏《人民公敌》主角斯多克芒医生”死守真理,以拒庸愚”。
在鲁迅看来,中国”庸愚”太多,他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人民公敌》一剧里,坚持说出真相的人成为人民公敌,说明在当时的西方社会,”庸愚”又何曾少过?即便今天,美国特朗普当选总统,欧洲极端右翼连连得势,”庸愚”又该有几多?
余英时先生的回忆提醒人们,”公民社会”十分重要,并非因为它的”新”,而是因为它的”旧”。”新中国”之新,在于它扼杀了正在建设中的公民社会。民国时期有过若干次关于社会建设的讨论,其水准都远高于今天。不是因为那时的国民素养多高,而是因为更有思想的自由。
许志永因为领到新公民运动被判刑入狱四年
用奴化教育替代公共空间,公民长成了”韭菜”
在上世纪三十年代一场关于”建国与专制”的争论中,胡适先生说:”我观察近几十年的世界政治,感觉到民主宪政制度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宜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他认为民主是常识政治,庸常之辈皆可为;专制是精英政治,得投入智慧去钻营。
我深以为然。公民身份与生俱来,当好臣民才需要千锤百炼。美国《独立宣言》(1776)说,”人皆生而平等,享有造物主赋予给他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国《人权宣言》(1789)说,”人生而拥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1948)说,”所有人类生而拥有自由、平等的尊严与权利。”这些生而有之的权利,就是公民权利。换句话说,每个人天生就是公民。
在清朝末年的一场关于民权与民主的争论中,梁启超认为《礼记》中”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孟子》中”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等,都是自古有民权的体现。谭嗣同认为,”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三代以后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乃中国致弱之根源。”也许他们把古代社会理想化了,但是他们至少不认为”公民素养”、”国民性”需要几代人来改造才可得的东西。
天生的公民具有天然的民主欲求,因此民主制度最幼稚最方便,只要具有自由的公共空间。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Jurgen Habermas)认为,公民社会建立在公共空间之上。大家一起购物、散步、听领导讲话和和观看升国旗的地方,并不一定是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指公民能够自由地组织、自由地集会、自由地公开表达意见并有机会影响公共决策的地方。
用强制的奴化教育替代自由的公共空间,公民就演变成了”臣民”、”草民”、”屁民“和”韭菜”。无论是古代皇权统治的儒表法里结构,还是当代中国庞大而又精细的宣传体系,都可以证明这种改造代价昂贵。这些被强加的政治身份不仅不是天生的”国民性”,而且大多数人学也学不会,还得靠强大的专制机器来恐吓和强制。
从”公民”到”屁民“,从”屁民“到”韭菜”,这就是我们的奴役之路。建设公民社会,并不是祈望伟大领袖颁赐一个中国梦,而是要拿回我们生而有之的公民权利。这样的公民社会,不在三皇五帝之前,也不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之后,而是随时随地、人人享有的自由空间。
长平是中国资深媒体人、时事评论作家,现居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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