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之春: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_bookrxf_新浪博客 04/22/2010 联邦最高法院却作出了无罪终审判决,认为宪法保障言论及出版自由,政府不可可以禁止或限制任何主张暴力或主张不遵守法律之言论,除非该主张是以煽动他人为立即非法行为或以产生立即非法行为为目的,而且只有该言论的确可能煽起或产生此种立即非法行为者, ….. 然而,无论是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还是要对政府的运作进行监督,都离不开知情权这一前提。连对国家、社会的实际状况都缺少了解,谈何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呢?新闻自由就要使民众可以全面、及时地了解社会事务,使人们可以充分地获取外界的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言论自由,自由,知情权,出版自由,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CDT报告汇】AEP:中式人工智能充满党性,政治审查严重(外二篇) 【404文库】基本常识|那些你以为“大逆不道”的话,在地铁站大屏播出来也没啥 【404文库】美国驻华大使馆|伯恩斯大使2024年人权日声明 【404文库】青年志Youthology|李厚辰:无差别伤害事件,只能用“经济下行”来解释吗? 风声OPINION|钟睒睒喊话要求张一鸣道歉:平台对网暴行为是否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