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之春: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_bookrxf_新浪博客 2010年4月22日 联邦最高法院却作出了无罪终审判决,认为宪法保障言论及出版自由,政府不可可以禁止或限制任何主张暴力或主张不遵守法律之言论,除非该主张是以煽动他人为立即非法行为或以产生立即非法行为为目的,而且只有该言论的确可能煽起或产生此种立即非法行为者, ….. 然而,无论是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还是要对政府的运作进行监督,都离不开知情权这一前提。连对国家、社会的实际状况都缺少了解,谈何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呢?新闻自由就要使民众可以全面、及时地了解社会事务,使人们可以充分地获取外界的 …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新闻自由,舆论监督,言论自由,自由,知情权,出版自由,新浪博客 相关文章 【CDT关注】西郊密林|中国数字时代:我们是当下的“抵抗媒体” 城市的地得|2025年我明白的事 【404文库】网易|亚洲周刊曝光徐莺伪造身份11年,篡改民国收藏史 【年终专题】“永远记住这自由之声的沉默与回响”……2025年度关注 码头水鬼|好家伙!郭德纲被约谈,以后还是看新闻联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