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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周六,全国环卫工人节。这一天,环卫工人于有德没有上班,也没有如往常一样到快餐店吃饭。

第二天下午四点左右,于有德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的床上。

离职后“猝死”

来自湖南张家界的于有德,今年57岁,在广州天河区长兴街道干环卫工作不少于5年。就在被发现死亡的两天前,于有德刚刚与长兴街道环卫站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于有德的工友阿昌记得,那天早上于有德早上六点上的班,九点左右被叫到了环卫站。

对于于有德被解雇的情况,长兴街道办的一位陈姓领导向家属口头通报,称于有德2019年累计扣除绩效考核分超过24分,环卫站按照规定解雇;“经过多次做工作,他感觉自己也不适应做这份工作,因此自己也同意解除这个合同”。

于丰看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回证,签名时间为10月25日早上9点40分;不过,根据工友提供的通知书图片,通知书出具于10月24日,并要求于有德在25日前办理离职手续,但事实上,于有德25日早上仍旧照常上班。

领导告诉家属,于有德的劳动合同从2014年1月开始签订。不过,有工友提到,于有德至少在环卫站干了有七年。“他在我们这里算是个老人了”。

阿昌说,于有德被解雇那天中午,他们还一起打了两个小时麻将,“我输了80,他输了40”。随后,两人各自去吃饭了。

有工友在周五晚上见到于有德,当时他拿着酒和饭菜,往出租屋方向走。之后两天再没有人见过他。

于有德工作的其中一条巷子,他一共要负责五条这样的巷子;每天工作时间是早上六点到十一点,下午三点到六点,一周工作六天;

于有德一个人在广州工作,在广州最亲的人也就是工友。工友介绍,长兴街道环卫站约300名环卫工里,湖南人得占七八成,当中不少是于有德的张家界老乡。

10月27日那天,房东与几名工人发现了于有德的死亡。按照街道办的说法,房东首先发现联系不上于有德,问了于有德的几位工友也没消息,最后几个人撬了窗户的铁丝网,从窗爬进去。房东描述,当时房子里没有开灯,于有德躺在床上,面朝天,没有了呼吸。

有工友拍下了那个场景。当时,于有德还穿着环卫工的工作服。他大半个身子横躺在床上,两个小腿垂下床,脚板着地,双手则是握成拳状。

于有德早年与妻子离异,儿子今年26岁,在河北一个工厂打工。27日晚上9左右,于丰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在电话里,派出所民警告诉他——“你爸爸猝死了”。

于丰告诉NGOCN,于有德年轻时得过肝炎,去年曾检查出脂肪肝和胃炎。

死者“大字不识”

“喝酒误事。”街道办的领导跟于丰说道。按照他的说法,于有德有喝酒的习惯,工作经常迟到、早退。10月24日下午,于有德被发现在上班期间醉酒,按规定被扣掉5分绩效分,这也直接导致了于有德被解雇。

工友阿昌说于有德之前也试过因为“上班喝酒”被扣分,不过他形容,于有德为人老实,“虽然会迟到,但哪怕加班都会把事情做完再下班”。

“原则上在10月25日早上9点40分之后,于有德已经不属于环卫站的员工。”街道办的领导告诉于丰。领导提到,考虑于有德曾在环卫站工作,“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环卫站会努力把善后工作一起做好”。

于丰质疑,父亲“大字不识”,是否对解除合同的具体条款都完全知情。街道办工作人员则回应,解除合同时有同事在场见证,亦有照片、视频为证,并承诺提供全部的材料供家属查阅。工作人员强调,于有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于丰出示的13份环卫站“稽查绩考处理决定书”,于有德遭受扣分的原因包括迟到、上班打瞌睡、捡废品、违规堆放废品、抽烟、保洁不到位、离岗等7种情况,其中五次为迟到,这些决定书均在2019年开出。目前,于丰还未看到父亲离职时的视频资料。

其中两份处理决定书,于有德在上早班时迟到;按照规定,迟到20分钟内扣1分,30分钟扣2分。

工友小朱认为,被解雇对于有德有“非常大的影响”。“他跟我说过,想今年再赚点钱,明年给儿子娶媳妇”,小朱这样说。

于有德或许还有打算在环卫站干到退休的想法。房东记得,于有德几次跟他提起自己受过工伤,环卫站不会解雇他。于丰说,老家盖房子欠下的钱已经还得差不多,他今年试过让父亲回家养老,但于有德拒绝了。

祥子是关注环卫工权益的公众号“心环卫”的业余运营(现职自由翻译),他分析,环卫站可能涉嫌违法解雇,如果家属认为于有德的死与被解雇有关联,可以尝试提起劳动和民事纠纷诉讼。

于丰也不知道下一步要怎么办,他表示,自己现在“心里一片空白”。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于有德被解除劳动合同最直接的原因,是他在2019年度被扣的绩效分超过了20分。

根据工人出示的《长兴街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站员工手册》,环卫工人一旦在一年内被扣分超过20分,环卫站将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有德正是属于这种情形。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亦未规定此种情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祥子提出,该员工手册的制定过程或许不合法。《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相关规则制度,应与全体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并进行公示。据了解,大多数工友并不清楚该手册制定过程。甚至有工友表示,只知道有“质检员”考评,但不清楚考评具体细则。

员工手册内容部分扫描图

另外,“绩效分”的设置被质疑以罚代管。工友透露,环卫工基础工资是2520元,每个月400元的绩效工资——前提是没有被扣绩效分。每扣绩效分1分,就会扣掉50元绩效工资;一个月里扣8分,400元绩效工资就都被扣完了,多出来的扣分,还会把工资减发累计到下个月。

广州政府发布的《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25号)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设置罚款以及没有法律依据的工资扣减规定,不得以罚代管”。

长兴街道环卫站的多位工友抱怨,处罚的门槛非常的低。“垃圾桶满了要扣分、树叶扫到了大街上要扣分、玩手机要扣分、上厕所时间过长要扣分……”一位工友出示的“处理决定书”显示,因“作业质量差(岗位有陈旧垃圾)”,其就被减掉了1分,绩效奖金减发50元。

一名环卫工因“酒后上岗”被扣5分,减发绩效奖金250元。

值得注意的是,长兴街道所在的天河区还曾被曝出存在“扣分指标”任务——即每个月一定要扣掉工人多少分。去年12月初,关注广州环卫工群体的公众号“心环卫”曾放出天河区员村街道环卫站微信群聊天截图。截图显示,有用户发言为“11月的扣分任务还没有完成”,并表示若无法完成将扣各班长绩效。

在长兴街道环卫工员工手册中,一共有8条、44款内容是针对环卫工人的扣分规定。有工友认为,环卫站对扣分执行随意。他出示一份今年7月的“处理决定书”,他被减掉了5分,绩效奖金则是减发250元,理由是“酒后上岗”,依据是《员工守则》第三十七条第八款,但实际上该款内容为“醉酒上岗的”将会被扣5分。

据祥子了解,在此次事件中,已有至少10名环卫工因在微信群等地方发布相关消息而被谈话或扣除绩效分。

注: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图源受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