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营报2月26日刊发报道《“安排干部起诉政府”,北京大兴疑现10余起“架空”行政诉讼案》。
这么惊悚的新闻标题,一看就知道要火的节奏。
先来了解一下报道内容。
2015年,大兴机场征地拆迁涉及到2镇13村。其时,被征户韩晋平向多个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复”,结果被申请部门回复:“申请的信息不存在”。这么大面积征地怎么可能没有征地批复手续?韩晋平想,既然没有“征地批复”,那么“拆迁许可证”也不合法。于是她向北京大兴区法院提起起诉,要求撤销京建大拆许字[2015]第10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2017年5月,韩晋平收到法院判决书:驳回其诉讼。“本院认为”部分里载明: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上面这句话什么意思,意思是:之前已经有过同一标的的生效判决,所以你的诉讼法院不再支持,应当予以驳回。看到这,韩晋平傻眼了: 在这起拆迁中事件,没听说有人起诉过啊,怎么就有了生效判决?
结果,韩晋平一打听,不仅眼傻了,心也跟着傻了。原来早在她之前,至少有过13起类似诉讼案,都是起诉大兴区住建委的。除了一起撤诉,其他起诉都被法院驳回。
是什么人向法院提起起诉?不问不知道,一问吓一跳:起诉人要么是镇领导、镇干部,要么就是各村村支书,而且这些起诉人中还有些是带头拆迁的骨干分子。最有意思的是,这么多案子均为相同的代理人:李书江、郭元春律师。而主审法官也是同一人:大兴区法院行政庭副厅长李彬(已辞职) ,陪审员、书记员也是原班人马 。
拆迁骨干分子为什么起诉政府机关住建委?大兴区马坊村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张月学这样对记者说:是政府让我起诉(住建委的),就为了让法院判政府不违法。张月学还告诉村民,”我就是个托儿“。
还有干部明确告诉记者:“上面组织我们做的”、“叫各村的代表演习”。
到此,答案大白于天下:只要法院判决政府(住建委)不违法,那就等于堵住了其他人上告的路子(受生效判决的效力的羁束)。也就是说,此事到此为止,不能再告了。
请注意,这里面有很多个巧合:前面告政府的都是公职人员或村干部;代理律师没变;法官、陪审人员没变;判决结果没变(均败诉);多案并案审理;庭审笔录上均没有原告签字;一审判决后,所有败诉案都没有上诉。
更戏剧性的是,起诉人称不认识代理人,律师也否认代理过这些案子(有文件显示,李书江在开庭前签署过《诚信诉讼承诺书》)。
为了把不合法的拆迁合法化,“上面 ”指使干部、村官虚假起诉、律师不守职业道德违规代理,法官不按程序一律判输,只为了挡住悠悠众口。如此荒唐作为发生在“依法治国”的骄阳下,就问你怕不怕?
我从不敢恶意猜度中国人的人心,从不敢怀疑法律的忠贞和严肃,但现实总是无情地把最美好的想象击的粉碎。一心为民的初衷在现实面前不惜自戮,坚持公平正义的法律在J权利益面前变成一滩烂泥,赶场子的砖家们像马蜂一样到处嗜血,无知瓜众不分青红皂白如打了鸡血般莫名兴奋…..我真的、真的、真的想不出,我们的明天会是怎样一幅景象。
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国家能不能兴盛,要看最广大的群众利益能不能得到维护。而唯一能够保全群众利益的法律,在这起事件中也被以J权手段架空,并协同作恶,试问还有什么是值得信赖的?
我甚至隐约觉得,中国经营报的这篇报道会不会挺过三天,记者郝成会不会接着发一篇误报声明,都是一个大大的问号。想到这,我除了默默地悲哀叹息,真的不敢再多说一句,多写一字。
就这样吧。(大漠鱼日记)
新闻报道原文链接:
“安排干部诉政府”:北京大兴疑现10余起“架空”行政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