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4日,在中国与欧盟因“新疆问题”在3月22日发生外交纠纷两天之后。共青团中央官微挖出瑞典时装品牌H&M公司于2020年10月发表的一则声明,引发对H&M, 以及耐克、阿迪达斯、巴宝莉、优衣库等一批国际著名时装品牌的网络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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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西部所谓“强迫劳动问题”早在2020年7月就已经在西方世界引起广泛关注,美国和欧盟都先后出台法案,要求其企业在进口商品时必须对供应链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其商品与所谓“强迫劳动”没有关系。

去年12月3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要求美国所有入境口岸扣留某地生产建设兵团生产的棉花产品和任何类似产品,只有在进口商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在生产过程中没有使用“强制劳动”,被扣留货物才会被放行。

安梁于今年1月17日,写了《制裁棉花的背后:全球供应链上那些隐藏的秘密》,提醒此问题对中国纺织服装产业链的严重影响,但当时并未激起任何涟漪。直到3月24日,H&M事件引爆以后,安梁的旧帖子才快速传播开来。

H&M等公司发表的声明,本来是为遵从其所在国法律和海关要求,以及回应欧美消费者的关切所为,并没有其他恶意。

但有人在中国与欧盟发生外交纠纷的时刻,故意把火从政治和外交领域引向经贸领域,企图升级中国与欧盟的冲突,其用意实在令人难以琢磨。3月25日,李总理在南京视察时,特意到访德国企业巴斯夫,起到了稳定欧美企业人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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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李总理到访位于南京的德国企业巴斯夫,巴斯夫也是耐克、阿迪达斯的重要供应商。

“强迫劳动”是西方公司风险控制的一条高压线,美国、加拿大、英国和欧盟均有法律法规要求其公司履行对供应链尽职调查的责任,一旦发现或怀疑其供应商存在触碰“高压线”的风险,一般都会立即暂停与有关供应商的合作,甚至发表公开声明以控制可能发生的道德和法律风险。

因此,在西方品牌公司那里,H&M的声明,只是供应链风险控制的一种常规操作。如果你认真翻查,可以发现几乎所有的欧美日大品牌和大超市都有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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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棉”是一个复杂的政治和外交问题,应该通过政治和外交的途径去解决,而不应该归罪于个别企业,更不应把“怒火”引向经贸领域,因为那样必然会反弹回来,伤及我们中国的企业和员工。

纺织服装是中国仅次于电子硬件的第二大出口商品,每年出口货值超过2700亿美元,占据三分之一的全球市场份额,其中主要利润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

但中国的纺织服装出口绝大多数是通过为西方品牌和超市代工的方式进入西方市场的。因此,西方各大品牌就是我们中国工厂的尊贵客户,他们与我们工厂的关系,跟我们与餐馆、商场的关系并没有本质区别。西方品牌大量从中国采购纺织服装产品,为中国的纺织服装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税收和外汇收入。

虽然许多西方品牌也在中国经营门店,但多是授权经营模式,实际的经营者是中国商家,雇佣的也是本地员工。

正如安梁之前所说,中国工厂生产出来的纺织服装产品有超过一半用于出口,如果因为不理性的抵制,导致西方品牌停止向其中国供应商下订单,中国纺织服装产业会立即出现严重产能过剩。首先倒霉的是中国的工厂老板与工人,进而减少国家税收和外汇收入,并波及数千万人的生活。

商业领域的人权调查,或者说负责任的供应链管理并不是今天涌现的新鲜事,也不是西方“白左”“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而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对全球化时代商业的基本伦理要求。它起源于1980年代由北美学生发起的“反对血汗工厂运动”,是西方公司回应公民社会持续而强大压力后的不得以行动。

在每一家星巴克咖啡店,如果您购买一杯咖啡,付款单后面就印有星巴克的“道德采购”承诺:“我们承诺提供更高品质的咖啡,并在采购时关注咖啡产地是否符合负责任种植和公平交易原则。”

而消费者判断星巴克的产品是否符合“道德采购”的标准,并非仅凭星巴克的自卖自夸,而必须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验证,就像此次进入风暴眼的“Better Cotton Initiative”(良好棉花协会),就是这种第三方民间机构。

西方社会有很多类似的民间机构,例如H&M提及的英国道德贸易协会(Ethical Trade Initiative),以及美国公平劳工协会等等。在过去三十多年,正是这些西方公民社会组织的积极游说和抗议示威,跨国公司才逐渐有了“道德的血液”。

进入21世纪以后,几乎所有的西方大公司都设立了社会责任或说可持续发展部门,几乎所有出口到北美和英国的产品都必须经过独立的社会责任审核,许多公司在向供应商下发订单之前,必须先经过独立第三方验证合格才能成为其供应商。

对一件产品的溯源追踪是第三方验证的重要环节。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方的产品,难以进行透明的溯源追踪,第三方验证机构就会拒绝进行验证。

随着商业领域的社会责任规则日益普及,这些跨国公司自愿采用的供应链采购规则也慢慢上升到自愿遵从的国际法层级,许多西方国家逐渐将其基本原则纳入政府采购的规则里面。

2005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委任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John.G. Ruggie为联合国秘书长商业与人权特别代表,展开全球谘商,起草一份联合国商业与人权“尊重、保护和补救”框架基本原则。

安梁有幸从2005至2010年间全程参加了这一谘商过程,并于2006年在深圳协助召集过两场谘商会。深知这些基本原则并非西方“白左”的道德说教,而是来自全球劳工团体、公民社会组织,以及跨国公司共同要求的基本原则。2011年6月1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了这一框架原则,中国政府代表也投下了“赞成”的庄严一票。

西方跨国公司、西方国家、国际组织所定义的负责任供应链都必须遵守三大基本原则:尊重人权、尊重工人权利,以及保护环境。

安梁知道,欧盟及其成员国——法国和德国即将通过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也无一例外,都会采纳联合国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的基本要求,去规范其全球供应链的基本采购标准。

如果我们的企业要继续与西方市场打交道,与全球供应链不脱钩,就必须遵守供应链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以透明、可信的态度与国际社会对话,而非简单的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