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晖

其实我们的媒体们曾经也有过很勇敢的时候,我相信那应该是他们的高光时刻,至少16年前的媒体是这样的。

16年前,也就是2005年,同样是河南发生暴雨,当时提出了千年一遇这么个说法,面对这样的说法,《中国青年报》看不下去了,遂拍案而起,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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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搜索网络可以发现,中青报的这篇评论就是写于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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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当时媒体能提出这样的质问,并不需要太多的勇气,更多是宽松环境下的自然产物。这么犀利的质问,这么尖锐的评论,哪怕过了16年,依然可以让我们看到当时媒体的风骨。

这样的风骨要怎么形容呢?我个人认为,这种风骨就是媒体人对公义的坚持,他们始终相信,不管是什么原因,总要让人有讲道理的地方,道理是越辩越明的,扣帽子只会把事情越抹越黑。

如果我们希望公众是明事理的,那么媒体就必须尽可能告诉我们真相,并将选择和评判的权利交给公众自己。媒体则在除了全面客观的报道以外,也要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去加以评论。这个伦理并不复杂,就是珍惜他人生命,尊重他人尊严,并且让每一个事情都能够有个真相在,能够符合绝大多数人心中的价值观,让这样的价值观超脱于利益,能跨越时代。

可见,那个时候的媒体是有担当的,也是有风骨的,他们的血是热的,他们也是豪情满怀的。

短短16年时间,媒体真的是大变样了。